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心先生 第七章
    白聿鑫以為自己痛恨吵鬧,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發覺,生活很無聊。

    回台北一個多星期,他還沒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對所有人的疑問,更不想面對父母親的過度關心。

    他拿起電話,想打給向秧秧,告訴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話,一起喝個下午茶吧。

    不對,下午茶時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說過,為了升經理,她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去總經理家裡幫他的小孩免費補習,所以她肯定沒空。

    不然告訴她,茶葉在這個星期三會到,有任何問題的話,打手機給他?

    手機……他的手機只有父母知道號碼,連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號碼給她?他在想什麼?

    白聿鑫把電話放了回去。他還不確定兩個人之間的距離,還不明白朋友是什麼樣的關係,像他和公司裡的同事……不對,那是上司與下屬;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對,那是親戚。

    至於朋友,他都快忘記朋友之間是什麼樣的交情了。

    意外地,門鈴響起,他很少有訪客,他的住址不對公司同事開放,家是他的王國,原則上,下班之後,他喜歡不受干擾地獨處。

    是爸媽嗎?他們從表哥那裡知道他提早回來了?

    歎氣起身。希望這次他們來,不是要他去相親,對於婚姻……莞爾,他想起向秧秧說過,婚姻是一種很噁心、很虛偽的關係。

    打開門。是她?

    向秧秧穿著套裝,頭髮亂成一團,頭髮上面還有幾片很面熟的樹葉,她的裙擺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搖頭。每次出現,她都要把自己搞得這麼狼狽嗎?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為她要埋怨他說風涼話的,但她沒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兩片香純可口的紅唇送到他嘴上。

    他沒吃晚餐,肚子很餓了,所以這兩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還煩惱朋友的界線該設在哪裡才適當,此刻,他已經愛上和她接吻的感覺。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點點香、一點點甜,一點點的讓人愛不釋口。緊緊把她抱入懷內,雖然她全身上下不算乾淨,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氣味。

    突地,多日來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見,胸口那股教人憎厭的空蕩感覺消失,他喜歡上她軟軟的身子。

    他們吻了很久,吻到兩個人都有幾分喘、幾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遠遠超過朋友界線,吻到再繼續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滾。

    她鬆開他,他看她、她望他,兩人互視,不知道該為這個突如其來的吻做出怎樣的解釋。

    他想,或許他對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許面對愛情來臨,他做再多準備都不夠,因為它永遠會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從朋友朝愛情邁進。

    他未開口,向秧秧先一步脫下右腳的鞋子,舉到他面前說:「你的森林小路謀殺我第三雙鞋子,為了賠償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搶先一步,她還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強人。白聿鑫失笑。

    「為什麼?我以為你要幫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種女人不是瀕臨絕種,而是已經絕種了,生物學家建議我坐時光機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噹很難商量,他說他的時光機只能給大雄獨享。」

    「可是你一點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標準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麼叫做將就?」善良的同義詞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紀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藹可親,那是因為,她存在。

    「可是你會一天到晚在外面搶業績,你長得這麼美麗,我很擔心你搞外遇,像你這種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裡替我生兒育女,讓我在壽終正寢的時候,有一大堆家人圍在身邊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說過的話拿出來質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額頭,自我推銷說:「先生,在這個時代你必須學會降低標準、善待別人啊。別忘記,我很會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潔癖。」

    「可是,你不但聽過Party,還知道男人、女人混在裡面做什麼。」

    「對,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還能狂歡,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幾種嚇人體位,可以媲美奧運體操。我是壞女人,但女人不壞,男人不愛,何況我不過是要求一段短暫、沒有負擔的男女關係,又不是天長地久,不合再換嘛,幹麼那麼斤斤計較?」

    「短暫?沒有負擔?」他的眉毛下垂。

    他記得她是怎樣鄙視愛情婚姻的,和這樣的女生談愛情,隨時隨地有失去的危機。

    「白癡才會要求天長地久,就算恩愛夫妻到最後也會一個走、一個留,所以男女之間都是一段,差別只在於長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長遠,之前的經驗讓他對愛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個教他心動的女人出現,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險。

