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三百篇詩
反覆述說著的也就只是
年少時沒能說出的
那一個字
席慕蓉·節選
是林森哪……
章令敏在深更半夜突然醒來,明明已經熟睡,然而睜開眼時、坐起身時,卻沒有一點恍惚,像是之前四個小時的沉睡,不過是閉眼養神一瞬間的事罷了,所以才能睜眼得那般清醒。
她記起來了這個名字,就在她打算忘掉之時。
這個林森……
不就是周又鈴用了半輩子青春苦追到手,又親手拋棄的那個男子?
那個,被所有認識周又鈴的人都為之同情不已的男人。雖然乍看之下,周又鈴的情路無比坎坷,才會苦追了一個男人十二年,地球都繞了好幾圈了,也沒讓那人動心半點。
所以大家都猜,那男子絕非因為終於愛上周又鈴,所以娶她。更可能的是在她的死纏爛打下,終於舉白旗投降……
忍不住搗著額頭,輕歎了口氣。
怎麼會,這麼早就遇見他了呢?
這個男子,應該是在她上大學之後,才第一次見面的。
他大她一歲,可是,她上大一時,他已經是大三了。因為他高中只讀了兩年,就跳級上大學,以著各項優異的成績,被保送到全國最頂尖的大學,他本身獲得了太多國際級競賽的榮譽,以至於,就算他生來寡言少語,仍然是校園內人人皆忍不住要談上一談的大人物。一舉一動,備受關注。
說來,她,算是林森與周又鈴相識的橋樑吧。
如果不是她考上了T大,周又鈴就不會跑來T大參加新生舞會,然後遇見了林森,從此對林森一見鍾情,沒幾天便向全天下宣告——
這個男人她一定要追到!
然後,她退學,奔進補習班讀高四,補習班還特地選離T大最近的一間,就為了天天能見到林森一面。
一邊讀書,一邊追求,一邊想盡辦法攆走所有對林森有粉紅色企圖的女人。
那時,章令敏就在想,這林森,怕是逃不過周又鈴的手掌心了。周又鈴是個超級自我又強勢的人,她還沒見過周又鈴所執念的事物,不能弄到手的。
所以章令敏相信周又鈴會考上T大,會順利趕走林森身邊的女人,然後,如果她興趣當真能維持得久一點,她也一定會成為林太太。
事實證明,章令敏的預言沒有出差錯,周又鈴確實終於得到林森——即使結局並不美好。
所願得償,卻是不一定快樂的。
章令敏記憶中,不曾見過林森那張清冷如一泓山泉的臉孔,有過快樂得意的表情,即使他總是獲得一個又一個尋常人想都不敢想的榮耀;也不曾見過,恣意張揚的周又鈴,每每走在林森身邊時,暢懷大笑過。
雖然大學畢業之後,章令敏再也沒有辦法得到這兩人的第一手消息——誰教她單方面被斷交了呢?但從輾轉傳來的一點訊息也就知道了,他們兩人誰也沒有因為這場愛情追逐而快樂一點。
不過……這些人、這些事,雖然曾是她前世的好奇,然而,卻也無須關注太多,因為比起好奇別人的愛情八卦更重要的事是,要怎麼面對如今的自己,以及未來的人生?
如果前些日子,她還為著自己是做了場黃粱夢還是重生了這問題而糾結、覺得天塌下來不過如此時,現在,她知道了,她的麻煩還不算完,因為當她已經習慣於一切事物照著「記憶」中來進行,而她可以悠閒而冷靜地在每一個叉路的路口加以選擇向左走或向右走時,卻發現生命的軌跡,在重來一次時,竟是充滿了變數,不是如她所想的那樣一成不變,而她需要做的只是選擇……
那林森,出現得太早了……啊,當然,其實錯不在於他,而是她。她不該因為聽到雙簧管的聲音而好奇,放縱自己的好奇而走過去,於是遇見了不該這麼早遇見的人。
不過,即使如此,對她的生命而言,又能產生什麼變動呢?
