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武士 狼王之戰 第八章
    奧斯曼向四周看了看,魔狼同巨狼戰鬥的場地需要很大,眼前這一片空地是指望不上了。有狼群在的地方,想讓戰馬衝鋒,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必須另找一條路。

    現在可以說是一個相當好的機會,狼族的個體作戰能力,同巨人族相比,相差的實在太多。狼族的戰士,同人類戰士相比,就算稍強一些,也強得有限。而且,自己帶來的,全是身著重鎧的重騎兵。

    如果能讓這支重騎兵發揮出衝擊的力量,八千對八千,奧斯曼有足夠的信心,在極少的代價下,拿下這批狼騎兵。

    在奧斯曼這邊,不但擁有八千重騎兵,而且還有六十位雷霆武士。同巨人族戰鬥的時候,雷霆武士的力量,還無法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每一名巨人戰士,至少有能力接下雷霆武士的全力一擊,可狼族戰士,卻沒這樣的能力。

    「凌格,那邊,準備衝鋒!」奧斯曼回頭大聲叫道。他所指的地形並不好,需要越過一個小山坡,山坡下站滿了從巨狼身上跳下來的狼族戰士。

    對於重騎兵來說,速度是關鍵,可由於全身的重鎧,讓馬匹的速度無法同輕騎相比,只能保持在足夠衝擊力量的速度之下,讓重騎兵的馬匹登上山坡再衝鋒,的確有些為難它們了。

    不過奧斯曼此時別無選擇,眼前是最好的戰機。正面的戰場上,已經成了魔狼和巨狼表演的舞台,戰馬根本無法通過。也許正是這個原因,那些從巨狼身上跳下來的狼族戰士,並不驚慌,只是遠遠的看著狼群之間的決鬥。

    「好吧!」凌格看了一眼地形,他知道,奧斯曼也是無奈。

    本來正面是最好的選擇,那裡一馬平川,最適合重騎兵發揮力量。可此時,那裡已經成了狼的戰場,事情總是會出現一些意外的,只是這次的意外,連奧斯曼也感覺有些無奈,誰知道這些狼之間,還有仇呢!

    凌格命令身後的傳令兵,開始揮動大旗,利用菲格帝國的旗語,進行遠距離的下達命令。奧斯曼沒有接受過正規騎士的學習,因此有些東西,他還不瞭解,只能由凌格幫助他完成。

    旗語剛剛結束,遠處已經傳來了「隆隆」的馬蹄之聲,八千重騎兵前進的馬蹄聲,讓大地為之震撼。

    「衝鋒!」帶隊的縱隊長,將長長的騎槍斜指向前方的天空。

    在他的位置上,只能看到那座不高的小山坡,卻看不到山坡後面的狼族戰士。不過,這沒什麼,有奧斯曼,以及數十位的哨兵,為他們隨時觀察著狼族戰士的動向。幾十位雷霆武士,放棄了戰馬,已經等在半山坡的位置上,只要大隊騎兵一到,他們將作為前鋒,向狼族戰士進攻。

    隨著「隆隆」的馬蹄聲,重騎兵開始催動戰馬,將速度提升到最快。重騎兵不僅僅是士兵全身著重鎧,連馬匹也包著皮甲,馬身的前半部分還裝著鐵甲,防禦能力提升到最大。

    當然,這樣的防禦能力,在巨人族戰士面前,作用並不是很大。巨人族戰士的戰斧、戰錘重量都在四十公斤以上,在這樣的重武器面前,只要被正面打中,即使有再厚的鐵甲,也無法阻擋那股強大的衝擊力。即使是重鎧保持完整,裡面的人和馬,也無法承受那股大力,會被震得七孔流血,不死也殘了。更何況,再好的重鎧,也不可能在重武器下,保持完好的,重騎兵往往會被變形的鐵甲硬生生的擠死在鐵甲裡面。

    可此時不同,面對的不是蠻族中最具戰鬥力的巨人族,而是相對比較弱的狼族。狼騎兵可以憑藉著巨狼的威力,讓重騎兵變成重步兵,再藉著巨狼的速度和靈活性,慢慢的屠殺這些落馬的重騎兵。