    他是那種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地球都快毀滅了,要是你為了追求天長地久,卻忘記即時行樂,等到人類最終的那刻,一定會遺憾到不行。好了,相信我,你需要一個女朋友,而那個可以陪你即時行樂的女人,就是我。」

    「為什麼?」白聿鑫莞爾。

    「第一點,你沒看報紙嗎?江緋琳就要結婚了,對象是一個資產超過百億的小開。」她拉著他的手,一起走入屋內。

    「那又怎樣?」

    他早就不看關於她的任何報導,相信事情會慢慢淡掉,感情也會慢慢自動拔除,人類不是不懂改變的生物,也許他改變得比較慢,但他衷心相信,總有一天,他想起她,不再心存感覺。

    「你可以帶我去參加她的婚禮,讓她充分理解,你對她早就不在意了呀。第二點,懲罰一個人的背叛,最好的方法就是過得比他更好。

    有我在,我會保障你的基礎快樂。在你生氣的時候,陪你去爬山,就算爬斷三雙高跟鞋也不哀怨;在你快樂的時候,替你煮上一碗香噴噴的麻油雞面,讓你的胃和你的心一起得到莫大滿足。怎樣?」她對他眨眨眼。

    他忍不住微笑,捏了捏她的臉。「分析得真好,還有沒有第三點?」

    向秧秧不讓他的手離開,握住他的手,煨暖她的臉。整整兩天了,她擔心得快要心臟病發。「第三點,如果有必要,我樂意配合你,搶在江緋琳前面結婚,我們辦一場世紀大婚禮,我可以借助媒體力量,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很幸運,娶到一個比她好幾十倍的女人。

    第四點,我現在還沒升經理,小小的組長比較好追,哪天我變成女強人,我會水漲船高,看不上你這個孤僻男。」

    「那你會看上哪一種男人?」

    「一個我走在前面,他在後面跟隨;我買東西、他提包包;我說東,他就不會多看西邊一眼;我從鼻子哼兩聲,他就明白自己應該找時間下跪的男人。」

    「你要的不是男人,是哈巴狗。」

    「有什麼關係?只要能讓我高興的男人就可以。」她擠眉弄眼、哼笑兩聲,可愛的模樣讓他跟著咧嘴。

    「其實,我已不是那麼在乎緋琳了,對我來講,她只是個很久以前的朋友。」

    白聿鑫抽回手,把她攬在胸口,很自然的靠近,很自然的親暱。說不定很久以前他就想這麼做,只是那時,她沒用那種氣勢萬鈞的吻封住他的唇,而他也沒發現,緣份已經來到自己身邊。

    「檯面話。」向秧秧又哼兩聲。

    「你又知道是檯面話。」

    「證據一,你沒有女朋友。證據二,你很帥,卻不肯交女朋友。證據三,你很帥,有個又聰明、又美麗的女人向你提出邀約,你還不肯交女朋友。」她扳動三根手指頭,在他面前很驕傲的晃。

    「當朋友還不夠,非要成為男女朋友?」他說的是反話,因為他喜歡聽她的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和證據一、二、三。

    「以前我也覺得夠,但現在我知道……不夠。」她猛搖頭。

    「什麼意思?」

    「當朋友要保持友善客氣,當女朋友可以予取予求;當朋友要戴上友好面具,當女朋友可以露出邪惡真心;當朋友,吃過飯、結帳的時候要算價差,從包包裡面掏錢還給你,當女朋友可以在你刷卡的時候,慢條斯理喝完餐廳附送的一壺茶。

    最重要的一點是,當朋友只能偶爾聯絡,當女朋友可以隨時隨地掌握你的行蹤。白聿鑫,你把我嚇死了,我再也不許你凌虐我的心臟!」說到後來,她鼻頭泛紅,聲音哽咽。

    「什麼意思?」他問話的同時,電話鈴聲響起,他把她推進房間,讓她自己找東西,先把自己洗淨。

    接起電話,是表哥打來的,電話一通,表哥就滔滔不絕的把向秧秧今天的遭遇形容得加倍誇張。

    「你都不知道,穿那麼短的裙子還敢爬到樹上,差一點點就掉下來……我們這種熟門熟路的莊稼人都會在森林裡迷路了,何況是嬌滴滴的台北小姐……你有沒有看到她的高跟鞋?要不是她看到我先解釋一大堆,我會以為她給壞人強去了……什麼,她才剛到?迷路是不是啊,真可憐哦,你也沒告訴人家你的住址電話,開車很累……」

