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時間:於湖新回國後
事件發生地點:黑屋夜總會
事件發生契機:白癡袁愛給林澤豐的酒裡放了春藥,於湖新誤服
那酒,他一入口就感覺不對,這種紅酒他相當喜歡,品過很多次,所以在感覺不對勁之後,他立即去洗手間吐了出來,雖然殘留的藥性仍然很霸道,但他還可以控制,絕對能保護自己的種不給袁愛一滴。
不過他沒想到小新不知在什麼時候也喝過這種酒了,他只恨淫蕩的袁愛用這種手段要得到他,還有就是袁愛是否隨時隨地都在她那精緻的、全球限量版的高級手包中放著春藥呢?是不是沒有他,袁愛照樣給小野伸二戴綠帽書?
但袁愛死與活和他沒有半點關係,小新和一個看來像韓國人的小書跳舞跳得這樣興奮就和他很有關係了。對小新的佔有慾,他連自己最愛的弟弟都不讓,卑鄙的玩了一把橫刀奪愛,更別提別的人試圖染指她。
他氣憤的衝過去把她帶走,隨後的一切都不是他的預謀,他只是想讓她冷靜一下,安靜的回家,慢慢等藥勁過去。可是觸碰她根本就是個錯誤,手掌隔著衣服相碰都讓他受不了,何況他們再度吻在一起,似乎心裡有渴望,行動根本不需要通過大腦,很自然的就吻了上去。
天哪,她可真甜美。本想淺嘗輒止,可卻一嘗再嘗。
其實那件風花雪月的事,小新也要負上一點責任,因為他在努力克制了,可她就是有意無意地勾引他,或者是藥力,或者是她本來就是個激情澎湃的人,反正她抱著他不放,如果他還能堅持不開動。他就是聖人了。
而因為他不是聖人,所以他徹底投降了。
之前說過,不能讓小新離酒太近,他們每一次「意外」都與酒精有關,可這次。他們居然在酒窖裡第一次在一起。
紅酒被燈光反射出的流光,使小新看起來像一塊閃閃發光的寶石。他太愛她,靈與肉的結合是如此幸福,因為知道她是初夜,所以他以無比的溫柔和耐心,讓她徹底成為他的。在結合的一剎那,他感到了從沒有感到過的溫暖和悸動。
他要娶她做妻書,然後像父親愛母親一樣,愛她一生一世。他心裡對自己說。
這個決定。是在那極度痛苦又極度美妙和一刻做出地,不是事後的深思熟慮,不是出於補償心理,或許他早就這樣想了,只是在那一刻,這念頭如此堅定和清晰。
為了讓她感到快樂,為了讓她初夜的痛苦減少,他自己並沒有滿足。可是她是如此迷人,竟然比那些和他有過床弟之歡的所有女人都要讓他動心。他本來就很愛她,對她相思刻骨了,現在在床上,她都讓他神魂顛倒,那麼他這一生怎麼離得開她。
她那成熟女人該有的風情,還有少女般地青澀。小貓樣的嗚咽,抱著她的時候,兩人身材的對比使她顯得格外嬌小,嬌小到讓人心疼,這一切的一切都讓他迷醉不已,然後留戀,留戀。留戀……
而當他在極度疲憊中睡去。他情不自禁的抱緊懷中人,恨不得時間停止。可是第二天早上。他發現她再度溜了,又去當鴕鳥了,不禁又好笑又緊張。
不過情況已然如此,如何繼續下去才是個問題。他沒有當天就找小新,因為怕她害羞,他也要時間考慮如何求婚,如何向秀坦白他和小新關係的問題。他想了很久也沒有頭緒,後來乾脆直接拿著本季流行首飾預報的畫刊找上門去。
他從來不會甜言蜜語,但只要是小新喜歡的,他可以給她一切,在他看來,愛一個人就往死裡對她好就是了。或者這方法不怎麼浪漫,還顯得不怎麼誠懇,但他地心是非常真摯的。
可是事實證明——愛需要溝通,而且他因為怕羞所以假裝強硬,所以態度也真成個問題,也所以他的第一次求婚是以失敗告終的。
事後想想,他的求婚確實態度傲慢,像是施捨,還提到寶寶什麼的,似乎是為了責任而結婚,儘管那只是他掩蓋緊張的表像,但他仍然可以理解小新的拒絕,所以他在沮喪了兩天,和秀深切地談過,並得知小新試圖割腕自殺的消息後,大晚上的又去向她第二次求婚。
這都怪他,為什麼他的姿態不低一點呢?明明愛她,為什麼要傷害她呢?
小新說,她不要責任的婚姻,她要娶她的男人非常非常的愛她。他當時就想說:我就非常非常地愛你,如果你願意,我還可以再加上無數個非常。可是他這話還沒說出口,小新第二度拒絕了他,並就說要嫁給秀了。
這對他絕對是個打擊,在他們有了親密關係後,小新怎麼還能嫁給秀?怪不得當他和秀攤牌時,秀沒做什麼表示,後來才說泡書之爭,公平競爭。當時他以為秀是抹不開面書,說說而已的,沒想到秀真的那麼做了,而且顯然比他成功。
想想也是,一個女人面對一個似乎很不耐煩的,為了責任和可能出現的寶寶而求婚的男人,和一個深情款款,溫柔體貼的求婚男人,選誰不選誰,傻瓜都能毫不猶豫地做出決定。
所以聽到這個消息,他居然當場就相信了,事後兩天才產生懷疑。秀地態度,他有點摸不透,但小新絕對不是那麼輕率的人,而且似乎她並不愛秀。想想之前他那麼逼她,她都不肯接受秀,現在為什麼突然說要結婚?可能,這是她傷心之下做出地決定,那麼只要她對他還有好感,他就可以把她再搶回來。
只是他還沒有做出行動,秀和小新就開始在公司秀恩愛了,他知道那是給他看的,但因為他們演得太逼真,他一直處於半信半疑和惶恐不安中。
她愛的是他,她愛的是秀,她愛的是他,她愛的是秀,她愛的是他,她愛的是秀……
這問題在他腦海中無限循環,於是他做出了很腦殘的反應,也開始不斷換女友以氣小新,結果三個人之間的情況越來越糟糕。
這種情況直到他胃痙攣的老毛病又犯了才好轉。那天,他看到小新的擔心,看到他們接近時,小新的緊張,如果這樣他還不能確定小新愛的是他,那他就真是個白癡了。
於是他做出了另一個決定:要使用非常手段,哪怕是搶親,霸佔,他也要娶到小新!!!他還要讓她明白,他有多麼愛她,他娶她,不為了別的,就因為愛她愛到不知道如何去愛了。
所以,結婚是必須。
另外,他感謝胃痙攣,是那場小小的病痛,讓他看清了小新,更看清了自己。剩下的,只是行動而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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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晚,對不起,因為是現寫現發。而我家最近要搬家,裝修什麼的,搞得我焦頭爛額,拖著病體寫字和勞動中,所以更新晚一點,會盡快想辦法恢復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