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淺草茉莉) 第七章
    忽然,他瞅住她,直勾勾的眼神讓她心底一跳。這男人真是受虐兒長大的嗎?眼睛那麼犀利,目光那麼吃人……誰能欺負得了他啊?

    「連下跪求婚也不肯,我幹嗎要委身給你這種傢伙!」孫曉湘坐在鄺睿超大的辦公桌前抱怨。

    「委身?」他眼神在她身上游移,似乎不太認同。

    「要後悔還來得及,反正你婚約還沒簽!」她伸手,作勢要把已經放在他桌上的牛皮紙袋抽回來。

    他卻壓住紙袋,不讓她取回。

    「你個性很急,這點像誰?像你那個要你能飛的時候就去拍動雞翅的老爸,還是要你盡量去做白日夢的老媽?」他諷笑。

    「哼,都不像,我像我自己!」

    看著她鼓起腮幫子的模樣,鄺睿露出很細微的笑。「好吧,我就看看你所定的婚約有哪些。」他實在好奇她會為這樁婚事寫出什麼樣的條款。

    「你看吧,這些是我昨晚熬夜寫的,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問我吧!」孫曉湘涼涼地改往一旁舒服的沙發上窩去,享受地喝著他的秘書泡來的咖啡。

    說實在的,她可是第一次這樣大搖大擺坐在這種大老闆的辦公室裡喝咖啡,以前都是她泡咖啡給人家喝的份,今天可不一樣,她是客人,而且是貴客,還能不爽就擺臉色給大老闆看,這種感覺真不賴!

    看她竟然愜意到將兩隻腳蹺上茶几,鄺睿沒有蹙眉,更沒有不悅,甚至臉上還帶上微笑地抽出牛皮紙袋內的文件開始閱讀起來。

    孫曉湘與鄺睿兩人婚姻約定條款

    第一條,這是一場交易婚姻,男方有義務不再追討女方所積欠的債務,並且慷慨地體女方還清所有外債。

    原來第一條就點出她的目的,她是希望一勞永逸地擺脫所有債務的糾纏吧?

    行,替她還債,他無異議,同意。

    第二條,婚債不涉及肉償,女方婚後可以不履行夫妻義務。

    他略略蹙了眉。這點基本上他是可以同意的,因為到目前為止,他還沒有跟體重超過五十公斤的女人發生關係,未來應該也不會有興趣打破慣例。

    第三條,婚後女方繼續上班,不受婚姻束縛。

    也行,他也不喜歡一個只會當貴婦,成天無所事事的女人。

    第四條,不得逼迫女方進行任何不法,卑鄙的偷竊文件勾當。

    這點還有待商榷,但不急著在這時候提出來,跳過。

    第四條,男方有義務給女方家用,全額每個月兩萬塊。

    兩萬塊?這女人真是小家子氣,他身旁的朋友別說給妻子的安家費有多少,光是給情人的每個月至少二十萬起跳。

    這傻妞,到底有沒有充分瞭解到,自己即將要嫁的人是怎樣的肥羊。看起來有空他得給她一點「財富與我」的教育了。

    第五條,婚後可以有外遇,但不能宣傳,更不能帶回家過夜,此項條款,雙方都有業務遵守。

    他OK,反正外頭多得是飯店,他不擔心無處可去,只是——他用紅筆將「此項條款,雙方都有義務遵守」的字樣畫上底線。

    她也想搞外遇嗎?手指不由自主地在卓面上敲著,他臉色也不豫。

    「怎麼了,有問題嗎?」當作在自己家,正悠閒喝著咖啡的孫曉湘,抬頭看見他的臉上怪異,遂開口問道。

    鄺睿動了動眉峰。「沒事。」這事婚後他再注意也不遲。

    繼續往下看,接下來全是一些雞毛蒜皮的約定,什麼誰負責掃地,誰負責洗衣,誰該倒垃圾,誰去煮飯的生活公約。這女人根本搞不清楚,當他的老婆這些事全用不著她來動手的。

    所以,他當作廢話,草率看過去,直到看到最後一條——

    第五十條,此樁婚姻兩年後結束,結束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兩年後結束是什麼意思?」他首次提出疑問。

