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秧秧住下來了,她越住越習慣,習慣為白聿鑫洗衣做飯、習慣那張「請勿打擾」把她擋在門外,習慣他不說話、每次都要她熱場的孤僻感。
同樣地,白聿鑫也習慣她,習慣她一開口就停不下來的聒噪、習慣她的壞心眼、習慣她笑容底下必有背後的目的,習慣她是個壞女人,一個讓他不花費力氣就習慣她存在的壞女人。
她常常對他說話,十分之七八說的都是茶葉問題,但她會用不同的方法說,明示暗示各種方法都試過,但到目前為止,他尚未開口允諾,即使他的胃、他的心都已經同意給她她要的東西。
中午過後,天開始下雨,雨勢不算小,但被樹葉篩過,小了許多,一點一滴落下,不得很詩情畫意。
正在洗碗的向秧秧看得心癢癢,丟下洗了一半的碗盤衝到屋外廊間,涼涼的雨水被風吹開、吹拂上她的臉,她仰頭、深吸氣,一股清新沁入脾肺。
好舒服哦,這是坐辦公室的人永遠享受不到的鄉間野趣。
脫下鞋子,她裸著雙足進入雨中,泥土被雨水打濕,她的裸足陷入軟軟的泥土裡,一點點冰涼、許多刺激,她像埋在土中初萌芽的小種子,春雨澆大了它長大的慾望。
她唱歌、跳舞,她知道這種行為很像瘋女十八年,可是有什麼關係,難得解放心情,反正沒人看見,這座森林隔絕了外面的人,而孤僻男人正在努力賺錢。
雖然彈力不好、跳不高,可是幾個抬手、旋身,她覺得自己像舞台上的芭蕾舞者,好像落地就有一雙強健手臂帶著她轉圈圈。
她引吭高歌,她的歌聲相當好,沒參加選秀節目是因為忙得擠不出時間。
如果這時候給她一把長笛,她可以吹奏出世界名曲。她的長笛吹得很不賴,她小學、中學都念音樂班,長笛是她的主修強項。
她的歌聲引得白聿鑫從二樓陽台往下看,然後找到一個舞蹈精靈。她跳得不好,好幾次左腳絆到右腳,但她跳得很盡興,也……唱得很盡興。
他從不知道,唱歌跳舞可以讓人這麼快樂,看她那樣子,讓他的腳底板跟著發癢。
多久沒做過這種瘋狂事情了?
他不是一出生就孤僻,或許他沒有一張多話的嘴巴,但是他的人緣一向不差,直到……直到他不再相信人性,不再天真認定付出便會得到等量收穫為止。
抬頭,向秧秧發現靠在落地窗邊往下看的男人,揮手向他招呼,「喂,要不要一起下來發瘋?」
他沒應聲。
她揚了揚眉毛,惡意浮上心頭。
「啊,對不起、對不起,我忘記你是用紙糊的,不能碰到雨水。」
她在激他,他知道,但他不為所動,讓她的激將法起不了作用。
「快把門窗關上,要是雨水跑進去,把你融化了,我的合約要找誰要?」
向秧秧笑得很賊,但這個笑容……他不討厭,因為那裡不是全然的虛偽。
可他,仍然不予理會。
真激不出他來?她不信邪,彎下腰,從地上抓起一把泥土,在手上滾成球,笑著對他說:「啊,我記錯啦,白先生不是用紙糊的,而是用泥巴做的。來,你兄弟來找你嘍!」
見她揚高手,白聿鑫瞪著她,終於做出反應。「你敢!」
他有嚴重潔癖,不管任何時候,家裡都保持得乾乾淨淨,幸好她也是個愛乾淨而且自律的女生,不然,老早被他活埋在後院的樟樹下。
「為什麼不敢?了不起我幫你洗窗戶加拖地。」小事啦,要是能把他抹得滿身髒污,那才有意思咧。
「向秧秧,我警告你……」
他的警告未出口,啪,一坨泥巴打在他的窗上。
真可惜,沒中!她彎腰,做第二團泥球。
「向秧秧……」
他的警告還沒成形,泥球先一步朝他飛來,啪!打在他的臉部正中央。
向秧秧不怕死,也沒躲起來,反而囂張地拍手大唱,「泥娃娃、泥娃娃,一個泥娃娃,也有那眼睛、也有那嘴巴,嘴巴不說話,他是個假娃娃,不是個真娃娃……」
白聿鑫不是那種會隨之起舞的男人,但她冒犯了他的潔癖。
冷冽目光射向她,可是身為惡女,哪有在怕這種小事情的?彎下腰,向秧秧繼續做泥球。今天,賓拉登一定要戰勝歐巴馬。
砰!白聿鑫用力關上落地窗,大步下樓,連室內拖鞋都沒換下,直接走入雨裡,攔腰抓起她。
她不算矮,但被巨人兩手一抓,兩條腿登時懸在半空中,正常女人會尖叫、會恐懼,但她是惡女,所以不但不怕,反而繼續把手上的髒污往他臉上抹。
「哇,好帥哦,白先生用泥巴敷過臉之後,皮膚又細又白的,可以去當模特兒了耶!」
好,不怕死,是吧!
