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之後,陳方和西西拖著兩大箱子東西飛到香港去了。臨走前她群發短信道:偶們去賺錢咯!
李采凡沒輕鬆兩天,便接到一個大任務。
這大概是能夠讓她感激涕零的一個工作了。華婷鄭重地把她叫到編輯部,對她說:「小凡,你可以考慮出一個短篇了。」
短篇她不是沒畫過。有好幾篇20來頁的作品都已經發表出來了。但那都是零散在各個刊物上,她沒有什麼名氣,並不受重視。有的作品甚至因為雜誌篇幅不夠縮成了四拼一的版面。大32開雜誌上面的四拼一,連她自己看著都覺得累。
終於有一次,她在一家原創雜誌上的一個小短篇受到了不少叫好的凡響,編輯打電話來叫她把後面準備好的故事寄過去。她滿心歡喜,以為就此可以源源不絕地把自己的故事畫下去了。結果第三個月,一個有名作者的一篇新連載,就擠掉了她這個初出茅廬的新人。她還未來得及掙到足夠的掌聲就得草草收場。寄去的第三篇被編輯勉強收下,最後用了二拼一的版面,連稿費也變成一半了(至少另一個雜誌的四拼一稿費還是不變的)。當時似乎是有一些可惜的呼聲的,畢竟沒形成大流。她這個連名字也沒被多少人記住的新人,很快就被遺忘了。
她只好重新開始畫下去。聽著各位編輯的批評、要求、推辭地畫下去,每個月翻著自己掏錢買來的雜誌地畫下去。那裡面就算沒有她的作品,也有著她喜歡的作者的作品,只要是看到了,她就會覺得快樂。
她的經濟生活是相當不成功的,但她又總是快樂的。她尤其記得自己第一次發表作品的時候,看著努力了好久、終於變成印刷品的畫稿,那樣漲著滿滿喜悅的激動心情,到現在還是很清晰。
能夠踏上這條路,真的很不容易呀。本以為一篇作品發表之後就可以順利地出道開始當漫畫家了,直到現在她才明白,走進去是艱難的,進去之後的路依然是艱難。
她一個人固執地走到現在,勉強維繫著生活,還未放棄。偶爾她也會問自己,究竟能走到哪一天呢?她是永遠不會放棄努力的,但是這樣一直一直地被打擊下去,終有一天她會累得再也爬不起來了吧。
華婷的要求,是一個24頁的短篇,最好是青春校園類的故事,少女漫畫風格。她說:「你這幾期以來的插圖受到了不少好評,我想你可以畫一個短篇來看看了。我看過你以前的一些作品,所以覺得你現在的水平已經沒什麼問題了。我們的雜誌雖然是以資訊為主,每期只有一兩篇原創漫畫的位置,但登的都是精品。小凡,加油,這是一個好機會。雖然你現在還算新人,但我相信你的實力。我們雜誌也想推出一些自己的作者。如果你的故事反映好的話,後面我決定給你連載的機會。一切都要看你這篇的表現了。」
李采凡激動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連載」兩個大字在眼前金光閃閃,變成了一堆堆鈔票,又變成了大堆大堆的牛奶,還變成了奈奈的排骨、火腿腸、燒雞、烤魚……
華婷敲了一下她的腦袋,「流什麼口水呀,快回家去乖乖給我畫吧!二十天之內交稿,如果不好的話我可是要給你打回去的。過兩天先寄腳本過來,再畫好分鏡給我看。要什麼資料我先借給你。」
李采凡頂著這個重大的任務回到了家,很快由興奮陷入了呆滯。
凌旭一回來就看見她手捧著紙筆坐在桌邊咬筆桿。過了兩小時依然看見她在咬筆桿。
「你在幹什麼?吃鉛筆嗎?」他走上前去,發現桌上的紙張一張張鋪了一片,上面都是碎碎的筆畫和文字。
「我在寫腳本……」李采凡抬起頭,臉上是霧靄重重,眼睛鼻子幾乎皺成了一團。
「怎麼這種臉?」凌旭忍不住拉拉她的臉頰,「寫腳本很難嗎?不就是編故事?你以前不是編過不少了嗎?」
「這次不一樣,很重要的!我想了一個故事,覺得不合適。又想了一個故事,也覺得不合適。再想了一個故事,還是覺得不合適……」
凌旭打斷她:「你都想了些什麼故事?說來聽聽,說不定我可以替你參詳參詳。」
