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牌情聖 第二章
    「丁小姐,請這邊走!」前來接機的是一位中年男子。

    丁芸好奇地在中正機場裡左顧右盼,剛剛才跟艾提恩說再見的她,提著一箱行李望著中正機場的大門。一陣濕熱的夏風吹來,她戴上太陽眼鏡,知道她真的在台灣了,完全不同於英國的語言和天氣,她才剛下飛機就感覺到了,四周有這麼多人講中文,還有接客的計程車司機……她真的在台灣了。

    「我來幫你提行李好了。」那名中年男子上前要幫忙。

    「不,我自己來就行了。」丁芸很客氣地婉拒他的好意,她自己能力范圍能夠做到的事,她一向不會去麻煩別人,更何況她在情報局受訓時練出極佳的體能和身手,這一箱行李根本就難不倒她。

    他們走出機場大廳,來到一輛黑色的賓士車前,開車的是一位三十出頭的男子。

    放好行李坐上車,丁芸馬上就聽到車內傳來的音樂,那是她許久未曾聽聞的國語流行歌曲,但是她完全不知道是誰在唱歌,她的記憶只停留在娃娃「就在今夜」的時代。在英國她更不可能接觸到此類音樂資訊,她常聽的都是一些Brit-rock,英國搖滾樂團的歌。

    聽了一會兒,她才聽出這首歌原來在述說一個男人怎麼面對失去青春歲月的旁徨,挺有意思的,她忍不住開口:「請問一下,這是誰唱的歌?」

    司機從後視鏡看了丁芸一眼,「那是封季人的『失去』,他可是目前台灣歌壇最紅的歌手。」他看到丁芸疑惑的表情,狐疑地問:「怎麼,沒聽過嗎?」怎麼可能會有人不知道封季人的歌?司機覺得簡直不可思議,這位小姐又不是外國人!

    「風記人!?」丁芸不好意思問他的名字究竟該怎麼寫,只好聽著那時而低沉、時而高亢的沙啞男聲唱著歌,看著窗外的景色。

    經過將近一個多小時的車程,丁芸終於來到預訂下榻的飯店。在她向司機道過謝,走到櫃台辦理Check-in手續的時候,服務生拿給她一個資料袋,說是一名魏先生要轉交給她的。

    丁芸進到房間內才打開那個袋子,一看是一張磁片和一封信。

    丁芸:

    我在那天的越洋電話裡,答應要幫你在這次的台灣之行安排一份工作,當時我並沒有講得非常清楚,但現在我可以跟你確定工作性質和內容了。你的工作是當我們袞石旗下歌手封季人的私人助理,但不是一般買東西打雜的那種助理,你最主要的工作是要保護他的安全。我知道此刻你心中一定有很多疑問,不過,你先好好休息一、二天再來找我談,薪水方面我不會虧待你的。

    PS.希望你能接下這份工作,並先讀過磁片裡記載的資料。

    魏俊良筆

    助理?保鏢?丁芸本來以為會是類似翻譯接待方面的工作,沒想到居然又是和她的老本行有關。

    這是她第二次聽到封季人這個名字,她已經知道他是一個相當有知名度的歌手,但為什麼他需要保鏢來保護他?難道是有人要對他不利?還是身為公眾人物不得不有的措施?丁芸心頭馬上轉過好幾個可能的情況,她無法下准確的判斷,因為她幾乎對這個人和他的情況一無所知。

    丁芸連忙拿出自己的IBM筆記型電腦,幸好她回國前曾經托友人幫她灌入中文系統,否則現在就讀不了這張磁片了。她輸入自己的密碼,然後插入磁片。

    電腦上開始有動靜,陸續列出有關封季人的個人資料和生活照。

    本公司員工機密資料,不可外洩。

    藝名:封季人

    本名:封季人

    年齡:三十歲

    身高:一八五公分

    嗜好:創作音樂、唱歌、旅行、戀愛

    職業:介於創作型與偶像型之間的歌手

    家庭狀況:父母健在,上有三姊,家境優渥,但加入歌壇之初曾遭父母切斷經濟來源。

    加入公司前的職業:送報小弟,麥當勞打工……

    交友狀況:尚稱單純,但女友不斷。

    中意的對象:身材瘦高,溫柔美麗,喜歡崇拜他音樂創作的各類美女,而且越難追得到手的,越令他想追,尚無失敗紀錄。

    最討厭的事和人:媒體和記者

    最討厭上的節目:三台所有的綜藝節目,只願意上廣播類型的訪問節目。(最好什麼節目都不上)

