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烈看著她身上青青紫紫的瘀傷,眼神變得陰鬱,「他們對你用刑了?」
「對待被抓回的叛逃者,當然會用刑,沒有把我弄成殘廢,已經算是給面子了。」顧薇無所謂地笑了笑,「你也不要怪他們,這是規矩。」
南宮烈悶聲不吭地打開藥箱,用藥棉沾著碘酒,小心地在她淤青的肌膚上擦拭。
即使他已經盡量放輕動作,她還是疼得直抽氣。
「很疼?」
顧薇齜牙咧嘴地說:「當然疼了,你輕點兒!」
「疼才好,讓你長長記性,看你下次還敢跑掉!」說完,故意在她淤青的傷口上摁了一下。
「啊啊啊——」
顧薇慘叫了聲,淚眼婆娑地看他,「輕點兒,叔叔……」
南宮烈的心弦一顫,「你小時候還比較乖,每次都會乖乖叫人,後來大了,就不肯再叫我叔叔,只有每次有事求我的時候,才會叫我叔叔。」
顧薇愣了愣,翻了個身趴在床上不說話。
「前面藥還沒擦好呢,翻過來。」
顧薇又只好再翻個身,乖乖躺在床上。
南宮烈繼續為她擦著藥,到小腹處時,卻忽然發現一道三寸長的傷疤,是陳年舊傷。
「這道傷口,是怎麼回事。」
顧薇目光閃了閃,輕輕一笑,慵懶地說:「哦,那是以前闌尾炎,動手術時留下的疤,難看吧?」
「沒有。」
南宮烈還想說些什麼,外面忽然傳來一陣吵鬧聲,無理取鬧的女聲,和守衛無可奈何的勸阻聲。
很快,孟婉就突破重重守衛,衝了進來。
看到顧薇衣衫不整的躺在床上的那一刻,她的臉氣得煞白,尖聲叫道:「你們在做什麼!?」語氣像足了捉姦在床的妻子。
顧薇忽然有些幸災樂禍,舒展了一下四肢,支著下巴,擠眉弄眼道:「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床單凌亂,衣衫不整,你說在幹嘛?」
「血薔薇,你這個賤人!」孟婉顫抖著雙手,眼看著就要撲上來。
顧薇得意地眉飛色舞,「哎喲喲,這還是我認識的白百合嗎?看看這臉怨毒相,潑婦罵街嘍!」
「別鬧了,阿薇。」南宮烈有些無奈,向孟婉解釋道,「她受傷了,我只是在給她上藥。」
孟婉情緒平靜了些,可依舊難掩氣憤,「上藥?上藥用得著在床上嗎?而且,她已經不是從前那個小女孩了,她已經二十六歲了,竟然還這樣赤身果體地躺在你床上,你讓我怎麼想?」
不僅如此,南宮烈房間的這張床,就連她都沒睡過。南宮烈有些輕微的潔癖,不准別人隨意進他的房間,平時他想要親熱時,都是在她的房間留宿。
現在,他竟然把這麼個髒兮兮的女人抱回了自己床上!
果然,她就知道,血薔薇在他的心底,始終和別人都不一樣!
「孟婉,阿薇是我的親人,我是她叔叔。」南宮烈冷著臉嚴肅的說。
孟婉嘟噥著嘴,沒敢再說什麼,她知道,每當他露出這樣的神情,就代表她要是再說下去,他就要生氣了。
顧薇卻諷刺地笑了笑。
親人?她在他的心底,只怕永遠只是這樣一個定位吧,也就是這樣一個定位,當年把她釘在了十字架上,不得翻身。
「叔叔,你出去一下,我有點話,想跟我這位昔日的好姐妹單獨聊聊。」
南宮烈猶豫了一下。
顧薇冷笑道:「怎麼,不放心?你還怕我吃了她不成?放心吧,當年我和她都是夜組出生,身手旗鼓相當,就算我當年略勝一籌,可我畢竟十年都沒出過手了,現在還不一定是她的對手呢。」
「阿薇,你……」南宮烈對她故意曲解他的意思有些無奈,「好吧,你們聊。」
他轉身出了房間。
門口的守衛恭敬地朝他敬了個禮。
「誰准你們放她進我房間的?」南宮烈看著那個守衛,眼睛冷得像冰。
「可是,孟小姐她……」
「記住,不管是誰,沒有我的允許,誰也不准進我的房間!」南宮烈冷冷地說,「自己去刑堂領罰!」
臥室內,只剩下顧薇與孟婉兩人。
這對昔日的好姐妹,相顧無言,冷冷對視著,均是諷刺一笑。
「血薔薇,你這個賤人,小偷!」孟婉搶先發難。
顧薇冷冷笑道:「小偷?就算我是小偷,你又是什麼好貨?是你先搶了我的東西!」
時隔多年,再見到孟婉,顧薇的心還是忽上忽下的煎熬。
最早相識的時候,她還不叫孟婉,她和自己有著相近的代號,四十八。
第一次來到南宮家在孤島的訓練基地時,顧薇還是個帶著驚懼的兒童,一驚一乍,時刻處於恐慌中。孟婉,是照進黑暗的第一束陽光。
那個金髮碧眼的小女孩,初次見面,就給了她深刻的印象。
「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阿薇。」
「你叫阿薇啊?我的英文名叫艾薇!好巧啊,我們的名字都叫薇。我在這裡沒有朋友,我們做好朋友好不好?」
「好。」
「我的媽媽是美國人,不過她特別喜歡中國文化,所以她給自己取了個中文名,叫孟寧。後來,我出生了,她也給我取了個中文名,叫孟婉,好聽嗎?」
「好聽。」
「這是我媽媽留給我的戒指,既然我們做了朋友,就送給你做信物吧!」金髮女孩取下掛在頸間的戒指項鏈,掛到了她脖子上。
「可是,我沒有什麼信物可以送給你。」
「沒關係,我們是朋友嘛!」
幽暗陰森的泥淖裡,純潔的友誼如同白色的百合花,悄悄綻放。
兩個孱弱的女孩,並肩作戰,從此成為了夜組最強的搭檔。
因為她們的骨子裡都有一種倔強,都深藏著一股狼一般的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