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天,單新妮已經把那個綠眸帥哥忘得差不多了,沒有其他原因,主要是她忘性比較大,而且她也不覺得自己會再碰見那個男的,也希望自己不要再見到他,因為她還真的有點怕被他知道踢他臉一腳的人是她。
加上他又是一個律師,他肯定會用法律條文來追究她的責任,所以說嘛……律師什麼的最討厭了,如果她是被律師維護的人,那她會覺得很有安全感,但若是敵人的話,那她還不如拿刀子往脖子上一抹得了,免得活活被口水給淹死好。
要問她為什麼會有這種對律師的想法,就要去問問在天堂的單媽媽了,因為單媽媽就是一位律師,還是那種非常厲害的律師,後來與單爸爸結婚,在家相夫教子,雖然單媽媽不再當律師,不過口才流利這件事情是改不了的。
例如小時候,單新妮試圖掩飾她做錯的事情,單媽媽那個逼問才叫一絕,逼迫她不得不投降,總而言之大概是她小時候的陰影了。
說來也奇怪,單家兩個小孩都沒有遺傳單媽媽的口才,一個剛毅木訥,一個雖然活潑健談,卻沒有資質成為一個律師,單媽媽倒是乾脆,只說了一句,你以為每個人都能成為金牌律師嗎?便把別人的疑問給擋了回去,
是了,律師嘛!誰都可以當,但要當頂級的,那就難了!一句話把問問題的人都說得抬不起頭了。
但單媽媽說得對,他們的確是不才,也根本沒有那個資質呀!所以,有著心理陰影的單新妮打從心裡就不喜歡律師,也沒有交過律師朋友。
當一個星期過後,她打開門,準備開著哥哥送她的生日禮物……一輛小轎車去購買食物的時候,她傻在那兒……
門口的男人一身灰色休閒服,鼻樑上戴著無框眼鏡,一手插在口袋,帥氣地站在那兒。
單新妮用了相當長的時間,內心糾結了好一會兒,才回過神,「夏先生?」
男人臉上仍是沒有多大的表情,如果單新妮認為自己的哥哥面無表情,那麼眼前這個就是宇宙超級無敵冰冷男。
有何區別?面無表情最多讓人覺得表情少,或者是沒有;可是冰冷的話,那就是在夏天也能感覺到冬天的寒冷,兩者給她選擇的話,她情願跟面無表情的男人在一起,畢竟現在已經入秋了,還是得小心著涼才對。
敢情她已經忘記他了?夏航軒第一次有了要仔細研究女人的想法,因為她……很特別,不是說她行為怪異,而是指她的想法,她似乎總是巴不得要遠離他。
「呵呵,你今天戴了眼鏡,我差點認不出來了。」她打哈哈的說。
胡說!明明跟眼鏡沒有關係。
「是嗎?」男人拿下眼鏡,其實他度數並不深,只是偶爾會戴眼鏡,「這樣有習慣一些嗎?」
這話要是由一個風流倜儻的男人說出來,單新妮會把這句話當做是調情,可他說出來的話,她總覺得只是一個疑問句,於是她也很自然地給了一個肯定句,「習慣點了!」
標準的說謊不打草稿的女人!
夏航軒幾乎是從她見到他那一刻的表情時,就猜測出她壓根把他給忘記了,他只不過是順著她的話說罷了,給她一個台階下。
「夏先生,我正要出門。」單新妮有點疑惑他的到來,他們之間不是應該只是萍水相逢嗎?見過就算了嘛!以後再見就是陌生人了。
夏航軒淡淡地看著她,臉上也沒有擺出那副假惺惺的笑臉,既然她嫌假,他索性就不用再勉強自己了,「我只是想來請你吃頓飯,感謝你上次收留了我,要不是你的話,我很有可能要流落街頭了。」
單新妮一聽完他的目的,臉上的表情有些僵硬,「夏先生,其實不用這麼麻煩,我不過是順手……」外加贖罪,她默默地在心裡補上這句話。
「我知道你是一片好心,不過我不感謝你一番,我心裡有點過意不去。」他委婉地表達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哦,真的是要死了!單新妮臉色一白,她就說嘛!律師真的不是很好對付,她都這麼明白拒絕了,他還努力地說服她。
單新妮仍在掙扎,「可是,我想要去購物。」拜託,她真的不想像上次那樣半夜出門買東西吃,她很懶的。
「沒有問題,我們可以先吃飯,我再陪你一起購物。」他體貼地說。
單新妮自暴自棄地哼了哼,「好吧。」
唉,騎虎難下呀!