    然而,現在卻整個變換了角色,狼騎兵成了步兵,雖然他們的靈活性和速度,並不比在巨狼身上差,可他們的防禦能力,根本無法同巨人族相比。

    一名狀態完好的重騎兵,面對一名沒有騎乘巨狼的狼族戰士,絲毫不會落在下風,甚至還要佔一點點的便宜。

    狼族戰士一般使用的是長爪,有些也喜歡使用自己的爪子,雖然靈活性比較高,可殺傷力就小得多了。普通的皮甲,可以被他們抓破,但當他們面對重騎兵的重鎧時,就顯得無能為力了。

    一直到重騎兵的前鋒衝上小山坡,山坡下的狼族才發現大事不妙。沒有巨狼的狼騎兵,其作戰能力降低了差不多一半,靈活性當然是更強了,可直線的跑動速度,卻未必能比得上重騎兵。

    「殺……」騎槍高高舉起,接著放平,緊緊的夾在腋下,帶隊的大隊長,高呼著從小山坡上衝了下去。

    幾十名雷霆武士,跑在隊伍的最前面,他們從山坡上向下狂奔,速度比重騎兵還要快上少許。

    狼族戰士愣了一瞬間,馬上狂呼起來,手裡的刀劍舉起,後排的開始後退。狼族戰士,本身就是騎兵,自然對於騎兵作戰的方式有一定的瞭解。

    從東方郡進入南方郡,他們經過了近一個月的戰鬥,同人類的各個兵種都接觸過。只是在他們的眼裡,人類的騎兵戰鬥力極差,遠不如步兵反抗的強度大。他們並不知道,在以前的戰鬥之中,是他們胯下的巨狼將騎兵的戰馬驚走,才會輕鬆的取勝。

    在人類軍隊之中,重騎兵是最具有攻擊性的部隊。即使是在西方郡,同巨人族作戰之中,重騎兵也是主力。不過巨人族身後的力量、武器都足以保證他們,可以直接同衝鋒的重騎兵作正面的衝撞。

    狼族則不同,他們的身體同人類差不多,根本無法同強壯的巨人族戰士相比。失去了巨狼的,人類依靠戰馬的速度和全身重鎧的重量所產生的強大衝擊力,是狼族戰士從未試過的。

    幾乎沒有任何的阻擋,前排的騎槍上,每柄都掛著至少一具狼族戰士的屍體,有的甚至在騎槍上掛了一串的狼族戰士,屍體的重量將騎槍的槍頭直壓到地面上,失去了騎槍的作用。

    站在山坡上的奧斯曼一皺眉,狼族戰士的戰鬥力,比他想像中的實在差太多了。難怪斯帝亞王子,可以用一比一的代價,幹掉了三萬狼騎兵,如果失去了那些巨狼,狼騎兵的戰鬥力並不比重步兵強。

    「殺……」衝在最前面的重騎兵大隊長,已經穿透了狼族戰士的防線,繞到了他們的背後,劃了一個弧線,從另一面再次突入狼族戰士的隊伍之中。

    一陣狼嚎傳來,有個沒有參戰的狼群回應著,它們向人類的戰場上張望著,又回頭看了看魔狼同巨狼之間的戰鬥。

    魔狼的數量不多,只有一百多頭,但它們有組織、有紀律,配合得當,個體戰鬥力強,同時擁有施放魔法的能力。雖然面對著近兩千隻的數個巨狼群,卻絲毫不落下風。

    不過一刻鐘的時間,場地上已經滿是巨狼的屍體,魔狼除了有幾隻受傷外,整體幾乎沒有損失。以魔狼和巨狼之間的差別,奧斯曼實在想不通,它們之間如何會結下仇恨的。

    在豹子的世界裡,普通的豹子絕對不會同閃電豹結仇的,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實力相差太大了。

