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我看到你妹妹了,而且我也順便的看上她了。
什麼?袁紹見到黎藍?
黎言握著手裡的手機楞了許久許久。
——你們是怎麼見面的?
難道袁紹親自去調查黎藍?
這不可能吧?
以他對袁紹瞭解,他絕對不是吃飽了那麼空沒事做的人。
袁紹將上午的事情用簡短的100字不到的短信和黎言說了個清楚,而黎言看到短信後額頭上有著三條黑線。
——我妹有些2筆,走路不長眼睛的。
回想起過去的十幾年,黎藍摔到的次數少說也有幾百次了,更可怕的是這幾百次裡面有百分之八十是平路摔倒的。
看黎藍也不會四肢不平衡啊,這麼神奇的事情怎麼一二再再而三的發生在他身上!
——所以更加需要我的保護。
——不許玩她知道嗎?
要是黎藍有袁紹的保護,那麼黎藍絕對不會受到外人的任何傷害。
就算她受到了傷害,袁紹也一定會讓他付出代價。
就好比林冰。
當黎言知道林冰的下場候,只是無所謂的一笑,彷彿就像是在聽一句很普通的話也一樣。
——如果我玩她了那?
——那還用說,絕交!
——尼瑪,你也太絕了吧,因為一個寶貝妹妹,居然不要多年的兄弟?
——我玩了你媽媽,你會把我怎麼樣。
——不顧兄弟情面的把你給剁了。
——還說我絕!你MD比我更絕!你會有報應的袁紹!
——那就讓報應放馬過來吧!
黎言和袁紹發了幾分鐘的短信後,便關掉手機放到了桌邊下,他一邊吃著沒有吃完的飯一邊對紀宛良說:「放學後去夜市不?據說今天是購物狂歡節,很多很好的東西連十塊錢也不要那。」
正好他可以去買幾樣的東西給爸爸和妹妹,然後告訴他們這是品牌店買來的。
「購物狂歡節?」紀宛良放下手中的筆:「你是怎麼知道的。」
如果真的是的話,他肯定去,因為他最近剛剛網上兼職打字員掙了3000多塊錢,正好可以買一些有用的東西回家。
「前幾天我進我以前初中群的時候知道的,班上的那些女生可激動了那。」黎言解釋,其實他也非常的激動的,便宜又好的東西誰不喜歡?
「好,那我們也去!」紀宛良有些激動的拍了拍手,如果可以的話,他要給爸爸買一件羽絨服,這樣他去工地裡幹活的時候也就不會冷了。
黎言滿意的笑了笑,這次的購物狂歡節,他一定要去買好多自己想要的東西,正好可以把自己那些用久的東西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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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有利於大家的好事,唯一不同的就是價值和意義。
就好比前不久的淘寶網所舉辦的雙11購物狂歡節。
這對於窮人來說,是趕緊買需要東西的好機會。
而這對於富裕的人來說,這正好是丟棄舊物換新物的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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