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試婚的鄰家姐姐 我的網游情緣 第七十章 上報紙
    突然的變故,打亂了我的原計劃,埋伏車站期待與芸『巧遇』的計劃徹底泡湯,那情節只能讓我躺在病床上去構想了。麻煩也接踵而來,首先是夜鶯的母親一大早就來給我們送飯,然後便拐彎抹角地讓我打電話通知家裡,我明白,她是想會會『未來的親家』,那是絕對不行的,我推說我媽心臟不好,得等傷癒之後才能告訴她;第二件便是有幾家報社聞訊前來採訪,這可把我愁壞了!

    無疑忙壞了夜鶯,她成了絕對發言人,眉飛色舞,手舞足蹈,給記者們講演了一部『武俠小說』的精彩片段,可惜她沒去寫小說,否則一定比我出名,從場景描寫到人物刻畫,從『一招一式』到心理活動,無不精彩紛呈,聽得我不住汗顏,她信口說來比我冥思苦想的都好!看來這武俠小說她的確是沒少看。

    有她精彩的講演,我一句話都插不進去,好在她並沒有提起『血戰』之前的那『好夢一分鐘』,我也就任她獨自表演了。就在採訪結束的時候,記者們又給我添了一件堵心事兒,非要給我和夜鶯合個影,就在我不知如何應對的時候,他們已經按下了快門,我的鬧心事兒又多了一件!

    記者雖然走了,可夜鶯的講演卻未就此結束,許多病友和家屬都過來打聽我們的英勇事跡,我的病房成了她講演的舞台,她的講演也越來越成熟,越來越精彩,一對相親相愛的『江湖俠侶』形象也蔚然而成。眾人聽後,都不禁對我們大加讚賞,在他們眼裡,我就是一個勇士。

    當一撥觀眾退去的時候,我忽然發現雪花和四月站在門口,夜鶯母女儼然一副主人的架式,熱情地招呼她們進來,像招待客人一樣請她們落坐,遞上水果。我想到了雪花會來,但沒想到四月也會來看我,不過她只是一個看客,一句話都不說。

    雪花的眼中流露出許多疑問,但因為夜鶯母親在場,她沒有多說,只是純粹地慰問,所以她們沒有呆多久,雪花和夜鶯換回手機後,便帶著四月離開了。

    週六便在這喧喧鬧鬧中過去了,晚上依然是夜鶯留下來陪護我,凡事有了開頭,後邊也就自然,因為她已經陪護我一晚了,所以我沒有再多說什麼。她的策略改變了,對感情的事兒隻字不提,就是非常細心的照顧我,一會兒問寒一會兒問暖,一會兒給我剝個桔子,一會兒給我削個蘋果,臉上揚溢著靦腆的笑容,語調也變得極其溫柔。不知是她刻意裝扮,還是我的幻覺,她感覺起來竟然很像雪花。

    滴水穿石,人最難抗拒的就是柔情,現在的她更讓我覺得可怕,因為她對我所做的一切,我都無法拒絕,只能接受她對我的關懷。我極力地關閉著心中的那扇大門,不讓那股暖流衝到我的心中,畢竟我對芸有著深厚的感情,那扇大門不會輕易地被撞開。

    她不一定比雪花聰明,但她絕對比雪花狡猾,所以她更加可怕!

    深夜,是人最寂寞的時候,也是意志最薄弱的時候,更是邪念蠢蠢欲動的時候,世間百分之九十的罪惡都是發生在深夜的黑暗之中,彷彿黑暗可以掩蓋一切!她關閉了大燈,將床頭燈也調得極其昏暗,她如昨天一樣,屈膝抱腿靠牆坐在床上,沉靜的神色,面對著我一動不動。

    她的眼神是那麼憂鬱,她的神情是那麼憂傷,身子蜷在一起顯得是那麼委屈可憐,她優美的曲線又把她烘托得是那麼美麗性感,這個還是我印象中的夜鶯嗎?她就像一個受難的小天使,是那麼讓人可憐,可我知道,她其實是一個可怕的小女巫,因為她正極力地勾引著我的心魂。我不敢再看她,將身子轉過去,背對著她。