    好不容易掛掉電話,已經是半個小時之後的事了。

    他弄懂了她的意思,知道為什麼她非要當他女朋友、非要掌握他的行蹤,因為,他真的、凌虐了她的心臟。

    回房,她已經睡死在他床上,坐在床邊,他看見她磨破的腳後跟,心疼不已,大手緩緩撫上她的小腿,微笑道:「向秧秧,當我的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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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聿鑫經常不自覺地笑,笑到辦公室裡的員工心驚膽跳,以為自己做錯事情。

    他有一張秧秧的照片,放在皮夾裡面。

    那是她說的,如果沒有照片可以現,人家怎麼知道他名花有主?所以她在他的皮夾裡面塞照片。

    照片裡的她真的很美,比他見過的每個女人都美,明明是精明利落的女人,看起來卻一副天真爛漫、無害的楚楚可憐模樣。

    她說:「那是因為我學音樂。」講完這句,還忍不住誇耀道:「你都不知道楚楚可憐的女人多佔便宜!你猜,我有幾張合約是耍可憐拿到的?」

    這也好誇口?

    她再忙都給他煮早餐、晚餐。他說:「你不必把自己搞得這麼累。」

    歪著脖子,她笑得很甜,是真心的、沒有虛偽的笑臉。

    「我講過了,我要你過得比她更好。」

    最近報上經常出現緋琳的消息,她和未婚夫看禮服、訂喜餅,是中式還是西式婚禮,媒體炒得很盡興。

    所有人,包括他父母親都表現得很緊張,就怕這些消息再度刺激他的心情,只有秧秧,三不五時就提、三不五時就拿緋琳來嘲笑幾句,這讓他發覺,緋琳對他而言,似乎真的已經過去。

    秧秧說:「越是痛苦,越要正視,你敢直眼看它,它就不敢侵犯你。就像路邊野狗,你千萬不可以對它示弱,如果它低吼、露出尖牙,你的眼神要比它更凶,不然下一刻,它就會撲上來,在你身上啃幾口。」

    後來他才曉得,說這個話的時候,她心情很差,因為她聽說父親想要回家,想在生命的最後,和家人團聚。

    於是,秧秧對父親露出尖牙,向母親下通牒,如果爸爸搬回來,她就離開家裡,她要表現得又凶又狠,比父親當年拋棄他們母女時更狠千百倍。

    在他的想法,他不是因為對緋琳的婚姻感到痛苦才要正視,而是正視後,發現自己不再痛苦時,猛然發現,原來心中對她早已無恨。

    愛與恨是一體兩面,不恨她的同時,也放下對她的愛。會過去的,他就知道會過去,只是時間早晚而已,是秧秧促使他發現這個事實,所以,他很感激、也很開心,自己有秧秧這個女朋友。

    手機響,他接起。

    秧秧來電。她在屏東替一間工廠做評鑒,看工廠該關還是該留。

    那是間很老的制餅廠,也是GOHO老闆的老本行,後來購物台越做越好,制餅廠卻越營運業績越差,在年年虧損的狀態下,老闆決定派人去視察。

    這是件苦差事,不管誰去,那裡的員工都會對他出氣,因為他們認定總公司的目的是關廠,而事實上,總公司的確是這樣打算沒錯。

    照理說這差事怎麼也輪不到秧秧頭上,但為了爭奪經理寶座,總經理一提,她立刻自告奮勇下鄉去。

    她說:「我連免費家教都上了,這算什麼?」

    這次,是他們交往後,秧秧第四回到屏東,說來也算可憐,他們是聚少離多的苦命鴛鴦。

    「怎麼樣,還好嗎?需不需要我去幫你?」

    「不必,師傅已經開始動工了,他將帶領大家走向有機蛋卷的市場,我也請行銷部把蛋卷排在這個星期的購物頻道裡賣,口味真的很好吃哦,這次我回去,帶一盒給你。」

    秧秧是壞女人,本來想速戰速決,把工廠評估填一填,回台北、開會、關廠了事,但屏東那群員工讓她想起他的表哥表親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惡女被高道德男人影響,幾天相處,她決定讓工廠延續下來。

