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沉悶的氣氛籠罩住這偌大的空間──普通人可不常來這裡,或者該說,普通人還是少來這裡吧!會來這裡的人,不論是自己願意來,還是被逼著來,都等於是把自己的命運,交給那個高高坐在前方的人。
那是個剛滿三十歲的年輕女子,但清秀的容貌顯得很年輕,不過她將頭髮綁了起來,在頭上綁成一個髮髻,露出潔白的頸項,兩頰垂落著髮絲,再加上一副金框眼鏡,讓她整體外型顯得成熟穩重。
她翻閱著桌上的卷宗,一隻手拿著筆不停抄寫著,時而跳到一旁翻閱那本厚重的法典,同時分心聽著台下的人說的話。
這是法庭,是決定有罪與否的法庭,更是決定生死的法庭;而她負責的,就是決定下面那個人有罪與否,決定要他生,還是要他死!
很多人說,她真是好運,工作穩定、薪水高,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若非鐵石心腸的人,一定無法穩穩坐著這法官的位置。不然,被告隨便幾句言語就能把人唬得一愣一愣,哪還能公正的審判?
「……庭上,我們針對警詢與檢察官訊問的自白證詞提出質疑,被告是在警方與檢方****、脅迫之下,才會做出認罪的自白,這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我方要求排除證據……」
旁聽席裡議論紛紛,她終於抬起眼睛,眼神有點慵懶,不過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可是專注得很。「檢方?」
一名身著黑領、黑袖,紫色對襟鑲邊的檢察官服制的男子站了起來,他的年紀與坐在庭上的女法官相近,都剛滿三十歲,是本案的公訴檢察官。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被告之自白出於****、脅迫者,不得做為證據,檢方絕對沒有以****、脅迫之方式取得自白,不然,檢方聲請庭上准許當庭勘驗偵訊錄音。」
她看向被告一方,被告的律師點頭,她只能無奈同意,「好吧!我們來勘驗錄音!」
她很清楚,這只是被告的訴訟手段──這個被告是個慣竊,幾次偷竊被抓,都因為不是什麼大罪,判刑沒多久就放出來;但這一次,看來檢方是不打算輕易放過此人。
況且,這個男人現在在地檢署是出了名的大刀檢察官──嚴士揚檢察官,有誰不知,那個罪犯落到他的手中,只能用一個慘字來形容。
她 ──沈佩璇──跟他可是大學同年級、同班同學。
她已完成候補與試署階段,成為正式的實任法官,是地方法院出了名的年輕「美女法官」……這可不是她在自誇,至少在昨天開庭時,有個老律師還這樣喊她,害她差點連法官的威嚴都無法維持。
而他,因為兵役的關係,晚了她一年才通過考試,目前還是個試署檢察官,但依照他這幾年來的表現,破了幾個重要的大案子,轉成實任絕對不是問題。至少現在要出庭時,地檢署還派他擔任公訴檢察官,顯見他受到器重的程度。
她是很樂見他有這樣的表現啦!但有時還是替他的衝動與火爆個性一把冷汗……她太認識他了,她知道他絕對沒有惡意。
書記官將錄音帶準備好,透過播音系統,將被告在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時的錄音播放出來──
「監視錄像器都拍到你出現在那裡了,你還說你是恰好經過,你真神啊!你一經過,那裡就發生竊案?」語帶奚落。
「我……我哪裡知道……」
「你不知道?」男人傳出吼聲。
現場所有人都是一驚,只有嚴士揚及沈佩璇老神在在的坐著,兩個人像是早就習慣一樣。
「……」像是嚇呆一樣。
「我再問你最後一次,看清楚了……這張單子上列的十七件竊案是不是你幹的?」
「……」
「你還不肯說是不是?那好,我沒那麼多美國時間繼續跟你耗,我先向法官申請將你聲押,把你關起來,你到牢裡好好想清楚,三天後我再來問你,看你說不說!」
「不要啦!檢察官大人,我說啦……我說啦……」
不勘驗錄音帶,光看筆錄還真不知道偵訊現場這麼「精采」 ──筆錄雖然一字不差,但語氣「差很大」!