右手勾住她的腰,白聿鑫彎下身,也朝地上抓起泥巴往她臉上抹,泥巴很粗,中間又夾了些小石子,正常美女會想到每年花大把鈔票保養的皮膚就要被磨壞了,不哭兩聲至少也舉雙手求饒吧?
可惜她美則美矣,卻沒有身為美女的自覺,只會拳打腳踢、放聲大叫,「不公平!要玩,就把我放下來!」
「誰要跟你玩?我是在報仇!」
她掙扎得很厲害,他鬆了手,但下一刻,他把她壓在地上,跪坐在她的大腿上,不是要強暴她,也沒意思把她埋在樹根下,只是要讓她清楚冒犯別人會得到什麼下場。
「放開我!放開我!」向秧秧一面掙扎,一面把滿手泥巴塗在他身上,她沒學過害怕兩個字要怎麼寫。
白聿鑫被她激怒。「我瘋了才會放開你!」
她會害怕他發怒?不要開玩笑了。她一手抓住他的領口,一手抓住泥巴往他衣服裡面丟。
「向秧秧!」
他大吼一聲,把她的雙手扣在她頭頂上,抓起一把泥土塗在她臉上、一把抹在她髮梢、再一把……他高舉右手,準備等她嘴巴打開,就把它往裡面塞。
這下子向秧秧終於有嚇到的感覺,猜到他的意圖,她眼睛睜大大,鼻孔瞠大大,就是嘴巴打死不說話。
白聿鑫看著她髒兮兮的臉、髒兮兮的頭髮、髒兮兮的嘴巴,還看見……她眼裡藏著一抹慧黠笑意。
他定身,許久許久,她爆出一陣笑。
沒把泥巴往她嘴裡塞,他的眉毛反而彎彎地,先附和她的笑意,然後,嘴彎、眼彎,再也控制不住的松下高舉的右手,捧腹哈哈大笑。
她更是大笑,笑得不可遏抑。
白聿鑫笑得滾到一邊,和她並肩躺在地上,雨水自天空降下,一點一點沖刷著兩人,兩個人的胸膛起伏不定,都是不擅長打架的人,才兩下子就氣喘吁吁。
「笑了喔,怎樣,是不是很過癮?」向秧秧用手指頭戳戳他粗粗的手臂。
他沒說話,只是把她東戳西戳的手指頭抓住。
她收回手,不戳人了,但捏了捏他很可愛的帥臉,「對嘛,何必每天繃著臉,好像全世界都對不起你。」
他眼角眉梢還殘留著些許笑意。「不要碰我的臉。」
「了不起哦,是鑲金嵌銀的哦,碰幾下會怎樣?」
白聿鑫沒回答,她翻過身,用手肘撐住地面,不介意滿地泥濘把她弄髒,從上往下俯視他,態度認真。
「世界上,哪個人沒碰過幾件悲慘的事?如果就此封住自己的笑覺神經,那你就是輸了,輸給老天、輸給上帝、輸給那個對不起你的人。」
他皺眉,轉頭看她。她知道了些什麼?