    第一次,她回公司開會,對董事長信誓旦旦,保證把工廠的營業成績拉到老闆要的水平,這個決定讓派她下去的總經理很生氣,可她不斷說會讓大家刮目相看,所以她特別忙,然而再忙碌,冰箱裡面的食物總能餵飽他的胃。

    「你覺得做茶葉蛋餅可不可行?」

    「你不要把腦筋動到我的茶葉上面。」

    「知道知道,知道你的茶葉很了不起,我也擔心成本太高反而會降低購買慾!如果不用有機茶,但選擇通過農藥檢驗的茶葉呢?」

    「這我倒是可以幫忙,我和農會很熟。」

    「好,那我和師傅研究研究。」

    「你什麼時候回來?」他想她,所以問。

    「明天下午吧。」

    「嗯,那明天晚上見。」

    「等等,不要掛電話,我還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訴你。」

    「什麼事?」

    向秧秧天外飛來一問:「知不知道方英雄?」

    「你妹妹的男朋友。」

    「對,他紅透台灣、內地,賺錢像水流。」

    「你打算告訴我,你對他很感興趣?想要橫刀奪愛,把妹婿拿來自己用?」

    「喔哦,吃醋了哦?」

    他笑笑,沒應。

    「放心啦,再好用的男人我都不看在眼裡,因為你已經是史上第一名。我是要告訴你一個八卦,江緋琳是瘋狂性愛高手哦!哼,她竟然還敢對媒體公然放話,說自己有處女情結,沒等到新婚夜,絕對不會碰男人……哇塞,說謊說得臉不紅、氣不喘,她哪來的處女膜?除非她的處女膜會再生。」

    白聿鑫笑而不語。他早就知道緋琳說謊,因為她的第一次給了他。

    「方英雄還透露給我一個大八卦,想不想聽?」

    「誹謗別人的話,少說一點吧。」

    「如果是事實就不算誹謗。告訴你,江緋琳在演藝圈裡跟很多男人有一腿,聽說還有人給她製作性愛光碟,你想看的話,我可以透過關係弄一片給你。如果你對她還是很生氣,我還可以『不小心』把光碟流出去……」她是開玩笑的,但開過了火,打到他的道德標準。

    「向秧秧!」他語帶警告。

    「講話就講話,幹麼這麼大聲啊?我失聰了你要養我嗎?」

    「我不准你做這種事情,損人不利己,對你有什麼好處?」他想到那個被她害得升不成組長的女孩,還會皺眉頭。

    「替你出一口氣啊!你造就她的夢想,她不懂得感恩圖報,那就把她的夢想收回來,你說好不好?」她的口氣還是很痞。

    「我不需要你來替我出氣,我好得很。我不介意她的幸福不是我給的,不介意她的快樂與我無關,只要她過得好,就好了。」

    沒了恨,海闊天空,現在要是有人問他,分手男女可不可以保持友誼,他的答案是「可以」,前提是——只要兩人都放下愛情。

    向秧秧在電話那頭歎氣,「你……還是很愛她!」

    「胡扯。」

    「白聿鑫,當好人是很吃虧的,你要學學我當壞人,這樣別人才不會騎到你的頭上。」

    「幹麼一天到晚想騎在別人的頭上,你以為人人都像你那樣?」

    「我壞嘛,算你倒霉,被我纏上。」

    「記住我的話,不准對緋琳動手。」他雖不相信天堂地獄,但他相信善良會讓自己過得更開心。

    「知道了,她在你心裡一天,我就一天不對她動手。」

    「就算她不在我心裡,你也不准對她動手,替自己積點德。」

    「來不及了,我這種人非下地獄不行。」她語調輕快,說話時嘴角揚起漂亮弧度,分明很開心,卻在掛上電話同時,背靠上辦公椅。

    心,兩分沉,三分重,四分壓抑,五分苦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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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飽飯後,他們手牽手逛百貨公司。

