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東一個人喝得醉醺醺,跌跌撞撞地回了家,剛躺下,門鈴便響了起來。他本不想理會,但突然又一躍而起,這麼久都沒人按過門鈴,莫不是可凡和點點回來了?
他光著腳飛速跑向門邊,嘴裡嚷著:「可凡、點點,是你們回來了嗎?」
一打開門,門口果然站著一個女人和一個小男孩。
再仔細一看,林東不禁從狂喜的巔峰跌下谷底,原來是張玲玲和她兒子。
「這是可凡要我轉交給你的。」張玲玲面無表情地遞給林東一張折疊起來的紙條,轉身便要走。
「可凡?」林東一下子全部清醒了,他上前一步拉住張玲玲:「玲玲,你別走,你告訴我,可凡,可凡她在哪裡?」
「不知道!」
「我求你了,玲玲,你告訴我,可凡她到底在哪裡?你一定知道的對不對?你和可凡見過面的對不對?來,你進屋說,你告訴我,她在哪裡?」林東把張玲玲和她兒子往屋裡攔。
「我沒見過她!可凡不讓我告訴你她在哪裡。她到時會自己回來找你的。」張玲玲冷冷地說。
「玲玲,我錯了,我真的錯了,你告訴我可凡在哪裡好嗎?我去求她回來,我以後一定好好的……求求你……」
「你早幹嘛去了?不看可凡給你的信,我還不知道你又搞這些花花腸子呢!林東,我不會告訴你的!除非可凡自己願意見你。好了,我要回家了。」張玲玲說完便閃過林東,帶著孩子下樓。
可凡的信寫得很簡短:林東,我和孩子都很好,你不用擔心。關於你和那天晚上那個女人的事情,你不用每天發短信來解釋,也不必再耿耿於懷,因為,那些事於現在的我而言並不重要,反而,我要感謝這件事情,如果不是因為這個,我不知還要在渾渾噩噩中繼續掙扎多久。家裡的錢,一部分我用點點的名字存了定期,存單就放在我們上鎖的那個抽屜裡,另一小部分,因為有點點在身邊,我帶在了身上,這一部分算我提前借用的吧。我想,最多兩年,我一定會帶著點點回來找你,到時,我們再面對面地解決我們之間的問題。提前借用的這一部分錢,到時我會連同利息一併給你。可凡。
「可凡……」林東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兩眼發直:「我不要財產,我什麼都不要……我只要家,我只要你和點點……回來……」
有些人,見和不見,都在心裡。歐皓然遠遠地看著夕陽下牽著點點正有說有笑的可凡,心生這樣的感慨。三年了,可凡的樣子一點都沒變,還是那樣飄逸的長髮、還是那樣素雅的穿著、還是那樣神彩飛揚的神情、還是那樣純淨的笑容、還是那樣笑起來閃閃發光的眼睛……可凡,依然是他心裡的那個可凡。
他們走近了,歐皓然的心也砰砰狂跳起來,他穩了穩神,叫了一聲:「可凡!」
可凡正低頭看著點點,笑著說什麼,聽到叫聲,她的身子怔了一怔,臉上的笑容頓時凝住了。
她緩緩地抬起頭,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皓然?你……你怎麼會……在這裡?你還沒走嗎?你……哦,我,我發給你的短信……你,你收到了嗎?」
「當然!」歐皓然笑得清朗:「因為我要去那麼遠的地方,你居然一條短信就想打發我,太不夠朋友了。所以……」
「所以你找了張玲玲,對不對?」可凡脫口而出。
「聰明!」歐皓然笑著向點點伸出手:「點點,來!我們認識一下,我姓歐,你可以叫我歐叔叔,你很小的時候我們就見過面的,我還抱過你呢。」
點點看看歐皓然,又看看可凡,臉上有些遲疑。
「點點,說叔叔好。歐叔叔是媽媽的朋友,以前給過媽媽很多很多的幫助。」
「歐叔叔好!」點點說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