    「你該不會是想跟我天長地久膩在一起吧?過兩年我就三十歲了。當然要趁年輕才有機會找到自己的如意郎君,趕緊離婚我才能再嫁到好男人啊!」她理所當然地說。

    聽完這些話,一道悶火莫名地直竄他心田。「看來你當自己真在賣身了,等贖完我幫你還清的外債後就拍拍屁股要走人,你這女人會不會太現實了點?你有沒有想過,我幫你處理掉的外債加上你欠我的錢,一共一百多萬,你用兩年就想打發,以你的身價兩年夠還清嗎?」他惡毒地問。

    孫曉湘被他突如其來的火氣嚇得一愣。「不,不夠還清嗎?」

    「當然不夠!你知道我請一個員工基本薪資才多少?以你的行情,一個月三萬,兩年才七十二萬,這還不算你要求我給你每個月兩萬塊的安家費。你說只給我兩年,吃虧的是誰?」他忿忿地質問。

    「那安家費……不用給了,如……如何?」早知道就不要加入這項條款。

    「家用不是說不要就不要的,你當婚姻是兒戲嗎?維持一個家不用開銷嗎?」他怒火高漲。

    孫曉湘啞口無言,然而心裡其實很想問,他們這個樣子不像兒戲嗎,但對著一張火冒三丈的臉龐,這話她無膽地嚥回去了。

    「那……那你認為要幾年才夠?」被他的怒氣嚇得一愣一愣,她小心地探問。這傢伙真是個商人,算得可真精!

    「哼,照我的算法,婚約鑒訂至少要五年以上,這才符合公平交易原則!」

    「五年……公平交易原則?」這什麼鬼?

    「沒錯!」

    「呃……做事要符合公平的原則是沒錯啦,你如果要維持五年就五年吧,我也不想佔你便宜……落,落人話柄……」

    「那就八年吧。」

    「為什麼又多了三年?」她傻眼。

    「我幫你還的錢不用算利息嗎?」

    「啊?你放高利貸喔!」

    「我是商人,在商言商,交易千做萬做,蝕本不做!」

    她說不出話了。

    「就八年,這份文件我會要律師重新打一份。正式的出來簽好名後,會印一份交給你,現在你可以先回去準備婚禮了!」討論完畢,他下起逐客令。

    孫曉湘被他的氣勢嚇得乖乖站起來,還跟他鞠了躬,又傻傻地離開他的辦公室。出了門後,她還是想不通——他要簽這麼長的婚約做什麼?

    當她消失在面前後,鄺睿整張臉扭曲了起來。

    與她結婚的目的只是要氣那老女人,順道擺脫與簡優莉的婚約,這場婚姻根本只是一個幌子,一道形式,更是一場兒戲,孫曉湘肯在兩年後自動離去,這應該是他求之不得的事,可是他竟然愚蠢的自己多加了四倍的數字,他在搞什麼?

    如果他有腦子,剛才就不會一聽見她想改嫁,就失去理智地提出八年要求。

    真是蠢斃了!

    他瘋了,自從認識這胖女人後,他就失常了。盯著手中的文件,他懊惱得……居然想笑?

    完了,他確實失當了!

    孫曉湘正式成為人妻,而她嫁的老公家世顯赫,家財萬貫,現在她是名副其實的富太太了。

    可是,婚後的第一天,她的心房就來了個瘋女人。

    「你這一無是處的胖女人,想不到睿真的瞎了眼娶你!他會後悔的,我等著看你是什麼下場,最快一個月,最遲三個月,你這女人就會滾出這間原本屬於我與睿的新房!」發瘋似的摞下這些話後,簡優莉悲憤地離開。

