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如月彷彿有說不完的話。
一諾把她帶到自已辦公室裡。
一聊完發現已是天明。
他要送她回學校去。
不想回學校,那些課沒意思,我逃掉就是。
她跟他抗議。
他卻皺著眉對她道,你必須回去。大學學不到東西?總能學到點的,老師講得不好,你可以自已去圖書館。哪能這樣。
你說我,你自已還不是不愛學習。
她記得他之前跟她講的故事。
從三年級就開始不做作業,數學課的老師很喜歡,自已做了。老師卻對他道,做得不好,字跡太潦草。
當下就覺得很委屈,拿起課本砸在老師面前,怒道,你去問問別的老師,他們的作業我做的嗎?我還給你做了。
她把這些事學給他聽。
一諾卻笑,對她道,你真是。好的不學,學我,我現在還後悔呢。
帶著如月去吃飯,李靈已經來上班,在公司大廳碰到她。
李靈站在那裡發征,如月正挽著一諾的手,在那裡笑著說著。
一諾也是一臉寵愛的笑。
李靈訥訥站在那裡,心裡有如打翻了五味瓶,思來想去不是滋味。她在他身邊三年,為他做了那麼多,到最後,卻還是輸給了一個昨天才認識的女孩。
她的確比她年輕,可是相遇的時間是人可以選擇的麼?
心中黯然,感覺有什麼東西在一個勁一個勁的往下沉。
李靈,我送她回學校,公司要是有什麼事,你給我打電話。
一諾交代了一下李靈,就帶著如月出了公司的門。兩個人都沒注意到李靈面色蒼白。
人走出去好遠,李靈還低聲應著是。心中發酸苦惱,也有不甘心。她怎麼能輸呢。
她和張一諾也是有緣的啊。
五年前,她去徐州找老同學,車晚點了,一個人走在徐州市的街頭,走到一個安靜的巷子口時,被幾個開摩托車的圍住了,當時就知道出了事,可是只有驚嚇尖叫的份,四周黑呼呼的,安靜異常,想著只有被**的命。
在危急關頭,卻是張一諾帶著小弟救了她。
一直送她到安全地方,她滿懷感激,面前的黑衣男人看上去那麼有安全感。女人都喜歡危難時出手相救的英雄。
當時李靈要一諾的聯繫方式,一諾拒絕了。
不是做好事不留名,實在是剛才那幾個欺負她的混混就是他手下的小弟,到了末了,當然不好意思說。
只是沒想到,兩年後,他來長沙,在白道從零開始,在華聯超市做搬運工時,卻碰到來華聯購物的李靈。
李靈還認得他,在人群中遠遠的驚喜的叫他,然後大步走過來。
在重逢的那一刻,兩年前微微波動的情意如今變成驚濤駭浪,讓她無法再平靜。
他回頭間,站在那裡,直到她說了很多話,才想起面前的女子是誰。
再後來,她一直照顧他,有事沒事都來找他。
李靈覺得兩年後再重逢,他離開徐州,哪也沒去,來了長沙,這就證明他們兩個有緣。
所以一直努力追求著。
後來,一諾做電信公司,倒騰電話卡,需要幾十萬,李靈毫不猶豫的拿出錢來,資助他。公司果然辦成功了,一諾翻了身,把所有的錢外加十萬的利還給了李靈。
這個男人的聰明睿智沉穩魄力更加深刻的印入她的腦海。
得不到的人,如果一直在他身邊留連觀望,我們只會越來越情根深種。李靈就是如此,不肯走,以找不到工作沒由,留在一諾的明達電信公司做了前台文員。
守著他,希望終有一天能把一廂情願的感情,守成兩兩相悅的愛情。
李靈其實是長沙市有錢又漂亮的富家小姐,可是為了愛的人,可以付出這麼多。
到現在,一切成空,你叫她如何堪心。
只是愛與不愛是沒有理由的。李靈又是那種特別矜持的人,一切悶在心裡不說,一諾又大線條,也一直不知道。
一直把她當好姐姐待。李靈比一諾大兩歲。
慢慢地走回到前台,整個人沒了任何精神力氣。
一直看不到對手在打仗,如今剛看到對手,卻又輸了。
心情壞到極點。不知道該怎麼辦。
一諾帶如月去吃飯。
在一家很雅致的餐館,椅子是麻繩做的鞦韆架,地面和牆壁鋪的是鵝卵石。他們面對面坐著。
房子裡光線暗,竟然還點蠟燭,把外面明亮喧囂的繁華世界隔開。
在暗的光影裡,燭火像一朵黃色的小花,發出的溫柔光線形成一個小小世界,這世界裡只有他和她。
幸福和安詳,就是這麼簡單的事情。
何當共剪西窗燭?很多人平安喜樂的夢吧。
一諾給她點菜。
點了許多菜,自已要了啤酒,給她叫了酸奶,然後坐在那裡。
他穿著黑色的休閒外套,嘴角的線條第一次不是下垂的,眼神也有了溫度,不再冷漠如冰。
坐在對面的穿著白衣的如月,在暈黃的燭影裡彷彿一個溫暖的夢。只是如今美夢成真。他竟然被她歪打瞎纏的答應了,心中卻不曾後悔,反是相當的開心。想著只要努力,憑著自已,一定能保護好她的。
飯菜上來。
兩個人開始吃飯。如月飯量極好,雖然人極瘦,他卻飯量極小,雖然人很高大。
其它菜幾乎不動筷子,只吃酸辣土豆絲。
如月驚訝。
一邊吃一邊問。
你點了這麼多菜,為什麼只吃土豆絲?