    習慣動作:抬高下巴看人,有點驕傲。

    入行時間:六年

    出過專輯:孤星、荒野之狼、誰、失去

    另外還有幾筆有關於封季人的報導,丁芸發揮她訓練過的專長,將所有的資料放進自個兒腦袋裡,就連那幾張封季人的照片也不例外。

    照片中的封季人有著粗獷且稜角分明的輪廓,薄而抿緊的唇,濃而黑的兩道濃眉,再襯上那明亮又有些疏離神色的眼睛,渾身上下散發著令人難以忽略的魅力,予人深刻的印象,還有他那頭幾近齊肩的頭發亦相當迷人。

    難怪他那麼自負,敢揚言沒有他追不到的女人,任何「正常」的女性應該都會對他出色的外表留下深刻的印象才是。更何況他又貴為歌壇新貴才子,更是令美女們動心。光就封季人的外型,丁芸可以給他「八分」的評價,但是對於他將追逐美女當作戰利品的行為,丁芸卻十分看不起。

    這種花花公子仗著本身外貌上的優勢,見一個要一個,其實他除了自己誰也不愛,女人只是他寂寞無聊時的陪伴品,等到他找到下一個目標,他會毫不留情地揮開舊人,投入新人懷抱。

    最令丁芸不解的是,怎麼還會有那麼多女人自信可以馴服得了這一類型的花花公子,認為自己必將是對方最後一個停泊的溫柔港口,但到最後皆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憑空讓花花男人賺得艷遇,提高成就感而已。

    丁芸想起她在情報局的第一個工作,那時她奉命看守英國駐義大使十八歲的小女兒。那個小女孩被義大利的花花公子所誘,不顧父母反對,堅持要離家出走與她的情人同居,可是離家不到三個月,女孩帶著破碎的心回來,原因無它,她的情人愛上別的女孩,要她離開。她的父母怕她想不開自殺,便把她送回英國倫敦,再透過關系,找來丁芸保護她。

    丁芸永遠忘不了那女孩本該是青春洋溢的臉上卻布滿了憂傷絕望的神色,知道她的事時,丁芸對她的天真感到無限同情,畢竟她才十八歲而已,卻被愛情傷透了心。丁芸從此非常討厭花花公子型的男人,總是對他們不假辭色,保持距離。

    然而不算是花花公子型的馬克呢?他還不是因為另一個女孩拋下她而去?

    這又要怎麼說呢?有什麼道理能解釋愛情中的種種變化嗎?為什麼真愛總是難尋呢?

    一想到馬克,丁芸就覺得心煩。

    她並不覺得自己還愛著馬克,不過也不否認對他還是有那麼一些感覺,畢竟,在他們相戀之前,他們已經是認識許久的同學和朋友。但也許就是因為他們之間的友情成分太濃,致使他們的戀愛總是平平淡淡的;不管是去圖書館、去聽音樂會、看場電影,甚至共進晚餐,都一如他們之前還是普通朋友時的情況,只不過馬克開始會牽著她的手,吻吻她、抱抱她。馬克不是她的第一個男朋友,但他曾讓她感到非常貼心,因為他們之間有十分好的默契,所以他們能夠無話不談;他關心她,她也關心他,二人相知相惜。

    但顯然地,那似乎還不夠,他和她之間像是缺少了什麼,一種灼熱逼人的火花吧!所以這段情感漸漸淡了下來,最後還是得走上分手的命運。

    他們兩個人就如同二列火車,當初相遇發出的愛情火花美麗而強烈,但是火花只是火花,不可能一直維持下去,其困難就如同要兩列火車永遠以同樣的速度、同樣的方向前進,世間上有這種軌道嗎?

