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琰活了二十九年,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無助過。
她在寒風凜冽的街頭已經走了一個多小時,又冷又餓正是她當前的寫照。十年前跟十年後真是天翻地覆的差別,她走了這麼久,居然連一家KFC之類的店都沒見到!要是能夠找個暖和的地方歇歇腳就好了。但事實卻是,她經過了一家又一家餐館,卻只能對著別人碗裡的食物嚥口水。
偶爾從街邊的玻璃櫥窗裡見到的自己更是狼狽不堪,雖然穿著大衣拎著名牌皮包,但趙琰心裡很明白,自己此刻真的是連乞丐都不如啊!
如果今天晚上還找不到落腳的地方,自己會不會凍死在大街上啊?
趙琰打了個寒噤,飛快地搖頭,並給自己打氣:不會的不會的!就算自己家的地址變了,但她還有要好的老同學,總不會連她們的地址也不一樣了吧?
———然而,她不好的預感又一次成真了。雖然按照記憶裡的方向找到了其中一個同學的住處,但那個明明應當是在本市上大學的同學,卻成了另一個城市的大學生,並且過年還不回家!趙琰的心頓時沉到谷低。
雖然看見老同學的母親臉上顯而易見的疑惑,她也不想去解釋自己到底是誰。拖著步子,沮喪地走下一級級階梯,也不管地上髒不髒,趙琰在樓梯口一屁股坐了下去。
抱著膝蓋,看著細小的雪花在對面的房頂上飛舞,趙琰卻有種身在曠野的感覺。環顧四周,竟然沒有一個地方能夠收容自己。
心情茫然而悲哀。她將頭埋在了臂彎裡。
淚水沁濕了衣袖,她不想哭,可是淚水就是忍不住掉下來。
「……喂,麻煩你讓一讓。」
她聽見有人說話,因為不想被人看見自己的滿臉淚水,所以趙琰只是側了側身體讓出一點位置,沒有抬頭。
「喂,你……沒事吧?」那人卻沒有過去,再問了一句。
趙琰穩定了一下情緒,將臉在衣袖上擦了擦,悶悶地回了聲「沒事」,抬起頭來。正打算起身離開,她才發現跟她說話的人還一直在盯著她看。
原本沒在意,可是對方的異樣讓趙琰忍不住瞥了一眼。
———林霄?
怎麼又是他?
等趙琰意識到的時候,她已經驚喜地喊出了他的名字。
如果說上午見到他的那一次,她是驚訝多於其他,那現在出現在她面前的林霄,則無疑是救苦救難的觀世音了!
「果然又是你啊……」看樣子林霄也認出了她。他猶豫了一下,問:「你真的沒事?要不要我送你去醫院?」
「醫院?」趙琰愣了一下,趕緊澄清,「不不不!我全身上下都好得很,不用去醫院,不用去醫院!」
「……哦,那就好……」林霄聳了聳肩。他走上兩步樓梯,又回頭,「對了,請問你怎麼會知道我的名字?我好像以前沒見過你啊。」
對著林霄清澈而認真的眼眸,趙琰的心臟縮了一下。她澀澀一笑,問:「那你是否又記得,你高三時與你同桌的女生?」深吸一口氣,她決定破釜沉舟,「我就是……」
「高三同桌的女生?」林霄卻詫異地打斷了她,「你搞錯了吧?我那時的同桌是男生不是女生,名字我也還記得,叫做葉奕強的,聽說考上了B大———」
「什麼?不可能!葉奕強明明是坐我的前面……」
「啊?」
趙琰張著嘴,看著一臉疑惑的林霄,突然有了另一個非常不好的預感———
她嚥了口唾沫,盯著林霄的眼睛,一字字道:「你高中的時候,難道不認識一個叫『趙琰』的女生嗎?」
「不認識。」林霄毫不猶豫地回答。
「不可能!」趙琰陡然提高了聲音,她撲上去,抓著林霄的衣袖搖晃,「你怎麼可能不認識我?我高一時坐你斜對面,高二時坐你的前面,高三時與你同桌,你怎麼可以說不認識我!」
少年被她嚇了一跳,他抓住樓梯的扶手,結結巴巴地說:「大、大嬸……」
「大嬸你個頭!」她激動地大吼大叫,「我有比你大那麼多嗎?同一年出生的你叫我大嬸!」
「可你看上去就是比我要大很多啊……」
「那是因為我來自未來啊,我活在2006年,不是1996年好不好!」
林霄張了張嘴,終於放棄與她爭論,看向她的眼神卻帶了兩分同情。
「你這是什麼眼神?當我神經病嗎?」她真的很想大哭一場。為什麼她住的地方變成了別人的家?為什麼她記得的人卻完全不記得她?為什麼她要遇到這種荒誕又可笑的事啊!
