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發現嗎?」奧斯曼向最後走回來的鮑伯問道。
鮑伯搖了搖頭說道:」除了屍體,什麼也沒有,看來他們的出口不在這裡。」
「不可能的,他們沒有理由跑到這個地方來的,那同送死沒什麼分別。」卡尼爾的眉頭又皺了起來。
「奧斯曼,你向四周查看一下,在森林裡,我們都不如你的經驗多。」鮑伯說道。奧斯曼不僅在森林裡的經驗比別人多,而且他的鼻子和耳朵也遠比普通人強得多。
「好吧,只是範圍太大的話,我自己也檢查不過來。」奧斯曼點了點頭,從最外圍的巨人族屍體開始查了起來。
打鬥的範圍遠比屍體的範圍大得多,奧斯曼一直向森林裡走出大約五公里的範圍,打鬥的痕跡才越來越少了。
「應該是這裡了,這才是最初的戰場。」奧斯曼看著地上折成兩斷的戰斧,喃喃自語道。雖然巨人族的武器質量要比人類的工匠打製出的差很多,但牠們足夠大,足夠粗,就算鋼質比較差,也不容易折斷的。
「這是地行龍弄斷的。」奧斯曼拿起一柄斷成兩截的戰斧說道,從斷處,很容易看得出來,那絕對不是武器相撞時引起的斷裂,上面甚至可以看得出隱約齒印來。
「好,就向這個方向走。」卡尼爾點了點頭,這裡的屍體少了很多,地上的武器很少有完整的,四周的樹木也有許多被折斷。
順著這些痕跡,奧斯曼又走出大約一公里左右,停住了腳。這裡已經看不到任何打鬥的痕跡,即沒有屍體,也沒有武器,四周的樹木也是完好的。
「沒有痕跡了?」鮑伯問道。
「不,我想我們已經找到了。」奧斯曼快步的向前走去,臉色陰沉,兩手緊握黑豹,看得出,他有些緊張。
「發生了什麼事?」卡尼爾和擔丁同時拔出了雷霆刀問道,緊緊的護住奧斯曼的左右,四處觀察著,卻沒發現任何不妥的地方。
「我聞到了地行龍的氣味。」奧斯曼的臉色更陰森了。
「這裡還有地行龍?」鮑伯馬上也緊張了起來,他是親眼看到地行龍的威猛,合四人之力,只怕也不是牠的對手。
「不知道有沒有,但我可以肯定,有牠的氣味。」奧斯曼搖了搖頭,這裡一定是地行龍的地盤,只是不知道地行龍是否是群居的動物。關於地行龍的資料太少了,就算是卡尼爾和鮑伯,知道的也不多。
「這裡可能是地行龍的地盤,但願是奧斯曼殺死的那隻。」卡尼爾輕聲說道,他知道,如果真的再遇到地行龍,他們只能再次逃命了。
「看那裡。」奧斯曼指著不遠處的一片草叢說道。
「有問題?」鮑伯搶步上前,看著那片草叢,卻看不出有什麼不對的。無名森林裡面,越深處越難見到陽光,樹木為了能夠得到陽光,拚命向上生長,因此在森林裡面,會就很陰暗。落葉每年不斷的增加,無論走到哪,地上都會有一層厚厚的落葉。
「這裡不應該有草,或者說,我們應該看不到草。」卡尼爾馬上感覺出不對的地方。無名森林裡的確有草,但都被蓋在落葉的下面,而且很稀少,像這樣,一大片的草叢,幾乎是不可能看到的。
「奧斯曼,你怎麼認為?」擔丁問道。
「那裡有地行龍的氣味,而且很濃。」奧斯曼抽出黑豹,小心的向前走著,從他的眼睛裡,鮑伯看到了一絲恐懼。
「大家小心。」鮑伯也擺出了一個防禦的姿勢,同時準備可以隨時後退,他可是知道,奧斯曼逃跑起來,速度沒人比得上。他身上有豹子那種本能,對於危險,遠比別人更早一步發生,並且逃跑。
小心的用黑刀挑起一從草,草隨著黑刀飛散起來,根本沒用氣量。這些草是被蓋上去的,並非生長在這裡的。奧斯曼看到了一隻利爪,反射性的向後跳去,嚇了其他三人一跳,也馬上跟著後退。
過了好一會,奧斯曼發現,那只利爪一動不動,雖然氣味更濃烈了,卻感覺不到危險,難道是只死的地行龍?