「要不要玩泥巴摔角?」
轉開話題,她一躍身,翻坐到他身體上面,這動作很曖昧,可她半點沒感覺。
彎下身,用手肘架住他的脖子,問:「怎樣,投不投降?剛剛是我讓你的,我是空手道的黑帶選手。」
選個頭啦!他翻身,又把她翻壓到身下,右掌一壓,把她的臉壓進了泥巴裡。
「黑帶?哼!」
「你在嘲笑我嗎?白先生?」
「我沒練過空手道,沒想到黑帶高手這麼好擺平。」
「你的體重是我的兩倍半、身高是我的兩倍!」
「誇張。」
「誇張有什麼不好?至少我成功地誇張了你的勝之不武,今天的事傳出去,所有人都會同情我的處境。」
「別人的同情能幫助你什麼?」
「多了,以後你走到哪裡都會被人吐口水,說你欺負女人,不是好男人。」
「我被吐口水,對你有什麼好處?」只有無聊的女人才會覺得快樂。
「沒好處啊!不過我會很爽,因為世界站在我這邊。」說完,她又抹了他一臉髒。
他放開她。她不懂,就算全世界都站在她那邊,也於事無補。
向秧秧推開他的手,起身笑道:「不玩了!再玩下去會感冒,我先去洗澡。」
白聿鑫跟著起身,並在進屋之前一把拉住她,說:「我只有一間浴室。」
他的意思是——主人先洗。可惜,她是奧客,才不理會主人的心意。
「然後呢?」她猛地貼到他身上,雙手很開放地攬住他的腰。
他的肌肉瞬間緊繃。她不知道誘惑男人會遭到什麼下場嗎?
扒開她的手,他警戒問:「有什麼然後?」
「你……想和我洗鴛鴦浴?」她刻意用舌頭在嘴唇上舔一圈。
他被驚嚇,連退好幾步,退回雨中。她則頭也不回地繼續往前走,伸右手,對著後頭的主人揮兩下,說:「謝啦,謝謝你讓出浴室。」
惡女,她真是個不折不扣的壞女人!
但這話,孤僻男沒罵出口,反而對著她囂張的背影,露出喜樂笑意。
*** *** *** *** ***
舉頭三尺有神明,這話不是古人編來騙小孩的,而是千真萬確的事,壞女人一定會慘遭報應。
下午的小雨到了晚上變成雷電交加的大雷雨,突地一個雷擊,打壞了山區的變電箱,電源斷了,屋裡變得漆黑一片。
窗外沒有路燈、月光,伸手不見五根手指頭,怕黑的向秧秧嚇壞了,而且是嚴重驚嚇。
她扯開嗓門,放聲尖叫——
「白聿鑫!白聿鑫!白聿鑫……」
她不知道自己蒙著頭喊過幾次白聿鑫,只知道他拿著手電筒來到她身邊時,昏黃光線映出她滿臉淚水。
他皺眉頭,問:「發生什麼事?」
向秧秧很想擠出一點笑容,可是擠半天,才發覺自己辦不到。
吞下哽咽,她說:「停電了。」
所以她不是騙人,是真的怕黑?
她聳肩,抹掉淚水,問「可不可以……今天我在你床邊打地鋪?」
白聿鑫定望她。她的驚慌不是造假,惡女的氣勢不見了,她像流浪狗,無辜的黑眼睛望住他。
任何人在這種狀況下都會伸出援手,即使對方不是真正的流浪狗。
所以他伸出右手,她想也不想的連忙握住。他發現她的手心濡濕,她的淚水不只留在臉上。
他勾起她的枕頭被子,她亦步亦趨跟在他身後,幾乎是緊密貼著。
走完最後一層階梯,他們來到他床邊,下雨的山區有涼意,躺在地上會更冷,但他沒有其他被子,早說過了,這個屋子他沒打算拿來招待客人。
「你要睡在哪一邊?」向秧秧問。
他疑望著她,隨手指了指床右邊。她點頭,迅速把被子枕頭鋪在靠床右下處。
「可以了嗎?」他問。
「可以。」
「我關掉手電筒了,家裡沒有多餘的電池。」
「好。」她應聲後,他關掉手電筒,上床。
兩人都沒睡,張著眼睛,細聽對方的呼吸。
白聿鑫閉上眼,翻身,翻到床的另一邊。
向秧秧很想把他拉回來自己這邊,可是……他會怎麼想?想她這個壞女人要以身色誘,誘他與她簽合約?