「那個……大嬸,你先放開我好不好?」
「都說了我不是什麼大嬸,我是你高中的同桌趙琰!」
「好好好,趙、趙琰……你先放手行不行?」林霄無可奈何地苦笑,「這樣拉拉扯扯的讓人看見不好,你說是不是?」
趙琰冷笑一聲,「才不放手呢!我知道你打什麼主意,我一放手你就會跑掉對吧?你根本就當我神經病,別以為我不知道!」
「那你到底想怎麼樣?」林霄也有些不高興了。打工辛苦了一整天,臨回家之前還要遇到這檔子事,換了誰都會發火。
「我———」趙琰喊了半聲,又低下聲去,「我沒地方去……」她小心地睨了他一眼,期期艾艾地說。
「什麼?」林霄不確定自己聽到的話,他瞪大了眼,「你不會是想要———」
「林霄,就看在老同學一場的份兒上,你先收留我兩天好不好?我絕對絕對會記得你的大恩大德,下輩子做牛做馬來報答你,好不好?」
「不可能……」
「別說什麼不可能啦,我都從2006年「咻」的一聲到了1996年,這世上哪有什麼不可能的事……呵呵,你就行行好,可憐可憐我吧,好不好?好不好?」
「說不行就是不行……」
「你不同意我就不放你走!有本事你將我打倒在地,再在我的背上踏上一隻腳,讓我永世不得翻身———」
「你胡說八道些什麼啊!」差點要崩潰的林霄終於忍不住喊出來。
……
趙琰捧著一隻海碗,呼呼地吸著麵條,恨不能將整個頭都埋進去。她以前從來不覺得方便面有這麼好吃!一口氣幹掉兩包,竟然也只是半飽而已。
將最後一口湯也嚥了下去,趙琰放下碗,意猶未盡地舔了舔嘴唇,睜著眼可憐巴巴地望著桌子對面的林霄,「還有嗎?」
而林霄臉上的驚愕就沒消退過。
他看了看桌上的空碗,又看了看牆上的鐘,忍不住喃喃:「不到一分鐘就吃完了……你都不覺得燙?」
「要是你在外面走了一整天,連口水都沒喝過,估計只用得著半分鐘。」趙琰不以為然地撇了撇嘴,又露出那種討好的笑,「吶,還有嗎?沒有方便麵,剩飯剩菜也行啊,我不挑嘴的!」
林霄無語地搖了搖頭,恨聲道:「我還真沒見過比你更不講客氣的人!」說是這樣說,他還是站了起來,去翻冰箱。
趙琰的臉孔熱了一熱,但她還是只當沒聽到。費盡口舌,又是威脅又是利誘,好不容易才讓林霄勉強點頭答應暫時收留她。現在她能夠依靠的人就只有他了,就算被罵厚臉皮,被視為神經病,她也絕對不放手!
在林霄用微波爐幫她加熱食物的時候,趙琰也終於有機會看清楚這套小小的公寓。一室一廳的格局,雖然洗手間和廚房都是配套的,但無論是廳還是臥室都小得要命。收拾得倒是蠻乾淨的,不過怎麼看都不像是林霄的「家」。
「這裡是你租的地方嗎?」她記得林霄的家不在這裡。
「……嗯。」林霄淡淡應著,將米飯和一道搾菜肉絲放到趙琰面前,那動作絕對稱不上是溫柔。
於是趙琰決定暫時閉嘴,繼續埋頭大吃———現在她可是吃一頓算一頓,誰知明天會怎樣?飽死鬼絕對比餓死鬼強!
吃完了飯,又洗了個滾燙的熱水澡,趙琰總算覺得自己又活過來了。她沒有多餘的衣服,換的自然是林霄的。別看這小子瘦瘦的,毛衣套在她身上卻顯得空蕩蕩,更別提需得挽兩圈的牛仔褲腿了,把所有的衣服全紮在了腰裡,褲腰才沒再往下掉。
用毛巾將頭髮擦得半干,一抬頭,趙琰就看見正拿著她的手機好奇擺弄的林霄。
「喂,你幹什麼!」她一個箭步衝上去搶回自己的手機。
林霄愣了一下,好奇的神色消失之後,表情也開始變得嚴肅起來。
「這東西是你的?」
「廢話!」趙琰翻了個白眼給他看。
「應該很貴吧。」
「可不是,三千多塊錢呢……」說到一半,趙琰也覺得有些不對。林霄對她的手機感到好奇很正常,可是總覺得他話裡有話……
「三千多?」林霄揚起眉,「美元還是歐元?這樣的東西,不是隨便什麼地方都見得到的吧?」
趙琰疑惑地看著他,「你到底想說什麼?」
林霄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轉身拿了另一樣東西出來,「你說你是我的同桌,那你說,你是這上面的誰?」
「嗯?」趙琰伸手接過那東西,「啊,是畢業照!有了這個你就不能耍賴了……」她欣喜的話還沒說完,笑容就凝固在了臉上。除了最前面的那排老師,原本一排七號屬於她的位置,卻是一個見都沒有見過的陌生女生站在那裡。
再掃了一眼全部的人像,沒有一張臉孔是她的!
