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結】致命貪戀  第3卷 第一百零一章【玩玩】
    「BOSS,秦夏已經簽約季氏,事情已經按您的設好的程序,順利發展。」

    殷雷如今已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零度天堂二把手。麥安集團副總。但是秦夏的事情卻是由他親自安排,並且畢恭畢敬的匯報給麥向宇。

    「她回國的機票查清楚了麼?」麥向宇平靜的問。

    「清楚,她預定的是明天八點首爾到A室的經濟艙。」

    「我不喜歡做經濟艙。」麥向宇短短的言語只有殷雷明白,他微微一笑:「BOSS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聰明,這些年有你在身邊,我的確省了不少力氣。殷雷,我問你一句,你知道我為什麼把秦夏再次送回到季凡的身邊麼?」

    殷雷低頭:「屬下愚笨,不知道。」

    「因為那是她最初的位置,我想知道她究竟是誰。」麥向宇陰鷙的眼神冷冷的看著窗外。

    殷雷不解的說:「BOSS,秦夏的來歷你知我知。我真的想不明白,當初她為什麼會在海邊口出惡語,非要逼死季凡。還有那次合同,她也是把季凡往死裡整……」

    「恨。」

    麥向宇轉身看著殷雷:「我確定,她恨季凡。」

    「恨季凡?她過去的無從查起,我實在弄不明白,秦夏為什麼要恨季凡,她當初那麼怕您,我都覺的她是在被您利用的一顆棋子,沒想到,她反而……」

    「把我玩了。」麥向宇倒是坦誠。

    殷雷忙低頭說:「屬下不是這個意思。」

    麥向宇微微一笑,陰鷙的眼神閃過一抹邪虐的靈光:

    「我可好玩了,不信玩玩看。」

    「……」

    麥向宇知道那個女人很倔的。死亡或是威脅恐怕對她無濟於事。想知道她究竟是誰,其實很不難,只要把送回最初的位置,一切自然會慢慢揭曉……

    秦夏回到A市之後,往事瀰漫心間。

    七年的時光讓一切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季氏傳媒現在成了國內首屈一指的傳媒企業。因為有辛雲羅的推薦信,秦夏在公司是從中層演員做起。空閒的時間讓她感到惶恐而悲傷,所以她把不顧一切的投入進工作。讓秦夏最為欣慰的,就是在她回公司第二天,辛雲羅就調回國內的總公司。

    而讓秦夏最為意外的,就是季凡恍若陌生人。

    他幾乎不會在乎秦夏這樣一個新進職員,如果不是辛雲羅鼎力推薦,他似乎根本不會去在意一個剛進入演藝圈不到三個月的新人。

    「嗯,成績果然不錯。」季凡給予了肯定。

    「謝謝季總。」……

    「今晚一起吃個飯吧!」季凡突然的邀請嚇的秦夏面色蒼白。

    季凡微微皺眉「沒時間麼?那就算了吧。是雲羅讓我邀請你的,她說她很喜歡和你在一起的感覺。」

    秦夏這才鬆了一口氣:「有時間。」

    「好吧,那你先出去吧!今晚下班之後,我們一起去吃火鍋。」

    季凡笑了一下繼續忙了,秦夏出了一身冷汗退了出來。

    晚上。

    秦夏和辛雲羅還有季凡一起去吃火鍋。辛雲羅已經將韓國ADA公司的事情交給下屬,現在在國內幫季凡料理季氏公司。兩個人親暱無間,可謂是金童玉女。

    「秦夏,你是不是緊張啊?」辛雲羅看著秦夏一口東西都不下,笑著給她夾了一塊肥牛。

    秦夏笑笑:「是有點緊張。」

    「呵呵,雖然呢,我們是上級和下屬的關係,但是我非常願意和你在一起。你知道嗎?我是個孤兒,我沒有親人,你給了我一種很溫暖的感覺。」辛雲羅的話讓秦夏立刻低下了頭,她生怕自己會掉眼淚。

    季凡將雲羅攬在懷裡:「每次你這麼說,我都覺的我應該娶你了。」

    「 事業為重吧,早晚我們都是要結婚的。」辛雲羅搪塞過去,季凡也笑了笑。

    秦夏這頓飯吃的壓抑而恐慌,辛雲羅提起了秦夏最近的表現,並且說現在公司上下都很認可秦夏的才能。她準備進一步包裝秦夏,為她出第一張個人專輯。季凡大致也沒有什麼意見,看得出他非常賞識雲羅的能力。

    吃過飯之後,季凡有事臨時離開,雲羅則親自送秦夏回公寓。

    秦夏幾次忍不住想告訴雲羅自己的身份,但是又因為弄不清楚這七年到底發生什麼,欲言又止。

    「雲羅,你和季總快結婚了麼?」 秦夏試探的問。

    「我是他的未婚妻。」  辛雲羅好像並不想說她和季凡的感情,她好像很累,長長的出了一口氣。

    秦夏點點頭,當初她也曾經是麥向宇的未婚妻。想起麥向宇,秦夏習慣性的打了個寒戰。

    「冷嗎?」辛雲羅閒在一邊的外套拿過來:「你先穿著吧,一會下車別凍到了。」

    「謝謝。」秦夏接過雲羅的外套,那上面有妹妹的味道。

    「不客氣。我說了,我是孤兒。如果你不介意,我能叫你一聲姐姐嗎?」辛雲羅眼中蓄滿淚水,倔強而難過的望著窗外:「我以前也有姐姐,你的聲音和她的聲音很像。」

    「好啊,雲羅董事長您想叫我就可以叫,我很願意。」秦夏點點頭,在眼淚奪眶而出之前,推開車門……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