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是怎樣煉成的 現實篇 愛情卷 槍火烈愛 第二十一章 警局賞景
    玫瑰的尖叫我聽到了。

    可惜她叫的已經晚了。

    我的匕首已經紮下去了,匕首出就不能收。

    大狼下意識的閉上了眼睛。

    嘿嘿!

    我笑了。

    我重重的一刀正紮在離大狼的腦袋一厘米的地方。

    堅硬的瀝青路面居然被我扎進,匕首豎立在大狼的頭邊。

    大狼慢慢地睜開了眼睛,看到了刀身。

    「喂,知道我為什麼不穿你嗎?」我半帶嘲笑地睥睨著大狼。

    「唔!」大狼的聲音有些沙啞也有幾分虛脫。只是含混地應了一聲。

    「因為不值得。」我起身,三狼都哼哼呀呀地在地上翻滾。

    幾道車燈的光柱探照過來,藍白相間的警車包圍了打鬥現場。

    一個個警員從車上跳了下來,手裡拿著各種長短槍械。

    我下意識地把雙手舉了起來,脖子後面還在流血,只是先流出的血已經凝固,後出的血又覆蓋在舊血上,在燈光的晃照下,混雜成絳紫的色彩。

    「CT!?」我在心裡暗想。

    對了,也許是玫瑰或者是路人報的警。

    我是見義勇為啊!我?!

    我想解釋解釋。但是呼啦啦擁上了好幾個警員,把我給圍了。

    之後東北三狼也被分別繳獲。

    玫瑰在旁邊撕扯著警察要解釋。

    但一位警員嚴肅地告訴她:「有什麼事情到局裡再說吧。」

    就這麼,我被架上了警車,剛才我在打鬥中的時候忽略了周圍的環境,現在我才突然發覺,原來大街上有好多人圍觀,在警笛的呼嘯聲中,我和東北三狼都被帶走了。

    我坐在警車裡,看到警車的司機位和後面的座位之間隔著一道細密的金屬網。

    想來這就是防嫌疑人攻擊司機的吧。

    「你們抓我做什麼!?我是正當防衛!?」我對一個警員說。

    不知道這幫CT到底聽沒聽懂我的話。

    「在街頭持械鬥毆,你挺囂張啊!有什麼事情到局裡再說吧。」不容我解釋,警車一路奔馳,到了公安局。公安醫院就和局辦公大樓挨著,我先在兩個警員的陪伴下,去外科進行了包紮。

    在穿過醫院黑暗而狹長的走廊的時候,我能感受到這倆個警察的緊張。

    不會吧,真的把我當極度重犯了?

    我在心中暗想,忽然又有兩分好笑。

    其實進回局子是我的宿命,就我這脾氣,早晚得犯事。

    只是沒想到犯的是這麼個糗事。

    「那三小子怎麼樣?可別死了,死了我的事就大了。「我在心中暗想。

    可是想來想去我又鬧心了,我有什麼事兒啊我!?

    我是正當防衛啊我!再說我有證人啊!玫瑰可以為我做證的。

    「我要回家,你們沒有資格沒有扣留我,我又沒有做什麼錯事。」我對兩個警員嚷嚷。

    「別叫了,事還沒完,現在不用你說,一會兒問你的時候你再說。」其中一個警員冷冰冰地說。

    就這麼我被帶到一間警察的辦公室裡,兩個警察一起和我呆在屋裡。

    我現在終於明白,我被軟禁了。

    我的脖子和後背都新纏了紗布,現在才感覺傷口一橛一剜地疼。

    但是我仍然站著,筆直筆直地站著,連我平時那稍微有點駝的背都似乎矯正過來了。

    我望著窗外,夜色已濃,從公安局大廈看這個城市的風景居然是一個很好的視角,只是在夜幕下那個燈火輝煌的城市裡潛藏了多少善惡因果。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我最想的人是我的媽媽。我很後悔平時和媽媽溝通太少。

    雖然她不能給我太多的物質享受,也不能理解我為什麼沉迷CS,但是她是愛我的,她知道我因為打架進了公安局,她會怎麼想呢?

    還有天使,她對我的誤解會不會進一步加深呢!?

    玫瑰呢?玫瑰會怎麼樣?會為我作證,證明我是清白的嗎!?

    人到身體失去自由的時候,往往思緒會越發的不可抑制。

    我現在終於明白薩達姆在被捕之後,為什麼天天忙著著書立說了!

    因為憋屈!

    又站了這麼將近半小時,我開始更加強烈地想起我的媽媽來,我該不該打電話告訴她呢?

    反正我平時也不愛正點回家,媽媽這時候該是不至於擔心我的,也就是以為我在外面打CS吧!?

    可是再過一小時呢?再過兩小時呢?

    她能不擔心嗎!?

    學校知道了我打架這件事又會怎麼辦?

    記大過?

    還是勒令退學?

    我的那份來之不易的合約呢?

    也會因為我進了局子而泡湯嗎?

    我的念頭交錯在一起,讓我的腦子有些亂,這心理一亂,身體就難受。

    傷口似乎越發疼了。

    在忍受傷口疼痛的時候,我默默地問自己,以後遇到這類事情會不會再衝動?會不會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我甚至發展到對自己以前的行事方式都有質疑,這樣一怒為紅顏,值得嗎?

    又沉默了能有40多分鐘。

    一個警員開始對我進行了訊問:「姓名?」

    「光光」

    「年齡?」

    「17」

    「為什麼打架?」

    「我不是打架,是自衛。那三個流氓來我朋友的店裡鬧事。」

    「有你這麼自衛的嗎!?那三人現在還在急救室裡呢!?」

    「哦。但是真不怪我,是他們自找的,他們要侵犯婦女。我是見義勇為!」

    「呀!你還有理了是不!?」

    「真的,不信你可以問目擊者。」

    從門外又進來一個警員,俯身對著正在訊問我的警員耳語了一陣。

    「哦?!」訊問我的警員好像有些意外。

    訊問暫時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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