「我不是演戲。」很久後,她說。
沒頭沒腦的一句話,讓他不知道怎麼回答。
「我沒打算利用停電營造出曖昧,沒打算在這個晚上對你獻身,明天早上起床要求你負責任,更沒計劃裝弱扮可憐,讓你自願提供我一張漂亮合約。」她解釋自己的立場。
「我沒這樣想。」
「騙人!你絕對是這樣想。如果你不是同性戀,如果不是你的感情受過創傷,正常男人會把我的舉動解釋成一夜情邀請。」
「我不是同性戀。」
「我知道,你是感情受創。」她回答。
表姐夫把緋琳的事情告訴她了?他終於弄懂,為什麼她要說——世界上,哪個人沒碰過幾件悲慘的事?
這沒什麼,他和緋琳的事,村裡人人都知道,是緋琳的知名度加強了八卦的傳播速度。
「我父親在我高中時候搞外遇,我媽媽大學沒畢業就嫁給爸爸,一口氣生下三個女兒,從此相夫教子,她的世界只有女兒和丈夫,碰到這種事,她除了哭,什麼都不能做。
後來爸的外遇懷孕了,超音波很早就照出來是個男孩,祖父母很開心,不但不指責兒子不忠於婚姻,反過頭來指責我母親。那天,爸帶著離婚協議書回家,逼迫母親簽字,小妹還小只會躲起來偷哭,大姐冷漠地看著父親、一語不發,只有我,我最叛逆,指著父親的鼻子大罵,罵他沒道德、沒擔當,爺爺給我一巴掌,奶奶看不下去,把矛頭指向母親……」
話說不下去了,她吸吸鼻子,把頭蒙進棉被裡。
白聿鑫坐起身,打開手電筒,看見棉被下的女人,把自己縮成一顆球。
他下床推推她,她拉開棉被。
「要不要上床?天氣有點冷,而我的床夠大。」
「不必,我不是在演弱女子。」
「我知道,你沒對我發出一夜情邀約。」他看著她的眼神裡有坦誠、有澄淨,沒有半點猥瑣或者其他。
向秧秧看了看床,還是說:「不必,我躺在這裡,很好。」
「那好吧。」他不勉強她,回到床上,兩手支在後腦勺,但這次,他沒把手電筒關掉。
她又接續方纔的話題,「我們沒輸,因為我爸爸拿不到離婚協議書,但奶奶很惡毒,她罵我媽媽說:『肚皮不爭氣就算了,整天閒在家裡,連孩子都管教不好,好好的一個女孩教成潑婦,沒用的女人,難怪我兒子要和你離婚。』那次之後,爸就留在大陸,再沒有回來過,而媽……還是哭,尤其是在深夜裡哭,我的房間在媽媽隔壁,每晚,我都能清晰聽見媽壓抑的哭聲,尤其關掉電燈之後,那個抽抽噎噎的聲音一下下打在我心上。是我的關係嗎?因為我太壞,我太沒家教,導致爸要和媽離婚?」
「不是這樣的。」他忍不住出口。
「我知道,但十七、八歲的女孩子不知道。從那個時候起,我開始怕黑,燈一暗,我就會冒出許許多多說不清楚的罪惡感,那個罪惡感會壓迫得我沒辦法呼吸,醫生說這個病叫做創傷症候群,但我沒錢也沒時間醫,只好自己替自己醫,我告訴自己,只要我更壞一點、凶一點、奸詐一點,心機多一點,只要我從骨子裡面壞到外頭,那麼,那個小小的罪惡感就不會來和我為難。」
要是人可以自己醫病,那麼醫院開來做什麼?「但你的罪惡感還是在。」
「所以嘍,結論是,我太善良、不夠壞。」
白聿鑫失笑。也只有她敢自己說自己善良了。
向秧秧也跟著笑了。「白聿鑫,雖然你不愛說話,但我明白你是好人,你很慷慨,收留我住下來,沒有和我計較食宿、水電,你明知道我留在這裡有目的,也沒對我表現出一臉憎厭,我逼迫你、要脅你,其實你大可以不必理會,反正你又不是那個偷車賊,但你理了,留下一個想設計你的女生。」