    飯是在家裡吃的。他嘴巴不刁,什麼東西都肯吃,但向秧秧發現,在外面吃飯,他總是應付式地解決完畢,匆匆趕趕,像是在填裝胃袋,而吃她做的菜,他就吃得細心專注,好像在品嚐大師作品。

    為他做菜,讓她很有成就感。

    於是,他愛上她的菜,而她愛上為他做菜。

    手牽手是她規定的,因為所有熱戀中的男女都要手牽手,而且她知道許多同事會在下班後約好在這裡逛街,她想要和他們不期而遇,讓他們看見自己帥到教人口水失禁的男友,想要滿足一下自己的虛榮心。

    「制餅廠的狀況怎樣?」環住她的肩,他喜歡她,旁若無人。

    「很好,都在進度上,我還聘了一個阿嬤的孫子。」她靠到他身上。哦,有男人靠的感覺超好!

    「什麼意思?」

    「阿嬤的孫子在台中念資訊管理,畢業後工作不好找,回老家幫忙種蓮霧,我聘他設計網購通路,我想透過網購、電視媒體、平面媒體,三管齊下,制餅廠的業績一定會很快上揚。」

    「總經理呢?還是沒給你好臉色看?」

    「是啊,這是我第一次違反他的意願,不過我有信心,再過幾個月,等他看到制餅廠的業績後,就會明白我是對的。」

    白聿鑫笑望她,他喜歡看她自信滿滿的模樣。

    「到時候,如果他還是不滿意呢?」他可是澆冷水大王,幸好秧秧的信心之火很旺,不會被他這孤僻男一澆二澆就澆滅了信心與希望。

    「那你借我錢,我把工廠買下來自己當老闆。」

    「你真的很看好那間制餅廠?」如果真的走到那步,他會這麼做,不管業績夠不夠漂亮,他都樂意幫忙一群為生活努力的人們。

    「嗯。」向秧秧用力點頭。

    「如果我不肯呢?」

    「你不能不肯,你得負責。」

    「關我什麼事?」

    「當然關你的事,如果我黑心一點,眼睛一閉,照總經理的要求去做,怎麼會有後續這些麻煩問題?是你叫我要積陰德、當好人,我一塊黑布好好的,你偏要把人家染成白色,總不能搞得黑不黑、白不白,停留在灰色地帶吧?」

    他說五個字,她講一大篇,在她規定兩人要手牽手之後,又規定他要為她轉變為好人負責任。她真的很蠻橫,但他不討厭她的蠻橫。

    「好吧,看來我得努力賺錢才行。」

    「很好,我喜歡懂事的男人。」她拍拍他的頭,拍得很順手,像拍她們家小遲遲那樣。

    白聿鑫轉移話題問:「你父親呢,決定回家了嗎?」

    「老答案,他前腳進門,我後腳離開那個家。」

    這只是形容詞說法,他不會前腳進門,因為他是有錢人,有豪宅可住,幹麼紆尊降貴住到她們的破公寓裡面?只不過她堅持,絕不原諒父親。

    「他是你父親。」他停下腳步,捧起她的臉提醒。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比得過親情。

    「就因為他是我父親,更不能原諒。」向秧秧拉下他的手,握緊。

    「我不懂。」他發現她手心冒汗。他一直知道,父親這個話題讓她很緊張。

    「我愛他、崇拜他,他是個很成功的男人、很成功的台商,我曾經發誓,要變成像他一樣的人。小時候,他常把我舉在肩膀上,說我會繼承他的衣缽,可是……他放棄我了,因為我不是男的。」性別不是她的錯,他不可以把對她的愛收回去。

    白聿鑫說:「他有他的苦衷。」

    「我知道,爺爺奶奶很強勢,堅持要一個姓向的小孫子,所以兒子搞了外遇,他們不顧道德,支持兒子和第三者,把媳婦、孫女當成外人,但是……老天爺是好人哦,他是站在我們這邊的。」說到這裡,她笑得滿面桃花。

