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摸半個小時之後,宋離挽著北歌的手一同走進沙雪。
再次來到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地方,記憶抽絲剝繭地牽扯出來。北歌的眼,從進門開始,就一直望著舞台。
新的駐唱歌手,二十七八的樣子,一把吉他,閉上眼淡淡地唱著歌。一副天生的煙嗓,將原本曲調簡單的歌唱出了幾分落寞的味道。很適合酒吧的氛圍。
回想起曾經,他也站在那個舞台,為了心中的怒吼唱著瘋狂的搖滾樂。花上三四天學一首林肯公園的歌,登上舞台的時候便成為音樂的戰士。搖滾,吶喊。他沉浸在那樣的音樂裡。
然而此時,聽著這首不知名的抒情歌曲,他竟然,覺得前所未有的心安。
其實不論是虛榮也好,愛音樂也罷,他北歌,就是很喜歡在舞台上唱歌的感覺。彷彿在登上舞台的那一刻,世界都是他的了。
被宋離帶到吧檯前,宋離和蘇蘿對視了一下,然後便對正兀自喝酒的朝南說:「朝南?你也在這兒呢。」
朝南心下暗自一驚,卻痕不留痕地轉過頭,正想回答宋離,卻發現她雙手挽著北歌。
啞然。
北歌回過頭,見是朝南,也一怔。但隨即又淡淡地撇開,看向另一處。
朝南也默不作聲,舉起杯中的酒,仰首一口飲盡。這就是蘇蘿約她來這兒的原因吧。
她站起身,欲離開這裡。
然而宋離卻悠然道:「別走啊,好不容易聚在一起,一塊兒喝一杯嘛。」
朝南淡漠一瞥,冷笑,「和你一起,我嫌髒。」
「喲,嫌髒?到底是誰更髒呢?」
這句話,原本是宋離聽到林卓的事後隨口一說。但是在朝南看來,卻像是在說她和陸游的事。她抬頭看向北歌那雙淡漠的眼,「你……竟然告訴了她?」
北歌卻沉默。他現在最不願提起的就是那件事。他撇開頭,依舊不看朝南。
宋離卻像逮著了貓膩,趁機煽風點火。「朝南,看不出來你這兩年人變得溫順了,原來是因為照顧男人照顧得多了啊。」
「你他媽的再多說一句話老子照樣像兩年前一樣把你打得半死不活。」犀利的眼神,狠狠地對準宋離。
「是麼?那你試試。」宋離繼續挑釁。
她早已知道,朝南的弱點便是容不得別人挑戰她的自尊。你有多孤傲,朝南,不過也是在自尊腳下爬行的可憐蟲。兩年前是這樣,兩年後,你還會這樣。她臉上露出一個陰險的笑容,是對朝南的挑釁,也是勝利在握的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