應該是沒有吧?可是,為何卻能因此教她在深夜時分突然清醒過來,就因為想起了這個在上輩子時她生命中的過客?
這個教周又鈴追求了十二年,銘記在生命中一輩子的男人,與她何干呢?
為什麼,她竟會……這般地,在意?
「唉……」不由自主歎出一口氣,屈起雙腿,以雙手環抱著。竟是再也等待不到睡意,只好呆呆地望著窗外漆黑的天空,沒有半顆星星的寂夜,有一種空洞的失落感,悄悄在心口蔓延……
劉家位於山上的度假別墅,佔據著好山好水好風景,別墅裡的設施非常齊全,游泳池、網球場、高爾夫練習場、健身房什麼的,應有盡有,難得的是地點夠隱密,來這裡度假,絕對可以獲得完完全全的清靜;不用擔心會被不速之客打擾,這裡是連狗仔隊也滲透不了的地方,可以說方圓五公里內都是私人土地;四周全是密林,全部天生天長,沒有任何破壞的大自然景致,只從山下開闢出一條小小的私人道路,設有電子感應門鎖。從下頭往上看去,絕對看不到這幢隱在密林間外表樸素、內裡豪華的別墅。
劉家人偶爾會將這裡當成招待所,用以招待最重要的商場貴客。而大多時候,則是自己家人使用來休假,招待一些好友之類的。
這是個搶手的地方,所以但凡劉家人想使用時,尤其是用以待客,必須在前一個月登記,以免撞在一起;大人有大人的交友圈,小孩有小孩的玩樂,不可能玩在一塊,若是剛好都同時來度假,彼此都不可能達到休閒的目地,反而得互相應酬,這也太累人了,所以才需要提先預約。
在這週末,別墅的使用權終於輪到劉家二公子劉吉陽了,他早就與一些朋友約好要來這邊玩兩天,他今年剛升高三,雖然有著升學的壓力,但整天被填鴨式地塞著知識,總也要找時間放鬆一下,於是他便呼朋引伴過來了。
原本他找來的都是一些與他出身差不多的公子哥兒,年紀也相近,從小玩到大的朋友。
而林森,則是被他硬拖來,卻從來不屬於他們這個圈子的異類。
林森是個氣質很清冷的人,但這並不是說他孤傲。他的少言,帶著一股斯文的氣質,那隱隱散發的溫潤感,將他的冷給圓融了許多。所以每個新認識他的人,會覺得他很優秀、很清冷,不容易結交,卻不會輕易對他生起厭惡的情緒,覺得他是個只會讀書的臭屁書獃子之類的加以排斥。
老實說,一般習慣於吃喝玩樂的富家子弟們,通常不太可能在學業上有出色的表現,所以通常他們對優等生的看法是比較差的,覺得不是一路人。人生觀、價值觀南轅北轍不說,若是家境普通的優等生,成績再好,日後出社會,還不是得成為他們這類人的下屬,為他們賣命。
所以他們對所謂的優等生,並不太瞧得起,也不太有結交的熱情。
不過,這個林森,或許無法獲得二世祖們的友情,在於金小姐的圈子裡卻是極受歡迎的。
打他一踏進別墅大門,他身邊就圍來了不少想與他親近結識的女孩。
就算不知道林森是個學業成績無比出色的人,他俊秀的外貌,就讓他輕易成為人群注目的焦點。十七八歲的女孩子,正是滿腦子愛情泡泡的年紀,她們還不怎麼看重金錢權力的魅力。一個比爾蓋茨與一個超級帥哥站著讓她們選,一百個定有九十九個選帥哥。
女孩子們喜歡好看的皮相,而女孩子們更崇拜才華洋溢、學業頂尖的男孩。而林森正是她們心目中那種理想的楷模,一出現,自然就被鎖定。