    還是在火花成為灰燼、二人互相厭倦前,好聚好散吧!

    但世上很少有人能在面對感情時,可以完全理智,這也是為什麼看過那麼多令人痛苦的失敗例子,還有那麼多的人不顧一切地往愛情陷阱裡跳。

    丁芸是聰明人,她不是不懂,只是需要一些時日才能走過來。現在的她,不想戀愛也不排拒戀愛。她只想找到屬於自己的人生方向,她不要過得迷迷糊糊,她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過日子。她不想也不要再為情所困!

    叫了客房服務後,丁芸疲累地打了個大呵欠。她關上電腦,打算在午餐後好好睡個覺補充睡眠,然後晚上出去逛一逛台北街頭;這個她久違了的不夜城,她要重新認識一番。

    丁芸打開行李箱整理了起來,她的行李相當簡單,只有幾件T恤、二條牛仔褲和一件蘋果綠的背心裙。她沒有帶太多東西,因為在心情上她希望自己是以一種「休息」的心態來面對這次的旅行。大學畢業後陸續在英國情報局工作了二年,她渴望這次回到這個傷心地,能夠重新找到自己的定位。

    行李箱裡除了幾件簡便衣物外,就是一本她習慣用來記載心情的筆記本,和二、三本她在英國時一直想看卻沒有時間看的書。她並沒有在台灣久留的打算,畢竟茱莉葉和查爾斯叔叔一家人都定居在倫敦;台灣雖然是她的故鄉,但這些年來,她已認定她的家在英國,她的朋友同學也都在那兒。

    丁芸這才想起她在台灣除了和她通過電話的魏伯伯外,她真的沒有認識的人了。畢竟離開時她才十歲,小學五年級,那些同學想必就算現在見了面也認不出來。

    想著想著,她陷入一種孤獨的情緒裡。

    封季人的胸膛貼著女人的背。

    幾個小時前,他在PUB裡一個人喝著酒,因此才碰上這個女人,穿著一身火紅露背超短裙的高挑美女。當她推開PUB大門走進來的那一刻,馬上吸引了全PUB男人流連不去的打量眼神。而她顯然是常來PUB的老手,一點也無視於男人窺視她美妙身軀的專注神情,十分有自信地邁開步伐,四處張望;最後她的眼神鎖住封季人,五秒鍾後,這位尤物選擇坐在封季人身邊的高腳椅上。

    兩個人都不說話,像在等待什麼似的。

    封季人知道這樣單獨大膽前來PUB尋找樂子的女人需要的是什麼,而他今晚正好缺少一個伴。

    他招來酒保,替身邊的美女點了一杯伏特加。

    美女贊許地對他一笑,從皮包裡拿出一包涼煙來。封季人熟練地拿出打火機替她點燃;美女徐徐地吸了一口煙。

    他們在試探對方,看看對方的招數。

    「會不會打彈子?」封季人問道。他一直都沒有拿下墨鏡,他不知道也不在乎眼前的美女有沒有認出他是誰,只知道在這一場游戲中,他有必勝的決心。

    十分鍾後封季人摟著這位美女打彈子,鼻子嗅著她頭發的香味;當然,也有淡淡的煙味和迪奧「毒藥」香水混合著體香的奇特味道。封季人的身體緊貼著美女,想熟悉她的曲線,他突然非常想把她壓在彈子台上。

