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慢慢的走在路上。
今天她穿的還算厚實,所以不是那麼冷。不過別墅區很冷清,偶爾一輛跑車從身邊呼嘯而過。住在這裡的人非富即貴,出門必有豪車接送,所以看不到一個走路的人。
她記得剛結婚的時候,被婆婆趕出門去找安宸,她很委屈,一個人走在這會很害怕;但是久了,習慣了,她倒是很享受這種獨屬於她的寂靜:別墅區的風景很好,假山小溪,亭台樓閣構築了許多風景,還有很多名貴的花花草草,若是平常人家一定悉心伺弄,在這裡卻如同野花一般東一簇、西一從,稍稍枯萎馬上就會被園丁連根拔除,處理的乾乾淨淨,然後換上新鮮的。
她知道婆婆憎恨她,恨不得就像處理這些花草一樣,把她從安家拔除乾淨。因為安宸娶她以前是T市出了名的鑽石男——英俊多金,優秀迷人,出類拔萃。這樣的男人卻難得的潔身自好,一個緋聞都沒有,並且孝順謙恭有禮,這也是她最終接受他的原因。
只是,那麼辛苦才得來的婚姻,他毫不珍惜。結婚以後他成為了T市赫赫有名的花花公子,新婚第一夜就在酒吧爛醉如泥、左擁右抱、揮金如土……換著她是婆婆,也會恨她的。
這麼一路胡思亂想著,很快又走了昨晚上的那家夜總會。依舊只要她稍稍佇足,眼尖的保安就禮貌的上前,「安夫人,安少今晚不在這裡。」
她點點頭算是道謝,旋即轉身往下一處走去——結婚半年,她對他每天晚上的去除已經瞭如指掌。如果有車,一個小時之內她肯定能找到他,但婆婆刁難她,所以她只能靠走的。
連續走了三四個地方,安宸都不在。林恩累的走不動了,靠著一處牆大口大口的喘氣。時間已經過去近乎三個小時,所以她走的一身大汗,而接近深夜,溫度正越來越低,這樣下去她絕對會感冒。她想起傍晚他臨走前的話,不由的自嘲的笑了一下:呵,果然是不容易找啊。
但是她必須把他找回來,因為他是她的老公。這種偏執也許在很多人看來很可笑——對啊,老公都不在意你了,你何必在意他?要麼離婚,要麼各自鬼混,有什麼不好!
可是她做不到。
休息了幾分鐘,林恩朝著下一個目的地走去,也是最後一處——位於城郊的一家頂級私人俱樂部。天已經很晚了,出城的公路靜的嚇人,所以當一輛車猛然在她身後發出尖銳的剎車聲,林恩著實被嚇了一跳。她一轉頭,手即刻被人用力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