「那個偷車賊是我的表外孫。」他淡淡回答。
「這就是你了不起的地方!你不計較別人的過錯,還肯真心接納,這點我就辦不到。我想像過很多次,如果有一天我的爸爸走到面前對我說抱歉,我肯定頭也不回地跑掉,讓他僵在原地,進退兩難。」
「這樣有什麼好處?」
「爽啊!讓他徹底反省自己做錯什麼。」
「人是不會自我反省的,他們永遠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
「對,所以我欺負人,也不覺得自己理虧。」她自嘲。
而他相信。
「我剛到公司時,只是個送文件、茶水的小妹,憑什麼爬上組長?我是踩著別人的背爬上去的,我在經理面前表現得特別努力,一天工作的時間超過十二小時,我拚命搶業績,才不管別人怎麼看我。」
「這樣……讓你快樂嗎?」
「當你的目的是成功,才不會管快不快樂那種小事。剛進公司時,和我對峙的是個大學畢業的女生,她看我不順眼,因為組長對我特別好,我也看她不順眼,因為她有我想要卻沒辦法要到的學歷。
我們槓上了,她聯合組裡的人孤立我,我每天從進公司到離開公司,沒人會多看我一眼、對我多說一句話,要不是我拉肚子、在廁所裡蹲太久,還不曉得原來我成了組長養的小情人。
在他們的風言風語裡,我被組長誇獎,不是因為我工作辛勤,而是因為我善於吹枕頭風;我加薪,不是因為超時工作,而是因為組長嘉許我在床上很賣力。
她終於惹火我了!於是我決定報復,不到一個星期,公司所有人的信箱裡面都收到一張照片——那個女大學生和經理的親密照片。」
「照片是你合成的?」白聿鑫口氣不善地問。他是個高道德的男人,無法忍受這種事,即便她是原始受害者。
「如果當時我操作電腦的能力有這麼強的話……很可惜,那是張真實的照片,有一天我留在辦公室裡加班,心念一動、偷偷打開她的電腦,在裡面找到的,那張照片將讓她在半個月以後升上組長。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她以為自己會做的事,別人也會做。」
「你的行為很差勁。」
向秧秧反駁,「她對我做的就不差勁嗎?那不是我的錯,只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她別對我使壞,我也不會對她耍心機。」
「你可以換好一點的做法。」
「什麼做法?對她道德勸說?哼!」她不屑。
「多行不義必自斃,你根本不必插手。」
「你沒見過壞人飛黃騰達嗎?你還以為這是個好人有好報的世界?你知不知道我爸的第三者穿金戴銀,鑽戒亮得可以拿來當探照燈,而我媽守住一個有名無實的婚姻,過得緊衣縮食?
白聿鑫,你是我難得碰到的好人,對人好、沒有目的,別人對你壞,你也不使壞心眼,和你這種人做朋友很安心,因為不必擔心哪天翻臉你會掀對方的底,但世界上像你這種人很少了,因為要活得好,就必須夠壞。」
「你說我的好話有沒有目的?」
「你說呢?」向秧秧笑了。她越來越愛和他說話,談談真心、無需防備的感覺真不壞!
