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一個多月,林恩都在忙著拍廣告,不得不說,這宮銘宇也真夠意思的,聽到她同意接廣告,就一下子給她接了那麼多,一陣忙一下,林恩發現,她這一口氣竟拍了六個廣告。
「啊……完了嗎?」終於,林恩將最後一個廣告拍完。想想拍第一條廣告的時侯她還覺得挺輕鬆有趣的,卻沒想到,原來再輕鬆有趣的事情也經不住這麼車輪戰的。
看著林恩那一臉快不行的樣子,袁宏低頭看了看手裡的資料到,「嗯,還有……」
「啊?!還有啊?」驚的從沙發上坐起,林恩一臉吃不消的表情。
「騙你的。」合上資料,袁宏一臉得意的笑了笑。
「唉……」倒回沙發上,林恩轉頭看向坐在辦公桌旁一直沉默的宮銘宇,只見此時,他正低頭鎖眉。
看著林恩的表情,袁宏又說到,「不過說真的林姐,你創了我們公司的最高記錄,一個半月拍了六條廣告,這可不是誰都可以做到的。」
「謝謝,那都是你們的功勞,如果沒有你們的幫忙,我怕是連個面也不沒辦法露的。」看向袁宏,林恩一臉感激的說到。
其實她想她最該感謝的應該是宮銘宇,毫不誇張的說一句,真的是如果沒有他就不會有今天的她。
看著林恩笑了笑,袁宏又接著說到,「所以,你不拍廣告真是可惜了,很多客戶都反應,你的表現能力很強,幾乎不需要怎麼解釋就可以表達到他們想要的效果,所以,你真的不考慮再繼續接拍了?」
看向袁宏笑了笑,林恩卻是一副自知之明的說到,「算了,他們現在是看在我是楚太太的份上才會這麼覺得的,等有一天我不再是楚太太了,又會是另一種說法。」
「林姐……」就在袁宏還想再勸的時侯,宮銘宇卻突然說到,「算了袁宏,你去安排一下明天晚上酒會的事吧。」
見宮銘宇都這麼說到,袁宏也就不好再說什麼,只得點頭應到,「是,宮少。」
轉身離開前,袁宏又看了看林恩,而林恩卻只是回了他一個友好的笑容。「唉……」輕輕的歎了口氣後,他便走了出去。
說真的,這段時間跟林恩相處下來,袁宏也越來越發現她是一個很不錯的女人,認識林恩這麼久,他從來沒有看到過她和誰生過氣,或是向誰發過火。對工作人員她更是個個尊敬,就連對打掃衛生的阿姨,她也總是笑臉相迎,慢聲細語。而且,每一個客戶對她的評價也都是很高的,每天聽到的都是對她的誇讚,從沒聽過一句不滿的。
所以,不管她是不是楚少的妻子,也不管她是不是明星藝人,至少有一點她做的很好,那就是她深得人心,並且,憑著自己的實力向所有人證明了她自己。
「真的決定了?」袁宏出去後,宮銘宇這才問到,從他的語氣中不難聽出,他希望她再考慮一下。
「是啊。」笑了笑,林恩一副淡然的說到,其實她想說,很多事情,並不是她可以做決定的。
「好吧,那明晚的慶功宴別忘了。」
「嗯。」點了點頭,林恩應到。
其實她知道,明晚的酒會儘管說叫慶功宴,但是真正的卻是她的告別宴,這是宮銘宇特別為她辦的,目的就是為她這段時間的代言人的身份畫上一個完美的句號。
句號,一外句子的結束,也是她一種生活的結束,而且現在,還是她一個身份的結束,告別宴後,離開前,她就準備去和楚喬把婚離了。原本三年的婚姻,卻沒想到,最後連兩年都沒撐過。
真不知道是時間過的太慢,還是他們走的太快。
回到家裡,又是面對一個人空空的房子,前段時間因為要拍廣告,她再次把Nim送到了宮銘宇的那裡。想想,她真是一個不稱職的主人,這還好不是她的孩子,否則,她定也是個不稱職的母親。
從包裡拿出手機,習慣性的看一下時,林恩這才想起,她的手機在前些天拍廣告時被摔壞了,後來就一直懶得去換。將手機扔到沙發上,她便坐到沙發旁的地毯上,趴在沙發上,慢慢的,她竟睡著了。
再次睡來時,已經是次日的白天,看了一下手錶,也已經是十點多了,從地毯上站起,去洗漱了一下,林恩便去了趙瑞雪那裡。
坐在車上,經過Love Together咖啡廳,林恩不禁想起她和楚喬的初次相遇,那時的他們真是很好笑。
有時侯,她經常會在想,如果那天何飛答應了和她結婚,那她又會過著怎樣的生活?是不是正租在一個幾十平的房子裡,或是正做著房奴還著房貸,亦或是,已經有了自己的孩子,每天為了孩子忙的焦頭爛額。
只是,如果一切按那樣發展,她不知道她和楚喬又會是怎樣,也許只是兩個陌生人,即便無數次的擦肩而過,也換不回一次的驀然回首。
如果那樣,她想,她的人生將會是空缺的。
所以,林恩相信她和楚喬的相遇是注定的,因為她需要他來完整她的人生。
她相信這世界上,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愛,在見到第一次,就注定要羈絆一生,就像一根長長的蔓籐,纏繞在心裡,生生世世。
而對她來說,那個人就是楚喬。
來到花店,吳小可也在,沒事的時侯她總是喜歡來趙瑞雪的店裡幫忙,她經常會說,反正孩子也不需要她來帶。
吳小可現在對於婚姻有了新的定義,那就是,有個喜歡自己的婆婆勝於有個愛自己的老公,否則,一切都是白搭,再相愛的夫妻,也經不住天天在老娘和老婆之間做選擇的。
對於這一點,林恩覺得自己確實比較幸運,所以,她和楚喬才會有過那麼一段曾經的幸福,那些和楚母的暗中相助不無關係。只是,再多的幫助也是個有度的,特別是在遇到她和楚喬的這種情況下。
所以,對於吳小可的定義,林恩只想說,有個再喜歡自己的婆婆也是枉然,如果有一個從不曾愛過自己的老公,那麼也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