李采凡便說:「一開始我想編一個唯美的愛情故事……」
「很好呀。」
「嗯。故事是這樣的:王爺的女兒和丞相的兒子訂婚,可是大婚前夕郡主跑了……」
「逃婚呀?」
「呃,也不算……她說想去外面散散心。王爺和丞相哭訴,可丞相卻很理解也很寬容,願意慢慢等郡主回來。」
「這丞相還真開明。」
「嗯。因為先跑掉的是他兒子,到現在還沒抓回來呢。」
「……」
李采凡接著說:「郡主女扮男裝,先去逛集市,又去酒樓喝酒。這時四個江洋大盜衝進來,要抓她……」
凌旭猜道:「是不是這時男主角出現了,英雄救美?」
「不是……他們說她是淫賊,正在全國通緝中,要抓她去領賞銀。」
凌旭一口水噴出來,「江洋大盜抓淫賊?」
「呃,那四個人不是真的江洋大盜,只是那種形象……郡主也知道了那個通緝榜文是自己的三個好朋友聯名發的,是跟自己鬧著玩呢。」
「……這叫什麼好朋友?」
「損友啦。郡主打飛了江洋大盜——她是身懷武功的。她想離開的時候,那幾個江洋大盜卻大呼抓淫賊,結果街上的人們都來追趕她了,一直追到了山裡。
「郡主跳到了樹上,人們提著棍棒扁擔兀自在山林中搜尋。突然一聲慘叫,大家都掉到了一個陷阱裡……郡主跳下樹,以為是獵戶的陷阱幫了自己的幫,剛鬆了口氣,就被身後一棒子打暈在地。一個滿臉大鬍子的山人跳出來,哼笑:哼哼,今天的收穫真不錯!」
凌旭的面色由白變黑。他忍住要開口的衝動,繼續聽她說:「那山人蹲在陷阱邊,扔了一個籃子下去,喊道:要繩索梯子的快把身上值錢的東西統統放進來!不然等會我就倒牛屎下去!」
凌旭終於忍不住再次打斷她:「你好好說就行了,能不能別學他的語氣和動作?」
「……山人把籃子裡的東西吊上來,發現了旁邊昏倒的郡主,便說……」李采凡察覺對方狠狠瞪過來的目光,只好放下手中搓著下巴的動作,「……他說:這傢伙好像蠻有錢的嘛。於是解下她的寶劍,摸下她的錢包,開始扒她的衣服……衣服的料子也是值錢的。結果脫了第二層他就發覺不對勁了,原來這人是個女的。
「郡主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山洞的草床上,洞中燒著火,自己的外衣、寶劍被整齊地放在一邊。不久之後山人拎著魚和柴回來,被郡主一劍架在脖子上,稱作可疑之人。他生氣地一拳打回去,說你才是可疑之人呢,不想這一拳竟打斷了郡主的寶劍。
「郡主正在吃驚他的功力,山人卻捧起斷劍大哭:我的寶劍呀,還想賣個好價錢呢!郡主說:那是我的傳家寶。山人只好賠笑說:用泥巴粘一下還能用吧。郡主說:賠來!」
凌旭:「……」
「結果山人為了討好郡主,請她吃飯。郡主吃下去後才發現裡面有很多討厭的材料……像蠍子呀青蛙呀蟬呀什麼的,但吃也吃了,只好作罷。晚上山人得知了郡主逃婚的事,最後還知曉了真正的原因,原來這都是因為:郡主的那個未婚夫長得太漂亮了!比美麗的郡主還漂亮!比郡主那三個艷名遠揚的朋友還漂亮!是女人誰能忍受得了呢?!」
砰咚!這是凌旭手中的茶杯掉在地上的聲音。李采凡驚道:「呀,水灑了!」跳起來就要去找拖把。凌旭把她拉住。
「先別管這個。」他虛弱地說,「先把下面的講完……」
「其實差不多就快結束了。」她只好又坐下來,說,「睡在洞口的山人第二天一早發現郡主已經回去了。她出來一趟只是調整心情的,她那尚未謀面的未婚夫除了相貌被傳過於俊美令她不滿,品行才學卻也是有口碑的,她畢竟是要嫁的。山人伸著懶腰迎接早晨,卻聽見遠遠陷阱中傳來的呼救聲。又有人掉下去了,他十分高興地跑過去,準備再大賺一筆。」
聽完後凌旭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故事是挺有趣的,但這樣的話,男女主角並沒有交集,只算過客,不太符合大眾的期望吧?」