◎ ◎ ◎
夏航軒是一個細心的男人,他沒有挑什麼高級餐廳,只是找了一間裝潢簡單的港式茶餐廳,兩人自在地吃了一頓中飯,聊上幾句。
單新妮是一個開朗的人,基本上有她在是不會冷場的,不過遇上一個只會說嗯或哦的男人,她也就只有話不投機半句多的感覺了。不過出乎她意料的是,在她想要結束話題,專心吃飯的時候,這個男人竟然會主動跟她講起他在荷蘭遊學的趣事,說實話,她是真的很怕這個男人會對她講一些法律案例,然後還分析給她聽。
幸好他不是這種人,而且他雖然表情冰冷,可是他的嗓音很具有渲染力,讓她聽了很舒服,特別是他那雙綠色眼眸看久了,她竟有一種置身森林的感覺。
不是那種陰暗的恐怖森林,是那種一大清早起來,看見滿眼的綠樹,空氣中有著自然氣息的大森林,充滿著神秘、靈氣。
夏航軒試著讓自己聲音柔和一些,看見她著迷地聽著故事時,心中有一瞬間的疑惑,他太清楚自己絕對不適合講故事,可她看起來很享受其中。
於是他盡可能地講著,「荷蘭的同志酒吧挺多的……」
「咦?你去過?」單新妮以一種知道他必定是去過的目光看著他,眼裡帶著揶揄。
夏航軒淡定地點點頭,「是,我去過,不過我是去找我的表哥。」而不是她眼中以為的那個意思……他不是一個gay。
「哦?」雖然和她想的有出入,可單新妮還是起了興趣。
他點點頭,「我表哥是。」
單新妮的臉上流露出原來如此的表情,沒有鄙夷、沒有蔑視,她就是當一個聽眾,乖乖地聽著。
夏航軒點到為止,沒有透露更多關於表哥的訊息,轉移了話題,「吃飽了嗎?」
「吃飽了。」她點點頭。
「那結帳吧。」
「等等。」
「嗯?」
「呵呵……」她不好意思地摸摸頭,「那個,可以外帶一盒蛋塔嗎?」
夏航軒的表情有一瞬間的呆滯,似乎沒有聽懂她的意思。
「因為他們家的蛋塔太好吃了,所以……」單新妮吐吐舌頭,饞意寫滿了臉上。
他笑了,這次笑得自然多了,「好,不過你吃得完嗎?」
其實單新妮是客氣了,以她的意思,最好是能外帶幾盒就幾盒,「夠了,夠了。」
夏航軒再次笑了,看著這個明顯言不由衷的女人,嘴上說夠了,頭卻不停地搖著,她真的是太坦率了!
他想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他也很識相,走的時候外帶了三盒的蛋塔,而單新妮則是開心得像個小孩子似的蹦蹦跳跳地出來。
「你要去買些什麼?」坐上車以後,夏航軒問道。
「一些食物。」單新妮一點也不羞愧地說,似乎忘記她手裡拿著的東西,也是歸屬於食物中的一種。
夏航軒沒有笑,一本正經地點點頭,開車往目的地去,其實他已經做好了要去逛百貨公司的準備,女人最愛逛的地方就是那裡吧!他以為她也是這樣,當他看見她直接走向生鮮超市,認真地挑選蔬菜、水果、肉類等等的食物時,他有一點疑惑了,「妮妮,你要自己做菜?」他主動將對她的稱呼升級為妮妮。
單新妮因為被別人叫慣了妮妮,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是呀!」
夏航軒不由地把她此刻選購食材的賢淑模樣,與她在武館練武的豪邁模樣相對比,過了很久之後,他不得不承認這個女人身上有著很多令他不解的地方。
「你該不會是看不起我吧?」單新妮很愛面子,她最受不了的就是別人看不起她,「我做菜很棒的!」
一說完,她又覺得自己有點老王賣瓜,自賣自誇的嫌疑,於是補充道:「等等我請你吃晚飯。」說完後,她又有點後悔,自己幹嘛要跟一個律師糾纏不清?可是說出去的話像是潑出去的水一樣,收不回來啦!
