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龍畢竟是個訓練有素的戰隊。
被我1vs4也有他們過於輕敵的原因。
他們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新回合開始後,猛龍開始亡命反撲,剛一開始老三龍角就在警家中道連續扔了兩顆白雷外加一枚煙霧彈。
我的眼前一白,再白,然後就升起一股黑乎乎的濃煙。
「真陰啊!在這個地形還連續扔白雷。」我本來想大聲地喊出對這種打法的鄙視,但一想自己也是慣於用雷的人,且還一向主張用雷無罪,就還是忍了。
只能拖著大狙往後退,蹲在匪家的豎牆旁,一下也不敢妄動。
我的菜鳥同夥們更是慌亂,一個個在煙霧中跌跌撞撞,胡亂放槍。
紛亂的腳步聲傳來,我辨不出方向和人影,只能憑借直覺往煙霧背後的路口開槍。
「啪!!!」我向左路路口又是一記盲狙。
這一槍的確夠盲,因為即便是我睜開眼睛,也看不到人影。
「呃!」左路路口果然有警倒下。
這次殺人不是我的槍,而是我的意識。
這意識說穿了也沒有什麼神秘,就是個知己知彼吧!如果我是警察,面對匪徒全被晃花的大好形勢,也必然會衝鋒殺敵。
我殺的就是往上衝的。
有一種說法把cs選手分為幾種檔次,幼兒班的只知道打打殺殺,橫衝直撞,玩意識,講配合,追求整合攻擊效果的則是研究生班。
我為自己這一槍打得很自鳴得意。
正在我孤芳自賞的時候,猛龍另外三個警衝上來了,對著毫無還手之力的小菜鳥們一頓亂刀。
可憐小菜鳥們成了待宰的小雞,一個個中刀倒在血泊裡。
「故意的!這一定是故意的!能用槍打死偏偏不用槍,而是用刀劃死!猛龍這是在炫耀實力,鄙視我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