「我還沒說完呢……最後是這樣的:掉進陷阱的三個人都是丞相府的小廝。他們一見山人就撲上去哭叫,少爺呀,終於找到你了!」
「這傢伙就是那個漂亮過頭的未婚夫?」
「……嗯。他被拖回家後狠狠地梳洗之後就是很好看的樣子了。最後的一頁我已經想好了,就畫他們成親時的場景。」她完成了任務似的攤攤手,「呼。就是這麼多。」
「雖然談不上唯美,倒是蠻有趣的。你就畫吧,有什麼不好的?」
李采凡嚴重地搖頭,「不行,我完全想好之後才記起華姐叫我畫的是青春校園故事。」
「……」某人無言。
「所以我就用力又想了一個。這個說的是一個女孩子,就要死了,但死後會變成天使。呃,我的意思是她死後會獲得一個新的職業,天使只是個職業,就像《暗之末裔》裡的死神一樣……這個女孩從小暗戀著一個鄰家的男孩,男孩一直像對妹妹一樣對她好,並且這時候也有了心上人。女孩身邊還有一個天使,是一個十分漂亮的男生,只有她自己看得見。這個天使其實在她很小的時候就見過她了,還救過她,但女孩不知道。天使的職責是守護著女孩直到離開人間的那一天。故事的結局是女孩終於明白天使對自己的愛,祝福著男孩與他的女朋友,和天使一起去了天堂。」這次她一口氣說完。
凌旭聽了點點頭,說:「這個倒挺唯美的,為什麼不畫?」
李采凡大大歎了一口氣,「不行呀,華姐希望第一次出的是一個輕快活潑的故事,最好有點喜劇效果。這故事死啊活啊的,她一定不滿意。唉。」
凌旭直接問:「那你第三個故事又是什麼?」
她扁著嘴說:「……我又想到了小俠客的故事,本想就拿那個過來改一改算了。那不是個很活潑的喜劇故事嗎?」
「沒錯,然後呢?」
「可是,那個故事當時我就畫了60多頁!現在畫,更想在裡面多添點東西。24頁打死我也塞不下呀!還有,限期20天交稿,打死我也畫不完呀!」
他安慰她:「沒關係,今天才第一天。再想想就是了。」
她眼淚汪汪,「我現在腦子裡已經粘成一團,什麼也想不出來了。」
「那我們先出去吃飯吧!」他拍拍她的頭,「乖,我們出去吃大餐。」
飽餐一頓後回來,李采凡又盡職盡責地坐回了桌前冥思苦想。這次她跑到了電腦上去找靈感,並且碰到了QQ好友風的追憶。
這位小說高手知道她要編故事,當仁不讓地幫起忙來。
你說要青春的、校園的、喜劇的故事?他問。
采蘩:嗯。而且是短篇,必須是24頁可以畫完的。
風的追憶:那讓男女主角一開始是仇人如何?
采蘩:這種題材太多了吧?
風的追憶:那這樣,讓女主角先對男主角一見鍾情,然後發現他其實是很惡劣的,但最後還是喜歡上他!
采蘩:……
風的追憶:或者說,女主角也有缺陷?
采蘩:不管怎麼樣,我只畫美少年和美少女!
風的追憶:你是花癡!
采蘩:我是唯美主義者!我想到了,讓女主角超級喜歡男主角的外表,因為他是超級美少年!
風的追憶:又一大花癡橫空出世!
采蘩:聽我說!男主角外表漂亮但個性惡劣,小靈討厭他的人卻喜歡他的臉。
風的追憶:小靈是哪個?
采蘩:我剛剛想的女主角的名字。
風的追憶:那我要讓男主角留級!並且叫他馬團!
采蘩:他的名字叫小亮!
采蘩:留級不錯。我想到了,女主角在初三的時候見過男主角一面,然後為了他考進了他們高中。
風的追憶:具體情節這樣吧,晚自習回家的路上,花花碰到了幾個小痞子,這時馬團出現救了她,並丟落校徽。花花至此就以馬團的學校為目標了。如何?
采蘩:是小靈和小亮!
采蘩:有了!小靈以為小亮是學長,但卻在自己的班級中看到了他人,大驚失色。她是好學生,嗯,是第一名成績入學的,又是班長,當然不能和留級生有瓜葛,她便決定和小亮劃清界限。
采蘩:但小亮不僅帥還很酷,常常惹到她,一點不給她面子。小靈便開始和他敵對,處處打擊報復。
采蘩:但小亮不僅酷還很厲害,小靈根本搞不定他,還時常被對方捉弄。
采蘩:小靈恨死了小亮,但一看到他漂亮的臉又被迷得神魂顛倒!最後她終於發現了小亮也是很不錯的,於是兩人成了男女朋友!
