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邊草 網友上傳章節 第一百十八章 訂婚(二)
    林爸和林媽對訂婚自然不會反對了。

    他們都是從農村出來的人,把女孩子的貞操看得比較重。女兒跟夏以南有了實質性的關係,這個認知讓他們如骨哽在喉,不到結婚的那天不能嚥下。這也是明知那邊婆婆厲害,他們仍不女兒放手的根本原因所在。當然,林妙的年齡也是一個重要考量因素,在他們看來,25歲已經很大了,要放到老家,早該抱上娃了。

    夏以南的條件也確實不錯,在婚姻市場上絕對是搶手貨。至於他那個BH的媽,這夫妻倆討論來討論去的結果是:惹不起,咱躲得起,婚後採取隔離政策。她愛折騰由她折騰去,懶得理她就是了。

    如果因為男方的媽媽不好對付就放棄一個這麼好的結婚對象,實在是很可惜的。挑對象就像籃子裡擇桃,多半越擇越爛。夏以南要沒這麼個BH的媽,也許早八百年就被別人挑走了,還輪不到他家林妙呢。

    再說了,哪個男人沒有媽?這根本是避免不了的,遇到好婆婆固然是福氣;遇不到,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現在又不是萬惡的舊社會,家庭裡沒那麼等級森嚴。林妙有高學歷,有大好前途,將來又不指望婆家養活,不用在婆婆的手底下討水喝,她好就孝順,不好就請她一邊去。他們想好了這些,才給林妙出主意,讓她問夏以南要一套房子作為婚姻保障,然後他們再跟去給小兩口帶孩子。他們守在女兒身邊,就不怕那女人欺負了。

    只是要房子的提案當場就被林妙否決掉了,而且態度十分堅決,毫無商量餘地。

    其實,他們也只是想通過這件事看看夏以南的誠意。看他們地寶貝女兒在未來女婿心中到底有多少份量。可他們越這樣的解釋,林妙越生氣:「虧你們想得出來,讓人家用一套房子買你們的女兒?那夏以南和他媽媽會怎麼看我?就算要賣吧,一套房子也忒便宜了,我將來努力工作,運氣好的話,幾套房子都賺得回來,別人的房子有什麼稀罕地

    一番話說得林爸林媽不敢再嘀咕房子的事了。但守護在女兒身邊不讓她受婆婆欺負的想法卻根深蒂固。所以在夏以南突然登門提出訂婚的時候,林媽拐彎抹角說了一大堆,什麼「你媽是個官兒,白天要上班,晚上要應酬,你們倆也都忙,請保姆帶孩子我們又不放心,所以只好我們老兩口辛苦一點咯。」

    夏以南一開始還沒懂,最後總算弄明白了未來岳母的意思:想跟女兒女婿同住。

    單這一條,就叫他為難得不知道怎麼回話了。但既然是上門提親。女方的任何意見都不能忽視,更不能直接拒絕,他只好說了一句:「伯父伯母肯不辭辛勞幫我們帶孩子,我感激不盡。只是我母親……」

    「當然也住在一起了,我們只有一個女兒,你媽也只有你一個兒子,天下父母的心都是一樣的,都不捨得跟孩子分開。」林媽笑吟吟地看著準女婿,夏以南表面陪笑,心裡卻直犯愁。

    他還是把訂婚結婚想得太簡單了:女方出嫁,男方把媳婦娶進門。然後和他媽媽一起生活。在他看來,這是天經地義地,他從沒想過跟女方父母同住。

    可是女方這樣也不算無理要求。過去孩子多,女兒出嫁,兒子娶媳婦,不至於出現空巢家庭。現在儘是獨身子女。養老問題就凸顯出來了。

    養老問題從來不是單純的贍養費問題,若只談錢。夏林兩家都不存在這個問題。

    在林媽憧憬著含貽弄孫的美好前景時,夏以南心虛地低下頭,心裡泛起了幾分沮喪。他真的從沒想過跟岳父母同住,更無法想像自己的母親也擠在一起。讓母親成天看著家裡老的小的成雙成對,就她一個人形單影隻,心裡是什麼滋味?

    好在林妙回家了,林媽趁勢拉著林爸站起來說:「妙妙,這事還是你們自己好好商量一下吧,具體要怎麼辦,一切以你們的意志為準,我們頂多提點參考意見。16K.電腦站

    「辦什麼事啊?」林妙給老媽說得一頭霧水。

    林爸林媽互相看了一眼,彼此俱有驚訝之色:敢情,這麼大的事,準女婿居然沒和女兒事先商量,就自作主張跑上門來,這不太符合行為邏輯吧?但他們還是決定少說為妙,畢竟這是他們自己的事,他們有他們地交往模式,只要他們自己認為沒問題,那就沒問題。

    帶著一臉疑惑,林妙把夏以南扯進自己的臥室,關起門來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想跟你訂婚。」夏以南回答簡捷,開門見山。