奧斯曼再次靠進,這次他的動作快了很多,一會的功夫,一隻地行龍的屍體出現在眾人的面前。
「是只小地行龍,應該出生不久。」鮑伯看著地行龍的屍體說道。
「是啊,牠身上的鱗甲還沒長全呢,看看那些斧印就知道了,成年的地行龍,戰斧是不會有任何作用的。」擔丁說道。
這只地行龍小了很多,以奧斯曼的觀察,牠的體形只有一隻成年豹子大小,比自己的黑豹兄弟還要小一圈。身上的鱗甲沒有長全,有些部位,還是粉紅色的皮膚,卻很粗糙,看來這些皮膚也有一定的防禦作用,但遠不如鱗甲堅硬。
很多粉紅色的皮膚,被戰斧多次砍在同一個地方,結果被劈出一道道小傷口來,雖然傷口不是很大,卻會不停的流血。兩隻眼睛裡,深深的插著兩隻斧柄,看來那才是致命的傷害。
四周打鬥的痕跡很少,看來這隻小地行龍,幾乎是在一出現的時候,就被幾十名甚至更多的巨人族戰士殺死了。
「那只地行龍是牠的母親,難怪那樣瘋狂。」鮑伯看著小地行龍的屍體說道。
「可牠的父親在哪裡?」奧斯曼手握黑豹,四周張望著,空氣中的味道告訴他,這四周應該不會有另一隻地行龍的。
「天知道,沒人對地行龍完全瞭解,也許牠們象很多野獸一下,交配後就離開了,只有小地行龍同母親在一起的。」鮑伯說道。
「有這個可能。」奧斯曼點了點頭,這樣的事情,他看得太多了,豹子也有同樣的習慣,很少會看到豹子的父親。
「這身龍皮不錯啊,如果能製成甲,防禦力一定很高。」擔丁看著小地行龍的屍體說道。上面的粉紅色皮膚引起了他的興趣。
成年的地行龍,身上全部覆蓋著堅硬的鱗甲,任何刀劍都難以傷到,更別提用鱗甲製作甲冑了。可眼前的小地行龍身上的皮膚卻可以,至少四人眼前的地行龍身上,是帶著斧傷的,雖然傷口都很小,卻可以證明是能夠用刀劍割開的。
「的確,是個好主意。」奧斯曼第一個動起手來,他手中的黑豹,比雷霆刀還要鋒利,順著地行龍身上的傷口,用盡了全身的力量,才勉強劃開兩尺長,劃破皮膚的聲音可以讓人的牙齒酸倒。
鮑伯沒有想到,奧斯曼居然一點也不介意。看到他對閃電豹的關心,他一直以為奧斯曼會對這些可憐的野獸抱著很大同情心的,不過現在看來,奧斯曼的友好和關心,只會對豹子才有,至於其牠的動物,奧斯曼比別人下手更狠。
「看什麼啊,來幫忙,這東西的皮真是硬啊,而且還韌性太強了,不容易切割。」奧斯曼一屁股坐在地上,雖然僅僅切開兩尺長,卻讓他有一種脫力的感覺。
四人輪換著,開始切割地行龍身上的皮膚。很多地方已經長出了鱗甲,但這樣的鱗甲還不太硬,只是切割的時候更加廢力。
足足花了半天的時間,四個人都累得夠嗆,小地行龍身上的所有皮膚和鱗甲,被切割得差不多了,上面雖然還有一些,卻是零零碎碎的,不可能用來製作甲冑。
「夠作幾件的?」奧斯曼看了看腳邊的鱗甲問道,對於製作甲冑,他可是個絕對的外行,連一件衣服需要多少布他也不懂。
「製作全套鎧甲的話,只怕連一件都不夠用。」卡尼爾苦笑了一聲,這只地行龍太小了些,如果是奧斯曼殺死的那頭,足以製作成三套全身鎧甲。
「真是太糟糕了,我們四個人累成這樣,卻連一套鎧甲都無法製作。」奧斯曼向後一仰,躺在落葉之上,沒想到製作一件鎧甲,居然需要這麼多的材料。
「雖然不夠製作鎧甲的,我們可以請人製作成護甲背心,如果省一點的話,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分到一件喲。」鮑伯笑道,像這樣的材料,誰能找得到?奧斯曼居然想用牠來製作成鎧甲,真是異想天開啊。
關於地行龍的記載,差不多有幾千年的歷史了,卻從沒聽說過龍鱗鎧甲,看來原因是牠太堅硬了,工匠們根本沒辦法用牠來製作鎧甲。
有件龍鱗護心,鮑伯已經很滿足了。雖然牠還無法真正作到刀槍不入,可看看那些巨人族留下的傷痕,鮑伯就能夠想像出牠強有力的防禦。使用奧斯曼的黑刀,四名雷霆武士,還需要花上半天的時間才能切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