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坦言自己不懂項目銷售的運作,裴如健也就從頭詳細解釋給她聽。通常來說,項目銷售的運作走的是以下流程:
首先是銷售從渠道上得知有項目的機會,帶著意向去接洽客戶,在初步接觸後,銷售會從設計院得到一個項目的基本要求,包括項目如何劃分,是照明和電氣分開招標還是合併招標,需要用到多少照明設備,針對的要求(俯仰角、照度)分別是什麼,銷售會把這個要求帶回公司,給專門的技術人員做個方案。技術首先會根據要求分析,公司現有產品是否能滿足設計院的要求,如果技術覺得公司的產品能滿足設計員的要求,就會針對著做出方案。技術做出方案後,銷售再拿著方案給報價部門報價,得出個初步的價格。
接著,銷售會拿著初步報價回到業主方,探詢業主方對於報價的反應,是個合適的價格,還是價格過高。如果價格過高了,銷售又會轉而向產品經理申請特價,如果特價無法批准,那麼銷售則會請技術修改方案。
「那麼,如果設計院給的要求是公司的產品無法滿足的,那該怎麼處理呢?」竹子打斷了問。
「如果公司產品沒法滿足,那麼技術會想是否能使用別的公司的一些配件產品,如果這一條路子行不通的話,銷售就得到設計院,同他們商量更改項目要求。」
「設計院會聽銷售的意見?」竹子問。
「這就要看關係做得怎麼樣了。」裴如健說,「其中也很複雜,銷售必須要分清楚其中的關係,比如設計院聽總包的,那麼你就得打通總包的關係;如果設計院更聽業主的,你就得多從業主的人下手。」
裴如健接下來說項目銷售的最後一步:
總之就是同幾方的反覆協調:同業主和總包的價格協調和服務協議更新、同設計院的方案修改等,如果這幾方面能協調滿意了,那麼基本上這個項目就是你的了。接著就是等待標書,走投標文件,走流程的一些工作。通常如果一些方案在之前做好了的,而標書中又沒有很大改變的,那麼基本上沿用初步的方案略作調整即可。
「投標前就基本定了?所有的項目?」竹子問。
「對,大多數項目都是走我說的這個流程。」裴如健說。
「原來大多數項目在出標書前,已經定好了供應商了啊。」竹子感歎道。
「是啊,所謂的客戶關係公關,其實並不是指在出標書後的關係公關,而是發生在標書前,一個正常的銷售也不會傻乎乎等買到標書後才開始找業主、找總包、找設計院。」裴如健說,「每個公司的產品都有各自的優缺點,標書恰恰是最反映客戶關係的東西,標書中傾向於哪個公司的產品,根本就一目瞭然,因為供應商同業主、設計院和總包的關係,完全反映在標書中。」
「如果一個銷售事前不清楚自己的地位,那麼只要標書一出,找懂行的人一看,基本就能檢驗出,銷售的前期公關工作做得怎麼樣了。」
「你原先不知道嗎?」裴如健奇怪地問,他不大相信竹子這麼個精明的女孩,居然連這基本的項目銷售常識都不知道。
「知道是知道一些,不過不知道比例原來這麼大。」竹子不好意思笑笑說。
「百分之九十的投標是過場的。」裴如健於是肯定地跟竹子說,「百分之九十的項目,在投標前已經確定了由哪個公司做了,投標不過是走個形式。」
「為什麼一定得走形式呢?」竹子覺得自己反正鬧了笑話,不如一次全都瞭解清楚,以免下次還鬧笑話。
「因為國家有規定啊。」裴如健倒沒笑話竹子,「有些項目規定要做招標。」
「根據項目的大小?」
「不一定根據項目的大小。」裴如健回答,「主要是根據項目的性質,如果客戶是國企性質的公司,或者乾脆是國家建設項目,那麼當然需要招標。」
「哦,明白了,私人企業用的是自己的錢,當然就不需要按照國家的硬性規定招標。」竹子領會了便說。
「很正確。」裴如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