    「怎麼說?」這是第一次,她提到父親時,笑得很燦爛。

    「那個女人流產了,胎兒是個男生,哈哈,老天公平吧,那個女人再也不能生育。想搶別人的老公沒搶成,連自己的未來也賠上去,當時支持她的公公婆婆知道她生不出小孩後,照樣翻臉不認人。人都是現實自私的,她萬萬沒想到,她用來逼退我母親的借口,也會被用來逼退自己。」

    向秧秧講得興高采烈、興致勃勃,好像那女的生不出來,是老天爺給她們家最大的恩惠。

    「講到別人的悲慘,不必這麼開心。」他斜她一眼,受不了她的落井下石。

    「錯!我就是要開心、要得意,我從來沒有這麼熱愛老天爺過。我告訴你,我真的、真的很欣賞因果報應這個定律。」

    「秧秧。」白聿鑫擰眉。他永遠都無法拉高她的道德標準?

    生氣,她動手把他皺皺的眉頭拉直。「你不許皺眉頭、不許不認同我!如果我爸沒有在那個時候離開,我姐姐可以考上醫學院,我妹妹可以成為音樂家,而我可以一路念到博士畢業,成為名副其實的女強人。」

    「人生有太多的如果,如果你父親當時留下來,你們也不見得會成為你們想像的那樣。」他拉下她的手,心疼地把她攬入懷中。

    「可是我們不會遺憾、不會生氣、不會有滿肚子怨懟!」她在他懷裡生氣。

    「只要放下,就不會遺憾、生氣和怨懟。」他順著她的長馬尾安撫。

    「不對,你弄錯因果關係!應該說,如果我對父親沒有過度期待,沒有崇拜、沒有那麼多愛,我就不會遺憾、生氣和怨懟。所以……」她推開白聿鑫,對上他的目光說:「記住以下的話,不管對誰,你都要保持距離、別付出太多真心,並且要隨時隨地相信,只要一轉頭,就會離開對方的生命,那麼到時候,你才不會遺憾、生氣和怨懟。」

    所以她隨時隨地相信,他們之間只能維持一段短暫的關係?所以她不肯放入真心,愛得盡情?因為,她不要對他——遺憾、生氣和怨懟。

    白聿鑫淺淺一笑,笑容裡包含無數心疼,再度把她擁入懷裡。

    他輕歎道:「放心,我不會對你保持距離,我要對你付出真心,就算某天你非得離開我的生命,我也不會對你遺憾、生氣、怨懟。」

    這是他的甜言蜜語?嗯,很甜,甜入她的心。

    「你是好男人,很好的男人。」她的運氣真好。

    轉移話題,他問:「你姐姐還好嗎?下次帶遲遲到家裡來玩。」

    秧秧的姐姐為家庭犧牲很大,賣掉初夜卻換來未婚生子的下場,後來她不賣夜晚、改賣房子,一家人齊心協力養大遲遲,齊心協力賺錢買房子。

    「她不好,她又把自己賣掉了,替我們換到了豪宅。她以為犧牲自己很偉大,可是我痛恨她的偉大,這讓我覺得自己無能,她不應該傷害我的自尊。」

    接著,秧秧告訴他,冉冉帶遲遲嫁給周傳敘的事,她一整個反對,反對她這麼愚蠢,但冉冉連結婚登記都弄好了,誰有辦法?

    「她也是為了反抗你父親回家?」

    「我不知道,我們都太忙,忙到沒時間坐下來聊聊,不過我常打電話過去,大熊先生說話的口氣很客氣,而遲遲告訴我,她們很快樂,說新爸爸對她很好,至於大姐……我還在生她的氣,不想和她談話。」