    魔狼和巨狼之間也是如此,一隻魔狼,可以輕鬆對付至少五隻巨狼,而一百多隻有組織的魔狼,就算對付幾千隻的巨狼,也是游刃有餘。

    一次風刃齊射,至少可以射倒上百隻的巨狼,無論在力量、速度、敏捷程度上,魔狼都佔有絕對的優勢。

    今天的情況有些特殊,那些巨狼是受過狼族訓練的,它們之間的配合也相當不錯,只是同魔狼比起來,要差很多。但數量上的差距,還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品質上的差距。

    本來,另外幾個巨狼群,同魔狼並沒有仇,它們只是站在一邊看熱鬧。只一會的功夫,自己的同伴,已經有幾百隻倒在地上,眼看是活不成了,狼群開始騷動了起來,先後又有四個狼群投入了戰鬥,很快,越來越多的巨狼群加入到同魔狼的戰鬥之中。

    當所有的巨狼全部投入戰鬥之後,魔狼的日子就不好過了。狼雖然是群居的動物,但一群狼的數量,一般都是在幾十隻到幾百隻之間,上千隻的狼群是很少見的。

    這次,居然聚集了八千隻巨狼,如果不是因為狼族的原因,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奧斯曼看得出來,同魔狼王有仇的,只是其中的兩個巨狼群,數量不過一千多隻,再加上它們的朋友,也不過兩千隻左右。

    現在倒好,所有的巨狼全部參戰了,雖然巨狼群之間,也有爭鬥,可它們還是一體的,看到情況不對,全部投入戰鬥,支援自己的同族。

    奧斯曼搖了搖頭,數量的確可以彌補品質。魔狼在個體上,不知道要強於巨狼多少倍呢!可在八十倍的敵人面前,魔狼絕對討不到好的。

    轉眼之間,一百多隻魔狼,已經淹沒在巨狼群中,狼嚎之聲連綿成片,對進攻中的重騎兵也有很大的影響,胯下的戰馬有些受驚了。

    好在距離還很遠,而且正處在戰鬥之中,大部分的戰馬依然可以保持戰鬥狀態。失去巨狼的狼騎兵,在重騎兵的幾次衝刺之後,已經開始全線潰逃了。

    狼騎兵雖然失去了巨狼,可他們本身的速度居然也相當的快捷,一會的功夫,已經跑出兩里之外,後面的重騎兵緊追不捨,這樣的機會實在是太難得了。兩名縱隊長,根本不需要別人來指揮。

    第一軍團裡的指揮官,都是有著一定實戰經驗的軍官,論指揮才能,比那些雷霆武士可要強上許多呢!這樣的好機會,自然不會放過。

    「凌格,你帶隊去追殺狼騎兵,記住,不要讓他們進密蘇城,要向南方郡趕,可以不必殺光他們!」奧斯曼大聲叫道。

    「沒問題!」凌格一催胯下的劍齒虎,劍齒虎長嘯一聲,向逃命中的狼族戰士追去,它的速度遠要比戰馬快,而且有些奔馳中的戰馬一見到它,自動躲得遠遠的,有些較沒膽量的,更是當場臥倒在地。

    「鮑伯、卡尼爾大師,我們殺狼!」奧斯曼大喊一聲,抽出黑刀,接好刀鞘,向狼群中衝去。雖然魔狼並不真正的向奧斯曼服輸,可奧斯曼還是準備幫它們一把。

    閃電豹和黑豹興奮的嘶吼著,率先衝入狼群,引得巨狼群一陣騷亂。不過成群的巨狼,不同於獨狼,即使是虎豹,也不會讓它們退卻。

    奧斯曼揮舞著黑刀,如同一道閃電一般,不停的在狼群中閃過。在他經過的地方,一片片巨狼屍體,碎片散落著。鋒利的黑刀,劃過之處,無論是劃到巨狼的什麼部位,結果全是一樣。

