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天就是除夕,林思琪分別給郭曉蕾和卓非凡打了電話,他們兩人,都因為生意,要等到除夕那天下午才能回去。林思琪收拾好東西,把花盆裡澆足了水,就起程回家了。
林思琪到家時,媽媽正在做午飯,看見林思琪回來,她很驚喜。「你這孩子,也不事先打個電話。明遠怎麼沒回來?」
「他們公司有一筆業務出了點問題,他和他們總監都得親自去處理,可能要七八天呢。他讓我回家陪你過年。」林思琪雖然早就編好了謊言,但說的時候,還是低著頭,不敢看媽媽的眼睛。
幸好媽媽忙著去炒菜,沒有發現。
吃完飯,林思琪把自己帶回來的幾樣小吃和那兩件衣服都拿出來給了媽媽。媽媽高興得臉像一朵盛開的菊花。
她把那兩件衣服都穿上試了一遍,挺合身的。再一看吊牌,都要一千好幾百,嚇得半天合不攏嘴,「你們結婚才幾年,買房子的欠款都沒還完呢。幹什麼要給我買這麼貴的衣服呀?」
林思琪出神地望著媽媽滿是皺紋的臉,媽媽才54歲,可自從爸爸去世後,她又老了許多。
自己參加工作後,又是戀愛又是結婚,根本沒有為父母買過什麼好東西,反而因為買房子,花去了他們全部的積蓄。
可憐天下父母心啊!林思琪強忍著眼淚。「媽,我找了一家培訓學校,假期去上課,待遇比較高的。不就兩件衣服嗎?沒事的。」
「哎呀,假期還要上課,那多辛苦啊!」媽媽永遠是心疼孩子的。
「好了,我幫你把這些收起來,我們兩個出去打年貨吧!我很想吃你做的肉膏和魚丸子呢。」林思琪想,過年的時候,要盡量讓媽媽忙碌一些,以免她有空就睹物思人,想起爸爸。
小城街上的人比肩接踵,林思琪和媽媽在街上擠來擠去,逛了一下午,總算把年貨基本買齊了。回家的時候,兩個人的雙手都提滿了大大小小的袋子。
在家裡,林思琪盡量讓自己顯得高興,不管媽媽做什麼,她都搶著幫她打下手。她很怕媽媽看出什麼破綻。
晚上睡在床上,林思琪翻來覆去,怎麼也睡不著,和葉明遠結婚後,不管到婆家還是娘家,他們都是兩人結伴同行的。她忍不住猜想,葉明遠和劉璐璐此刻是在劉璐璐家還是葉明遠老家呢?他們應該很快就會結婚吧,畢竟孩子已快三個月了。
原來,忘記一個人真的好難!哪怕白天再怎麼強顏歡笑,再怎麼忙碌,夜深人靜的時候,還是會情不自禁地想起他,想起曾經的一幕一幕,想起他的溫柔,想起他的狠心,想起他對別人的好。
第二天,吃了早飯後,林思琪就跟媽媽說,自己想出去走走,看看以前熟悉的一些地方有沒有變化。媽媽欣然同意了。「你去吧!你都好幾年沒到處看看了。」
一個人走在曾經熟悉的街道上,林思琪這兒瞅瞅,哪兒看看。
不知不覺,竟然走到了葉明遠當年住的小旅館,那裡好像沒有太大的變化,林思琪在門口站了好半天,兩人當初為了愛是那樣堅決,如今卻勞燕分飛,各奔東西。自己真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未語淚先流」啊!
中午,林思琪在街上隨便找了個小餐館,買碗麵條吃了,然後,打電話給媽媽,說在街上碰到同學了,大家想一起玩玩,晚上再回家。
總覺得媽媽好像經常偷偷打量自己,不知她有沒有懷疑,林思琪寧願在街上遊蕩,也不想回家。
剛失去老伴的媽媽,如果再經受女兒被拋棄的打擊,這個年,她老人家可能要在醫院度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