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還想說什麼,卻被諾蘭下了逐客令,他痛苦的看著諾蘭,抓著她的肩膀,“看著我,你好好的看著我,我愛你,這麼多年我一直都守護在你身邊,但是你根本看不到我,也體會不到我對你的愛。如果你肯放棄那份已經不存在的感情,我一定會給你更好的。”
諾蘭使勁將張益推開,眼睛裡的淚水已經壓制不住,這麼多年,張益也是第一次看到諾蘭哭,她總是那麼強勢,不管遇到什麼樣的困難,從未見到她屈服過,可是她竟然會為了這個男人掉眼淚。
張益不可思議的看著諾蘭,仿佛在看一個陌生人,那個記憶中的熟悉的影子一點都不存在。
“不會的,你永遠都做不到,這個世界上除了希恪,沒有人值得我愛。走……你走!如果你還當我是你朋友的話,如果你所說的愛我是真心的話,那麼就不要把今天的事情說出去。愛一個人不是更希望她幸福嗎?我的幸福就是希恪。”
面對這樣的諾蘭,張益已經無話可說,他能選擇的就是離開。
看著張益傷心離去,諾蘭的心裡沒有一絲愧疚。
她轉頭去看沙發上的王希恪,無論如何她一定要懷上他的孩子,就算是不擇手段也可以,只要能夠嫁給他,只要可以跟他在一起,她什麼都不在乎。
諾蘭讓傭人幫忙把希恪帶到臥室,然後讓所有的傭人都去休息,她換上睡衣,才發現自己准備的藥還在樓下。她慌慌張張的跑到樓下去,兩個裝著紅酒的杯子還在桌子上,給希恪喝的那杯是放過藥的,另外一杯是自己的,她要與希恪共飲。
她喂希恪喝下酒,自己也一飲而盡,她爬上希恪的身體,不停的吻著他。
“希恪,不要怪我,我知道當初執意要離開你,還對你做了那樣的事情是我的不對,我知道你還在恨我,可是我真的很愛你,沒有人比我更愛你了,希恪……”
諾蘭吻著他的唇,細嫩的手在他的身上劃走,慢慢的解開他的衣服。
藥力好像起了作用,此時希恪渾身火熱,她已經感覺到他下身的變化,此時她已經將他的襯衫加開,俯身貼在他寬闊的胸膛上,聽著他因為自己而狂跳的心。
因為藥力的作用,王希恪的意識已經開始模糊,他根本不知道爬在自己身上的人是誰,也不知道這裡是哪裡,發生了什麼事情,身上傳來火熱的感覺,讓他忍不住擁住身邊的人,下身極為難受,急需找到一個能夠發洩的對象。
“我知道你現在需要我,希恪……嗯……”
在王希恪無法自控的情況下將諾蘭壓入身下,諾蘭的口中發出嬌哼聲,這樣更加刺激了王希恪因為身體而帶來的欲望,他瘋狂的吻著她,手不停的在她身上游走,已經沒有太多時間讓他享受前戲,他只想找到能夠讓自己的身體好受一點的辦法。
看著王希恪如此的‘愛戀’自己,諾蘭不停的吟叫,清晰的意識也開始變得模糊起來,眼睛開始有點沉重,看到的聽到的都越來越模糊,諾蘭心裡有些奇怪,自己應該是清醒的才對,可是……
下身突然傳來被侵占的感覺,那種充實讓她頓時覺得身體舒服了很多,盡管意識模糊,但她知道那是希恪,她不顧一切的迎合著她,直到達到最滿意的高點,才昏沉沉的睡去。
等到諾蘭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接近傍晚,晚霞折射進窗口,撒滿整個房間,晚上拍戲的時候,諾蘭總是白天睡一天,她最喜歡在這個時候醒過來。
房間浴室裡傳出灑花的聲音,她知道那一定是希恪。
她抓著蓋在身上的毯子,雖然很模糊,但是那種感覺依然存在,幸福的笑了起來。
很久之後,浴室內的聲音停止,王希恪穿好衣服從裡面走了出來,正好碰到赤裸著身體站在房間內的諾蘭。
他猛然皺起眉頭,死死盯著她那種面帶笑容的臉。
“希恪……我們……”諾蘭嬌羞的樣子讓他覺得惡心。
王希恪帶著憤怒的看著這個不知羞恥的女人,他在灑花下整整沖了一個小時,腦子才逐漸清醒過來,或許他現在已經不愛諾蘭了,但是那份美好的記憶還在自己的心裡,至少他的記憶裡曾經愛過一個他認為完美的女人。
可是現在,他甚至都不想去看她一眼。
他已經想不出什麼辦法來羞辱她,因為她已經自己將自己羞辱的一分不值。
王希恪轉身離去,諾蘭從背後抱住他。
“不要走,就讓我們這樣重新開始好嗎?我不在乎以前發生的事情,只要你在我身邊。只要你還愛我!希恪~”諾蘭苦苦哀求,只換來了王希恪的更加冷淡。
他用力甩開諾蘭的手,甚至一句話都不想再跟她說,徑直離開了這裡。
諾蘭無助的蹲坐在地上,她都已經做到這種份上了,他竟然連看自己一眼都不願意。就在王希恪離開不久,張益突然出現在臥室門口,見諾蘭赤裸著身體呆呆的坐在地上,脫下外套遮蓋住她的身體。
此時諾蘭才緩過神來,放生大哭。
張益將她抱在懷中,想要安慰,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這樣的結果他早就想到了,王希恪是絕對不會因為和她發生關系而再次回到她身邊的。
許久,諾蘭的情緒終於恢復了平靜。她讓張益出去,自己換了件睡衣,隨後從樓上走了下來。
“你沒事了吧?”
諾蘭搖了搖頭,語氣已經變得極為冷靜,“沒事了,找個機會公布我和希恪的事情。”
“可是你還沒懷孕!”
“按照我說的去做,一定會懷上的。”諾蘭淡淡的說道。
張益想要勸說,卻撞到諾蘭抗拒的眼神,最後無奈的選擇了沉默。
諾蘭重新回到自己房間,回憶今天的溫存的時候,突然在床邊發現一張紙條,諾蘭撿起來看到上面寫著的是一個地址,她想這一定是希恪的,所以就收了起來。
由於好奇心的驅使,第二天她便拿著那張紙條找到了紙條上寫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