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課間休息的時候我逮住了偵探。
「手機的事是你告訴麻雀的對不對?」我問。
「我沒……。」偵探試圖否認。就知道他會這樣,我不能讓他得逞。
「干了就干了,還扭扭捏捏的不敢承認,以後你學生證上的性別乾脆填女生算了!」我拚命擠兌他,我知道他一定會因為受不了這樣的擠兌而承認的。
「他帶手機就是不對,而且上課的時候還響鈴就更不對。」偵探說,果然變相地承認了。
「他確實是不對,可他是初犯,你應該當面對他說以後不要把手機帶到學校來,如果他不聽再去告訴老師也不算晚。」
「我才不去跟他說,他是土匪,他根本不會聽我的。」偵探梗著脖子說道。「再說誰讓他做錯事的。」
「我認為打小報告也不怎麼光彩,尤其是報告根本沒有的事,就更那個!」
「全班同學都聽見他的手機鈴聲了!我報告的是實情!」
「那調戲我的事呢?也是實情?」
「他是土匪,他什麼都做得出來!」偵探說。
「就算他做得出來,可是他做了嗎?你親眼看見他做了嗎?」我問。
「我猜總有一天他會………」
「你不能把沒發生的事當做事實報告,如果一定要報告,你也要說明這不過是你的猜測而已,有可能發生,也有可能不發生。但是你不能說他做了,因為他什麼都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