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古奇術 第十集 第一章 鬼焚
    從老墓碑文上的線索看,此墓便是出自山下那個大縣城。

    朝歌來到縣上,先找了家小店住下,第二天便開始設法從本地縣志上,調查這家的來歷。

    因為是清代的事,算不上久遠,而且志記頗完整,經過一番查找和打探,終於瞭解了個大概。

    原來這閻姓墓主,是此時縣裡一大惡霸家的祖墳,而他們的祖宗曾是這裡的地方官,雖不是政績卓著,也算是個不壞不好的小清官。

    但他卻辦了一件出了名的冤案,把當地的一位風水術士誤判問斬,罪名是風水師誘姦官宦豪紳之女。

    經事後縣志記載,誘姦之罪純屬誣告,全是此家官宦豪紳仗勢所為。

    實情是此豪紳家有一千金,雖算不上嬌美,但容貌端莊賢淑,更有內才,不但詩文字畫全通,更對易經玄術極有通悟。

    一次偶然機會,結識當地頗有名氣的風水師梅傲骨,據說此君不但風水造詣獨特了得,常打破常規、不拘一格,且擅用障眼法把好風水隱藏起來,以免那些身懷風水術的盜墓賊破墓盜棺。

    雖然梅君所幫助的大多是窮人百姓,但當時風水好穴大多被有錢或是名人所佔,若盜賊誤認為好人家破墓而入,那窮人家的風水祖脈可就斷了。

    因為梅君為人傲骨,從來不巴結權貴,是個稍有名氣的硬君子。

    看到這裡,朝歌心中起伏,讚歎這位梅君傲骨同時,更被那「擅於隱藏」四字打動,越發肯定梅君與風水形勢派的因聯了。

    還有就是那位千金小姐,與玄空寺的開山祖師的遭遇極為相似,她們又會否是同一個人呢?

    正是這身傲骨,深深打動了這位富貴千金,他們常以切磋玄術為名,不露身份暗中來往,而千金小姐的端莊賢淑,和對風水玄術的絕頂悟性,更是漸漸俘獲住了梅傲骨,從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私定終身,產下一子。

    那千金知道家裡絕對容不下窮困倔強的梅傲骨,本想把事情說明,然後與梅君遠走私奔。

    不料此事被豪紳得知大怒,仗勢買通高官施壓,令位小官微的閻縣令就範,一定要嚴懲膽大妄為的梅傲骨,否則輕則丟官罷職,重則全家難逃一獄。

    無奈之下,閻縣令委曲求全,把梅傲骨定罪問斬,而那位千金從此不知去向。

    據說有人看到玄空寺的主持,與這位失蹤的千金小姐極為貌似,但確實與否無人可證。

    朝歌忽然心中雪亮,原來那玄空寺的開山祖師,的確大有來歷,莫非是與術士有男女情事的當局之人?

    可那位風水師當時身陷大獄最後被斬,又是誰做了這個巨毒墳局呢?縣志中有關此事的最後一段記載中寫到:這風水師尚有一兄弟,帶著梅君與千金小姐的幼子從此銷聲匿跡,不知去向。

    朝歌猜測著,很有可能這個兄弟的後人,多年後隱姓埋名,重回此地,設法接近縣令後人,最後設此巨毒墳局。

    以玄術洩報私仇,正因為如此,犯了風水占士的大忌,從而導致後代凋零,易術逐漸失傳。

    如果朝歌沒猜錯的話,這一凋零的術士家族,即便不是他要尋找的形勢派傳人,也一定互有關係。

    但朝歌幾乎用盡了所有辦法,也沒能在全縣查出一個梅姓人家。

    朝歌也知道,即便真是梅君兄弟或是其後人潛回此地,設了那巨毒風水,當然不能以真姓示人。況且設完局後也不見得再留此地。

    朝歌只得另想辦法,看能否再尋得一線希望出來。因為,如果連這裡都沒線索的話,恐怕其他地方就更難找了。

    可在尋找線索的這幾天下來,線索沒找到,卻對閻惡霸的罪行極為憤怒。

    這閻惡霸與鎮官勾結一起欺行霸市也都算了,可偏偏還有另一惡好,因為自己先後娶了幾個老婆都沒生養,最多生了一個女兒,於是以此為借口,幾乎淫遍全鎮有些姿色的女人,無論已嫁或是再嫁,都逃不出他的狼爪。

    有個別上告的,卻因鎮官勾結,不了了之,此後不是遷走他鄉,便是忍氣吞聲。更有許多懦弱女子被強行姦污了,既怕聲張引來報復,又怕家人就此抬不起頭,往往淒苦忍了下來,整座鎮子幾乎成了閻家為所欲為的淫窟。