趙琰一下子站起來,毛巾也掉到了地上。
「不、不可能……怎麼會這樣子,怎麼可能沒有我……」她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確認了再確認,然而明明是同樣的照片,其他人連笑容姿勢都沒有改變,偏偏上面沒有了「趙琰」。
她猛地抬頭看向林霄,後者還是一句話不說,無言的觀察著她。
「你真的……不認識我?」原以為只是他把「趙琰」忘了,原以為自己是回到了十年前,可是現在她才發現最關鍵的那一點———原來這個世界,根本沒有她的存在……
看著林霄緩慢而堅定地搖頭,趙琰頹然坐倒在椅子上,久久不能成言。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扯動嘴角,苦澀道:「你不認識我,我卻一直記得你……林霄,你的生日是六月二十九號,最喜歡的運動是籃球,最喜歡的作者是阿·柯南·道爾,最想去的地方是……」
「這些事情,你怎麼會知道?」林霄越聽越想皺眉。雖然不是什麼大秘密,可也不該是街上隨便什麼人都能知道得一清二楚的事吧?這個自稱是他高中同桌的女人到底有什麼來歷?
他忍不住再次瞥了她手裡的精緻小機器一眼,剛才他是好奇,所以拿起來看了看,可是那東西的功能卻出乎他的意料……難道她真是來自2006年?
「我說過,我是你的同學,甚至是同桌。」她抬眼,有些幽怨地掃了他一眼,「可是你不相信。」
林霄沉默。
這種荒謬的說法,換了誰一開始都不會相信吧?就算是現在,他也不可能完全相信。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他又隱隱地覺得這個叫趙琰的女人說的都是真的,就像一開始他看到她的感覺———似曾相識。
所以他才會停下來扶了她一把,問她「你沒事吧」?
「……那你怎麼會從十年後回到現在?從山上掉下來?遇到車禍?」
「你說的那種,我死無全屍的可能更大點吧!」趙琰沒好氣道,然後又長長一歎,「我也不知道啦!今天是我生日,昨天朋友們幫我慶祝生日,我喝得有點過了,結果今天一覺醒來,就發現自己回到了1996年。如果不是遇到你,我今天晚上只怕都活不過去了。」
「生日?」
「沒錯,最倒霉的一個生日!」趙琰狠狠地一捶桌子,「不過我一定會回去,所以你放心,我不會打擾你太久的,等我回到我自己的年代,一定找到那時的你,好好感激你一番!」
「那就不必了……」林霄滿臉黑線。
趙琰看了他片刻,像下定什麼決心似的,將手機拿出來捧到林霄面前,「哪,別說我沒良心,這個手機,我就送給你了。雖然最主要的那個功能無法使用,但可以聽音樂、錄音、照相,還可以攝影、太陽能充電,絕對是現在拿錢也買不到的好東西喔!只有一點,不可以讓別人知道,否則麻煩就大了。」
「我不要。」林霄毫不遲疑地說,站起身來,「你以為我是什麼人?這種便宜我才不會占。再對你說一次,你要住這裡,可以,但我只是窮學生,不可能提供太多資助給你,所以……」
「放心好了,我很好養,又能幫你做事,絕對不會給你添任何麻煩!」趙琰大喜過望。她等的就是這句話!
之前一直都是愁眉苦臉,要不便是凶神惡煞,林霄看見趙琰乍然展露的燦爛笑容,不禁呆了一呆。
明明是從來沒有見過的人,可是真的又好像……很久很久之前,就見過。
林霄轉過臉去,「咳咳……我先翻翻看,有沒有多餘的棉被……」
趙琰心裡大叫一聲「YES」,豎起指頭,悄悄做了個勝利的手勢。想起剛才林霄忽然臉紅轉頭的模樣,她又忍不住好奇地看向走進裡間臥室的男生。
呃,他剛才想什麼啊,居然會臉紅成那樣?!