    接著,家裡的電話響起。

    「對新環境還習慣吧?」她的新婚老公打來問候。

    「嗯,還可以,不過你前未婚妻剛剛才走。」

    「我知道,她不久前才由我這哭著離開,會去找你很正常。」

    「喔,可是她好像打擊太深,看起來快崩潰了。」

    鄺睿肯定地問:「她應該有說。我會很快拋棄你之類的話吧?」

    「有。」他還真瞭解自己的前未婚妻。

    「那就沒問題了,她會堅強地撐到你滾離我身邊為止。」

    「喔。」那就真的沒什麼好擔心了。

    「晚上我會晚點回家,你不用等我,可以先上床睡覺。」他交代。

    「好。」

    「那就這樣了。」他準備要收錢。

    孫曉湘急喊,「慢著。」

    「還有話說?」

    「今天才結婚第二天,我都有婚假可以放,你為什麼還要熬夜加班?」

    「因為忙。」對於撇下新婚嬌妻這件事,他一點愧疚也沒有。

    「喔,那蜜月呢?我們什麼時候出發?」她問起。

    「蜜月?」這是什麼?

    「你忘了嗎?婚約第四十一條,你有義務帶我去一趟蜜月之旅!」她提醒他。

    「有這一條嗎?」他趕緊拿出壓在抽屜裡的文件。

    聽著電話另一頭紙張翻閱的聲響,她笑問:「看仔細了沒?」

    鄺睿瞪大眼。居然沒注意到這條!「看見了……」

    她呵呵笑,聽他的口氣,就知道這傢伙最初除了求婚想賴賬,蜜月也不當一回事,幸虧她白紙黑字寫得清楚,不然就少掉這項福利了。

    「我們什麼時候出發?」她興致勃勃地問。

    「你想去哪裡?」無聲歎氣,他無奈地先問好目的地,才能安排好時間。

    不過照一般女人不切實際愛耍浪漫的習性,他已經有心理準備,猜她會獅子大開口的要求去英國或法國這種又遠又花錢的地方。

    「我想去一個地方想很久了,尤其是大學生畢業旅行前一天因為重感冒沒跟到的那一次,最讓我飲恨!」

    原來她畢業旅行時就懂得出國享受了。「那是哪裡呢?」

    孫曉湘興奮滴回答:「G市!我想去夜市吃麻油腰子,聽說好好吃喔,非吃不可,不遲會遺憾——」

    「等一下,你說的是……G市?」不用出國坐飛機,國內線就能到的地方?鄺睿有點愕然。

    「對啊,G市,我這輩子只去過一次,可是那次剛好遇到店家公休日,也沒吃到麻油腰子,可惜的要命,這次我們去G市,可以搭高鐵轉乘地鐵,遊遍G市,你說好不好?」

    話筒還掛在耳邊,鄺睿呆了幾秒,最後終於放聲大笑。「好!就去G市吧,這是你的蜜月,隨你高興。」

    聽著話筒裡持續傳來的笑聲,孫曉湘不明所以。去G市很好笑嗎?還是因為那地方太浪漫了。他才高興得笑到合不容嘴?

    「老實說,雖然你智商很低,但是跟一個單細胞生物相處,我還能計較什麼呢?不過你真的很可愛。我想簡優莉離真正發瘋的日子還有得等了,八年後我說不定會捨不得跟你離婚呢!」

    在大量的譏諷之後是讚美,但這樣的讚美,會讓人吐血吧?

    不過聽多了他這種「高水平」的渾話,她已經有點免疫了。管他的,他愛怎麼說隨便他!

    耶,她要去G市了!「G市的夜市,我來了!」

    去完蜜月,婚假結束,孫曉湘終於又上班了。

    她與鄺睿的婚禮辦得極「不為人知」,畢竟是樁約定婚姻,所以只讓少數幾個鄺睿認為需要知道的人知道外,幾乎沒人曉得她已經成了鄺太太。

    甚至連自己的爸媽,她都只敢說自己是與人「試婚」,就像是婚前同居生活,合則來,不合則散,不敢明目張膽說自己已經嫁人。幸虧爸媽開明,認為只要不涉及不法,或惹上有道德瑕疵的醜聞,那句「有愛就去愛」可不是隨便說的,這真的是她爸媽的人生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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