商場,一家裝修豪華的店舖中。
盧蜜莉挑了一件衣服往身上比劃著徵詢薛娟建議,「媽,這件怎麼樣?」
衣服款式簡單大方,適合尋常老百姓在各種場合穿,盧蜜莉衣櫃裡,全是這種款式的衣服。
「還不錯,買下吧。」薛娟滿意地說。
「不行,這件不行,再選選吧。」出人意料的,盧朝龍反對道。
「今天刮什麼風了?」母女兩奇怪的看他。
薛娟說:「朝龍,跟你過了大半輩子,我怎就不知道你會對女人選衣服發表意見?」
「呵呵,人都會變的嘛。」後者不自在的撓了撓腦勺,「我只是覺得,陳光輝好不容易尋回失散多年的女兒,估計很想彌補多年來對蜜莉的虧欠,所以才拿出這麼大一筆錢,讓我們大採購,蜜莉如果不買華貴精緻的衣服,他的目的豈不是就落空了,他得多失望啊。」
「說的也是。」薛芳覺得老公說的在理,轉頭對女兒說,「蜜莉,你就看幾套貴點的,精緻些的行頭吧,滿足父母慾望,也是兒女應盡的義務。」
「哦。」盧蜜莉只好將手裡的衣服放回原處,專挑華貴,極具淑女風範的縫有蕾絲和亮片的衣服看。
可,平時穿慣了簡雅大方的衣服,突然轉換風格,她怎麼也沒法習慣,左挑一件不喜歡,右挑一件看不上眼。
連續逛了數十家店舖,仍沒買到滿意的衣服,腳倒是走的疼痛不已,叫囂著要休息了。
三人在商舖中段的一家小吃店門前供顧客休息的椅子坐下,盧蜜莉很想脫開鞋子,揉揉腳丫,可當著父母的面,她做不出這等不禮貌的行為,況且人來人往的,脫鞋多不雅相。
不過,能坐下來休息,已經很不錯了。
這時,盧蜜莉眼尖的瞧見三點十五分方向有個年輕男子正鬼鬼祟祟偷窺她。
顯然,對方也察覺自己的行為暴露了。靦靦腆腆走上前來,臉漲得跟豬肝一樣紅,「請問你是仇情絕愛小姐嗎?」
「先生,你認錯人了。」她站起身,就要走。
「可是,你看起來真的很像仇情絕愛小姐。」對方不信,繼續糾纏。
「不是,年輕人,你真的認錯人了,我女兒才不是仇情絕愛咧,人家歌聲那麼清純動人,哪像我這個女兒,五音不全,要不要讓她唱一首歌給你聽聽?」薛芳說。
「對不起,我可能真的認錯人了。」
待那個人走遠,一家三口無不鬆一口氣。薛芳說:「還是趕緊買好衣服,回家吧,蜜莉如果被認出來,就麻煩了。」
「嗯。」
然而,就在他們走到某個拐角,一道黑影不知從什麼地方鑽了出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狠狠摑了盧蜜莉數耳光,並破口大罵:「狐狸精,破壞他人婚姻,你怎麼還有臉逛街買衣服!」
如此大動靜,怎可能不引得好事之人圍觀?不一會兒,他們就裡三層,外三層被團團圍住了。
「什麼,什麼,狐狸精?」
「不就是小三被原配夫人收拾嗎,看看也無妨,都說小三長的很美,就當飽飽眼福唄。」
看看越來越多的人群,盧蜜莉何止一個急。
如果她被認出來,倒霉的可不止她一個人,整個火鳥音像也得跟著丟臉。
她太高手,遮住臉,「任祖月,愛發神經是你自己的事,別拖無相關之人下水,我時間很趕,沒空陪你胡鬧!」
「狐狸精,哪裡走?」任祖月死死抓住她的手,不讓她離開,一面沖圍觀者大聲說,「快來看呀,大家快來看,破壞人家家庭的狐狸精就長這副模樣。」
「任祖月,你知道自己在幹嘛嗎,自從你跟雷文凱結婚後,蜜莉就沒跟他來往了,你為何還要抓著以前的事不放,這太過分了。」薛芳拍開女兒手上的手,不悅的斥責任祖月。
「撒謊!如果他們沒來往,文凱為何會為了她,逼我跟他離婚!」此時,任祖月的情緒呈現一種幾欲崩潰的不穩定狀態,如刀眼神恨不得將盧蜜莉當場凌遲處死。
雷文凱為了她,要跟任祖月離婚?他這是演哪一出呀,當初他可是在她面前口口聲聲說,任祖月才是他今生最愛的女人,這會兒卻……
男人,都這樣善變嗎?
盧蜜莉冷冷地說:「那是雷文凱自己的決定,不關我的事。」
「咦,那不是仇情絕愛嗎?」圍觀人群中,有人認出盧蜜莉。
「對呀,真的很像。」
「不只是像,她根本就是仇情絕愛。哼,明星就是這樣,感情世界一塌糊塗,虧我們那麼崇拜她,真噁心。」
「沒錯,她就是大明星仇情絕愛,本名叫做盧蜜莉,是個專門破壞別人家庭的狐狸精,我就是受害者。」任祖月趁機撒潑,表現的楚楚可憐。
頓時,所有人的目光刷投注盧蜜莉身上,眼裡儘是譴責。
「任祖月,你不能這樣欺負蜜莉,蜜莉跟雷文凱是曾經交往過,可是雷文凱拋棄了她,迎娶了你,說到底,蜜莉也是受害者,而加害者就是你跟雷文凱,現在你怎麼可以顛倒黑白,跑來指責蜜莉破壞你的家庭,你怎麼不說當初你是怎樣強行插入他們之間的,啊……離婚是你們的事,少把蜜莉牽扯進去!」
「就是。」盧朝龍說,「我已經打電話給文凱了,他正往這邊趕過來,有什麼誤會,你們自己關起門來談,以後若在往我女兒身上潑髒水,別怪我老頭跟你拚命,告訴你,蜜莉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她有人疼,容不得你們夫妻兩想欺負就欺負。」
看看四周,盧朝龍說:「像你們這種不分是非,人家隨便煽風點火,就沒腦經的跟著一窩蜂瞎起哄的歌迷,我女兒不稀罕,她又不是心甘情願要當歌星的,犯不著承受你們莫名其妙的指責。」
不多時,雷文凱就趕到了,扒開人群,艱難的往裡行進——
「任祖月,你鬧夠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