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激情燃燒歲月 第四卷 第六十三章 德州小鎮
    李思明和小刀在德州的中部的一個小鎮下了車。

    他們倆是站台上僅有的兩位旅客。從下車起,他們就接受了小鎮上的人友善而又好奇的目光審視。

    這是個典型的美國小鎮:一幢幢兩屋的房舍整齊的立在街道的兩旁,高高的松柏像哨兵一樣挺立,已經很有些年頭了,恐怕比這個小鎮的最年長的人還要長,房前是修得齊整的花卉,還有平整的草坪。鎮上的人口很少,只有年長的居民和小孩,那些年輕人都喜歡大城市的繁華,剩下的人都是喜歡寧靜的鄉鎮生活的人。西部片中的牛仔,那種豪放不羈和暴力,再也找不回來了。

    在這樣的小鎮,來了一個陌生人,很快全鎮的人都會知道,尤其是李思明和小刀這樣的兩個亞洲人。

    李思明進了一個酒吧兼咖啡廳的小店,這恐怕是這個小鎮唯一的休閒之地了,午後的時光只有三三兩兩幾個人在裡面喝著咖啡,聊著天。

    「請問您知道溫斯頓#8226;格盧姆先生住在什麼地方嗎?」李思明對著趴在吧檯上無聊地瀏覽著報紙的老闆說道。

    「溫斯頓?」老闆打量了來人一下,在這裡可不是紐約的寫字樓,他想和這位陌生人開個玩笑,「邱吉爾先生生前可從未來過我們這個小鎮。」

    「我想那個大胖子是半夜偷偷來了之後,又悄悄地回到了英國!」李思明順著他的玩笑道,「我找的是另一位溫斯頓。」

    「當然!溫斯頓住在……」老闆正準備回答他的問題,可是卻被一個大大咧咧的傢伙給打斷了。

    「托尼,別告訴他們!」這個大漢打著酒隔,指著李思明道,「們比一比,要是你們兩人有一人勝過栽,我就帶你們去!」

    大漢晃了晃手中的飛鏢,向對面牆上掛著的一個鏢靶揚了揚下巴,就像西部片的牛仔一樣。

    李思明笑了笑。這豈不是班門弄斧,或者說關公門前耍大刀嗎?

    「好吧!怎麼比?」李思明問道。

    「十個飛鏢,計算最後的總點數,多者為勝。」大漢自信地說道,彷彿已經勝券在握了。「你們若是輸了,給我買一杯酒就行,不過,我還是會告訴你溫斯頓住在什去地方。」

    敢情這傢伙不僅是閒著沒事找樂子,而且還是個酒鬼。

    小刀走上前,接過飛鏢,掂了掂份量,感覺一下手感。

    「嗖,嗖!」小刀一言不發地將手中的十把飛鏢一一扔了出去,把把中紅心,那不大的靶心已經擠滿了飛鏢。

    「哇,太棒了!」圍觀者歡呼。那大漢已經目瞪口呆。

    「我認輸。」大漢可是這裡的第一飛鏢手,總未輸過.不過今天卻也是頭一遭。他似乎是想起了什麼。他指著李思明道:「我想起來了,你就是那部中國電影《飛刀門》的導演,原來電影上神奇地中國功夫都是真的!」

