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穎希從未想過有一天,自己會被學校退學。
從校長室出來,抬頭看了看明媚的天空,今天是個好天氣。
「小希,我們陪你一起整理東西,今晚我們就離開,後續的手續媽媽幫你辦。」鍾臆伸出手將女兒抱在了懷中,這是她安慰女兒最好的方式。
「媽,謝謝你!」沐穎希將臉埋在鍾臆的胸前,尋找慰藉。
沐昇伸出手拍了拍沐穎希的肩膀,「小希,回宿舍收拾東西吧。」
沐穎希自鍾臆的懷中抬起頭,漆黑的雙眸中閃爍著耀人的光芒。
沐穎希隨父母離開後,林思甜一直留在宿舍等沐穎希回來。
「小希,你回來了?校長怎麼說?」聽到開門的聲音,林思甜立刻站了起來,走到門口。
「思甜,我不能陪你到畢業了,我要離開了。」沐穎希給了林思甜一個擁抱,離別的擁抱。
「小希,你說什麼?」林思甜的眼中充滿了不信,抬頭看了一眼站在沐穎希身後的父母,卻得到了肯定的答案。
沐穎希放開了林思甜,眼中充滿了不捨,對學校的不捨,對老師的不捨,更是對她與林思甜的友情不捨。
「思甜,我離開以後,你不要太想我,有機會,我會回來看你。」沐穎希抬手拭去了林思甜臉上不斷滾落的淚水。
「不要,小希,我不要你被退學,一定還有其他辦法的。」林思甜急切的抓著沐穎希的胳膊,乞求的看著沐穎希。
沐穎希笑著搖了搖頭,指了指自己被弄髒的衣服,「思甜,我留在學校,會給學校帶來麻煩,只有離開,才能讓學校恢復平靜。」
「不會的,楚雲一定有辦法,上次的緋聞只一天就消失了,楚雲一定有辦法的。」林思甜唯一的想法就是不讓沐穎希被退學。一個大學都沒有畢業的人,在這個現實的社會要如何生存。
「思甜,楚雲是人不是神,我只不過離開學校,我們又不是永遠不見了,是朋友就幫我整理東西。」沐穎希捏了捏林思甜哭的通紅的鼻子,不是不想哭,而是不能哭。
林思甜委屈的看著沐穎希,卻也知道沐穎希的性子,一旦決定了的事情,誰也無法令她改變。
「我幫你一起整理。」林思甜不在哭泣,而是笑著說道,既然要分別,她會讓沐穎希記住她的笑臉。
宿舍中很快忙開,四個人一起整理著沐穎希的東西。
沐穎希的手機卻突然響了,不知誰在這個時候給她發短信,會是楚雲嗎?沐穎希思索了一會兒還是拿出了手機,彩信?還是陌生的號碼。
沐穎希狐疑的接受了彩信,只是那圖片讓沐穎希驚得沒有拿住手機,手機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小希,怎麼了?」其餘的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動作,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沐穎希的身上。
沐穎希回了神,眼底的震驚一閃而過,俯身撿起了掉落在地上的手機。
「沒事,可能剛剛右手搬了重物,有點手軟,對不起,我是不是嚇到你們了?」沐穎希歉疚的看著三人。
「沒事就好,既然手軟就好好休息,讓爸媽來收拾就好。」鍾臆體貼的說道,低頭又開始忙手中的事情。
沐穎希不在勉強,拿了手機悄悄地走出了宿舍。
「我還以為你會無動於衷?」烈如風瞭然的說道,他知道沐穎希一定會打電話給他。事關楚雲,她又怎會無動於衷。
「你到底想怎麼樣?那個照片又能證明什麼?」沐穎希極力告誡自己要鎮定,不能讓烈如風有任何可趁之機。
只是一眼,那照片上的一切就全部刻在腦海中,揮之不去。
那個男人的慘狀,沐穎希一輩子都不會忘記,渾身都是鮮血,殷紅的鮮血從口中湧出,本該長著眼睛的地方卻只剩下兩個血窟窿。
明明只是一張靜止的照片,沐穎希卻彷彿能看到那人充滿恨意的雙眼。
「你心知肚明,楚雲自以為做事天衣無縫,卻沒有想過我一直盯著那個記者,在他手下拋屍的時候,正好被我的手下拍到。」烈如風一字一句的說道,他有些後悔,應該把沐穎希約出來,他敢肯定現在沐穎希的表情一定是極度的害怕與後悔。
「你究竟想說什麼?」沐穎希用力的閉上雙眼又用力的張開,想要掃去腦海中揮之不去的陰影。
「沐穎希,你心目中的那個他根本不是你現在看到的樣子,他與我是一類人。他的溫柔只對你一人,對於別人,他就是來自地獄的修羅,他的雙手沾滿鮮血。如果被楚雲知道你因他而退學,他會不會又重複同樣的事情。」烈如風狠狠地說道,沐穎希從他手上溜走兩次,他絕不會第三次犯同樣的錯誤。
沐穎希淡然一笑,「烈如風,他對我一人溫柔就夠了,而我只要知道自己是愛他的就可以了。無論要面對什麼,我都會陪在他的身邊。你的照片什麼都不能說明,如果能證明楚雲殺人你應該早就寄給警局了不是嗎?」
「你……」烈如風頓時啞口無言,沒想到沐穎希會突然變得伶牙俐齒,但是她說的該死的對,他就是沒有足夠的證據,因為他的手下在將照片發給他之後就消失了。
雖然道上的人都知道楚雲拒絕接受他父親的事業,但是楚雲卻在暗中培植自己的勢力。什麼成為明星找失散多年的妹妹,每個人都知道,陳政只有他楚雲一個獨子。
楚雲為了隱藏的勢力,竟然不動用自己的勢力去尋找芊芊的下落,而是投身娛樂圈成了什麼明星。
從楚雲不惜動用自己隱藏的勢力保護沐穎希的那一刻,烈如風就已經猜到,沐穎希就是芊芊。
沐穎希以後會是楚雲最大的弱點,為了保護沐穎希,楚雲遲早會取代自己的父親。烈火幫和鴻聯幫終有一天會兵戎相見。
一直沒有等到烈如風的回應,沐穎希匆匆的掛斷了電話。舒了一口氣,看來她猜對了,烈如風果然沒有足夠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