    閃電豹長嘯一聲,一大片的連環閃電出現在空中,猛的落下來,幾十隻巨狼同時被閃電擊中,在地上打了幾個滾,便一動不動了。

    奧斯曼也感覺熱血沸騰起來,他同黑豹一直生活在山林之間,也同狼群打過交道,可從未有過如此大規模的戰鬥。

    血液裡的好鬥因子開始激烈的運動起來,奧斯曼感覺自己的眼珠又開始發紅了,上一次是在京都的皇宮裡,被血族人的魔法刺激後,他就有過那樣的感覺。

    奧斯曼並不討厭這樣的感覺,他知道,無論是人還是獸,一旦進入這種狀態,戰鬥力都要比平時高出許多來。

    雷霆武士的力量是強大的,魔狼是凶狠的,閃電豹更是興奮的全身毛都豎了起來。巨狼相對於普通的狼,要大上許多,可同這些生物比起來,又顯得弱小了許多。

    八千隻巨狼,從數量上來講,已經完全佔據了優勢,可在戰鬥力方面,就差得太多了。它們除了靠自身的力量、速度之外,不可能像人類那樣,有更好的戰鬥方式。因此,它們的數量雖然多,雷霆武士們並未感覺到如何吃力。

    卡尼爾感覺很好笑,這個時候,他們應該作為重騎兵的引導者、主力,去攻擊逃命中的狼騎兵,可現在,卻在這裡幫著魔狼打群架。

    看著遠去的狼群,奧斯曼傻傻的笑了起來,黑豹同奧斯曼一樣全身是血,已經有數處抓傷,可這對於他們來講,已經不算新鮮事了,根本不必太在意。

    一百多匹魔狼,有十二匹永遠的倒在地上。雷霆武士的樣子也很難看,全身上下,被巨狼的血厚厚的裹了一層,根本看不出誰是誰來。

    所有的魔狼,包括魔狼王在內,都帶著或多或少的傷痕。除了閃電豹之外,連雷霆武士都不能倖免。

    卡尼爾第一次感受到野獸的力量,八千隻巨狼,攻擊力之強,已經遠遠超出他的想像。巨狼不計傷亡,不知道懼怕,前仆後繼,直到黃昏的時候,在這片空地上,已經留下了三千多具巨狼的屍體。

    閃電豹果然厲害,那些巨狼,似乎天生就對它有所恐懼,因此它受到的攻擊是最少的。而它的連環閃電,攻擊速度最快,殺傷面積也最大。閃電豹自己,殺傷了四百多隻巨狼,是戰果最好的一員。

    奧斯曼的成績也不錯,鋒利的黑刀,在屠殺巨狼的過程中,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只要被黑刀沾上的巨狼,非死即傷。

    「我們該出發了,凌格已經派人送信過來,他們已經成功的將密蘇城裡的蠻族趕向了南方郡,相信幾天後,蠻族大軍就會收到密蘇被燒的消息。」鮑伯走過來說道,奧斯曼手中的武器,成了辨識他身份的標誌。

    「那些狼騎兵還有多少活著?」奧斯曼問道。

    「密蘇城裡一共有一萬狼騎兵,這次出動了八千,活著回去的不足一千人,其餘的兩千狼騎兵,在劍齒虎的配合下,連反抗的機會也沒有。在中午的時候,他們已經放棄了密蘇城,在去東方郡的路口,同凌格率領的重騎兵打了一場硬仗。」鮑伯說道。

    「我們的傷亡如何?」奧斯曼嚇了一跳,讓八千重騎兵同四萬多的蠻族正面衝突,那可是大大的不妙啊!