    而在被害者中,有一對李姓母女最為淒慘。

    女兒雪蘭原本長得是全鎮出了名的漂亮,卻被閻惡霸看中強行姦污了,若是一般女子早尋了短見或是屈從,但雪蘭卻沒有。

    死是最沒用的,她絕不能這樣就死了,一是對不起年邁的老母親,二就算是死,也一定要在死前親眼看到閻惡霸伏法。

    於是她用利刀自毀容貌,帶著老母遠走他鄉,又絕不行討。原本是何等嬌弱的美少女,全靠在建築工地和煤礦場做苦工賺錢,在保證老母親生活的同時,一有機會便到省城上告,怎奈人單力薄,次次被擋在門外。

    不幸這事被惡霸得知,派爪牙把母女挾持回來,也不殺她,逼迫母女只能在鎮上乞討為生。意思是要全鎮的人知道,敢與他閻家作對就是這樣的下場。

    而全鎮上下都在閻惡霸的淫威之下,誰又敢施捨一點米水給這對可憐母女呢?

    即便如此,雪蘭也沒放棄生存之望,無論遭受怎樣的屈辱艱難,心裡就只那一句:就算死,也要看到閻惡霸伏法!

    沒人給吃的,她就到垃圾堆裡去揀,去飯館酒店的泔水桶裡去淘。

    可即便淒慘如此,閻惡霸還是不放過這對母女,常有手下爪牙跟在沿街揀食的雪蘭身邊,一等雪蘭好不容易揀到可吃的殘食,立時上前一腳踢飛。

    更有惡毒爪牙聲稱,剛才雪蘭揀到的東西是他的,沒經過他的允許,即便是垃圾那也算偷。

    惡毒爪牙揪起雪蘭的頭髮歹笑著:「我該怎麼處罰你呢?」另一爪牙上下盯著雪蘭那脆弱的身子,發出一串淫笑:「我倒是有個法子,把她衣服扒光,綁到中心廣場上示眾,看誰以後還敢偷我們扔的垃圾。」惡毒爪牙看了眼雪蘭那張因為毀容而可怕的臉,啐了一口:「我看還是算了,那的生意可全都是咱閻老闆的,別再他媽影響市容。」說完,竟然脫下褲子,往剛才踢走的殘食上尿了泡尿,邪笑著活像個惡鬼:「給你加加溫,現在可以吃了。」然後和同夥們哄笑而去。

    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雪蘭,再沒有一絲力量爬起來去為老母親揀食了,偎在母親懷裡,從沒掉過一次淚的她忽然哭了:「媽……女兒對不起您!都是我太倔強了,這輩子不能盡孝,也只有下輩子了……」淒慘無比悲從中來,淒風苦雨的寒簷之下,母女倆抱頭痛哭。

    獲知此事,憤怒的朝歌決定出手!

    他先是選中了閻惡霸開的、全縣最大、最豪華的金王大酒店。

    金王大酒店的經理張有道可是閻惡霸妹夫,為人陰損狡詐,伴著閻惡霸為虎作倀,做出許多吃人不吐骨頭的壞事,更是閻惡霸的最得力參謀,在縣城裡可以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平日裡誰見到他還不跟見了閻王似的,人稱「二閻王」。

    可今天當他見到朝歌的時候,卻撲通一聲跪下。

    這倒不是他情願的,而是因為朝歌暗運金行術,在二閻王的體內如同運起了一把鋒利的手術刀,已然生生的把二閻王的兩個膝蓋骨挖斷了。

    皮肉不見傷口,看著自己因大量內出血,很快腫起來的皮下組織,二閻王恐懼的張大了嘴,卻就是喊不出聲。

    接著,他就聽到了朝歌告訴他要做的兩件事。

    「第一,用你自己那輛最新款的豪華賓士房車,把雪蘭母女像接祖宗一樣,接到這裡最好、最豪華的房間。

    「第二,煮兩碗紅糖小米粥,跪著喂兩個虛弱的母女吃下。如果有一點怠慢的地方,我讓你生不如死。」而很快,二閻王就已經感受到生不如死的滋味了,剛才那把挖斷膝蓋骨的冷刃,開始在密佈神經系統的全身遊走。

    真如同把他活剮了一般,殺豬般的嘶嚎從嗓子眼裡噴湧而出。

    二閻王無暇再想任何營救自己的辦法,也不去想眼前這個令人害怕的年輕人,到底什麼來路,目前他最急於做的只有兩件事:接人!喂粥!