采蘩:呵呵,如何?
風的追憶:馬團有什麼不錯的?
采蘩:是、是、是成績!期中考試他考了年級第一!
風的追憶:那他幹嗎要留級?
采蘩:這個我再想想。
采蘩:留級不是你想出來的嗎?!
……
就這樣,兩個人商量好了大概的故事情節,李采凡整理細化之後交了稿。
華婷一看即通過,交代她快快畫好分鏡草圖。
分鏡草圖的步驟幾乎是所有漫畫作者最頭疼的部分了。它要求將整篇漫畫的人物、背景、對白全部確定無誤,之後就是直接上線的工作。畫分鏡也許花的時間不是最多,卻是最費腦細胞的。
李采凡電腦上網的時候可以一邊唱歌一邊畫,上線的時候可以一邊聽歌一邊畫,而畫分鏡的時候只能一心一意地埋頭苦幹了,比考試時還要集中精神。
她習慣均衡每頁所放的對白量來進行分鏡,先畫出最粗簡的分鏡小樣,把對白一行行地在下面標好,全部完成後進行整體的調整,之後再著手正式的草稿。
在這之前她還會將劇中人物所穿到的每一種服裝設定出詳細的草圖,所用到的場景、特別的道具也一一找到資料設計好。
雖然這些工作看起來麻煩,不過一旦做好之後,正式畫的時候就輕鬆順利多了。所謂磨刀不誤砍柴功,正是這個道理。
草圖交上去後也很順利,她只修改了華婷指出的一兩處地方後,就獲通過開始正式上線了。
說實話,上線是她最喜歡的過程了。她伏在透寫台上,描繪得很小心、很細緻,滿心歡喜到期待著黑色墨線在紙上流淌出美麗的人物、場景。她愛極了這種細心琢磨的感覺。
上線的時候她是不容分心的。一連幾天她都規規矩矩地每天伏案八小時,不趕也不拖,完成計劃的量,做得井井有條。
這期間從香港回來的陳方一行人拉著她去開慶功會,她也只坐了兩個小時就趕了回來。回來的時候她的包裡揣著一個小信封,一拿出來她就嘿嘿地笑。那是她收到的報酬。
「很多嗎?」凌旭捏捏她傻笑著的臉問。
「嗯,還好。比我登在雜誌上的稿費多。」
凌旭拿過信封看了看又還給她,搖著頭歎息:「你們這些漫畫家呀,拼了一個星期的命下來,這麼容易就滿足了呀。」
「夠用就行了嘛!」她吐吐舌頭跑回房間,在門口又探出頭,「我現在還不是『漫畫家』,只是個漫畫作者!等我真的成為漫畫家之後,一定比現在有錢!」
她是有自信的,她會努力去抓住成功,不是為了錢財也不是為了聲名,只是為了「漫畫家」這個從小一直延續至今的夢想。她要實現它。
二十天後,李采凡準時交出了24頁漫畫《極惡關係》,華婷看後大加讚許,排定了兩個月之後上檔。
十月金秋,國慶的七天假期是旅遊和購物的黃金周,也是漫展的黃金周。
一時間各城市的漫展紛紛開幕。N市也沒落後,在省美術館開辦了大型的動漫畫展,並有近年來日見聲勢的cosplay比賽,名為國際城市動漫展。
華婷所在的雜誌社作為協辦方推薦了李采凡等兩名初見聲名的新人在開幕式上進行簽名活動,同來出席的還有國內幾位著名的漫畫作者。
李采凡按要求早早就來到了美術館,華婷領著她看中央大舞台上一溜長桌。
「等會你就要在上面簽名。」華婷指指桌上的名牌,「我特地幫你放在靠中間的位置了。」
第一次,她被邀請到漫展上簽名。這是她多年來的夢想,此刻這麼快地實現,讓她幾乎不敢相信。
「華姐,我覺得我還沒到可以來簽名的程度。我根本就沒什麼名氣,而且實力也不到位。」她誠懇地道出事實。
「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你知道嗎?」華婷嘴角揚起一絲諷刺的笑,「這次我們市承辦的這個漫畫展,卻找不出一個本市有名的漫畫家。於是本公司老總為了不丟面子,硬是保舉兩個上來。」
李采凡低下頭。雖然她清楚自己的名氣還沒到位,但這種趕鴨子上架的做法實在讓人不舒服。
