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鬥在新明朝 第二集 三百一十三章 人治不如體制
    李大人接管了守備司,點閱了營兵,以及府守備被下獄這些事都沒有在外面引起多大動靜。但李大人意圖動用守備司營兵緝查sī鹽的消息卻飛一般傳開了,成為茶前飯後的熱門話題,對揚州人而言,這才是最值得關注的動態。

    然後另一個謠言也跟隨泛起,李大人既然要用營兵緝sī,那會不會在辦案時用營兵去拿人、搜檢以至於抄家?畢竟抓幾個鹽商耗時快兩個月也不能歸案,李大人很可能對衙役辦事不力心懷不滿。

    這個臆測很無聊和好笑,但是對於被李大人掛在榜文上追拿的六個鹽商而言,卻並不好笑。李大人真要趕盡殺絕的用營兵進行抄家搜檢,那太不堪設想。

    營兵全都是從外地徵入,知道自己遲早要離開揚州回本鄉,根本不在乎有什麼後果。平時也沒有什麼牽連,動起手來想必是毫無忌憚,比衙役更黑。

    六月三十日,是李大人公示規定的六鹽商自行投案期限的倒數第二天。

    江都縣錢糧師爺周傑希憂心忡忡的走進後衙二堂,卻見東主與新聘的師爺胡振汝談笑風生,正說些本地的名人掌故。

    這胡先生是前任知縣的幕席,被李佑正式請了過來當第四個師爺。他久居揚州,人情熟悉,於是專門負責交際。譬如縣中哪位士紳鄉宦過生日,份量重的提醒縣尊去賀壽,份量輕的代替縣尊前往,或者文人士子辦會時代縣尊去lu個面應酬一番,與其他衙門打交道的事情也均由他出面。

    不要小看這項工作,官聲口碑就是這般傳播出去的,地方官的許多政績也需要當地士紳支持。為此專門安排一個師爺,還是值得的。

    「見過東主」周師爺行禮道:「歲已過半,本縣今年鹽課至今尚無著落。東主不可不大意!」

    「還有半年。不須著急,且看情況。」李佑隨口道,他想依靠的當然是緝查sī鹽。

    不過涉及到營兵的大事。尤其是移駐、編組,李大人這管府守備司的未見得可以完全自主。但他已經將動用營兵查sī鹽的申文上報到了提督軍務巡撫衙門,理由也很充分。

    想必巡撫衙門不會阻攔,因為只要府守備司有一份收入。巡撫衙門必然也得到一份上供,很皆大歡喜的事情。

    守備司和縣衙對李大人而言,是左手右手關係。查了sī鹽後,再從其中摳出點銀子給縣衙當鹽課上繳是完全可行的。

    刑名師爺崔真非也拿著一疊文狀走進來,遞給李縣尊道:「昨日收的狀子還是沒有什麼出se案子,批詞皆已擬好,請東主過目簽押。須開堂審理的可定於明後日。」

    又提醒李佑道:「限鹽商投案。明日是最後一日,再無動靜的話東主應當早作計較。」

    對此李佑xiōng有成竹,「如今本官聲勢漸長,又已經放出用營兵搜檢的風聲。不由得他們不怕。以我所料,那幾個鹽商大概只有兩種辦法,或者在今明兩日遣一人到縣衙來試探風頭,或者央請本縣德高望重的老士紳出面轉圜。這兩日且安心等待,定有所獲,我說不得要裝一裝病的。」

    崔真非大肆拍馬道:「東主智慮深遠,我等難及萬一也!」

    「不要說這些沒用的!」李佑笑罵道。

    話音剛落,便見門官張三領著刑房司吏匆匆步入。「稟大老爺!府衙遣人來索要邱立詐騙庫銀及涉嫌逼迫江知縣致死案子的文卷。」

    崔真非斥道:「你沒有心眼麼?這還用來稟報?自然是不給!以我大明律例,縣衙未結的案子就不能上報。哪有府衙半途接手的規矩!」

    那司吏被訓斥後急道:「方纔得知,此案涉案在逃的六鹽商已經到了府衙投案。所以府衙才來索要相關文狀。」

    混賬!李佑沒想到那幾個甕中之鱉居然還有這招,這是掃他的臉面啊!

    他們不敢來縣衙投案,卻跑到府衙投案,不管怎麼說縣衙府衙都是地方衙門。更沒想到府衙竟會公然踐踏行業規則,越級受理縣衙已經在辦的案件。

    崔真非也yu哭無淚,剛吹捧完東主算無遺策,就鬧出這麼個大意外,好像顯得他故意諷刺似的,老天爺這是玩他呢?小心翼翼的對李佑問道:「關於案卷東主你看…」

    「不給。」李佑從牙縫裡擠出兩個字道。

    不給歸不給,但如果府衙受理了六鹽商投案,並宣判六人與案件無關,李大人一點辦法都沒有,也沒有任何渠道可以推翻這個宣判。上司就是上司,哪有縣衙否決府衙的道理?

    是的,從祖宗法制上,一級管一級,不得越級申訴、受理,府衙不該這麼辦事。

    可要知道,國朝雖然有法治,但也是人治。有些制度是衙門不想作為時的借口,比如府衙可以拿不能越級受理當幌子拒絕六鹽商投案。

    但若衙門想有所作為時,這些紙面制度就失去了約束力。就像這次,府衙不給縣衙面子,直接接受了六鹽商投案並大模大樣開始審理。

    請注意,府衙這不是違法亂制,這叫勤政愛民,認真負責。

    說到人治,若李縣尊和羅知府兩人單挑,李大人雖然是下級但必然強勢的完勝。無論背景、頭腦、才華、體能,李大人全面佔優,除非規則是比八股文和書法。李佑和府尊幾次交鋒的結果也證明了這點。

    但縣衙和府衙相比,縣衙則處於絕對劣勢,哪怕李佑這個縣衙正堂比府衙正堂強大十倍。常言道官大一級壓死人就指的是這種情況。

    這就是法治不如人治,人治不如體制,放大到朝廷看,就表現為權臣可以專權亂法,但沒法謀朝篡位,天子再虛也是天子。

    李縣尊想了半晌,才開口道:「常言道,三生不幸,知縣附郭,亦或前生作惡,知縣附郭,直至今日才真切的體會到啊。羅知府終於學聰明了。」

    這話語氣捉mō不定,周傑希和胡振汝兩人跟隨時日尚短,沒揣摩明白東主心情之前,不敢隨意接茬。只有崔真非斗膽問道:「難道就此忍氣吞聲?」

    李大人不知所謂的輕笑幾聲,「本官是輕易善罷甘休的人嗎?」

    除了在李佑眼裡昏頭昏腦的知府外,那幾個鹽商也忒不知好歹了。他李佑只是拿他們立威給別人看,豎起自己這個揚州城新人的威望,不見得真會怎樣,最多叫他們破點財,聰明人應該主動配合下就完事了。

    結果事情一拖再拖的到現在,雖然從朝廷賺回了守備司,但現在又演變成這樣子,涉及到臉面和聲望問題,倒叫他騎虎難下又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

    不過站在鹽商們的角度,被李大人嚇住不敢進縣衙,寧可去人情更熟的府衙,也是正常現象。可李佑從小在公門中打轉,又有個當捕頭的父親,所以他並不覺得縣衙有多可怕,理解不了那種平民怕進衙門心態的,尤其是縣尊明擺著要修理你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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