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之菜鳥傳奇 卷一:兩條平行線 026 生財之道
    星期一早上,正在夢裡和丁娜kiss的林曉楠,猛然間被王海龍推醒,「你惡不惡啊?抱誰大腿都叫丁娜!」

    「幹嘛啊!我都說了今天不去上課了!」林曉楠翻了個身,右手突然摸到了一個肉呼呼的東西。

    「靠!你想嚇死我啊?大清早的貓我床上幹嘛?有病?」林曉楠這時才發現自己正撫摸著張兵的大腿,忍不住開口罵道。

    「怪我襖!我本來想從你枕頭底下偷偷的拿出那本[cs對戰寶典],誰知剛剛你二話不說,上去就抱住了我的大腿,然後還把你的嘴貼上了。」張兵一臉的委屈。

    「啊?有這種事?」林曉楠回想了一下,「我說剛剛丁娜的嘴裡怎麼一嘴毛呢!我日!原來是這個傢伙的腿!」他憋了一眼那毛絨絨,黑漆漆的肢體實在忍不住「嘔」的一聲,重新倒在了床上。

    良久,逐漸恢復過來意識的林曉楠開始起床下地穿衣服。他心裡暗暗發誓,從今以後再也不和張兵走那麼近了。

    「對了曉楠,我忘了告訴你!這個月我好像就洗了一次澡!好啦!偶上課去了!古得拜,楠楠!」張兵臨出門口的時候說了一句。然後三個人就聽到身後傳來林曉楠驚天動地的嘔吐聲——

    中午十二點,林曉楠纏著「面紗」,倒了四輛公共汽車,途中肚子餓了又買了兩塊錢的包子,喝了三瓶汽水,這才氣喘如牛的走到了自己家的大門口。

    剛想掏鑰匙開門,林曉楠突然醒悟到要是自己就這麼進去的話,還不把老媽老爸嚇出心臟病來啊?猶豫了一會,他終於放回了鑰匙,順著自己家門前的馬路信步走到一個花園前停下,心裡暗歎著,怎麼自己這麼愚蠢,就完全忘記了受傷這碼事兒了呢?不過,真的是這個理由讓自己不願回家嗎?

    儘管林曉楠現在感覺不到了傷口的疼痛,可是人家醫生說最近風沙大,空氣潮濕,如果傷口長時間暴露在外面感染到了細菌的話,極其容易破傷風。

    丁娜的話,林曉楠也許敢不聽。但是人家醫生的話,他就不敢不聽了。

    不過,醫生的話怎麼和丁娜的話不謀而合呢?林曉楠想不通。

    他走進了花園,腦子裡想著心事,不知不覺就走到了一座四角亭中央。林曉楠小的時候,父母經常把他帶到這裡,和小朋友們捉迷藏,打口袋,跳「天堂」什麼的,可以說這座看起來毫不起眼的亭子,和他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因為它象徵著隨風流逝的童年和那段歲月難以磨滅的歡樂。

    父親的打罵,母親的袒護,甚至兒時玩伴的笑臉,此刻一幕幕如海浪般翻過林曉楠的腦海,歷歷在目,不堪回首。

    「現在的我和以前相比,又有什麼區別呢?」林曉楠搖頭苦笑,也許除了身體長高長壯之外,其他的沒有什麼變化了吧?剛上初中時候的他,看到有人罵張兵,他會第一個衝出去和人家打架,現在也一樣,包括聶平,王海龍,甚至朱老闆!只要誰傷害了自己身邊的人,他就會不顧一切的衝上去,和對方拚命!在老師眼裡,他永遠是一個只知道打架和逃課的壞學生,在丁娜眼裡,他同樣也是個不思進取,只知道吃喝玩樂的壞小子!可是她還是情願跟著他,保護他。這讓他感動的要命,但同時他又擔心的要命。畢竟他看的出,要想給丁娜幸福,這樣下去是不行的。

    「可是我能怎麼辦?我一看書就頭疼!不,是心疼!撕心裂肺的那種疼。但,這是理由嗎?是我逃避的借口嗎?心裡的陰影,真的直到現在還沒法子消除嗎?」林曉楠一遍又一遍的問著自己,就這樣仰望著天空,直到眼睛裡漸漸噙出了淚花。

    下午三點,十六中學大門口站著一個滿臉白布,身材魁梧的男子,(相對小學生來說)正踮著腳,向裡面不斷張望著。

    「媽的,那些初三的學生們怎麼看起來比我還要高,還要壯啊?不行不行,我得執行第二套生財計劃!」

    半個小時後,林曉楠來到附近的第二小學門口,思索著下一步的打算。(注意,是第二「小」學呦!)

    林曉楠的生財計劃其實很簡單,說穿了只有兩個字,(聰明的讀者現在已經猜到了吧?嘿嘿!)那就是——搶劫。

    沒錯!就是搶劫,也可以叫做「劫錢」,如果覺得不好聽的話呢,也可以美其名曰:「你的錢先放我這裡,我幫你保管!」在林曉楠猛然醒悟回家要錢這條路走不通的時候,他一摸衣兜才發現,這次真的是名副其實的「兜比臉乾淨」了。

    玩cs的錢沒要到不說,回去的路費也跟著一塊兒泡湯了,這可怎生是好?就在林曉楠最鬱悶的時候,他突然想起上初一那年,自己被十六個高中生挾持到一個無人的角落,翻遍了全身上下每一個衣兜,最後拿著二十塊錢揚長而去的情景。

    林曉楠想到這裡頓時眼前一亮!我怎麼忘了?我已經是一個十六歲的高中生了啊,別人可以劫我,我憑什麼不可以去劫別人?沒到十八歲又不會被判死刑。人家馬家爵一個大學生呢還,就敢殺人了,我就借點錢花花有什麼不可以的啊?

    不過話雖這麼說,一旦要動真格的時候,林曉楠還是猶豫不決得在小學門口轉悠了很久。畢竟,劫小學生錢這種不光彩的事,要是傳了出去的話,尤其是傳到新聞社那幫黃毛丫頭的耳朵裡,那就指不定寫成什麼樣了,估計把自己說得比本.拉登還厲害都有可能。一想到新聞社,他就情不自禁的打了個寒顫。

    林曉楠想了想,雖然自己是個打架不要命的主,但打架和搶劫可完全是兩個概念啊,至少打架是光明正大的,是不用做牢的(當然,打傷人或者打死人除外!),搶劫的性質就不同了,整不好還要進拘留所的聽說。以前新學期剛開學的時候,教導室的老牛頭不是老曰曰什麼這個案例那個案例的嗎?我林曉楠會不會……

    一陣風迎面吹來……

    嘶~~~~~咋這麼冷啊?林曉楠跺了垛腳,「媽的!捨不得張兵套不到母狼,捨不得丁娜套不到流氓!捨不得良心套不到回家的路費啊!我呸!這事兒和丁娜有什麼關係啊,瞧我這衰嘴,老婆大人在上啊,我可什麼都沒說過啊!我55555555」

    林曉楠站了老半天,終於下定了決心,咬了咬牙,朝第二小學的大門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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