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六日。清晨。五點。
醫生突然走過來告訴林卓和遠陽:「醫院剛剛接到一個車禍病人,搶救無效,在臨終前他表示志願把眼角膜捐獻給朝南小姐。」
「真的嗎?太好了。」遠陽和林卓都喜出望外。
「我們要趕快為朝南小姐準備手術。請家屬隨護士去辦理相關手續。」
林卓和遠陽面面相覷,然後林卓說道:「我是她丈夫。」
手續雖然複雜,但是林卓卻始終不厭其煩地跑上跑下。能夠救朝南就好。只要朝南好他就好。
現在剩下最後一道手續,那就是在器官捐獻合同上的接受人處簽字。林卓取下筆,在接受人一欄簽下他的名字。
出於感恩,他很好奇捐獻人是誰。
可是當他看到捐獻人的名字時,當即便楞在那兒了。
竟然是……怎麼可以是……怎麼會是……北歌?
他怎麼可以……
林卓望著那個名字,再無法說出一句話。喉嚨好像被什麼堵住,他疼得難受。
原來,你可以這麼愛她。
第一次,林卓意識到,北歌對朝南的愛比他對朝南的愛要深沉得多。那是超越生命的愛,他永遠也無法企及。
他楞楞地從辦理手續處出來,一路上沉默無言。
不知不覺,淚便從眼角滑落。
你這個大傻蛋,你為什麼不早點說你這麼愛她呢?如果早點讓我知道,我就不阻止你們了。你們就不用這麼辛苦了。我們都不用這麼辛苦了。
是我錯了嗎?我才是徹頭徹尾的大傻蛋。我才是啊。
朝南,對不起。北歌,對不起。
遠陽看著行屍走肉般走過來的林卓,很是詫異。「你怎麼了?」
林卓沒有回答。
「喂,你是不是太累了?太累了就回去休息吧,這裡有我。」
林卓還是不回應他。他只是靠在牆上,然後苦笑。表情很僵硬。心,卻在狠狠抽痛。
「怎麼可以,怎麼可以?」
「你到底怎麼了?」遠陽擔心地問他。
林卓看了看他,問:「你說,愛一個人可以愛到哪種地步?」
對於林卓突然的發問遠陽覺得很是奇怪。但他只當是林卓太疲倦了,便沒有回答林卓那個問題。「你太累了,我打電話讓你的司機來接你,你先回去。手術完成後我再打電話給你。」
林卓對遠陽的話不置可否,他只是愣愣地想,為什麼他們可以愛成這樣?
一周後,到了該拆紗布的時候。
林卓和遠陽守在病床前,看醫生將朝南頭上的紗布一層層拆下。
窗外的陽光很是明媚,樹葉的疏影在窗台上來回搖曳。
朝南慢慢睜開雙眼,刺眼的光線使她很不適應,她又趕緊閉上眼睛。
醫生在旁邊細聲叮囑:「要慢慢地睜開眼,去適應光線。看看能不能看到周圍的景物。」
朝南又緩緩抬眼,一片白色。病床,被單,醫生,護士,遠陽,林卓……
她慌亂的眼神隨著周圍景物在眼瞳中慢慢成像而漸漸安寧,眉眼莞爾,彎成兩道好看的月牙。
「我看得見。」她欣喜地說。
「太好了。」遠陽首先慶賀道。
醫生和護士也相繼由衷地對她慶賀。
只有林卓,看著朝南的眼睛,一語不發。
朝南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問道:「北歌呢?」
「額……我馬上打電話給他。」遠陽接道。
「不用了,」林卓趕緊打住。
朝南和遠陽都一臉狐疑地望向他。
林卓低下頭,強忍住心中的痛感,說:「他,離開九城了。我給了他一筆錢,讓他去國外了。我告訴他以後都不要出現在你面前。」
「你怎麼可以這樣!」朝南將枕頭用力扔過去。「你憑什麼讓他離開,憑什麼憑什麼?」
「因為你現在是我妻子。」
「妻子?」朝南癱軟下來。「是,我是你妻子。」她發出一絲冷笑,不再看任何人。
北歌, 你為什麼要離開我?淚,毫無徵兆地流出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