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連華嚇了一跳,疾步奔了上前,她飛速彎身把影集撿起來,滿臉乾笑著說,「我來撿,展總放著讓我來,你身體不方便,就不要做這種勞累的事……」連華將影集又塞回書架中最高的位置,裝作整理書架,她長長的吁了口氣。
她剛才的心跳都要停了,該死的,為什麼一進門就看到展少傾要去撿那一本影集!那本影集裡面可是有她和兒子的合照,怎麼會好死不死的掉下來!如果影集被展少傾撿起來翻看,她和小白那無數張親密無間的合影一定會出賣了她,展少傾知道小白的事,不是要讓她死嗎!
「我不小心撞到了書架,那本書就掉了下來……」展少傾帶著歉意說,「不好意思,碰到你的東西,你要不要檢查一下,那本書有沒有摔壞?」
「沒關係,這沒有什麼……」連華轉過身來,裝作雲淡風輕的說,「這本書不重要,摔了就摔了,不用管它。」
連華轉移話題道:「展總,我把合約拿來了。這是我的私人律師為我個人接的CASE所寫的合約模板,我已經把這一單CASE的注意事項添了進去,我認為已經很好了。以前我的每一個合作對象也都是按這個模板來簽約,具體的細節問題再在這份合約上做部分刪減增添,你先看看這份合同,標出有疑問要修改的部分,對酬勞價碼、竣工日期、設計要求等等方面,我們可以進行進一步的磋商。我想,在展總和我準備各項東西的這七天裡,我們應該能把合約修改完畢完全敲定,等到那個時候會,我們再簽約。」
展少傾接過厚厚的合約,相當認真的一頁頁翻看,一邊看他一邊點頭。
這份合約已經臻於完美,對合作的雙方其實都很公平合理,以連華的設計師身價,合約裡的那個帶了一串零的數字雖然很驚人,但根本就不過份,合約裡也按當初兩人商議的那樣,寫了合作的細節部分。他想,和任何人簽約都跳脫不了這份合約的大體框架,即使吹毛求疵的硬要修改,也只是在非常細節的部分才需要一點點刪補,至少連華的酬勞部分,再降也不會降很多的。
展少傾合上合約,抬頭問連華道:「現在就簽約,可以嗎?」他對連華本來就沒有什麼要求,這份合約已經足夠了。他想要速戰速決的和連華簽下合同,夜長夢多,只有兩人有了法律保障,他才能徹底安心。
「展總不需要回去再想想嗎?也和展示的法律部門具體探討一下合約的條款?」連華對展少傾的決定很驚異,「從來沒有人當場就要在原始合約上簽字,展總就不怕我騙了你?至少也要壓一壓我的價碼吧?」
畢竟,她接一單CASE的價碼是十分驚人的,即使富可敵國,也會對請她的酬勞肉痛一番,合作方一定會很謹慎的對每一個條約研究一番,他們需要用合乎法律的嚴苛合約來要求她,以確保自己的錢的確能夠花在刀刃上。
「我相信自己的判斷,更相信你的人品,現在就簽約。」展少傾已經拿出簽字筆來,認真的在合約上簽字了,「與那些蠅頭小利相比,我們彼此的時間更為寶貴,何必浪費時間在那些地方?難道你的設計不值得那些酬勞嗎?我很清楚,那些都是無價的。」
「你這樣說,會讓我壓力很大的……是不是我以前做的事情太囂張放肆,讓展總對我抱有太高的期望了……」
連華的心一動,微微酥麻的暖意在四肢蔓延。
她是一個藝術家,可也是一個商人,出賣自己的設計換取金錢,她從來都是被合作方使勁壓低價碼力求少給錢,就像她的設計根本就不值得那些數字一般。可今天,展少傾卻擲地有聲的說,她的設計是無價的,他眼都不眨便同意了那個酬勞,這讓她第一次感到,自己的設計不再是一種待價而沽的商品,而是被人欣賞的藝術……
展少傾已經把合約簽好,遞給連華,淡笑著安慰她:「不會啊,你一直都很好。這次也不需要太有壓力,按你正常的水平發揮,就一定有最完美的效果。你是我選擇的人,要相信我的眼光哦!」她是他選擇的女人,是世界上最優秀的女人,她可以再張揚跋扈的囂張一些沒關係,他都會笑著包容她。
連華接過合同,也低頭簽字,歎了口氣,她喃喃道:「我盡力吧,我只能保證拿出我的最高水平……」
連華是真的感到壓力重大,最富有挑戰性的一單CASE,最信任托付她的合作人,最困難最嚴格要求的設計效果,這些都需要她比平常的時候更努力更投入才行,她不能讓小白的爹地接管展氏後,更新的全部設計比不上前任,也不能讓展少傾白信賴了她一番……
一式三份的合約全部簽好,完成這件最重要的大事後,連華推著展少傾,開始在盛世華蓮的各個樓層裡遊覽。她一邊大體巡視著各個部門的情況,一邊為他輕聲介紹著裝潢設計的理念,偶爾提及一些她工作中的趣事,讓話題不那麼枯燥乏味。
展少傾聽得津津有味,雖然他對裝修設計沒有那麼精通,可連華清亮悅耳的聲音緩緩介紹著各個項目,讓他想要永遠的聽下去,她時不時提及的一些私人的事情,更是讓他如獲至寶。他非常想要瞭解連華,對她的每一面都萬分好奇,只要她一直說下去,他會願意一輩子聆聽著。
在公司整個逛了一圈,連華又推著展少傾回到自己的辦公室,兩人剛剛端起茶杯想要歇息一下,門就被砰地一聲推開。
「連華,剛才去設計部的人是不是你?我就知道你回來!」昂揚活潑的女聲透過房門傳了進來,婉柔一把推開半掩的門,探進頭來說,「你讓我們去玩,自己怎麼回公司呢!不過你回來的正好,我和敏敏兩人都不想去酒店和他們一起瘋,不如我們去接小白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