「好。」他點點頭。
哦,好後悔哦……能不能把說的話給收回來啦!
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他故意說道:「我請你吃午飯,你又請我吃晚飯,看來我還得再請回來。」
不是吧!單新妮頭一暈,有沒有搞錯呀!那她不是還有機會見到他?她不要啦!
「妮妮,怎麼了?」他走近,看著她一直看看菠菜、看看蘿蔔,似乎很煩惱的模樣,「我不挑食,這兩樣都可以。」
無語地看了他一眼,單新妮差點憋出內傷,她才不是擔心他挑不挑食呢,她只是在煩惱以後還要見面的事情,等等……他剛才叫她什麼?妮妮?
「你叫我妮妮?」好奇怪哦。
「不可以嗎?我想我們都一起吃過一頓飯了,而且先生、小姐地稱呼對方是不是太生疏了?我們現在應該算是朋友吧?」夏航軒定定地看著她。
我們才不是朋友呢!她才不要一個律師朋友呢!但看著夏航軒那雙懾魂的綠眸,單新妮實在是說不出口,她勉強地說:「呵呵,當然可以。」這位夏先生很會裝熟呀!
「那妮妮,你叫我阿軒就好了。」
「阿軒……」她吃力地叫著,他則回以一個滿意的笑容。
◎ ◎ ◎
回去的路上,單新妮乾脆裝睡,她實在很無力,覺得自己今天從打開門看見他那一刻起,所作的決定都是錯誤的,她似乎被他牽著鼻子走,他說什麼,自己都只能被迫地點點頭,這種感覺是不對的,所以她決定在回家之前,在跟他道別之前,她不要再跟他說話了,以免多說多錯。
夏航軒看著明顯裝睡的女人,嘴邊帶著自己都沒有察覺到的笑容,伸手調了調她座位前的出風口,免得空調太冷讓她感冒了。
半個小時候,轎車停在了單家武館前面,他輕聲說道:「妮妮,到了。」
單新妮很想用力地大吼,拜託,不要這樣叫她的名字,她全身上下的汗毛都豎起來了!
「哦。」她緩慢地坐起來,全身僵硬地像個機器人。
他清咳一聲,「你好好休息吧!我今天不留下來吃飯了。」
「咦?」她兩眼頓時發出兩道光芒。
她不用這麼開心吧?這個才見過兩面的女人,實在是有趣得很呀!夏航軒本來只是想試探一下她的反應,沒想到她真的這麼排斥他!