「有,你想要我的茶葉。」白聿鑫也跟著笑開。原來和壞女人,他也可以相處得不賴。
「唉,你已經把我這只笑面虎摸透透了,我以後要怎麼在你面前做戲?」她故作哀怨的說。
「我很多年前就摸透你了。」
「我們有這麼長久的交情?」她訝異。
「黎明高中,二年二班。」
「你……是我的同班同學?」她翻身坐起,看著他的五官回想當年,完全沒印象,她想他不是她的同學。
「我是卜學英的兒子。」
「卜老師!你是卜老師的兒子?怎麼可能!」她一驚,跪起來拉住他的手,忍不住滿肚子興奮。
她的手軟軟的,不粗,那不是一雙會做家事的手,但她的確很會做家事,她的手和她的性格一樣矛盾。他沒甩開她,就由著她握住。「為什麼不可能?」
他真的超孤僻的!知道這種事,還能留那麼多天不說。
「我的意思是太巧了嘛!告訴我,卜老師還好嗎?她是我最喜歡的老師,她常鼓勵我好好唸書、出國深造,是我所有老師當中最看好我的。」
「她很喜歡你,她已經退休了,在醫院裡面當志工。」
「有機會,我要去拜訪卜老師。」
「我會告訴她。」
「你是從卜老師嘴裡認識我的嗎?」向秧秧、向冉冉、向晚晚,這是不容易遇到的撞名。
「我見過你一次。」他反手握住她,是下意識動作,因為她的手冰透,而他是樂於分享溫暖的好傢伙。
「什麼時候?」
「你和一個有男朋友叫做強強的女生在吵架的時候。」
「那個啊……」她印象深刻,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挨打。「你看到了?」
「對,你很刻薄。」
「但我的話是對的。那個女生叫做李淓,後來強強離開她,她念完大學進入我們公司,成為我的手下,她不肯和我合作共創佳績,所以在我到這裡出差之前,把她踢到總務部去。」
「你真不怕得罪人。」
「要成為壞女人,第一步,就是不能怕得罪人。」
白聿鑫笑笑,問:「從那個時候起,你就不相信愛情?」
「對,是我父親教會我的。你可以相信金錢,它會因為你的努力越積越多;你也可以相信房子,它會幫你遮風擋雨;你更可以相信一部電影,因為你明白它是虛構的,頂多能影響你兩個小時的情緒,不會傷害你十年二十年,或你的一輩子。只有愛情,不能信。」
「有這麼嚴重嗎?」
「我母親是音樂才女,追她的男人排隊可以繞校園好幾圈,但她相信愛情,放棄學業,結果呢?她的丈夫背叛她不打緊,還利用她缺乏謀生能力,用經濟壓力逼她離婚。這是哪一國的愛情?想當年,他們可是親戚朋友眼中的金童玉女。」向秧秧嗤笑一聲。
「所以你不談戀愛、不結婚?」
「對,我要靠自己生存。」
她說對的口氣那樣篤定,篤定得他一陣無緣由的心疼。「不怕寂寞嗎?」
「只要我有夠多的錢,可以花錢買男人來填補時間空間。」
「一輩子很長,等你老到走不動,會後悔年輕時沒找個人來陪。」
「你怎敢確定夫妻能夠陪對方一輩子?總會有一個人先走、一個人留下,與其到時候再來習慣一個人的生活,倒不如從年輕就學著一個人生活。」
「你真的很沒有安全感。」
向秧秧笑答,「或許吧。」
這個笑容裡面全是真心,沒有假意,於是他發現,她全真的笑容,很美麗。
他們繼續說話,這對孤僻的白聿鑫而言相當不容易,他從不說廢話的,可向秧秧就是有本事讓他說過一句又一句,說到她累了、沉沉睡去。
他下床、抱起她,發現她身子冷得像支冰棒。不肯裝可憐扮示弱嗎?這樣的女生只會辛苦自己。
她在他身旁,已經熟睡了,卻還是會自動找到熱源,那是本能。
一點、一點,她偎近他身邊,臉靠上他的肩,雙手抱住他熱熱的手臂,把臉埋進他的枕頭裡,睡得很愜意。
若干年前,也有個女孩像她這樣,說沒有他的體溫就睡不著,每天晚上都抱著他睡,每個清晨,在伸懶腰之際,對他說:「阿聿,我前輩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不然怎麼能追到你?」
她說過幾百次愛他,但她完成夢想之後,突然發現,愛他是一種莫大負擔。
她要走、他便讓她走,沒有牽牽絆絆、拉拉扯扯,朋友說那是他愛她不夠,但他明白,這個說法是錯的。他愛她很深很深,只不過,有些愛情就是會結束,勉強下去,只會辛苦對方和自己。
他努力不怨懟,卻無法阻止自己不相信人性,他盡力原諒對方,可是卻饒不了自己,他知道自己是很怪的男人,但他無法改變。
這個晚上過後,他和向秧秧才算有了真正的溝通,他們越來越能聊,他再不是她初識時的悶葫蘆,而她不再對他施放虛偽笑容,他們漸漸地,在心目中給對方留了一個名為「朋友」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