    彈子撞擊的聲響充滿了繽紛的欲望,天花板的彩燈在頭頂上旋轉個不停,而耳邊是嘈雜的音樂和美女因把球撞偏而發出的咯咯笑聲。

    封季人在她耳朵旁呵氣,輕輕地問:「上你那兒還是我那兒?」他不認為她聽清楚了,不過卻很篤定她一定會明白,而且不會拒絕他。

    最後他們來到在PUB附近一棟公寓大廈的八樓——美女的小套房。

    一剛進門,他們兩個就熱烈地擁吻起來,美女順手摘下封季人的墨鏡。他並沒有反對,他的唇正急切地覆上她的粉頸。

    床就在旁邊。沒有徵詢美女的同意,封季人一把就拉下她的露背裝,而他的雙手則在她的黑色吊帶襪上摸索;不一會兒,兩人已經一絲不掛,雙雙倒向雙人床上,急促地喘著氣。

    美女表現得相當大膽而狂野,在他激烈的動作下,她放肆地申吟著,並且全力配合他身體的律動,雙腿緊緊攀著他,迎合他亢奮的沖刺,不斷地甩著頭,承受高chao的全面襲擊;而封季人彷佛失去理智般地狂野。藉著性的滿足,他暫時忘記不安的情緒,不去想太多事情,只專注於眼前與美女之間的游戲,他太清楚如何去取悅一個女人和滿足自己的需求。

    在一陣放浪的申吟之後,滿身香汗的美女一臉欲仙欲死地緊緊擁著封季人,並溫柔地吻著他光滑的胸膛,二人都還沉醉在剛才美好的激情裡,然後閉上眼緩緩地沉睡。

    昨夜從美女懷裡悠悠轉醒的封季人回到住所時,已是凌晨快五點的時候了。他和那位不知名的美女彼此都沒有留下對方的姓名和電話,好像一切都沒有發生過,這是游戲的最高原則。

    封季人舒服地沖個澡,洗去一夜纏綿的記號。穿著及膝的浴袍,他從冰箱裡拿出一瓶柳橙汁,就這麼咕嚕咕嚕大口大口地灌著。

    不知為何,他感覺到巨大的渴意。

    是柳橙汁所解不了的渴,那是一種情感上的渴,也是封季人害怕的空虛生活上的渴。

    雖然他總是女友不斷,雖然事業有所成就,但在光鮮外表、五光十色的演藝生涯背後,他有著不為人知的寂寞。那種心靈的寂寞使他必須藉由戀愛來排除,但他自己也明白,他其實根本就對對方毫無真正的感情,只是逢場作戲,打發時間而已。所以他可以一個接著一個女友不停地換,至於是誰在他身邊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有人來陪伴他。

    他也明白,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女人其實也不是真的愛上他,不過就是喜歡他的外表和聲名罷了!每一個都口口聲聲說喜歡他的音樂,但又有誰真的了解他音樂裡所要表達的東西呢?又有誰在意他的創作呢?而他能怪她們嗎?除了在意她們姣好的容貌身材和跟她們上床外,他什麼時候又花過時間去了解她們到底在想什麼?夢想著什麼?他自己不也一直都很自私的隱藏真正的自己,他根本就不曾談過一場誠誠懇懇、認認真真的戀愛。他突然覺得有些悲哀和難受。

    那個喜歡音樂和生活的人到底跑到哪裡去了?他聚精會神地思考著,想起以前那個為了搞音樂而不惜與父母抗爭,離家出走窩在加油站打工的自己。如今才不過六年而已,他卻感覺彷如有一世紀那麼久的時間了。那時的他對生活充滿理想,每天想的就是創作自己想要的音樂,不斷錄好Demo帶寄去各大唱片公司,不斷被別人拒絕,卻不曾想要放棄自己的夢想。

    而現在的自己呢?不錯,是成功了,但是也失去往昔那份無畏的沖勁,創作不再是創作,而淪為他謀生的工具,他不再那麼努力寫歌,甚至想要放棄現在所擁有的一切。

    「我是不是壓力太大了?」他喃喃自問。他考慮著給自己來一次旅行,轉變一下心情,也許會有用,也許不會,但他真的想離開目前所處的環境一陣子。他需要到一個沒有人認識他的地方,去重新學習怎麼和自己好好相處。