當然,這次前來度假的男孩子裡,也不是沒有長相出色、真真正正可以叫做白馬王子的人——江明紹正是此類代表。家裡超有錢,人又超級帥,一雙桃花眼總是熱力放送著高壓電,隨時隨地可以將人電斃在西裝褲下。
可惜這只白馬名草有主,自帶著一個美麗的中美混血兒女友一同前來,這女孩擁有身為一個混血兒的所有優點,聽說還是個業餘的模特兒,在那圈子裡小有名氣呢。
有此姝鎮守,誰敢對白馬王子起什麼心思?在場的女孩子雖然自認長得還不賴,卻也有自知之明,在超級大美女面前,哪敢有一點比美的心思?於是就把心思放在林森身上,直接將白馬王子無視了。
這次前來度假的少男少女共有十六個,其中九名男性裡,也就江明紹與林森特別出彩,是風格截然不同的帥哥,硬生生將其他原本長得都算平頭整臉的公子哥兒們給比到太平洋去了。
女人們除了想辦法圍著林森轉,就是遠遠偷看江明紹補眼睛,其他男孩覺得無趣,於是自個找樂子去了,打電玩的打電玩、游泳的游泳,也就不去做吸引女生注意的事了。只要腦袋還正常運轉的人,都知道有兩位帥哥在此,任何的慇勤也毫無作用,反而給那兩人做了陪襯,何苦自虐不是?索性就當這次是純男孩的聚會,玩自個兒的去吧!
「吉陽,那個人不是我們圈子的,你怎麼會找他來?」劉吉陽的堂哥在打完一局球後,拿毛巾抹汗,將下巴往林森的方向抬了抬,疑問道。
劉吉陽順著堂哥的動作看過去,在日式長廊下,林森正拿著一本書靜靜地坐在那裡閱讀著。而林森的身邊坐了三個女孩,也裝模作樣地都拿著書看,一副文藝青年正在開讀書會的架式。不過大家都看得出來,真的深浸在書中的只有林森,其他人不過捧著書,不時偷看著林森罷了。
「我一直希望可以跟他成為朋友,而不僅僅止步於同學的關係。我跟他同窗兩年,想盡辦法將座位定在他身邊,就是想結交他,這次終於把他邀請來了,這代表他已經把我當朋友了。」劉吉陽微笑。
「但他不適合這樣的聚會。」堂哥指出極其明顯的事實。「也許你組個高材生的讀書會什麼,會更適合他一點。」
「呵,不可能,他對一切聚會都沒有太大興趣。所謂的讀書會,對他來說恐怕此這個更無聊。」劉吉陽雖然不敢說對林森已經有了百分之百的瞭解,但一些明顯可以探查的喜好上來說,還是自認抓得挺準確的。
「你向來很喜歡交朋友我知道,不過倒沒見過你這麼在意一個人,在意到非要交個朋友的。為什麼?」
「不知道,我就是喜歡他這樣氣質獨具的人。我們這種公子哥兒永遠不可能培養出他那樣的氣質。他很靜、很定,也很……嗯,不食人間菸火,你不覺得嗎?」
「不食人間菸火?你怎麼用這個形容詞?」堂哥失笑,覺得這用語不是不能用,而是覺得應該有更好的修辭用來形容那個男孩。
「他就算站在人群裡,也有一種遺世獨立的感覺。從高一認識他開始,我就覺得他好像活在另一個世界。」劉吉陽也覺得自己的修辭能力有點抱歉,苦苦思索好一會,也想不出更理想的用語,只好作罷。
抬手指著游泳池的方向,那邊有另一個光芒萬丈的男孩——