    「我奶奶有三個兒子,她以為怎麼的也能有個孫子,可是我大爺(大伯父)和二大爺(二伯父)都讓她失望了,我爸成了她最後的希望。」她開始自言自語地講著自己的家事,「幸虧那時候不能事先檢查出是男孩兒還是女孩兒,否則我就一定不會來到這個世上了。後來我媽告訴我,當得知我是女孩兒的時候,我奶奶將東西扔了一地,氣哼哼地就走了,我爸憋了半天,還是說了我媽一句『沒用』。我媽當時就哭了,她的月子是我姥姥侍候的。」

    她歎了一口氣,又道:「也許是我絕了他們的希望,所以我和我媽就成了『罪魁禍首』,都是孫女,卻只有我受氣,每年過年給壓歲錢的時候,我兩個堂姐她都給一百,卻只給我五十,還堂而皇之地說我年紀小。」

    「十二歲那年,我跟她激了,那五十塊錢被我撕得粉碎,然後我就跑到我姥姥家去了,之後五年,我都沒有再去過她家,也沒再叫她一聲奶奶。」

    她說得真是讓人同情,我沒想到她的背後還有這樣的委屈。她哼笑了兩聲又道:「直到我十七歲的那年春節,我爸強把我逼去,那我也沒叫她奶奶,她給我拿了一千塊錢,我沒要!後來她上我家,偷偷地塞給我一張三千塊錢的存折,我才又跟她好了,這事兒連我爸和我媽都不知道,他們還直誇我懂事兒了呢!」她說完,便咯咯地笑起來。

    我沒有出聲,但她還是越講越來勁兒,不過她講的都是她如何受委屈,讓人同情讓人可憐的事兒,她揚眉吐氣的事兒一點兒都不提,她真的太狡猾了!我雖然沒有出聲,可她的話我卻一字不落地都聽進了耳朵裡,不知不覺間,她那囂張的形象竟然變成了委屈的樣子。

    第二天一大早,夜鶯就跑了出去,不大一會兒又興高采烈地跑了回來,手裡捏著一摞報紙,我知道,一定是我們的事跡見報了!她留下了一份,將其他的都甩給了我,我也急忙查閱,我非常想知道,我和她的事兒到底是怎麼寫的,會不會讓人一看就知道是我!我翻了兩版,赫然見到一個大標題:「奮戰一晝夜,全殲飛車黨」,下邊有兩個副標題:「癡心情侶勇鬥色狼,百名的哥智擒歹徒」。

    就是這篇了,我急忙仔細閱讀,「近日來,我市已發生幾起歹徒乘坐摩托車跟蹤尾隨單身女性,侍機進行搶劫強姦等犯罪行為,,三月十七日晚十點左右,青年王某與女友葉某在勞動公園附近遭遇了這伙飛車歹徒,」

    看完,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整篇報道中,我和夜鶯只是一帶而過,在文中也只是王某葉某,不知道底細的人是絕對不會猜到是我的。放下這份,我又拿起一份,這個更簡單,竟然連王某葉某都沒有,我和夜鶯只是『一對青年男女』,太好了!

    我抬頭看了看夜鶯,她卻看得津津有味,臉上綻放著燦爛的笑容,我的心不禁一沉,緊張地問道:「你那上是怎麼寫的?」

    她看我一眼,嘿嘿地怪笑,「給你看看吧!」說著,她將報紙遞了過來。

    我拿過來只看了一眼,心就猛地提了起來,因為一副三吋的黑白照片赫然入目,雖然有些模糊,我還是認出了滿面春意的夜鶯和面無表情的我,再看看標題:「問世間情為何物」!

    我急忙閱讀正文,整篇文章都是寫我和夜鶯的,這老兄也真能寫,洋洋灑灑多半個版面,在夜鶯口述的基礎上,又大加粉飾,生動曲折,激烈緊張,感人肺腑,簡直催人淚下!我也差點被他寫死——身中七刀,經過十幾個小時的緊急搶救!文章結尾又加了一行小字:發稿時,據悉王哲已經脫離了生命危險。

    我一下子就激了,向夜鶯急道:「你怎麼可以讓他用我們的真實姓名呢?」

    「我哪讓他們用了!」她是這麼說,眼睛卻不敢看著我。

    「他不徵求我們的同意,他敢用我們的真實姓名嗎?!」我太激動了,以至傷口一陣劇痛,不禁「啊」地痛叫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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