    「我想你應該對將要共處的對象有了一些基本了解。」魏俊良撥撥自己半灰白的頭發,「有沒有什麼問題?」

    「到底是什麼人要對他不利?」丁芸翻出昨天整理在飯店信紙上的筆記,「還有,這份工作的內容性質及期限……」

    「別急別急,我一個個來幫你解答。」說著他從書櫃上抽出一份資料遞給丁芸。

    「這是歹徒在過去二個月來寄到公司的幾封恐嚇信。」

    丁芸快速地翻閱著信。

    「他們要的是五千萬台幣不連號現金,若公司無法達成或拒絕他們的要求,他們將會對我們旗下的男歌手封季人不利。」

    「報過警了嗎?」光從這幾封信,丁芸無法判斷歹徒說法的真偽。「對了,封季人有沒有跟誰結過怨?」這往往要從當事者的人際關系清查起。

    魏俊良皺起眉頭,沉思了一會兒才開口:「應該是沒有,我們沒有報警是因為無法確定歹徒是真有惡意,或只是有人故意惡作劇。更何況,這對公司和歌手的整體形象都不好,媒體更是不會放過炒作的機會。」

    丁芸收起信件。

    「我知道你之前在英國工作,你志貞阿姨都在電話裡告訴過我了。」他有些不確定地問:「你願意接下這份工作嗎?我想沒有人比你更適合了。」

    「為什麼不找個男的保鏢?不是更適合嗎?」丁芸不解地問。

    「因為……我坦白說好了,封季人不准我們找保鏢保護他,而以你女性的身分比較不會被歹徒懷疑。」

    「他不准?他難道不知道有人要對他不利嗎?」

    「這個……我們還沒有告訴他,我們怕影響他創作音樂的情緒,你知道他對我們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他解釋著。「當然,你的身分也要保密。」

    丁芸覺得怪怪的,但她並沒有表現出來。「工作期限為時多久?」

    「我們當然想盡快解決這件事,不過至少要等到他完成最近這張專輯、錄好音之後才算告一段落。」

    「那是多久?」丁芸追問,她並不打算在台灣待太久。

    「二個月左右吧!」他看向她,「酬勞方面我不會虧待你,不過你得和我們公司的律師簽定一份保密工作合約。別想太多,這只是確保你不會把這件事說出去而已。至於住的方面,你必須住在封季人家裡,你可以有自由活動的時間,但是當封季人出現在公共場合時,你一定要跟在他身邊,我這樣說你明白嗎?」

    「明白。」

    「待會兒我請徐秘書帶你去找律師,如果沒有別的問題的話,你明天就可以開始工作了。」解決了保鏢這件事,魏俊良覺得放下心裡的一塊大石。

    「我不是說過了嗎?我不會再讓什麼助理住進我家!管她是總經理還是董事長的女兒,我都不准!我上次說的還不夠清楚嗎?」封季人對於徐秘書轉告他新助理要搬進他家裡一事,反應非常激烈,上次那位助理留給他相當惡劣的印象,他這次不會再讓步了!

    「別這麼激動,只是暫時的而已。」徐秘書安撫著他。

    「暫時!?」

    「是你自己氣走了那麼多個助理,這年頭肯傻傻地當助理的人不多了,公司好不容易才幫你找到一個呢!」

    「她可以在台北的任何地方租房子啊!」他不懂為什麼要把人往他家裡塞?

    「房子難找啊!你要人家來工作,總不能教她天天回去住旅館吧,更何況當你的助理總要熟悉你的起居作息吧!」

    最後一項理由令封季人難以抗辯,他的確需要有人來料理他的生活起居。

    「可是……」

    「別可是了,反正暫時的借住一下對你又不會有什麼損害。」徐秘書眼看封季人終於有些動搖,連忙加緊勸說。

    「她什麼時候會過來?」封季人有點心不甘情不願的。

    「就等你點頭了。」

    「我知道這違反我前面說過的話,不過只此一次、下不為例,等她找到房子,她就得馬上搬走。還有,她最好工作非常認真。」封季人此話一出,算是首肯丁芸搬進他家裡。

    而怒氣未消的他,並未留意到徐秘書偷偷竊笑的得意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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