「你看江明紹,長得唇紅齒白,五官可說精雕細琢,簡直比女人還美。加上是我們這一群人裡家世最優的,又是未來大集團唯一繼承人,活生生就是一個白馬王子。不管他經營能力如何,一個價值近千億的集團就等著他去摺騰了,就算是個敗家的阿斗,也不用擔心誰來搶他的大位,可以想見他這一生會過得多麼快活。所以他整個人看起來也是充滿光芒的,站在人群裡,就是一個聚光燈的效果,誰也無法蔥視他。對吧?」
「是啊,一眼望過去,第一眼就能找到他。人長得帥就是吃香。」堂哥語氣有點酸酸的。他們劉家向來多子多孫,到了他們這一代,兄弟幾十個,長房的兒子就四五個了,別說繼承權了,日後就算能繼承一點股分,也頂多就是吃不飽餓不死而已,想要過好日子,還得自己打拼才行,哪有人家江大少的好命……
劉吉陽沒理會堂哥語氣裡濃濃的醋味,繼續說著他的想法:
「江明紹很出色,讓人一眼就能望見。可是,他還是活在人群裡的,是人群裡最不凡的那個,但不會讓人覺得他脫出於眾人之外。這與林森給人的感覺又是完全不同的。」
堂哥看了看江明紹,然後又轉頭看著長廊下的林森,兩相對比,同意地點點頭。不過——
「就算如此,林森這個人便值得你費盡心思交往嗎?他對你以後的事業有幫助,還是對你的人生有幫助?」
「我只是想跟他成為朋友,倒是從未想過他能給我的人生帶來什麼好處。」劉吉陽朝堂哥一笑。「瞧,這就是林森讓我另眼相看的地方了,他居然能讓我在找不出他對我的未來有什麼助益的同時,還會渴望與他交朋友.我想,這就是所謂的緣分吧?」
「他跟你本來不應該有所交集,但現在卻跟你成為朋友,他是存什麼心思?」他瞭解堂弟好交友的性子,也不太意外他會想跟林森這樣的人結交。但反過來想,林森為什麼會跟吉陽成為朋友?對他而言,吉陽能帶給他什麼好處?
劉吉陽想了想,笑了。
「既然本來就是我強求來的,不管他基於什麼心思開始願意走進我的生活圈,我都樂意承受。我滿在意他這個朋友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總想交遍五湖四海的朋友,最好是各行各業、各形各色的人都能交到。明明只應該在公子哥兒堆裡混的人,偏偏有這樣奇怪的交友癖。真服了你,等你以後吃虧了,就知道為什麼『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會是流傳幾千年的至理名言了。」堂哥輕哼。
劉吉陽微笑喝了口水,沒有反駁。正覺得休息夠了,可以再打一局球時,堂哥突然拍拍他肩膀,眼中帶著好奇兼有趣的神色,指著長廊的方向道:
「嘿,在場兩位最閃亮的明星即將碰撞了。這樣王見王的場面多麼難得,我們速速過去圍觀吧!」
劉吉陽一怔,迅速轉頭看過去。果然看到江明紹帶著他的混血大美女正走到林森面前,似乎正在詢問林森什麼,打斷了林森的閱讀。
江明紹怎麼會對林森感興趣?這兩人,一個是太陽,一個是月亮,怎麼想都不該有所交會的。
早上在別墅會合時,江明紹可是對林森沒一點興趣,逕自就拉著女友玩兒去了,一點也沒給劉吉陽介紹林森的機會。
千方百計想跟江大少攀上關係的人多到已經讓他厭煩,所以江大少非常不喜別人對他引見陌生朋友,常常一群新朋友在自我介紹時,他都會走開。當然,這次也不例外。所以他不算「認識」林森,當然更不應該對林森感興趣。
那麼,為什麼現在他會走到林森面前跟他說話呢?
