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歌行 相關評論 盛名之下,其實難副---光盤(晉江)
    盛名之下,其實難副——且行且評拍《踏歌》

    文章太長,看到這裡了,先說幾句,省得到了後面,前面的已經忘掉了~~~~~

    是在看了交流區幾個關於作者的貼子,以為會是好文一篇,才跑來看的,結果大失所望,深感盛名之下,其實難副,故拍此磚,給作者提個醒。

    首先是錯別字問題,雖然不是很多(粗粗看過發現兩處,一處在最前面,一處在這附近),但是比較礙眼,希望作者多加注意,文章越長,錯別字越難被挑出發現,所以最好每寫一篇,都認真檢查一下再發。

    其次是入題太慢,從一開始的身處現代,到主角初出江湖,居然就用了六章,三萬多字,感覺行文有些拖沓。比如掉入古代前的一堆描寫和在顧家的一堆描寫。因為還沒看到最後,不知道前面交待的這些出江湖之前的事情,是不是對後文起了鋪墊作用,不敢妄下斷言說很多與主線無關的可以砍掉或精減,但是即使這些都是有用的伏筆,也一定要寫得精彩一些,比如和李煜的相交,我看到第六章,還味同嚼蠟,沒看到任何一個小高潮,如果繼續這樣下去,可能就堅持不下去了。

    另外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有些情節或描寫的不合理。

    比如主角本身是男兒身,掉回古代卻變成女子,在最初,他的心理落差應該是相當大的,但是文中,幾乎沒怎麼對此進行渲染,就心安理得地在古代生活下去了。雖然後文中,因為其它的遭遇,主角會為這個有差異的身份而痛苦,但一開始太輕鬆了,讓人感覺不太合理。「我是在捨己救人,做好人好事阿!為什麼要這麼對我?方拓的雙手緊緊揪住身上的被子,痛苦的呻吟」主角才傷心這麼一下下,就開始「算了,還是別想這些倒霉的事情了!」,緊接著下一章,就已經在「開心地」習武練劍了,並實在太過輕易,讓人不好接受。

    再比如主角掉入古代前,只是個普通的學生,沒有任何武術常識,而掉入古代時,已經是一個15歲的少女,並且是失去了過去記憶的少女,按常理來講,一則忘了過去習武的事情,二則已經過了習武的最佳年齡,沒可能僅僅因為心理的轉變(因為主角基本屬於借屍還魂,所以只存在心理轉變,不存在生理轉變),就變得更加利於習武,進步更神速。這種情節上的不合理,為了後文的順利開展,應該想辦法彌補,比如主角掉入古代前,就有過相關的經驗,至少是一些理論知識,或者掉入古代後,雖然不曾擁有蘭若冰的記憶,但是一些習過武的生理本能還存在,並發揮作用,這樣一改,作者掉入古代後,更利於習武的原因就比較通順了。

    再有,主角見李煜的一段,那麼高的高手去救李煜,都馬上被方俊發覺並擒殺,功夫差得遠的方拓,卻可以天天偷偷見他,不被人察覺,實在不合情理,作者為了情節需要而用幸運這樣的理由來解釋,過於牽強。

    還有一些小的細節的,描寫過當,或者設置不合理。

    比如主角的武功,一出江湖,就顯得非常厲害(形容詞過甚),在沒有名師指導,自己又是半路出家的情況下,很明顯不合理。

    還有主角初遇的美女,才一出江湖,就遇見了一個絕世美女(還是因為形容詞過甚),還以為是什麼厲害人物,往下一看,不過是地方上的一個妓院的妓女而己,連頭牌都不是,給讀者的心理落差非常大,因為才看到這裡,不知道江秋水會不會是主角,要把她寫成絕世美貌。但是,僅僅是這些,就安排地非常不合適,如果是這般容貌,又身為妓女,怎會「生不逢時」地才混到妓女界的這般水準呢?而且,一會兒功夫,就又冒出一個和她春蘭秋菊,各勝擅場的月楣兒,這天下的絕世美女,也未免太多了吧,紅花這東西,需要綠葉陪襯,有一萬個美女,就個個都不是美女了~~~~~其實,作者也未必想把這些人都寫成美女,但是由於形容詞過甚,誇張到有點過,就感覺很不合理了。

