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邊草 第一卷 關係尚未發生 第十八章 亂糟糟的同學會(二)
    玲玲兩口子是他們班當年四對班對中唯一修成正果的一對,男的不帥,女的不俏,談戀愛的時候就平平淡淡,在校園裡一點也不引人注目。

    但大學畢業之際,很多轟轟烈烈要死要活可歌可泣的戀人都分道揚鑣了,就這不起眼的一對,反而默默地簽了同一家單位,同時報到上班,當年便拿了結婚證同居了。

    「拿結婚證同居」是女方的說法,因為他們只拿了結婚證沒有舉辦婚禮,所以女方心裡有很多遺憾和不甘,每次同學聚會總是這樣調侃自己,男方當此之際就會無奈地一笑。他家在革命老區,據說家裡至今住著土坯牆的房子,還有兩個妹妹在讀書,家裡不僅不可能拿錢出來給他準備婚禮,還得問他要錢給妹妹交學費。

    這是本市唯一成家的一對,但他們並非最早成家的,還有一個回到家鄉小鎮工作的同學,幾乎來不及放下行李就掛上大紅花當了新郎,因為他的女朋友快生了。兩個月後,他得了一個寶貝兒子,自己也*岳父的關係進了鎮政府,當上了一名每天喝茶看報紙的公務員。

    從名聲上來講,他似乎是班上混得最差的,因為全班三十五個同學中,大學畢業後又回到偏遠的故鄉小鎮的就只有他一個。但最輕鬆最舒服的也是他了,在山明水秀的小鄉鎮,住著漂亮的小樓房,孩子有老人帶著,自己每天上班喝茶,下班打牌。照同學的說法是,「那小子,一上班就直接養老了。」

    當然也有人提出異議:那樣的日子有意思嗎?

    說這話的就是玲玲的丈夫文格,沒錯,此人姓文,名格,是村裡的老教書先生取的,不知其中是否有惡搞的性質,比如,隱射文革之類。

    文格是真正的有志青年,只是暫時還不是「有為青年」,所以玲玲頗有微詞,總覺得自己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了。

    因為玲玲雖然不美,卻是嬌生慣養的城市女孩,結婚的時候娘家給了幾十萬的。玲玲是個精明的女孩,居然趕在房價飛漲之前全款買下了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好像就在她買房之後,房價就像坐了雲霄飛車一樣,一路狂飆。到現在,她那套房子已經至少翻了三番,

    也就是說,玲玲是百萬富翁了。但文格依然是窮光蛋,因為房子是玲玲的婚前財產,只寫了玲玲一個人的名字,沒文格一毛錢的事。而文格婚後掙的每一分錢,絕大部分上交給老婆,其餘的一點獎金加外快全被家裡搜刮去支援了妹妹。

    於是,這對本該平淡幸福的戀人不知怎麼變成了一對見人就吐苦水的「貧賤夫妻」。

    玲玲永遠的心結是:「他從來沒有娶過我,我們就是合法同居。」

    文格也有文格的怨:「我是地道的窮光蛋,一文不名!」

    當然玲玲也有她的心理優勢啦,這不,剛一進包間的門,立刻就大聲嚷著:「我還以為今天能見到兩位貓老公呢,怎麼你們倆還是孤家寡人那。我說兩位親愛的,女孩子青春有限,不要只想著玩,終身大事也要抓緊一點。」

    以勝利嫁人的「已婚婦女」姿態教育完兩個女生,又開始吼男生:「你們,快一一報上來,誰拖家帶口,誰還是光棍一根?」

    梁弟弟噗哧一聲,口裡的茶水差點噴到林妙身上。張山也調侃著玲玲說:「文弟媳,雖說你是已婚婦女,說話也不好太露骨吧?光棍就算了,還『一根』,忒形象了,是不是剛和你家老公那啥了再出門的?說得這般栩栩如生。」

    玲玲斜了他一眼,沒好氣地說:「在座的都是文明人,就你思想齷齪。還有,最後說一次,我不是已婚婦女,我還是未婚MM。」

    「你未婚MM,拿文格算什麼?姦夫!」

    「你個死印度阿三。」玲玲在桌上找啊找啊,最後抓起林妙放在桌上的一個小手袋說:「妙妙,借我砸他一下,別人的包包都太大了,我不想出人命。」

    林妙訝異地看著姜偉玲,這女孩在學校的時候那麼文靜,怎麼才入社會幾年,就變成這副樣子了。

    她看了看文格,才二十幾歲的人,就小腹凸出,發線上移。本來就不帥,現在竟有了中年之態。

    看來,婚姻不僅是愛情的墳墓,它還是青春的墳墓。不管多年輕,只要一結婚,馬上蘿莉變御姐,正太變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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