夏航軒以為她只是怕生,原來她跟別的女人不一樣,不會只想著靠近他,想做他的女朋友,他臉部柔和了一些,「妮妮,我臨時有事,所以就不留下來了。」然後說出一連串的號碼,「這是我的電話號碼。」
單新妮傻傻地記下,「哦……哦……好的。」
「所以這頓欠著。」他狀似小氣地說:「你的電話號碼呢?」
她傻愣愣地報出號碼,看著他手中嶄新的手機,她情不自禁地說:「你以後不要動不動就弄壞手機了,多浪費錢呀!」
他沒說話,只用深沉的目光看著她,看到她頭皮都發麻了,她嚶嚶地說:「其實你有錢,愛弄壞也沒關係。」又不是她的錢。
他豁然一笑,贊同地點點頭,「你說的很對!以後我不會隨便弄壞的。」
嗯,這句話聽起來很熟,他上次似乎也說過這句話,單新妮想不起具體的過程,被他一誇又不好意思了,「沒啦!因為我是窮人,所以要節省一些。」
窮人?夏航軒眼睛看向單家武館門口那輛兩人座的小轎車,他記得這種日本出產的新型節能轎車的價格不菲吧!他不經意地問:「你家門口這輛車外形不錯看。」
「是嗎?」講到心愛的車子,女人笑了,「小龜是我哥哥送的。」
原來是哥哥送的,「小龜?」
「呵呵,是我取的名字。」
「名符其實。」小小的,外形像龜,他中肯地給出評論,本以為只有男人喜歡替車子取名字,沒想到她也會這樣做。
說到愛車,單新妮就滿臉的喜悅,活像小龜就是她的男朋友,「小龜是我哥哥一年前送給我的生日禮物,已經有一歲了哦!」
夏航軒說不出自己此刻的心情,他無法理解她替車子取名字的意義,起碼他從來沒想過要替自己的車子取名字。
夏航軒有些尷尬,不知道接什麼話好,只好道:「看起來很新,你應該很常保養。」
「是呀,是呀。」單新妮點點頭,「你知道嗎?你是第一個聽見我替車子取名字,不會笑我的人欸!我哥哥都笑死我了。」單新妮像是在抱怨,但是她的神情看起來不是真的不爽。
夏航軒心裡斟酌,大概這就是所謂的親情吧,不管多不喜歡親人取笑自己,卻不會真正的生氣。
「對有些男人而言,車子是老婆,對你而言呢?」夏航軒對這個話題比較感興趣。
單新妮臉上掛了無數條黑線,心裡想著自己果然還是討厭律師,尤其那個律師還是她的朋友!
「那個,我先走了,你有事就趕緊去辦吧!」溜走才是上上之計呀!
「蛋塔別忘了。」
「哦。」聽到吃的,某女趕緊回來拿走。
「別一次吃完了,免得鬧肚子。」他勸告道。
「烏鴉嘴!」她低低說了一聲,緊接著道了一聲,「掰掰。」人已經消失在武館裡了。
坐在車裡好一會兒,夏航軒才緩緩地啟動車子離開了。
◎ ◎ ◎
夏航軒一回到自己的套房裡,就脫了外套,隨意地把鑰匙和手機放在玄關,打開冰箱拿了一瓶礦泉水。
手機響了起來,他走過去要接起時,看到來電顯示,他眼神一黯,表情不變,心口有一種難受正在蔓延著……這種難受,他很清楚,因為這已經不是一兩次了,他深吸一口氣,灌了一口冰水,閉了閉眼睛。
惱人的手機鈴聲倏地停止了,過了一會兒又再度響起,他憤怒地張開眼,拿起手機,想將手機往牆上砸。
手機不要動不動就弄壞了,多費錢呀……某女爽朗帶著不贊同的聲音傳進耳朵裡,他的動作一頓,有一瞬間的迷茫。
盯著手中的手機看了好一會兒,他才放下手機,指尖在螢幕上滑動著,把好幾通未接的同一個號碼直接給放進了黑名單,設為拒接來電。
手機又被放回去,他突然感覺到心曠神怡,所有煩躁鬱悶似乎都遠離了,又喝了幾口冰水後,走到沙發旁坐了下來,冰冷的臉上沒有多大表情起伏,眼神冷淡地看著一處發呆。
過了一會兒,他搖搖頭,要往書房走去時,手機又響了,他拿起來接通,「喂?」
「阿軒,是我啦。」是表哥。
「什麼事?」即使面對家人,夏航軒也是開門見山,從不拖泥帶水,時間就是金錢,而他不會把時間花在過多無謂的談話上。
「你個死人頭,我是你表哥,打電話過來跟你聊聊天不行哦?」表哥嗲聲嗲氣,非常三八地說。
「……」通常面對這種人,夏航軒就是不講話,他也想不出要講什麼話。
「算了,算了,你沒情調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對了!我要結婚,你過來當伴郎。」
「我記得在台灣,同性結婚沒有合法化吧?」
「厚!我們在荷蘭早就辦理登記了,現在是補辦婚禮啦!」
「……」
「要記得過來,知道嗎?」
「讓我過去,是因為沒有人參加嗎?」
真是個毒舌又不可愛的表弟,夏表哥搖搖頭,「你是我表弟欸,是最支持我的人,總要過來恭喜我吧!」雖然表弟這個人真的很無趣,可是表弟向來不愛管閒事,這種不八卦的性格可是很適合往來的。
「知道了,有時間我就過去。」
「屁!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已經結束了在紐約事務所的工作,你現在最多的就是時間!」夏表哥戳破他的說辭。
「最近很忙……」
「忙什麼?忙著找工作?」三八的夏表哥好奇地問,雖然知道忙的事情多數是與工作有關,他還是要意思意思地問問,關心一下表弟。
「追老婆……」
「啊?」夏表哥掏掏耳朵,是不是最近太懶惰,耳屎積太多了,導致自己好像出現幻聽?