「而且,」華婷語氣中的輕蔑更甚,還帶著怒意,「因為是自己雜誌社的作者,連出場費都壓到了最低。小凡,對不起,我實在沒能力幫你爭取更多了。」
她趕緊搖頭,「別這麼說,華姐。你知道我不在意這些事的。你幫了我那麼多忙,我感謝你還來不及!而且能來簽名是我做夢也想不到的,我只是覺得……有點害怕,怕人家說根本不知道這個人是誰……」
「呵呵,你也不用太謙虛了。」華婷拍拍她,「怎麼樣你也算出道兩年的作者了嘛。你就把它當作一次經驗好了,如何?」
「嗯。」她綻開一個笑,「我覺得……一定會很好玩的!」
時間一到,大批早已等候在門外的漫迷們一湧而入。他們巡迴在展廳、攤位、活動區之間,興致勃勃。來觀展的大部分都是些年輕的面孔,李采凡看著她們興奮期待的神情,回想起了更年輕時的自己對漫畫的狂熱,會心一笑。漫展果然是他們的家園,能夠讓包容他們熱情與夢想的天堂。
離簽名活動的開始還有一小時,李采凡正細細看著原畫展區的作品,一雙手大力地把她拉過去。
「來來來,這邊幾個小朋友都來幫個忙!」一個年紀四十多歲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正招呼著十來個參觀者,不管別人勉強的神色,硬是把人拉到了一起,「我們這邊著名的漫畫家阿晨正在接受報社採訪!大家配合一下過來一起拍個照!」
所謂配合也就是站在有名的漫畫家身後做一道人牆背景。前面的阿晨似乎也被擺佈得有些無奈。那女人是這次漫展承辦方的負責人,記者稱她為張總。她高揚著聲調先是指揮漫畫家,「阿晨把手指到畫上去!再高一點,對,就像在跟大家介紹你的作品一樣!大家再往後站一點,那邊的小朋友,不要擋到阿晨!」安排好後她自己往前面一插,親暱地扶著阿晨的肩,擺出如花似的的笑臉,「報社的同志照相吧——再來一張!」
「那邊的同學,不要亂動。」攝影師拿開相機,沖這邊揮揮手。
李采凡一抬頭,發現身邊一個男生兩根豎起的手指剛剛從前面張總的後腦勺上移下來。男生瞧著她望來的眼神,細長的眼睛微微一笑,在她還沒來及反應前又偏過了頭。
第二次攝影師在喊「一、二、三」了,就在按快門前的一剎那,旁邊的男生突然轉身,揚長而去。攝影師瞪著眼睛「啊」了一聲,張總趕緊說:「小痞子,不要理他。我們再重來一張!」
第三張總算拍成功了,阿晨抱歉地沖大家笑笑。有人立刻就想請他簽名,張總板起臉,「等會簽名活動開始的時候會讓你們簽的,現在漫畫家還有別的事,別來打擾人家!」
李采凡同眾人一起被驅散。她不以為意,樂得回去繼續欣賞原畫。
簽名活動開始後,每個漫畫家在台上入座。這些作者李采凡以前都是只聞其名未見其人的。不過坐在她旁邊的那個人她卻認得,那正是剛剛的阿晨。
阿晨對她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作者原本自然是沒什麼印象,而此時看到她卻是一愣,說:「哦,你是剛才的——想不到你也是漫畫家啊!」他爽朗地笑了笑,於是李采凡也大方地回笑了去。
每個漫畫家都被贈送了一本冊子,裡面逐頁介紹了國內大部分著名的漫畫作者,附著作品歷程和圖片。今天被邀請來簽名的作者們的大名都在其上,李采凡也榮幸地位列其中。雖然最後幾頁的位置以及和別人拼在一起的版面明顯體現了名氣的差異,細細看下來她卻也發現,自己這些年的故事、插圖、單幅作品,湊在一起原來還不少呢,於是很快開心起來了。
在台下,對著橫向一排作者的是各自縱向的長龍,擁擠蜿蜒,形成了不太規則的一大片。每個人手中也都拿著那本冊子,不過這是買的,沒有的話就不能叫漫畫家簽名。近二十元價格的一本薄薄的書,張總他們是賺翻了。
漫迷們好不容易才排隊到了漫畫家面前,於是乾脆左右靠近地一起簽了。這麼一來像李采凡這樣沒啥名氣的,也是忙得停不下手了。有的漫迷在請她簽名時還特地翻到她那一頁,讓她感動不已。