不管他想的是什麼,這一刻,她卻是真心感激老天讓她再次遇見林霄。
有些事情,她真的差不多都已經放下了,可是沒想到居然有一天能夠跟他同住一個屋簷下……難道,這是老天的惡作劇嗎?
不用擔心會凍死餓死,甚至有些期待明天。今天這個生日,果然有夠峰迴路轉的啊……一邊在心裡感歎著,趙琰一邊讓自己陷進了沙發裡。
林霄正睡得迷迷糊糊,忽然聽到門「卡」的一聲,立刻驚醒過來。他從軟軟的沙發上撐起身體的同時,目光正好跟進門的趙琰對上。
還沒反應過來趙琰為什麼大清早就在門口站著,後者已經裹著一陣涼風撲了過來,「大懶蟲,還不起來?外面下了好大的雪呢!」
下雪就下雪,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林霄打了個哈欠,將目光轉向旁邊的鬧鐘。
才七點過十分,這傢伙怎麼這麼好精力,一大早就爬起來。
林霄翻身打算再睡二十分鐘,卻突然被一雙冰到極點的手貼到臉上,一激靈,他這回是完全清醒了,「混蛋,把你的冰爪子拿開———」
十分鐘後。
雖然面前的食物是免費而來,但大清早的被人這麼捉弄,林霄的心情無論如何也好不到哪裡去。看著冒著熱氣的豆漿、油條,還有小籠包,他深吸兩口氣,卻沒什麼進餐的慾望。
反觀他對面的那個,一手拿油條一手拿包子,吃得是不亦樂乎。
「……咦?你怎麼不吃啊?」趙琰不經意地抬頭,才發現林霄一直瞪著自己,「別瞪了,光瞪我又不會飽,你等下不是還要出去打工嗎?來,吃個包子,我發現這家的包子不比『客來早』的包子差,我可是排了好半天才買到喔!」
林霄悶悶地接過她塞來的包子,洩憤似的,狠狠咬了一大口,手裡只剩點包子皮。
看著一臉不高興的林霄,趙琰暗暗吐了吐舌頭,繼續向美味的食物進攻。
按說她昨天走了一天,確實又累又乏,但躺到床上之後,卻翻來覆去怎麼也睡不著。大半夜的,她甚至悄悄溜到客廳,看著沙發裡熟睡的林霄,懷疑自己是不是一直在做夢。曾經她為這個男生又哭又笑,很多年以後,她以為自己已經淡忘了,可昨晚對著林霄的睡臉流淚時,她才發現,有些東西原來一直在自己心底,沒有褪去過。
哭完之後回到床上,她只睡了不到三個小時就又醒了。這次天已經濛濛亮,趴在窗戶上可以看到外面下了老大的雪,街道兩邊和對面的房頂也是白茫茫的一片。要是昨天沒遇到林霄……想到這裡,她打了個冷顫。
感謝老天,這裡根本沒有趙琰,可是趙琰還是遇到了林霄。
趙琰偷偷地彎起了唇角,一抬眼,才發現林霄還在瞪著自己。
「你在笑什麼?」
「沒有啊,我沒在笑啊!」她下意識地否認,眨眼以示無辜。
林霄開始吃第四個包子的時候,突然發現什麼地方不對,猛地抬頭,「喂,你不是說你身上一分錢也沒有嗎?這些東西……」
「哦,我看見你玄關那裡有個放零錢的小盒子,從那裡拿的。」趙琰回答得理所當然。說起來,十年前的東西可便宜多了,她買了這麼多吃的還不到四塊錢!
「你!」林霄氣得當場變了臉色。原本還以為桌上的早餐是這傢伙的回報,哪知道是用的他的錢!看看他到底給自己找了一個什麼麻煩回來!