    「找個時間吧,能夠有兄弟姐妹互相關懷很好。」

    「等我升上經理以後吧,我現在滿腦子只想著這個事。別談我了,說說你,我對你,還是陌生。」了不起吧,她的勇氣,竟然敢一口氣愛上陌生男人。

    「我的母親是你的卜老師,她的性格你應該清楚。」

    「認真負責盡職,她是我見過最好的老師。」她們是志氣相投的師生。

    「我的父親開了一間電子公司,他的身體很好,公司仍然由他主持,我在裡面當經理,每天上班八小時、領固定薪資,賣茶葉是為了完成外公有機茶園的夢想,不算是我的正職。」

    向秧秧感興趣的問:「娛樂呢?每個人都有娛樂的。」

    「我喜歡玩股票。」

    他見過訓練人類唱歌、打球的機器,而秧秧是訓練他說話的機器,這段時間他說的話大概是以往的十倍多。

    「哈哈,我們興趣相投耶!你愛玩股票、我愛數鈔票,賺錢是我們倆的共同嗜好。」一彈指,她笑眼瞇瞇望向他。

    看她快樂,他也跟著快樂,秧秧是個容易把情緒感染給別人的女生。

    相處多日,他知道她是個笑面虎,知道她有許多面具在許多不同的時間戴上,心裡想的和表面做的是截然不同的兩套,這種人適合經商,卻不適合交往。

    但再不適合交往,他就是喜歡她了,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加喜歡,能怎麼辦呢?

    「接下來,說說那個江緋琳吧。」她知道挖掘別人的過去沒道德,但她真的想瞭解他和他的上一段愛情,她明白問題出在自己,是她對愛情缺乏自信心。

    「我和她是高中同學。」白聿鑫不介意自己的過去被她挖掘。

    「然後呢?」

    「她家境清寒卻力爭上游,精神讓人很敬佩。」

    「因為敬佩,你愛上她?」

    她討厭他提起江緋琳時口氣太平靜,他應該火大、滿臉的勢不兩立,好讓她明白,他們之間已經徹底過去。

    「我是個悶葫蘆,不愛講話,所以她常來找我吐露心事。她來自單親家庭,有個腦性麻痺的弟弟,生活把她們母女壓得喘不過氣,她希望將來能賺很多錢,讓家裡生活無虞。」

    聽起來是個好女孩,但她才不說出這句評語。他應該要討厭江緋琳的。

    「她沒錢上大學,高中畢業就在餐廳打工,她長得很可愛,很多人問她為什麼不去當明星,那些人的話影響了她,讓她相信進演藝圈就能賺很多錢、改善家境,每次提起她的明星夢,她的眼底就會閃爍不已。」

    「你拿錢幫她進演藝圈?」

    「你是聽我表姐夫說的吧?我沒幫她進演藝圈,她是靠自己的實力進去的,我只是幫她繳交演員訓練班的學費。那段時間她很辛苦,一面工作、一面上課,但她對自己信心滿滿,再辛苦都不喊累,她常靠在我胸前告訴我,她會成功、會被所有人看見。於是我要她辭職,努力朝她的方向前進,除了經濟,我不能幫她太多,只能在背後默默支持,看她完成自己的夢。她常讓我聯想到逆流而上的魚。」

    所以他替江緋琳養家是真的?

    「可是她一旦成功,就背棄支持她的男人。」

    「演藝圈是個複雜環境,在那樣的環境之下,人很難不改變。」

    「你替她說話?老實招,你是不是對她餘情未了?」她嘟起嘴,用手指戳戳他堅硬的胸膛,他的態度讓她不滿意。

    白聿鑫拉下她的手指頭,與她十指緊扣。「我是覺得她可憐,一個女孩子,好不容易爬到今天的位置,她付出的,我們無法想像。」

    向秧秧同意。一個女人隻身闖入叢林,還能凱旋歸來的確不容易。

    為了他,她上網讀遍江緋琳出道以來的所有八卦。如果江緋琳是利用白聿鑫的錢進入演藝圈,那麼她也利用了呂立軒在歌壇的地位炒作緋聞,讓她的名氣爆增,之後,每個與她合作過的大牌男星都和她傳出不同新聞,這些新聞讓她的名氣越傳越盛,直到去年,她釣上現任未婚夫為止。