    「我們傷亡不大,大約在一千人左右。米歇爾干的很徹底,現在密蘇的火還沒有熄滅呢!」鮑伯笑了笑,剛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他的反應同奧斯曼一樣。

    「哦?凌格好大的本事啊!」奧斯曼奇道,難道這裡的蠻族這麼差?從西方郡回來後,奧斯曼一直對蠻族戰爭有些恐懼,巨人族戰士那強悍的實力,給他留下太深的印象了。

    可在這裡,連續兩次戰鬥下來,讓奧斯曼有些無法適應。狼騎兵的戰鬥力並不如何強大,去除了坐騎的因素,同等數量的重騎兵,完全可以佔據上風。

    讓奧斯曼一直頭疼的就是如何對付那些巨狼,十二萬的狼騎兵,擁有十二萬匹巨狼,這些東西真的很難辦。

    巨狼的戰鬥力,在奧斯曼和這些雷霆武士眼裡,自然不算什麼。可對於普通的騎士、戰士,巨狼的威脅還是相當大的。而且有它們在,那些戰馬完全不起作用,騎兵的威力根本無法發揮出來。

    好在這樣的問題,應該讓斯帝亞王子去頭痛,自己只要將這些蠻族全部趕向南方郡,並且讓狼族知道他們目前的狀況就可以了。

    「奧斯曼,你認為,蠻族會不會逃跑?」鮑伯泡在河水裡,看著半閉著眼睛的奧斯曼問道。

    他們剛剛找到重騎兵部隊,就讓米歇爾趕了出來。全身沾滿了厚厚的狼血,那股刺鼻的味道,實在讓人想吐。米歇爾可受不了這種味道,因此包括奧斯曼在內,所有參加了狼戰的人,全都被趕到了這裡,其中也包括黑豹。

    奧斯曼半靠在黑豹的身上,兩人享受著水流帶來的清爽,一顆心已經飛到北方郡的山林之間。

    「應該不會的,他們有足夠的兵力,只要在短時間內擊敗斯帝亞王子的部隊就可以了。從數量上講,這次蠻族佔著上風。」奧斯曼說道,原來戰鬥力差這麼多啊!

    難怪巨人戰士只有幾萬人,聚甲、利爪和狼族都是十萬甚至幾十萬,他們的個體戰鬥力並不如何強大,而戰爭手段比起人類來,差得太多了。

    第一次蠻族戰爭,大約是兩千年以前的事情,在大自在神剛剛離開這片土地之後,蠻荒七族突然出現在人類的領地之中。

    兩千年過去了,人類發展最快的就是戰爭,無論是武器、裝備,還是戰爭的手段、方法,人類都是進步最快的。

    也許正是這個原因,在這次蠻族戰爭之中,只有剛開始的一個月,各軍團在沒有任何心理和物資準備的情況下,才被蠻族殺得無還手之力。

    當人們發現,蠻族並不如想像中強悍的時候,一切開始發生了變化。首先是北方郡,北方軍團擁有十萬人的軍隊,面對的是同等數量的聚甲人,在渡過最初的一個月後,北方軍團在不多的支援下,已經完全能夠站穩腳跟了。

    當第三軍團支援部隊到了北方郡的時候,曾經一度向聚甲族反攻,直到離開京都的時候,又得到新的消息,說是聚甲人同樣也得到了十萬人的援軍,才不得不調動第一軍團的一部分。

    北方郡的戰鬥,一直是以一比一的軍事對比進行戰鬥的,在這種軍事對比之下,人類軍人雖然稍有不如,可相差的並不多。

    南方郡戰事失利,主要原因在於狼族、血族、飛鷹族和驅獸族四族的加入,而且對狼族的狼騎兵,人類軍隊一時間還找不到對付他們的好辦法。

    這次的密蘇戰,是蠻族戰爭以來,第一次出現了以少打多,並且取得勝利的戰役。奧斯曼覺得,數量最多的狼騎兵,在失去巨狼的之後,其戰鬥力之弱,要遠低於四方軍團的戰鬥力。

    如果斯帝亞王子能想出對付巨狼的辦法來,南方郡內的蠻族,還真的未必能打得贏擁有二十萬大軍的斯帝亞。更何況,從前一段的戰事來看,斯帝亞的確是有些才能,指揮戰鬥絕對是把好手。

    這可不行,必須想個辦法,將這傢伙永遠的留在南方郡!奧斯曼對於敵人,是絕對不會手軟的。他知道,那個斯帝亞也同樣沒安好心,讓自己帶著一萬重騎兵,穿過蠻族控制的千里範圍,去攻擊他們的後勤密蘇城,那根本同送死沒什麼兩樣。