趙琰見他臉都綠了,不由得乾笑著把手上最後一個小籠包放回桌上,討好地推到林霄面前,「呃,最後一個,你吃吧……」
林霄再次深呼吸,冷冷睇她一眼,起身去門口穿好大衣。
「喂喂,你去哪裡?油條還剩了不少啊!你都不吃啦?」趙琰趕緊跟過去,緊張地攥著林霄的衣擺。
林霄拍開她的手,沒好氣地豎起劍眉,「要吃你自己吃!我可不比某人習慣白吃白喝。自力更生、豐衣足食,懂不懂?」
趙琰被他說得一愣。
然後是委屈。
「如果不是沒辦法,誰想這樣啊……」她喃喃地辯解。一恍神才發現林霄已經出門了。想到接下來自己一整天都只能呆在房間裡,趙琰立刻慌了神,抓起大衣換好鞋追了出去,「林霄!林霄!你跑慢點,我跟你一塊兒去!林霄……」
林霄真沒發現比趙琰更加厚臉皮的人。
「你沒事兒就回去,別在這裡給我添亂行不行?」
將複印好的東西交給客人後,林霄忍不住回頭對那個埋在電腦面前一坐就是半小時的人吼。
「我哪有添亂?」趙琰死死盯著電腦,分了一點精力來回答林霄的話,「我坐在這裡動都沒動,怎麼會添亂?」
林霄額上的青筋「啪」地爆掉。他磨著牙齒走到電腦旁,一手撐著顯示屏,瞪向趙琰的目光烈焰熊熊。
「老闆是請我來做事的,不是讓我多帶一號人來玩遊戲的。」他一字一頓,「你想讓我丟掉工作嗎?」
趙琰扁嘴,委屈地看著他,慢吞吞關掉「掃雷」右上角的紅色小叉,慢慢吞吞地站起來,「好嘛……我不玩就是了……」
沒做錯事卻像被譴責的林霄忍不住按著額頭,「別裝出這種委屈的樣子!我說你到底為什麼要跟來?這種複印店沒什麼好玩的,萬一老闆過來看見你在這裡,肯定炒我魷魚!」
「這種複印店確實沒什麼好玩的。」趙琰環視著林霄打工的地方,十分贊同地點頭。
「那你就趕緊回———」
「不過我一個人呆在家裡更無聊,不如出來幫你做事!」趙琰笑嘻嘻地打斷了林霄的火山爆發,「不管是打字還是製圖,傳真也好,複印也罷,這些對於我來說全都是小意思,搞不好比你還熟練。你們老闆花一份薪水請到兩個人,他該偷笑才是,不可能炒你魷魚,放心好啦!」
「比我熟練?」林霄哼了一聲,「說大話!」
趙琰昂起下巴。開玩笑!這些老古董在十年前會的可能沒幾個,但到了十年後是每個上班族幾乎都能熟練操作的事,林霄這小子居然說她講大話?!真當她一無是處了吧?
正好這時有客人進來,拿出一份手稿,要求打出來並傳真到外地一部傳真機上。
趙琰先林霄一步將那稿子搶到了手上,指尖一彈,丟給林霄一個挑釁的眼神,「喂,瞧好了!」
轉身坐在電腦旁,趙琰熟練地調出word,一千餘字,十分鐘左右就敲完了,然後排版打印,在那位客人的要求下傳真到某某公司,最後看表,總共用了一刻鐘不到。
那位客人很爽快地直接就把錢遞給趙琰了。趙琰九十度鞠躬,笑容燦爛地送那位客人出去,才得意洋洋地轉頭看向一直沒說話的林霄。
「怎麼樣?」她努力地讓自己沒笑得太誇張。
林霄臉上沒有甘拜下風的佩服,也沒有認同的笑容,反而帶著讓趙琰迷惑的遲疑。
「……你怎麼會……」他的話沒說完,趙琰也沒有聽懂。
「什麼呀?」她眨眼。
林霄哼了一哼,轉開了話題:「行,我承認你還有那麼點用處。但是你要留在這裡就給我老老實實的,要是真因為你的原因讓我丟了工作,我就把你丟大街上去。」
剛才那一瞬間,他想的居然是「也許她真可能來自未來也說不定」,但這種拿不出根據來的事情還是想想就算了。他實在想不出什麼理由,未來的自己會活在她的世界,而她卻自始至終不曾出現在他已經活了十九年的世界裡。
只想想都會讓人覺得頭暈,所以還是什麼都不想的好。
趙琰卻緊張了起來,「喂喂喂,林霄,你不會真的那樣狠心吧?在這裡我只認識你哎,你把我丟大街上我就死定了!」
林霄轉頭,「所以你更應當聽話一點,懂了嗎?」
「喂!」
林霄不理會趙琰的抗議,拿出一疊複印紙裝上。背對身後那人的瞬間,他的臉上卻露出笑意。
一會兒哭一會兒笑,一會兒又哇哇叫,真夠幼稚的。他好像從街上撿了一個奇怪的女人啊,就跟一條精力過盛的小狗似的……
雖然麻煩了一點,不過……好像倒挺可愛。
至少以前從不曾見過這樣的女人。也許以後也不可能會出現第二個吧。
自己居然理所當然就接受了她的一切,包括她奇怪的言行和奇怪的來歷。就算是哪天她突然消失在空中,他也不會覺得意外。
會想她吧?如果她真的不見了……這個念頭只出現了瞬間,就被林霄狠命地搖頭拋出了腦海。
真夠無聊兼噁心的。這樣的大麻煩,當然是早不見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