一方面是好奇,一方面是基於主人的職責,劉吉陽與堂哥很快往兩人所在方向定去。
「嗨,你是林森吧?我看了你好久,才敢過來認你!」混血兒大美人一反對其他人的冷淡,一雙美眸亮晶晶地盯著林森看,熱情的笑容緣是百花齊放一樣的炫人心神。
「你是?」林森抬頭看著美女,確定不認得她後,於是開口問。
「我們在比利時見過一面的!就去年的IBO大賽會場,那時我們都獲得金牌,大合照時,我就站在你左手邊……不過我想你是不會記得這樣的小事的。」美女向他眨了眨眼。IBO,是國際生物奧林匹亞競賽的英文縮寫簡稱。
「你好。」他確實不記得。不過還是禮貌地打了聲招呼。
「好啦,認完人了,可以走了吧?」江明紹撇撇嘴,站在美人兒身後半步遠,似是漫不經心地掃了林森一眼就沒半點興趣似的,別開了頭。
「明紹,別這樣,你真該眼他交個朋友的,我瞧在場的這些人裡,就他值得你深交。」混血兒美人認真地對江明紹說道。她是極為喜歡江明紹俊美絕倫的皮相的,如果他的內裡可以更加充實一些,就十全十美了。
大美人本身正是家世、外表、頭腦都極之出色的人,自然希望男友也是這樣的人,這樣一來,兩人的感情才有機會維持地更長久,而不是輕易消逝在短暫的回國假期裡。這不是時間與空間造成的破壞,而是太容易就索然無味,接著就相對無言了。外表的吸引力,也就只能撐住一個月的假期,之後,便無以為繼了。
她回國第一眼就迷上了江明紹,當然她的美麗也立即得到江明紹熱烈的追求,不過兩天的時間兩人便已如膠似漆。這樣的朝夕相處下來,兩人之間的瞭解,也是非常迅速的。尤其混血美女本身還有著一顆特別聰明的頭腦,不過半個月,也就發現了兩人之間最大的阻礙。
這阻礙不在於江明紹是個女人緣超旺的花花公子,而在於他就像其他二世祖一樣,貪玩好享樂而不愛學習,這讓他顯得有些草包。
當然,她也知道自己是強求了一點,畢竟哪一個十八九歲的男孩女孩不愛玩呢?像她這樣既能玩又能好好學習的人,畢竟是少數,然而比起會玩,她更欣賞有外表更有腦袋的人。
如果江明紹有林森這樣的頭腦就好了……大美人心中悄悄遺憾著。
當然,江明紹是不可能成為林森的,不過她心中很希望江明紹可以與林森做朋友,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個人只要交到好朋友,就會往好的方向發展。目前才十九歲的江明紹,還有機會變成一個內外兼修的完美男人。
不過她的理想目標恐怕沒有達成的機會。這兩個外表很優的男人,在四目相對的第一秒,就確定了「非我族類」的氣息。雖然還沒到相看兩相厭的地步,卻是連個客套的笑容都懶得給。「道不同,不相為謀」的味道濃濃地在週身散放。
有的人天生就是不對盤,在第一眼就知道。
林森是清冷的人,從來不曾主動去結交過任何人;而江明紹從小到大,都是被眾星拱月的那一個,不用他主動示意,就有一大堆人主動向他靠過來,渴求獲得他一點點青睞。
他們在交友的心態上,都是被動的人。當然,江明紹還好一點,身為一個對美女有著憐香惜玉心腸的人,在遇到美女時.還能保有紳士風度,稍稍有些主動;而林森則不,長相再美、才華再高的人,都不能令他古井無波的心為之晃動一丁點。
他總是靜靜地坐在一旁,像棵生長在荒山古巖上的老松,自是葳然不動,誰也不能教他動容。若是真有他煩透了的事,他也不會與人相爭,直接安靜走開便是。
「明紹,你們好好聊一下吧,林森很優秀的。」大美女不是看不出來兩位男性之間的冷淡,不過仍然努力地希望他們能對彼此有點好感。「林森,他是我的男朋友,叫江明紹,他也是個非常優秀的人,也許你們會有共同的話題?」
「共同話題?我想……」江明紹瞄了瞄林森手上那本厚得像字典的原文書,懶得去看清書名是什麼,想也知道是某方面的專業書籍,才會包裝得那樣乏味,書頁裡頭的字又多又滿,擠得幾乎看不到空白的地方。「這是不可能的。」他英文與日語的能力都不錯,畢竟他十九年的人生,有大半時間是在美國與日本度過的,閱讀一些文章沒有問題。但就算讀得懂,也不可能會去讀那些莫名其妙的專業書。
他厭惡那種與生活無關的事物,尤其是那些高深到讓人頭大、卻又不知道一般普通人讀來可以幹什麼的知識——比如數學、微積分,又比如物理化學什麼的。他求學的人生,總在這些無意義的科目上慘敗,於是也就痛恨上了,自然對那些隨隨便便就能把書讀成頂尖的人,沒有半點好感。
再厲害再會讀書、再怎麼天才,以後還不是來給他當員工效勞?