    因為他已經清楚的感覺到,眼前的這個年輕人,才是名符其實的活閻王!

    接著,朝歌步出大堂,在街邊小攤上花兩毛錢買了一盒火柴,然後走到全縣城最繁華的商業街,對中心廣場上一個保安問道:「聽說,這裡沿街兩旁的商家店舖,幾乎都是閻霸王的?」幾乎全城的保安,都隸屬於閻霸王私自組成的治安聯防大隊;名是治安,實際卻是一夥流氓地痞組成的閻家打手,有哪個不服,立時造到滅頂之災。

    朝歌這樣冷裡帶刺的問,當然讓這只閻家護院狗聽著不舒服:「這裡每一家全都是!你想怎麼著?」朝歌只冷冷的回了句:「謝謝!」然後便劃著了第一根火柴,從第一家開始燒了起來。

    剛才那個橫眉立目的保安驚呆了,他幾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只一根火柴,絕對就只那麼小小的一根火柴,竟然不可思議的燒著了那麼大一間的高檔電器鋪。

    接著就是第二根火柴,第二個閻家商舖。

    一直燒到第五家的時候,這位有點神情恍惚的保安才被看店人拽醒,趕緊給消防隊打電話,接著再給縣警察局打電話,他一定要讓劃火柴的小子知道他這樣做的後果。

    可他很快接到一個莫名其妙的回覆:「因為警員不足,無法支援救火行動。」這是怎麼了?

    平時就跟自家一樣的警局,在這關鍵時刻怎麼短路了?

    他又哪裡知道,早在昨晚朝歌就已經光顧了警察局長家裡,接著警局上下都接到局長顫顫抖抖親下的死命令:「全體警員槍枝上交,放假三天。」所以,這位頗負責任的閻家狗腿,只能同縣城的大部分人像看白日煙火一樣,看著閻家孽產熊熊燃燒。

    在整街熊熊烈火做為背景下,朝歌一頭不回的走向了不遠處的閻家豪宅。

    此時的閻霸王正接到來自四面八方的告急電話,他暫時還弄不清發生了什麼,但卻反覆的聽到一個形容||一個冷俊青年,一個像是來自地獄的冷俊青年。

    當朝歌剛剛踏入閻霸王豪宅,便有三十柄開山刀、五十把上膛槍對準了他。唯一一個不同的是手裡拿著電鋸,他就是一身橫肉長在了臉上的閻霸王。

    「誰敢動他一根毫毛,我閻霸王活劈了他!」正當所有爪牙一愣的時候,閻霸王看著朝歌凶笑著,啟動了電鋸。

    「因為那樣就太便宜這小子了。誰用這電鋸把這小子的手腳給我活鋸下來,老子就給他一百萬!」閻霸王的爪牙裡向來不缺亡命之徒,當即就有一個手下接過電鋸,嘿嘿殘笑著向朝歌走來。

    「第十。」即便是在嗡嗡的電鋸聲中,全屋的爪牙們也都清晰的聽到了朝歌的這句話。

    第十?什麼意思?嘿嘿,是不是這小子被嚇的有點精神錯亂了!拿著電鋸的爪牙笑得更加凶殘了。

    他繼續往前走著,可就在邁出第二步的時候,他忽然感覺自己體內被抽走了一根筋,一根支撐一切的筋。

    他條件反射的用手去摸背後的脊椎骨,可剛抬起手,便像一灘沒骨頭的肉一樣癱了下來。

    旋轉的電鋸順著身體滑落,正巧落在大腿上,頃刻血肉橫飛。

    當在場的所有爪牙看到這一場景的時候,瞬間意識到剛才那句「第十」是什麼涵義了,其實那是在說:「第十根脊骨。第十根將要粉碎的脊椎骨。」「開槍!開槍!給我開槍打死他!」閻霸王在恐怖已極的咆哮著。

    可一切都為時過晚,包括他在內,所有人一同感覺到自己的第十根脊椎骨酸酸冷冷的,像是被一把堅硬的鐵鉗掐住,沒人敢妄動,因為他們知道這截骨頭的粉碎,比宣判他們死刑還要恐怖。

    閻霸王的確夠硬,到這時候還沒忘了耍橫:「誰!誰要是給我把這小子滅了,我……我就給他一千萬!」可如果命,或是說一生癱瘓、醒不如死,誰又在乎那一千萬呢!雖然他的手下向來不缺少亡命之徒,卻絕對缺少救主忠勇之士。