    這一千多公里的範圍內,擁有蠻荒四族近十五萬大軍,想要通過,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斯帝亞王子,就是要讓奧斯曼去送死。

    「逃跑應該不會,只是如何讓他們打上一架,才是關鍵。」奧斯曼說道。

    「你有什麼好主意?」鮑伯問道。

    「我們來這裡的任務是什麼?」奧斯曼問道。

    「攻下密蘇,燒掉蠻族的所有物資。」鮑伯一邊回答,一邊若有所悟的點了點頭,只是這個主意好像太缺德了一些,而且將來可能也會有麻煩的。

    「你真的準備那樣作?」鮑伯扭頭看著奧斯曼問道。

    「當然,如果我們能安全的到達西爾克多的話。」奧斯輕輕的點了點頭,對付自己的敵人,用任何手段他都不會覺得可恥的。

    「從這裡到西爾克多,有四萬狼騎兵,最好的辦法,自然是將他們調去對付斯帝亞。不過我還想不出有什麼辦法能作到這一點,如果不能調動他們,就必須將他們消滅,而靠我們目前的七千重騎兵,根本是作不到的。」奧斯曼輕聲說道。

    奧斯曼現在才發現,學習指揮和真正指揮,這完全是兩回事。自己必須為這七千多名將士的生命負責,除了他們,還有六十幾位雷霆武士,雖然他們擁有強大的個人戰鬥力,可在戰爭之中,根本不會存在無敵的勇士。

    擁有巨狼的狼騎兵,從速度上講,已經佔盡了優勢。同樣是騎兵,擁有巨狼為坐騎,讓人類的騎兵變成了步兵,使雙方面的戰鬥力再一次拉大。

    看來暫時還不能讓魔狼它們回到東部山脈,沒有它們的幫助,騎兵根本發揮不出應有的效率。可再仔細想想,就算自己擁有魔狼真心的幫助,也未必就有把握對付巨狼。

    從個體上講,魔狼無論是能力還是威勢,都遠強於巨狼,可當巨狼的數量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這種差距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八千隻巨狼,已經有足夠的勇氣挑戰狼中之王了。而接下來面對的,將是四萬隻巨狼,是上次戰鬥的五倍。就算有自己和雷霆武士幫忙,只怕也不可能打贏那些巨狼的,更何況,在巨狼的身後,還有四萬名狼族戰士。

    這仗看來不太好打啊!奧斯曼感覺有些頭疼,蠻族的確各有特色──巨人族超強的個體戰鬥能力、血族那詭秘的血魔法、飛鷹族空中奇襲的本領,狼族相對要弱一些,可他們有巨狼助戰。

    另外幾個種族,到目前為止,奧斯曼還沒機會見識,相信他們也應該擁有自己的特殊能力。蠻荒七族,在智力上講,除了血族之外,都遠不如人類聰明,可他們與生俱來的本能,卻不是人類能夠相比的。

    在書中記載的第一次蠻族戰爭之中,人類的數量同蠻族相差無幾,包括平民,也包括軍隊。可蠻族幾乎是全民皆兵,在這一點上,要遠強於人類。

    不過,當時正是人類社會最為強盛的時候,大自在神雖然離開,全大陸的魔法師數量極多,而且擁有比現在強大得多的魔法能量。而在武士方面,多的是擁有強大武力的聖騎士和大批的天空騎士。

    正是因為有這麼多高等級的騎士,以及幾十萬的魔法師,才能夠取得第一次蠻族戰爭的勝利,只是人類為此付出的代價似乎太高了一些。

    經過了兩千年的發展,人類的數量已經超過當年的幾十倍,軍隊的數量也同樣多了許多,但個體實力上,卻已經遠不如當年。

    不過人類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彌補個體戰鬥力上的不足,而且人類還擁有像雷霆武士這樣能力不下於聖騎士的戰士,可惜沒有足夠多的魔法師,否則第二次蠻族戰爭,將是件非常輕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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