我只喜歡吃土豆絲,不喜歡吃別的。
她才明白過來,除了土豆絲,其它菜都是他為她點的。
心中剎時溫暖,剛開始看他點菜時,以為他是個自私只顧自已喜好的男人,現在發現並不是,他一開始就為她考慮了,只是霸道的不問她的主意。
為什麼這麼喜歡吃土豆絲?
就是喜歡。我從小就吃這道菜,吃了將近三十年也沒有吃厭。我想一輩子也不會厭的。
如月大驚訝,她也有極度喜歡吃某一件菜的時候,但是熱情和喜愛度最多維持一個月,要是一樣東西天天吃餐餐吃吃了一個月,第二個月連看都不想再看。如果一樣東西經常吃吃了幾年,那麼連餘生都不想再見到。如月有過類似的經驗,小時候極喜吃胡蘿蔔,吃多了,現在看到胡蘿蔔,就想吐。
沒想到一諾這麼古怪。
豈止是這個,如月後來還發現,一諾只喜歡黑色,從小到大,穿的全部都是黑色系的衣服,襯衫,大衣,風衣,毛衣,全部都是黑色。而且只喜歡看金庸的小說,從小到大看,到現在看了十多遍,每次去圖書館或者租書店他仍然只借金庸的小說。如月再怎麼勸都不聽。
他一輩子堅持著自已的愛好,固執執著,從未曾改變。小事上如此,在愛情上亦如此。
他是一個極度癡心和專一的人,如月在此之前在此之後,都沒有看到如此專一的人。
丫頭,多吃點。看你瘦得——
一諾給她夾菜,把魚頭裡面的魚油挑出來夾給她,告訴她,這個補眼睛。
初初相遇,卻彷彿前生認識,對她照顧,為她著想,他自已不覺奇怪,如月也只覺幸福。
如月點點頭,謝了他,一邊吃一邊跟他商量
一諾,你到我學校去,請我室友吃飯唱歌好不好。
好啊。
他點頭。
雖然他沒有問為什麼,如月卻不放心,要解釋,是我們寢室的規矩,誰有了男朋友就要男朋友請客吃飯然後去唱歌的。我都吃了她們男朋友好多頓了。呵呵,很不好意思呢。
想起從大一到大三,室友男友不斷,一個男友第一次見面要請客,室友過生日,男友也要請全部室友,室友生了氣,男友要哄,最好的辦法就是請全部室友吃飯,給足女生面子,自然就不會再生氣,更別說平時什麼聖誕元旦了。
大家幾乎都請了,就如月除外。
所以如月吃著大家的,一直很愧疚。
可是現在不一樣,現在有了一諾,她也有了男朋友。
想到一會到寢室裡宣佈自已請大家吃飯她們尖叫的樣子,她就止不住笑起來。
一諾喝著酒,看到她在那裡邊想邊笑,自已也忍不住笑起來,想這丫頭真的是個孩子,一點點小開心就知足得眉開眼閉的。
一會,我開車把她們都接過來,我們請她們到華天去吃飯好了。
啊,華天,太貴了,不用,到我們學校附近的飯館就行了。
沒事,丫頭,我有錢。一頓飯吃不窮的。
他望著她直笑,看著她又開心又不好意思的神情,心裡覺得真有趣。從不未曾經過的幸福盈滿心間,然來戀愛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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