    林妙楞了一下,然後問:「為什麼突然想起這個?而且,我不記得你有跟我商量過。」

    夏以南笑得好不溫柔:「我這不就是找你商量的嗎?去你單位找人沒找到,打你電話又打不通。」意思是,這不能怪我,我是要跟你商量的,可中間出現了一些不可抗因素。

    「我地電話沒電了。」林妙先解釋了一句,然後立刻抓住重點:「但這與你要和我訂婚沒什麼關係吧?」

    「當然沒有。是我想跟你舉行一個訂婚儀式,把關係確定下來。」他伸手擁住她:「你知道你的男友很沒有安全感嗎?我需要一個儀式來讓我安心。本來我是打算直接結婚的,可我猜你肯定不肯,那我們就各退一步,先訂婚,好不好?」

    「你沒有安全感?」林妙好笑地看了他一眼:「不要跟女孩子搶台詞。」

    夏以南輕輕捏弄著她的耳垂,用十足曖昧的聲音說:「既然我們都沒有安全感,那不如索性一步到位。甭訂婚了,結婚吧。按中國人地傳統,春節前後都是好日子,因為喜慶氣氛特別濃厚,這個時候結婚會得到更多的祝福。」

    「你誤會了。我不是說我沒安全感」,林妙推開他越來越不規矩的手:「我地意思是,你剛才說的那番話,多半是女孩子地台詞。」

    夏以南正在緊急組織語言,想再找些更有說服力,或更動聽的話讓她接受自己的提議,沒想到林妙已經開口道:「我同意訂婚。」

    她承認,對這段感情。她也跟夏以南一樣沒有安全感,覺得還存在很明顯的隱患,結婚地條件地確不成熟。但訂婚不需要考慮那麼多。

    究其實,不管多獨立的女人,跟一個男人相愛都是希望有結果地,儀式,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把交往地結果展示給別人看,讓所有的親朋好友一起來見證這定情的時刻。

    「你,答應了?」夏以南的表情還有點恍惚,當然更多的是驚喜。

    婚的決心一時還下不了。怕最終過不了婆媳那一關,莫名其妙地變成二婚頭,。但訂婚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同時又具有一定的約束力——所謂法理之外。尚有人情,它訴諸輿論的力量。

    訂婚,對外是宣告,對內則是約束。訂婚是自由和約束的中間地帶。不知道為什麼,一想起這個詞,林妙就有些隱隱地激動,覺得未婚夫妻之間充滿了一種奇妙的張力。

    「要不,我們一輩子做未婚夫妻吧?」這樣既可以消除那種患得患失的不確定感。又不用跟婆婆處在同一個無煙下,直面婆媳壓力。

    「什麼?」夏以南此刻只顧著在她身上上下其手,似乎要立刻慶祝求婚成功。

    「我親愛的准未婚夫,我們還沒正式訂婚,你不可能在我家留宿地,我勸你悠著點。別引火自焚。」

    林妙的話只換來了一串模糊的回答。過了好半天。某人才喘著氣說:「那你搬回錦繡園,我們以後就在那兒住吧。」

    「你要我跟你未婚同居?對不起。我不能接受。我認識幾對未婚同居的,起碼有一半後來分了,還有一對迄今已經同居五年,男方仍無結婚的打算,我估計,他壓根兒就不想跟那女孩結婚了。你想啊,結婚五年的,就快七年之癢,恨不得離婚了,何況未結婚的。」

    「我們跟他們不一樣,訂婚,在親友眼中跟夫妻無異,住在一起很正常的。」夏以南試圖說服她。

    林妙無奈地一笑。男人都一樣,但每個蠢女人都以為自己是特別地,自己找的那個也是特別的,會出污泥而不染。其實,社會這口巨大的染缸,誰又逃得過?尤其夏以南這種在場面上混的人,比一般的人更精明,更老練。

    帶著微微地失望,她再次強調自己地觀點:「我跟你訂婚,但不接受同居。」

    「我們以前不是同居過嗎?至少是半同居的。」

    「哪有?錦繡園地房子當時除了我,還有魯西西,那兒頂多算我們的幽會場所而已。再說,你忘了,你媽媽不喜歡你住外面的。」她不得不提醒他。

    「我們正式訂婚後,她就不會管了。」

    林妙想了想,索性一咬牙,做出了一個重大決定:「要不,我們打個賭。訂婚後,我們一起搬進錦繡園,在那兒住上半年。如果你媽媽不過多干涉,我們也相處融洽,半年後正式結婚;不然,就正式分手。」

    「你這就是試婚了。」

    「是的,試婚。」林妙長長地歎了一口氣,為了不錯過一段美好的姻緣,她採用了自己原來最反感最不屑的方式。

    好在時間並不長,是良緣還是孽緣,半年就可以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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