    她自己也在職場工作,知道要往上爬需要耍手段,成功絕對不是來自偶然,但她的立場不是江緋琳的死黨,而是白聿鑫的女友,所以,她反對她、反對到底。

    她環住他的腰,抿唇,認真道:「不對,真正可憐的人是你,你付出了支持和關心,到頭來卻被背叛。」

    他微笑不語。

    向秧秧踮起腳尖,環住他的肩背,發誓似地對他承諾,「有我當你女朋友的一天,我就不會讓你可憐。」

    心被觸動了!他從沒想過要誰替自己說話,從沒想過要誰去撻伐緋琳,只想著人各有際遇,怨不得她、怪不得自己,只要靜待自己放下心情,事情就會過去。

    可是秧秧跳出來了,她為他打抱不平,把緋琳的人格打進地獄,她說的每句話都是因為捨不得他把虧吃盡,現在,她還承諾不讓他可憐。

    心暖暖的,她的熱情燒掉他的孤僻,反手抱住她,他不管這裡是人來人往的百貨公司裡,也想回答:有你在,我就不會可憐。

    但他不習慣說情話,所以他抱緊她,很緊的那種抱法。

    她發覺了,笑著,笑得很邪惡。聿鑫是個容易被感動的男人,雖然他老用孤僻做掩護,碰到這樣的男人,不知不覺間,她的心一層一層淪陷。

    「孤僻男,我們要在這裡繼續玩愛的抱抱嗎?」

    白聿鑫莞爾,鬆開雙手牽起她軟軟的手繼續往前走,嘴角始終掛著一抹微笑。

    向秧秧停在禮服店櫥窗前,靜靜看櫥窗裡面的粉紅色禮服,那是件剪裁簡單大方的斜肩及膝禮服,右肩處有個裝飾蝴蝶結垂到腰處,蓮蓬的裙擺間綴著亮片。

    「你喜歡嗎?」

    「很喜歡。」所有女孩心底都有個公主夢,十七歲的時候,她穿過一襲像這樣的粉紅色禮服站在舞台上表演,可是那個夢好遠了,遠得她幾乎忘記被矚目是什麼感覺。

    「嗯。」她回答完,白聿鑫拉著她的手往店裡走。

    「做什麼?」她把他拉回來。

    「喜歡就買下來。」

    「不,我已經老得不適合作夢了。」

    「每個人都有作夢的權利,就算你已經五十歲。」

    搖頭。她知道自己已經不天真、不浪漫也……不作夢了,現實的人生有太多事等著她去闖。「走吧,我們再看看別的。」

    之後,她看了一組保養品,沒買;看了一件褲子,也沒買;看見一個包包,還是沒買。她是個很節制的女生,然後她看見一雙高跟鞋,愛不釋手,拿在手裡來來回回看了好幾遍,最後,又把它擺回架子上面。

    「喜歡的話,就買下來。」白聿鑫重申。

    他的財力可以為她買下所有摸過的東西,她不需要為一個小小東西想半天,如果這種行為叫做寵溺,他樂意寵她。

    「等我有錢以後再買。」

    「不必等,你在我的森林裡消費了三雙高跟鞋。」他拿走她看了半天的鞋。

    向秧秧搶回高跟鞋,直覺說:「只是一段關係,我不想欠誰。」

    話是她說的,她卻被自己的話扯了心頭,扭著、撕扯著,痛得讓她蹙緊眉頭。

    可她這種不服輸的女人,越是這樣,越要找話來證明自己沒錯。

    於是她嘴硬道:「不要反駁我的話。世間萬物都只能維持一段美麗,水果只能擁有一段時間的甜美,蔬菜只能經歷一段時間的新鮮,再好的海鮮經過一段時間就會發出腐臭味,愛情也一樣,最好在厭倦彼此之前先說再見,就不會有誰傷害誰。」

    白聿鑫不語,但他總有本事看透她面具下的真心,所以他清楚她在嘴硬。

    不硬掀開她的面具,他會用心慢慢撫平她的焦慮,讓她慢慢相信愛情不僅僅是短暫。他不擅長言語,所以不在口頭上辯駁,他要用行動證明。

    但他的不語看在向秧秧眼裡成了默認,默認他們之間是「一段」,默認天長地久不可能。

    心痛持續,她懷疑自己有沒有能力蠱惑他,讓他忘記那條逆流而上的美人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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