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頭,你才是我的寶   似有若無——各在其位 第七十六章 曖昧的傷口
    記得那天我去PUB喝酒,不過因為是一個人,喝得索然無味感覺很沒勁便早早的回去了,不過剛進門我就邁不開步子了。

    屋裡開著電視,方景黎正靜靜的坐在電視機前。

    我當時呆愣住了,站在門口百感交集。其實我盼著這天很久了,不過當他真正出現在我面前時我又不知所措了——面對方景黎時我還是變得懦弱了。

    方景黎轉身對我笑說:「余偌,你回來了。」

    我振作起來走進客廳,在另一個沙發上坐下,笑說:「你是回來檢查公寓的吧,我管理得還可以吧?」

    他盯著電視,說:「交給你我沒什麼不放心的。」

    他惜字如金,專注的看著電視,似乎電視裡丁俊暉的國際檯球比賽很精彩。

    我回到房間拿這幾個月的租金給他,他沒有接也沒有看我,只是說讓我放在桌子上。

    也許電視真的很吸引人,所以他才吝嗇於看我一眼。我坐下跟他一起看,不過我並不覺得電視看起來有那麼精彩,可能是我有些心緒不寧的原因吧!

    「老師和師母還好吧?」方景黎突然問道。

    我一陣錯楞:「好的啊……他們都挺好的。」

    「嗯。」他繼續看電視。

    這是幾年來我第一次真真切切的和方景黎待一塊,上次是我醉了,以為一切只是做夢。不過即使是朋友很多年沒見面也會變得生疏的,所以我們之間似乎沒了共同話題,都是有的沒的扯最後也只是不了了之。

    「你吃過飯沒有?」說出口我才意識到自己說了句廢話,這麼晚怎麼會沒吃過飯呢!