中途主辦方派發的馬克筆突然沒水了,她正在著急,旁邊的阿晨從自己的包裡拿出一支筆遞給她,又是寬厚地笑笑。她好感激地道謝。
而此時張總則來回在舞台上走動,反覆叮囑他們:「別畫畫了!只簽個名字就行了!大家抓緊時間,人還多著呢。快!快!」
一個多小時後,阿晨等最有名氣的幾個漫畫家被主辦方帶走,剩下的幾人繼續簽。
這時已漸近中午,人流不再具有壓迫力,張總也離開舞台,吩咐他們剩下的人再坐二十分鐘就可以結束,匆匆前往人氣畫家們的接待室去了。
李采凡依然賣力地接待每一個請她簽名的人,畫畫、照相等要求,她都欣然接受。
有幾個女孩子對她表示了高度的熱情。她們記得她以前被四拼一的小故事,十分喜歡。熱烈地表示今後會支持她。
還有她所讀高中的校友也來到她面前,說:「你就是李采凡學姐呀!我們學生會現在還留著你的畫呢!聽說那時每次校園藝術節你都得獎?你好厲害哦!」
竟然還有人對她說:「姐姐,你參加cosplay嗎?你長這麼漂亮,不來cos太可惜了!」
簽名活動結束的時候,她收拾著東西正準備離開,忽然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向自己走過來。
「凌旭?你也來看漫展?」
他是和受邀前來出席開幕式的香港某出版負責人洽談商務的。對方已經推掉了漫展主辦方的午宴,決定和他在中午的時候進行進一步的商討。
他想想看自己也確實是來看了一會漫展的,於是便點頭。
李采凡興奮地說:「漫展真是太有趣了!我以前竟然沒參加過。今天好多人叫我簽名呢,哈哈!」
凌旭將手伸到她面前,「那幫我也簽一個吧。」
「咦,簽手上嗎?」
她抬頭詢問對方,看到凌旭衝自己點頭,於是便拿起筆,在他手上寫下自己的名字,還畫了一朵小花在旁邊。
凌旭握起手,衝她揚了揚,微笑,「現在,你在我手心裡了。是你自己飛進來的哦。」他說,然後看到女孩子怔了好一會之後,臉紅了。
「對了,你中午不回去嗎?在哪裡吃飯?」
「主辦方說請我們吃盒飯……或者碗仔面。」
凌旭臉一黑,這裡的主辦方也太會節省了吧。他拉著她的手往外走,「別在這裡吃了,我帶你出去吃飯。」雖然有工作要談,不過多一個人一起用餐應該沒什麼問題。
「不用了!我在這裡就好了。大家都吃呀,有什麼關係。」她掙著他的手,正在犯急的時候,看到華婷跑了過來。
女編輯一把拉過自家作者,瞪著侄子說:「你該忙什麼就忙什麼去吧!我帶小凡吃飯去。」然後二話不說拉人離去,利落得讓某人只有乾瞪眼的分。
華婷和李采凡去附近一家店品嚐了那裡極有名氣的過橋米線。而主辦方招待的那頓午餐(只是對留下簽名的那幾人),據說最終沒有一個作者去領用。
接下來幾日,舞台上的長桌依然設著,卻清冷了許多。大部分作者已經回去,只剩李采凡和本市的另一名作者還常常被叫去撐門面。
對此華婷十分的不滿,凌旭更是微詞不斷。她自己倒不介意。在那裡可以看到每天的cosplay的比賽表演,有時她還會幫陳方看看攤子。陳方是後來跑過來借了別人的地盤做生意的,依然是出售各種尺寸作品的老行當。她一看到李采凡就把人拉過去磕牙,不時和來往的參觀者定下貨品,先收好定金。幾天來她一直滿臉春風得意,常常笑出一副奸商的面目。
李采凡還碰到一個年輕人,自我介紹是《漫世界》雜誌的編輯,名叫常波。他組織了一個社團,邀請李采凡加入,被她禮貌地拒絕了。
李采凡覺得自己更習慣一個人畫,因此從沒加入任何社團。連陳方的社團她也只算外援。
匆匆一周的漫展結束了。這一周時光帶給她的是快樂、感動和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