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是採花賊 正文 第六章 做人難,做名人更難
    而我一直待在這靈隱山,待在這胡府,直到一個月前。

    因為一個月前,娘去世了。我在娘的靈位前守了七天七夜,直到最後師娘用藥迷暈了我,我才在床上睡了三天,睡得昏天暗地,醒來的時候,娘早就入土為安了。我生命中,第一個親人就這麼離開了我。唯一一個和我相依為命的人,唯一一個需要我的人,就那樣靜靜的躺在棺木中。臉上還帶著若有若無的笑意,還是那樣一副嬌美的容顏。

    我知道,娘是鬱鬱而終的,令她鬱鬱的,是當初那段令人悲傷的愛情,是那個她到死都念著的名字。也許離開這個世界,卻是一種解脫,所以,娘最後才會笑著離開。

    我在娘的靈位前守了七天七夜,直到最後師娘用藥迷暈了我,我才在床上睡了三天。睡得昏天暗地,醒來的時候,娘早就入土為安了。我生命中,第一個親人就這麼離開了我。唯一一個和我相依為命的人,唯一一個需要我的人,就那樣靜靜的躺在棺木中。臉上還帶著若有若無的笑意,還是那樣一副嬌美的容顏。

    一個月後,十六年來從不曾叫我的爹居然把我叫到大廳,大廳裡站著所有的家人,吃齋念佛的大娘,刁蠻的二娘,安靜的三娘等,還有那幾個哥哥姐姐,嫂嫂姐夫居然都到齊了。那麼,家中是有什麼事要發生了吧,這件事肯定還關乎著我,因為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叫我參加這種家族的會議。

    我才知道,原本大家在一起,是為了商議嫁女兒的事,四姐不願意嫁,六姐也不願意,哭哭啼啼半天,突然想起,一個月前過世的柳氏還有一個女兒,剛好適嫁,於是我就這樣被記起,然後被賣出家了。因為,胡家生意受挫,要借聯姻,借助帥家的財勢恢復胡家的生意。

    所以我到最後,還是有點用處,到最後,還是被需要了!想想,我應該慶幸的。

    書歸正傳

    從此那娟帕,那異香,還有那首採花賊假面淫狐寫在香帕上的專用的詩:花堪采時直須採,莫等無花守空房!就這樣紅遍大江南北,名氣直逼三師兄的絲竹公子啊!

    哈哈哈~~~絲竹公子和假面淫狐同時以花名並列江湖,不過一個是被江湖稱的是風流倜儻,另一個則是下流齷齪,一個是光明正大勾搭良家婦女,還得英名,人人崇拜,個個女子擠破頭。而另一個則是人人談而色變,避之不及,恨不得喝其血,食其肉。這人和人果然是不能比的。

    比起來還不氣死人,再說我一個女子,和一男人爭什麼花名啊!

    如此,我便一路向南,如法炮製,成功的用替嫁,迷藥,點穴,易容等多種方法,幫助5對男女私奔,三個賣身女免遭荼毒,從土匪窩裡救出兩個昏迷的女子,還有一個是逛妓院的時候救下的一個被待開苞的女子,昨天那個,剛好是第12個,兩年,不多不少,12個了。

    在我炮製到第三個的時候,大師兄,三師兄,還有小師兄找到了我,二師兄還在軍營,無法前來。當他們得知我被採花賊采走的時候,便飛奔來找我了,都很納悶我這麼那麼容易被劫走呢,當他們勘察現場才知道,原來我是自己采自己啊。眾人這才舒了一口氣。

    大師兄得知後寵溺的摸摸我的頭,笑著說,「沒有想到我們的小師妹已經這麼厲害了啊!」

    三師兄責極為不爽的說,收到我的信,再得知我被劫就知道是我搞的採花賊了,只是很鬱悶,我這麼快名聲就要與他齊平了。我只有從內心深處,深深的鄙視他!

    三師兄向來就是用來教我玩樂加鄙視的,這樣我才可以找到人生的平衡點。

    小師兄責還是溫溫柔柔的說我沒有事就好,順便給我許多植物的種子。方便我做香料,我以前研究顏料可都是在小師兄那片藥園子裡糟蹋出來的,小師兄可真是瞭解我啊。(小師兄背過身擦擦額上的冷汗:我的藥園子可以保住了!)

    我就這樣雲遊天下來著,每到一個地方,便總會採了花才走,而我採的花並不是免費的,我可是靠這個起家的啊,我最先在恭州開了一家胭脂香鋪,資金就是我當掉的那些首飾什麼的,還有出門前師傅給的錢。

    我的胭脂香鋪就叫花間辭,如今已經開到第8家連鎖了,而這8個地方都是我作案籌集的,雖然每一家的生意都很好。據說第二連鎖店因為把當地的胭脂業都打擊了,還被個商家聯合抵制,買通官府要收拾的,後來掌櫃送了每個官太太我們店舖的特色胭脂,深受青睞,危機迎刃而解。那些掌櫃啊什麼的,可都是我精心挑選的,我可不擔心。

    重要的是,我的胭脂鋪經營的是兩種生意,一種是賣香,一種是采香————幫人解決情感問題,當採花賊。胭脂鋪可是收集信息的好地方啊,尤其是收集女人八卦的好地方,我每次接單可都是收價不低的。這胭脂鋪也是我和師兄們聯繫的場所,這樣無論師兄們在哪裡,在做什麼,我都可以清楚的知道。當然我在做什麼,師兄們也可以清楚的知道。

    幫人私奔,當替嫁娘,這可不是人人都做的來的事啊。如若對方是正當人家,我便會收取委託人費用,如果對方是強搶或者花心型,我可是會把費用收到這些人身上的。比如昨天的縣太爺,只不過把他的錢財摸了一半走,就那麼幾十萬兩的事,有必要今天就把懸賞提高到一千兩嗎?

    況且,這些錢我也沒有一個人獨吞啊,我是我朝的一等良民,當然會幫縣太爺取之有道,用之有道。昨天晚上這城裡的乞丐和那寫孤苦的人家不是一夜暴富了嗎?

    哎,做人難,做名人更難,做名採花賊更是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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