    「還沒。」方景黎淡淡的說。

    「啊……哦,那……那我去給你弄,你要吃點什麼?」我只是沒話找話說隨口問問而已,想不到他真的沒吃,我心一慌竟結巴起來。

    「我要老壇泡椒的。」方景黎很清楚我的習慣,他知道方便面是我必備的,而且我還只有方便麵了。

    以前他也時常和我混泡麵吃,不過他只吃老壇泡椒的,我就是自己不吃我也會中會準時常備些,不過他卻不知道人的習慣隨著時間推移是會改變的。

    「我已經不吃泡麵了,我自己會做飯,我幫你弄碗炒飯吧!」我說。

    方景黎終於將目光從電視機上移開,驚訝的看著我,我笑說:「有必要那麼驚訝嗎?因為我有個會做飯的男朋友啊!他教的,呵呵,我跟你說過的。」

    方景黎點頭笑說:「談起戀愛來果然有長進,不過交友還是要慎重些,不要太輕信別人了。」

    我聳聳肩,說:「不會啦,他是很好的一個人,對我很好,他很在乎我,這就夠了。」

    「嗯。那就好。」他繼續將目光移回電視機上沒再多說什麼。

    我去廚房開始弄炒飯,現在動作已經嫻熟不少,不至於如剛學時那樣手忙腳亂的。

    「做起來倒是挺像那麼回事兒的嘛!」不知道什麼時候,他也進了廚房說,「公寓裡頓時多了不少人氣,不像以前那樣死氣沉沉的。」

    「那是自然了,他說對待生活的態度要認真的。」

    我發現自己就是個小騙子,四處坑蒙拐騙,樂此不彼,欺騙別人的同時更是欺騙了自己。靜靜的一個人的時候,我會有些厭惡這樣的自己,活得有些混亂,有些虛偽,甚至有些可憐。

    「電視不是很好看嗎?你怎麼不看了。」我口氣不無挖苦。

    「結束了,而且我也很好奇你做的東西能不能吃。」

    「保證不會吃壞你的肚子就是了,我天天都吃也沒見出現什麼問題。」

    我們彼此諷刺一番,兩人的關係倒是拉近不少,沒有剛開始那麼拘束了。

    看著方景黎將我我炒的飯吃得乾乾淨淨的時候,心裡從所未有的滿足,他看著我開玩笑說:「你一直看著我幹什麼,我吃飯的樣子很帥嗎?」

    「看你吃飯的樣子我很有成就感,因為你津津有味的樣子說明我炒的飯一級棒。」我美滋滋的說。

    「你少臭美了,我只是太餓了,我又一向不挑食,反正吃什麼都無所謂了。」

    「是嗎?那你就不要吃了,廚房裡還有冷飯,你去吃那個就OK了。」我奪過盤子不讓方景黎吃。

    他伸手要槍,我迅速躲開,不過頭卻撞在了沙發上,弄得頭上劇痛不已。剛拆線的傷口被碰到難免還是會有些痛的。

    方景黎看我抱頭吃痛的樣子便擔心的說:「你的頭沒事吧?」

    我沒出聲,只顧著抱頭忍痛,他不明所以的問:「你幹嘛總是帶著帽子啊,拿下來我幫你看看。」說著便要上來揭我的帽子。

    我躲開沒讓他揭。

    那次頭部撞破之後為了縫合傷口,醫生將傷口附近的頭髮都剃掉了,非常難看,所以我只能戴著帽子遮住。

    記得初中時候方景黎頭部也受過傷,那次是我陪他到醫院包紮的。

    那次班裡有人拿我和他開玩笑,說我們兩個在偷偷的談戀愛,而方景黎似乎非常介意有人拿我和他說事,當即暴怒的和說事的男生在教室打起來。

    看到方景黎頭上血流如注我激動得在那個男生上又打又踢,完全不顧形象,更顧不上這樣做會將傳言變成事實。可是我就是看不得方景黎受傷,我心會疼。

    後來我總是會留意方景黎頭上受傷的部位,每次他剪短髮的時候那道傷疤就會顯現出來,不過我並不覺得那樣會難看,反而會覺得超級帥,因為它與我有關。

    我用各種美麗的辭藻在日記本子裡描繪著那道傷疤,似乎它就是我初戀的象徵。現在想想當年情竇初開時的所作所為非常的幼稚,不過也快樂著。

    想到這裡我突然對面前的方景黎提出一個大膽的要求,我說:「你能給我看一看你頭上的傷疤嗎?」

    方景黎莫名其妙的看著我,似乎不知道我在說什麼,也許他已經忘記了,相較於我的重視對他來說那只是件小事而已。

    我解釋說:「當年你和班裡的男生打架時留下的疤,上面後來就一直沒有長出頭髮,你能給我看看嗎?」

    方景黎眼珠子轉了轉,稍稍回憶後點頭說:「可以,不過我忘記在哪個位置了,你得找找。」

    「我還記得……」我還記得在哪個位置,這句話我沒敢說出口,我不想被他看穿心思。

    不過想不到他答應得那麼爽快,以前我跟他提過很多次都是被他拒絕了的。

    不知道為什麼,我發現方景黎對我的態度縱容了不少。以前他喜歡拒絕,現在他變得縱容。而我,以前不敢跨越禁區半步,現在變得得寸進尺。

    「原來你對我比我自己還要瞭解。」當我準確的找到位置扒開方景黎頭上堅硬的髮絲時他開玩笑說。

    「因為它實在是太醜了,讓人見過之後就忘不掉,我時常做惡夢的時候會夢到。」我嘴上不輸他。

    「記得那次你哭了,你哭的樣子也很難看,每次夢到我都覺得沒有比這更可怕的夢境了呢!」方景黎反唇相譏說。

    也許他只是隨意說說,不過在我聽來卻意義非常。難道他也會夢到我嗎?不管在他的夢裡我是以怎樣的形象存在,不過我聽了卻非常的滿足,甚至還有些曖昧。

    真是人不犯賤不痛快!我就是個小賤人,在面對方景黎時作踐自己的小賤人。

    那天方景黎沒在公寓過夜,吃完炒飯和我鬥了會兒嘴就離開了。畢竟丈夫徹夜不歸會引起讓妻子的誤會,他也是不想和章霽彤在小事上鬧不愉快吧!

    方景黎離開後我將頭上的帽子拿下來,我在化妝鏡上查看傷口,還好沒有裂開。

    不過我發現自己就是個白癡,竟然因為傷口和方景黎的在同一側而美滋滋的——真是無藥可救了!我都逼視自己了。

    公司的人笑我是電影《豬扒大聯盟》裡的李嘉欣,戴著美美的帽子其實只是個死光頭。

    而知道我戴帽子的真正原因的只有毛毛蟲,一方面他也很好奇我為什麼突然心血來潮喜歡戴帽子了,另一方面他瞭解我是個不喜歡打扮的人,擔心我必定是有我自己的原因。

    當我給毛毛蟲看傷口的時候,他在一旁笑得沒心沒肺的,他說我的樣子還是戴上帽子漂亮些,他還說我漂亮的臉蛋只因頭上剃掉部分頭髮大打折扣。

    說他不關心我是假的,不過每次他問到為什麼搞成這樣子的時候,我總是閃爍其詞,只說是個意外,其餘的一律緘口不言。

    從那天晚上之後,辰楓就沒在公司樓下出現了,期間我在杯情吧見過他幾次,好像在刻意買醉似的,不過我都遠遠的躲開了。

    為了避開他這段時間我都沒有去杯情吧,就是要去玩我也會去其他的PUB。

    有一天晚上快到公寓的時候,我從的士的後視鏡裡看到過辰楓,當時我以為是我看錯了,因為當我要定睛細看的時候,他早已不見了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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