嚴士揚的大嗓門真是讓人難以承受,被告被嚇得什麼話都說了。
錄音帶一播完,被告律師立刻義憤填膺的站起來,「檢方用這種手段恫嚇我的當事人,甚至還欺騙當事人,讓我的當事人以為會遭到聲押,才會認罪,這樣的自白根本沒有證據能力,請求法官裁定排除證據。」
沈佩璇看了看被告,再看看檢察官──她的這個老同學真的很會給她找麻煩!竊盜案件是獨任審判,她只能一個人做決定,誰也不能商量。
好你個嚴士揚……
翻開筆錄,「筆錄記載,下午三點五十分之後,偵訊暫停了半小時,這半小時做了什麼事,為什麼暫停?」
此話一出,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嚴士揚也很狐疑,但沈佩璇不看他,竟然看向被告。「只聽檢方說,被告這邊可能不滿意;那被告,請你告訴我,那半小時在地檢署發生了什麼事?」
被告想了一想,不好意思的說了,「吃下午茶……檢察官大人買了水煎包,大家都肚子餓了,就……暫停了一下。」
旁聽席裡竟然傳來笑聲,但不敢太張揚。
嚴士揚聳聳肩,「庭上,人總是會肚子餓的,吃個下午茶並不為過吧!」
沈佩璇點點頭,話鋒一轉,「第一,這個自白證據不是重點,就算排除自白,監視器拍到的畫面、現場採集的指紋,都可以做為證據;第二,我不認為這樣的訊問構成****脅迫,畢竟被告當時還吃得下東西!」
被告律師立刻站起來,「庭上,這份自白如果作為證據,等於是讓我的當事人承認這十七件竊案全部都由他所為……」
「我本來就不會只憑自白來判案,每件竊案都應該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據不足就是無罪,絕對不會讓他統統扛起來。」她很明快的認定,法庭內沒人再說話。
但是她還有話要說 ──於公,她應該說;於私,基於這多年的交情,她更該說。
「嚴檢察官,『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之態度,不得用****、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其它不正之方法』,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說得很清楚,我想你一定知道。」
「我知道啊!」
「既然如此,為什麼每次訊問被告,都要這樣大小聲?」
「庭上,大小聲不代表就是****、脅迫,只能說,我天生嗓門大。」他說得很「懇切」。
旁聽席又傳來低聲竊笑,甚至連坐在檢察官席的另一位檢察官也抿唇笑著──畢竟地檢署的人都知道,沈佩璇與嚴士揚可是同窗四年的大學同學,聽這語氣,明顯是在互槓。
「嗓門大也要注意別人的耳朵受不受得了!我審理了幾件案子,都從你手中起訴,每件案子的被告都聲請我排除自白作為證據,每個人都說被你****、脅迫,是每個人喔!沒有一個例外喔!」
嚴士揚很無奈,坐正在位子上,「庭上,偵訊取得自白,只是讓被告有個配合調查,展現犯後良好態度的機會,坦白說,除此之外,自白沒什麼意義,況且檢方有自信,我們在物證與人證的搜集上,已經做得很齊全了。」
「既然如此,那為何不做得更完美一點?訊問的時候,聲音放小聲一點不就好了?你可以省麻煩,被告也不會一天到晚質疑你非法訊問。」
「抱歉,庭上,偵訊的時候,火氣一上來,就會比較大聲。」
嚴士揚此話一出,沈佩璇也不客氣了,「每次審理你起訴的案件,我還得花時間去裁定這個證據該不該排除、那個自白該不該排除;對!這是我的工作沒錯,但你偵訊時,火氣不要太大、聲音小聲一點,就可以幫我省掉很多麻煩,嚴檢察官,這只是舉手之勞吧!」
「我……」
眼見這兩人竟然就要當庭槓上,連被告和他的辯護律師都愣住,另一位檢察官趕緊站起來想要緩頰。
「士揚,別說了。」小聲勸誡,再看向法官席的沈佩璇,「庭上,檢方這邊知道了,以後會多注意的,檢方知道庭上關注的是被告的人權以及檢審和諧,檢方會注意的。」
嚴士揚看著她,眼神裡竟然還有著一絲無奈,好像她很不可理喻的模樣,沈佩璇在心裡歎口氣,她太認識他了。
他為了自己心裡的正義,可以就這樣往前衝,什麼都不顧;而她,從以前到現在,也就只能這樣在後面拉著他,別讓他沖太快。
「今天先到這裡,下次開庭時如果沒有別的程序要進行,我們就辯論終結,到時會宣佈宣判期日,退庭。」沈佩璇站起身,所有人都起立送法官離開。
嚴士揚也不例外,他看著沈佩璇離開,心裡既無奈、又好笑。
「士揚,搞什麼鬼,跟法官槓什麼槓?我早就告訴你,檢審和諧是假的,你不怕法官判被告無罪嗎?」另一位檢察官是前輩,開口就是一陣勸告。
「無罪?瞎了眼才會判他無罪!」嚴士揚不相信,「她不會的,她才不是那種人。」
「你又知道了?」
誰都知道嚴士揚跟沈佩璇大學同班四年,至今也認識了快十年了,但出了社會,來到這人世間最骯髒的地方──也就是法院,人會變成什麼樣,誰知道?
嚴士揚搖搖頭,看著那早已不見人影的審判長席,心裡不禁浮起笑──他知道,她不會的;該有罪就是有罪,她不可能亂判!
他也知道,她一直是那條拉著他的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