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是可以遺忘的,有些事情
有些事情能夠心甘情願,有些事情一直無能為力。
在你離開我後的六十四天裡我愛上了你,這是我的劫難。
要忘記一個人到底要走多遠。我不斷的走,以為自己能在路途上平靜下來。但是我錯了。錯的如此的離譜。
我已經不再相信承諾,海枯石爛能怎麼樣?滄海桑田又能怎麼樣?***闌珊是幻覺,驀然回首是錯覺。
曾經的一段驚心動魄,瘋狂的愛情讓我丟失了原來所有的理智。結果是不言而喻的。它讓我對於未來已經不敢再有幻想,也不再有信心。重新回首那段感情,我想我所失去的一些東西可能用一輩子也難以挽回。
其實,愛情只是一種理想和一種夢想。在沒有得到的時候我們可以去憧憬,去追逐。在以為面對的時候我們可以享受,可以放縱。在失去的時候才驀然發現,所謂的愛情只是一時的衝動。是一份幼稚,是一種幻想,是一種精神寄托罷了。
愛情是高貴的,高貴到不是任何一個人都能擁有的,高貴到不是用多少金錢能買到和衡量的,高貴到不是任何人在得到的時候都能負擔的起的。愛情,能讓人在他的面前被壓得喘不過氣來,負擔不起,最終選擇自動放棄。愛情是低賤的,低賤到無法用任何東西去值得交換。低賤到沒有自尊,沒有信心,失去愛的能力,最終失去自我。
愛,是兩個人共同的選擇,當相愛的兩個人走到一起的時候是大家共同做出的決定,當兩個人重新回到一個人的生活的時候就不是這樣的。只要一個人放棄,一個人退出,一個人逃開,另一個人就必須也選擇放棄,選擇成全,選擇寬容,選擇忍讓。
看著心愛的人離自己而去,誰都不會好受,但是明白人知道一個人的執著是挽回不了任何東西的。當另一個人執意要離去,無論是因為另外一份愛情,因為親情,還是因為兩個人本身的問題,當離去已成為注定的結果,放手是最明智的選擇。雖然有淚眼朦朧,有肝腸寸斷,有寒徹心骨,但是一切都已經成為無奈。
曾經的滄海桑田,曾經的甜言蜜語,曾經的海誓山盟,曾經一切的一切都已經遠去。那一個你以為只屬於你的人已經不再屬於你,那一份你以為只屬於你的愛情也已經不再屬於你。你以為曾經的恩愛,曾經的甜蜜,曾經的美好都已經成為了海螫蜃樓,剩下留給你的只是一堆的無奈……
曾經經歷了一場刻骨銘心的感情,為了這場驚心動魄的愛情,我付出了自己能付出的一切,雖然你愛了我四年,而我只愛了你六十四天,但是卻永遠永遠沒有辦法做到釋懷。因為我深知自己是一個怎樣的人,所以我知道這段感情不僅僅只是一段感情,一段經歷這樣簡單。
對不起,用去你四年的光陰才得到我六十四天的愛情!我無力再愛你,也不再繼續說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