    還有作者上來就說主角掉進了最封建最保守的宋代,並且她在李煜那裡多待了一會兒,就有人說閒話,可後文又說「在去仙客來的途中,方拓就看到好幾對偎依在一起的男女,不禁感歎:『誰說古代保守來著?』」,這實在讓人莫名其妙,不知做這樣與基調有違的描寫,是何用意。還有江秋水身為妓女,即使是賣唱不賣身的,沒吃過豬肉也該見過豬跑,何況文中也有寫「旁邊的方拓都會忍不住想踹上幾腳,江秋水卻能妥善地應付自如,游刃有餘,直叫她佩服不已」,說明她在交際方面相當老辣,但一開始見個採花賊,「江秋水氣得說不出話來,若不是方拓幫忙,她的下場可能就和那些可憐的女人一樣了。她如何還能保持平靜」,這種幼稚的表現,實在和妓女的身份不符,還有,她的保鏢侍女,都因為她半夜和方拓獨處極為擔心,還有「事關小姐聲譽,當然馬虎不得」這種話,實在令人無語,再怎麼賣藝不賣身,她也是拋頭露面往來交際的妓女啊,在宋代,還談什麼名譽問題,以為自己是千金大小姐嗎?這種設定與描寫,實在太不合理了。

    還有方拓本不想陪江秋水去參加拍賣會,但是一聽有古董可看又動心了,實在讓我又無語,在一個現代人眼裡,宋朝的什麼東西不是古董啊,恐怕顧家吃飯的碗,放今天都是收藏品,如果她真對古董有興趣,應該是見了什麼物事都興奮一番,有必要為了宋朝人眼裡的古董眼前一亮嗎?

    還有顧文宇為何叫她師兄而不是師姐,作者通常稱她方拓,自然是將她當男兒看待,卻又用這個「她」等等很多不合理或者未交待清楚的細節,這裡就不一一囉嗦了。總之這篇文看到第六章,寫了三萬多字,劇情拖沓,情節還很粗造,作者碼的字,都放在寫不太重要的情節與無謂或者不該的形容詞身上了,實在是敗筆。

    另外,還有行文安排上的問題,也是作者頗為得意的第一章裡最後一段的閃回,實在讓人摸不著頭腦,通常閃回這種東東,或者放在文文的最初,先大致展現一下全文的內容或風采,或者通過一些誘因慢慢引發,比如主角每天晚上的夢境之類,像這樣不倫不類放在第一章末尾,還沒有任何解釋說明的大量閃回,實在讓人莫名其妙到了極點,不知道作者得意個什麼勁~~~~~

    拍了這麼久的磚,再來誇一誇,作者也有一些值得稱道的描寫。

    比如掉入古代前,主角朋友說的「別一去就讓人給閹了」,就是一個非常棒的伏筆,作者掉入古代後,真的被老天給「閹」了~~~,還有一些語言比較風趣可愛,例如「婦女攬過小孩,說了一句更要命的話:『他是你相公啊!』……方拓再受不了刺激,兩眼一翻就……」可惜這樣的語言太少了,讓全文少了輕鬆的基調。再有,文中,現代語言與古代語言的轉換也比較順暢,給人感覺不是很突兀。

    看得作者是花了力氣來寫這篇文的,在謀篇佈局上,在設定描寫上,都用了不少心思,可惜有很多細節問題不注意,又有很多無謂的枝節不捨得砍掉,導致這篇文看到這裡的可讀性還是很低的。希望作者再加倍努力,好好改文,多思考,該細膩的地方要細膩,該粗放的地方要粗放,這才能寫出真正的好東西來。

    拍磚的目的,絕不是要拍死作者,而是希望作者置諸死地而後生。起點的鮮花書評,作者看了固然快意,可快意的代價卻是,作者越來越飄飄然不知自己的斤兩,本光盤的磚頭雖然痛點,卻是指出問題,希望作者有所提高:)作者的文據說已經改過一次版,改動還挺大,這就更說明作者是真的一心想寫好,那麼,就在情節安排,細節刻劃,場景分配等方面多下點功夫吧,把這篇粗糙的文,打磨得更精細一些:)

    (寫到這兒隨手往後翻了翻,又看到一個大笑話,「這玉手環也並不完整,所以只能感應百米的距離!」哈哈,一隻宋朝的鬼,居然知道「米」這種度量單位呢~~~~~這作者實在是太粗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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