「怎麼不可能?試試吧,你似乎沒交過這樣的朋友。」大美人苦苦相勸,林森這樣的人她是一直想親近的,他給人一種很穩定安心的感覺,所以希望這種特質也能在江明紹身上呈現,如果真能這樣的話,那她與他就有可能走向最美麗的結局。
「我沒有交過這樣的朋友,不是因為我沒遇過,而是就算遇上了,也不感興趣,不會往來。」江明紹就在林森面前直言無諱。
林森被打擾了讀書的心情,也就沒有繼續看書,他仍然安坐在長廊裡的長木條椅上,像是被長廊給同化了,沒有半點參與談天的自覺;也不因為與來人沒有任何交情,而趕人或走人。他就坐著,黃昏的太陽斜斜地將一束金黃潑進這方原來較為陰涼的區域,那金黃色的陽光,悄悄迤邐在他身上,更有幾抹散落在他臉上,讓他原本白皙的膚色,被陽光襯得更加晶瑩。
「林森,你別介意,明紹這個人就是說話直了點,但沒有壞心的。」大美人還在打圓場,慶幸沒有從林森臉上看到一絲生氣的跡象。她就知道這個林森是個涵養非常好的人,真是個迷人的男孩。
「茱麗,如果你打完招呼了,我們是不是該進屋子裡去了?方纔你不是說想好好做個SPA的嗎?別讓你的美容師久等了。」江明紹開始將他的不耐煩給表現出來。他當然知道女友希望他跟這個家夥交朋友,但他一點興趣也沒有。若是女友再堅持糾纏下去,他擔心自己會控制不住,當下就把她給甩了。
他對美女總是寬容,但那也是有個底限的。茱麗很美,美得足以讓他願意忍受她「知識分子」高高在上的一面!——反正她也就回台一個月,這點時間,他耐性還有。但若是她行事太過沒有分寸的話,那就只好分手了。
「明紹……」本來茱麗還想說些什麼的,但發現江明紹情緒上的轉變,很聰明地停住了這個話題,順著他的話道:「好的,我們也該進去了。」見江明紹臉色稍霽,胸口微微鬆了一口氣,轉頭對林森道:「那麼,林森,我們回頭再聊了。」
「再見。」林森向她點點頭。
「嗤!」江明紹翻了個白眼,轉身先行走人。
「哎,明紹,等等我嘛!別走那麼快!」
兩人很快走遠,還給這方天地一方清靜。
然而,原本可以專心閱讀的人,卻再也沒有看書的心思了。
始終沒有正眼看江明紹一眼的林森,卻在此刻看著江明紹的背影,直到人再也看不見了,也沒有收回目光,彷彿為此陷入某種深沉的思緒裡。
而,站在十米開外,安靜旁觀了全程的劉氏兩兄弟,則一頭霧水地望著林森看,不明白一切為何顯得那麼奇怪。就算什麼都看到聽到了,還是什麼也都不知道。
氣氛有點詭異,尤其是江明紹與林森之間莫名其妙的不對盤,以及,因為不對盤而產生的隱隱火藥味。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明明是沒有交集的兩個人啊。
莫非是……來自於紅顏禍水的原因?
那個茱麗看來與林森是相識的,也頗有好感,那麼,是不是也可以推斷林森這座向來無波的古井,也忍不住在混血兒大美女面前波動了,於是才會對江明紹投以這樣的注目?
雖然不知道這是不是事實,然而,眼下看來,卻是最接近的了……
至於實情究竟如何,就看接下來還有沒有機會看到兩名出色的男孩再度產生碰撞了。
劉氏兄弟互相擠眉弄眼,暗自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