「追老婆。」夏航軒耐著性子重複一遍。
「啊哈哈……」電話另一頭傳來尖銳的笑聲。
夏航軒禮貌地等著表哥笑完。
「你……阿軒你什麼時候也會說笑話了?」夏表哥帶著笑意的聲音傳過來。
「那我掛了。」沒有共同話題,那就表示通話可以結束了。
「啊?等等……」猶在擦拭著眼淚的夏表哥愣在了那裡,夏航軒沒有解釋?沒有反駁?所以……他那個……那個表弟要追老婆了?不是女朋友,而是直接跳了好幾級的老婆!
神哪!請再給他一點點時間,他還沒有消化完呀!
掛了電話的夏航軒猶豫了一會兒,還是把手機給調成了震動,以單新妮的性格應該不會主動打電話過來,所以他也不用擔心會漏接她的電話。
至於別人的電話……夏航軒眼裡的溫度直接降到零度,她最好不要再打電話過來了!他們已經是過去式,至於她試圖要告知他未來的幸福生活,他一點興趣也沒有,也不想去知道有關她的事情,為她喝醉酒,醉臥大街上已經是他最大的極限了。既然分手了,既然要嫁給別人,那麼他們就該斷得乾淨俐落!
而單新妮,當夏航軒想起那個好玩的女人時,他不由自主地笑了,跟她在一起很開心、很快樂,沒有任何負擔,也沒有任何痛苦,如果一直跟她那樣的人在一起,甚至結婚生子,也許一輩子都不會有痛苦。
他依稀記得自己喝醉酒之前的事情,他一個人喝光了所有的酒,在意識陷入混沌之前,衝動地決定了一件事情……在他酒醒之後看見的第一個女人,他要追她!
上帝待他不薄,起碼他好運氣地被她撿了回去,她不是花癡、不是拜金女,也不是有夫之婦,而是一個單身的年輕女子。
他腦子發熱,做了這輩子唯一一次瘋狂的事情,當真決定履行醉前的承諾……追求她!不過她似乎慢一拍,沒有發現他的追求意圖,這樣也好,一切就順其自然吧!
將手機擱在一邊,他往書房走去,從書房裡拿出另一支工作專用的手機,撥了一個號碼,「喂?」
「岑哲,幫我查一個人。」他說話仍是只點出重心,絲毫不準備跟人好好溫習一下何為寒暄。
「哦?男的女的?」沉穩的男聲傳了過來。
「等等我會把她的照片傳給你。」那張照片是他趁她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拍下的,而她粗枝大葉地一點感覺都沒有。
「哦,這麼說,你是準備要留在台灣了?」既然不是以朋友的身份拜託他,那就是另一個身份了。
「嗯。」上個月結束了在紐約事務所的工作後,他就回到台灣,大概是兩個星期前接到了「嵐」集團的邀約,希望他加入他們的律師團。
「嵐」集團是藝術界的龍頭,旗下具有各種專業部門,一般而言,這種大集團的邀約是非常難得的,可是他沒有馬上答應,即使集團的老闆是他的朋友。
「什麼改變了你的想法?」莫岑哲問道。
「明天給我她的資料,就這樣。」即使是未來老闆,他也照樣掛電話。
「這個傢伙……」莫岑哲無語地搖搖頭,「這麼多年了,還是沒什麼變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