    大漢抄起扔在旁邊的一張報紙,那上面正有那部電影的劇照,還有李思明的照片。

    「那要是真地,那真是怪了!教科書上的關於地心引力的學說總得改寫!」李思明心裡評價道。

    「現在可以告訴我溫斯頓#8226;格盧姆先生住在什麼地方了嗎?」李思明對吹捧之詞免疫。

    「真是太棒了,你們中國人是不是都會功夫?」大漢還在喋喋不休,「就像布魯斯#8226;李那樣的?」

    「溫斯頓就住在對面那幢房子裡。」這個小店老闆似乎已經習慣了這位大漢的喋喋不休,對著李思明說道。

    「謝謝!」李思明掏出兩張百元鈔票,對老闆說道:「給這裡所有的先生一杯酒,用完為止!」

    「中國人萬歲!」大漢為他的慷慨歡呼,「祝你們好運!」

    「靠!一杯酒,就吹捧起來了?」李思明暗自覺得好笑。看來這天上掉下來的東西,得來全不費功夫,總會讓人覺得比辛苦得來的要興奮得多。

    李思明和小刀迅速地離開這個小店,穿過整潔地街道,向對面這棟兩層房子走去,開門的是一位四十歲不到的中年人。

    「請問您是溫斯頓#8226;格魯姆先生嗎?我是……」李思明正準備自我介紹。

    「不用介紹了,我知道你是誰。好萊塢今年的風雲人物,報抵頭條,雜誌的封面人物,來自中國的李思明導演?我就是你要找的人!」主人面帶微笑,讓人感覺很是親切。

    「很抱歉,你沒有留下電話號碼,只好未經預約登門拜訪。我覺得得我很有必要親自跟你面談!」李思明彬彬有禮地道。

    「這麼說,我的小說ForrestGump還過得去?」格盧姆一偏頭,「在外面站著幹什麼,請進來坐。我看看咖啡有沒有煮好,我煮的咖啡很不錯地!」

    李思明坐在客廳沙發上,打量了一下則個房子,很有些知識份子的味道,許多油畫名作的複製品裝點著客廳,還有一些中國瓷器,隨手可即的地方,都會有一本小說或者其它書籍。李思明注意到白色的東牆上掛著一幅照片,那正是主人本人,正穿著美軍軍裝,背景是濃濃的戰火和一群手持M16自動步槍的美國大兵。

    「那是我在越戰時的照片,那時候我是隨軍記者!」從廚房端著咖啡出來的格盧姆頗為驕傲,「你們中國人不也正在跟越南人打仗吧?越南人不好對付!」

    「所以你在你地小說中也寫上這麼一段?」李思明問道。越南人不好對付,那是美國人的看法。

    「越戰對於我們美國人來說,是總也揮之不去地一段歷史。整個六七十年代是個混亂的年代,性解放,嬉皮士,種族歧視,吸毒,政治醜聞等等,當然還有那一場本不應該發生的戰爭。很不幸,我們生活在這個時代。」格盧姆道。

    「我對你的小說很感興趣!」李思明開門見山道,「這雖說是一部政治諷刺小說,但是更像一個人生寓言。跟我前一部電影有某種相通的東西!」

    「你能喜歡,太令人興奮了。你的那部《肖申克的救犢》很不錯。我覺得好萊塢應該更加重視一些反映社會現實地影片,你的電影太好了。老實話,我這部小說我剛完成的,墨跡未乾就寄給你了。你是我這部小說的第一個讀者!也許這種作品只有你才喜歡。」盧格姆有些欣喜地道。

    「嗯,不過你地地址寫得太模糊了,這個地方不太好找。」李思明歎道。

    「這我完全同意。我生於華盛頓特區,在亞拉巴馬州地莫比爾長大,畢業於亞拉巴馬大學。我愛好寫作,但是城市是不太適合一個作家呆的地方。這個小鎮雖然很偏僻.但是很安靜,這裡的人也很友善.給我很多靈感。累了的時候,就去對面那個小酒館去喝一杯,跟任何一個人都可以聊幾句。這正是一個作家應該感到幸福地地方。」

    文人就是文人,喜歡觀察和思考,總喜歡跟人談一個地方的人和風俗。談起來沒完沒沒了。李思明大老遠跑來,可不是來關心美國小鎮的風土人情的。

    「格盧姆先生,我此次來是想買下這部小說的電影改編權的,如過你同意的話。」李思明滿懷希望地說道,補充道,「當然,在報酬上我不會虧待你的。」

    「沒問題,我相信你的誠意,我的這部小說寄出去三天,你就大老遠的找上門來。沒有什麼能比這個更讓人感動了。你在奧斯卡頒獎典禮上所說的下一部更棒,指的就是這一部?」

    「我可不會未卜先知,拍完上一部電影,我一直在尋找劇本,直到昨天看到你的小說。我認為我的下一部就是這個了。」李思明實話實說。

    「很榮幸!我有一個條件!」格盧姆提了一個要求。

    「什麼條件?你說,只要載能答應的,都沒有問題!」李思明緊張起來,要是錢的話,倒不是什麼問題,這部電影要是拍成了,可謂是財源滾滾。不過.對方並沒有獅子大開口。

    「我的條件是,改編劇本讓我來寫。」格盧姆笑著道,「我雖然有好幾部作品還過得去,我還從未寫過電影劇本呢?」

    「那太好了!」李思明愣了一下,本來他還準備提出花錢請對方寫呢,「我相信你會拿奧斯卡的!」

    「這也是我的一個願望,希望能夠夢想成真!」

    「不知道,你開價多少。」李思明問了一個關鍵地問題,如果能夠,他想現在就付錢,以免對方反悔。

    「二十萬美元!」格盧姆開了一個價,這個價格在這個時代已經夠高了,這僅僅是一個劇本,最主要的是電影改編權,小說版權仍是他的。而那些職業編劇們卻只比藍領工人高了一些而已,因為那畢竟是根據別人的原創小說改編一下而已。

    「沒有問題!」李思明很痛快地答應了,示意坐在身旁的小刀。小刀迅速地掏出了早就準備好的協議。

    「如果你能在一個月這內寫好,那麼,栽再加你三十萬美元!」李思明保證道。

    「我忽然覺得,我是不是上當了!」格盧姆笑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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