    就在閻霸王的話剛落,所有爪牙手中的傢伙,都劈哩啪啦的砸落地上。

    只有一個想趁亂僥倖圖那一千萬的,把槍口對準了朝歌,還沒扣動扳機,手指骨頭一截截的開始碎裂起來。

    他太低估朝歌對氣場的敏感能力了。他雖然沒一萬隻手、一萬個身子,但全場控於掌心的五行之氣無不瞬息萬里。

    朝歌是不會對這些作惡多端的爪牙手下留情的,一直沿著臂骨碎上去,接著是肩胛骨、肋骨、脊椎骨、盆骨、大腿骨、小腿骨、腳骨、指骨……直到全身幾百塊骨頭,逐一脆然有聲的碎成粉末。

    這些聲響,也同時擊碎其他在場所有爪牙們的僥倖心。

    現在該輪到朝歌主事發話了。

    他一眼不眨,冷冷的看著已經渾身發抖的閻霸王:「一分鐘之內,你們所有人,誰能弄斷這位閻霸王的一根手指或是腳趾,我就饒過他。」話剛說完,幾十個爪牙便像惡鬼似的撿起刀直撲閻霸王,卻又聽到朝歌的冷冷聲音:「我沒說可以用刀。」不用刀又用什麼?難道用手掰?用腳踹?

    「用牙,你們的牙。」爪牙們愣住了,他們雖然夠狠夠殘,可從來還沒嘗試過用自己的牙,生生的把一個大活人的手指、腳趾咬下來。

    可很快他們就做出了決定,因為在用自己做籌碼,他們沒有其他的選擇。

    朝歌看了看牆上的鑲金掛鐘,其秒針指到正的時候,一聲令下:「開始!」天下最滅絕人寰的現場表演開始了,但對那些受害者,尤其是雪蘭姑娘來說,這也許只是有點痛快淋漓的殘忍吧。

    腳趾加手指才不過是二十根,可八十幾個爪牙需要活命,於是他們你死我活的開始邊爭搶、邊像啃豬腳一樣,死命的滿口湧血的咬起來。

    牙口利的咬正關節位置的,幾口便咬斷一截,急忙從嘴裡掏出那截連筋帶骨的指頭或是腳趾頭,激動的嘶叫著:「我咬斷了!我咬斷了!」牙口不利的,又不懂從關節處下口的,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拚命的咬,直到把一整根手指上的肉全都啃光了,只剩下一根掛著殘肉的光桿白骨,竟然還在狠命的咬著。

    十指連心,閻霸王像被殺的豬一般嘶叫著,直到嗓子裂了,只能從心裡嘶叫著。

    就快要到五十八秒的時候,朝歌忽然輕輕歎了口氣:「算了!」說完,便靜靜的走出了閻宅。

    在呆立了近五分鐘後,所有滿身是血的爪牙們都恐怖的哭了。可他們也弄不清,到底是為自己還是閻霸王的恐怖而哭。

    而朝歌暫時饒過閻霸王等人一命,卻是另有緣由,他想讓雪蘭姑娘親手送閻霸王伏法,這也是雪蘭的願望。

    朝歌秘密把雪蘭爺爺的墳遷到了縣令附近,佈局沖克。

    閻家勢頭已經到頭了,只要再讓養好身體的雪蘭繼續上訪告狀,當能成功。因為墳局已該輪到雪蘭時來運轉,一紙文告終於驚動了省府,派下專員調查。

    眾怒激憤之下,只剩下半條命的閻霸王被處極刑,並對鎮上大小官員一律酌情處罰,一時間縣城上下歡聲如潮,鞭炮四響。

    朝歌念在這惡霸已除,惡霸並沒兒子,只是女兒,而且患病無法生養,也算是絕子絕孫了,再者他們祖上畢竟是個小清官,經此一變這惡緣也可解了,於是在那巨毒墳局旁加以修改成平穴,不讓此禍延續。

    朝歌雖然為小縣辦了件好事,但畢竟對形勢派的沒落一籌莫展。

    就在這時,雪蘭姑娘扶著老母來找朝歌。她已經聽女兒說起遷墳的事情,據說自己祖上也是懂風水的,而且一直留下一篇看不懂的文字,也許跟風水有關,說不定同樣懂風水的朝歌能看得懂。

    朝歌一聽差點暈了過去,他沒想到,形勢派的祖先必定要後人留在此地,一是親眼見證仇人的厄運,二是等待牧氏家族的後人。

    但朝歌更感歎造化弄人,沒想到冤冤相報天理循環,竟如此奇妙。

    三篇楚風遺文終於聚全了,它究竟隱藏著怎樣一個可以顛覆一切的真相呢?朝歌的手第一次有點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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