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海上巨無霸
在二零四五年後的裝備規劃中,海軍佔了大頭,海軍的問題也最為突出。
雖然在第二次印度洋戰爭爆發前,中國的四大造船廠已經擁有十二座超級船台,能夠同時開工建造十二艘超級航母,但是這個優勢並不明顯,甚至說沒有優勢,因為到當年年底,美國已經建成了十四座超級船台,另外還有兩座正在建造之中,到時候能夠同時建造十六艘超級航母。
更重要的是,海軍艦艇的建造週期更加漫長。
拿C3型航母來說,在二零二七年立項之後,花了十八年才正式開工建造,要到二零五零年才有望服役。即便排除人為因素,C3級航母從立項到第一批建成服役,週期也在十年以上。
所幸的是,慢工出細活。
首艦被命名為「泰山」號的C3級航母,可以說是一種與以往任何航母都截然不同的新式戰艦。
艦型上,C-3級採用了三體結構,即在主船體兩側,各有一個長度約為主船體三分之二的穩定體。三體結構的最大好處就是提高了穩定性,使航母能在六級海況的情況下把縱搖控制在三度以內、橫搖控制在兩度以內。加上兩側的姿態控制推進器,即便在七級海況下也能正常作業。要知道,以往的任何一種航母,都只能在五級海況下正常作業,在六級海況下就無法執行作戰任務了。
得益於三體船型,「泰山」級採用了全新的飛行甲板佈局,即在中央首部的直通起飛甲板兩側各設置了一條夾角為十一度的斜角甲板,並且在每條斜角甲板前端安置了一部電磁彈射器,把彈射器總量增加到了四部。此設計帶來的最大好處,就是一舉解決了航母回收能力低於出動能力的頑症,能夠同時回收兩架戰鬥機,在半個小時內回收六十架戰鬥機,而「崑崙山」級只能在同期回收三十架。
飛行甲板完全改變之後,升降機的佈置方式也變得更加合理,四台升降機全部集中部署在主船體中央,即兩條斜角甲板之間、直通甲板後方。得益於此,升降機的利用效率也要比佈置在甲板兩側高得多。更重要的是,不再把升降機佈置在甲板兩側之後,可以採用全密閉式機庫,而且能在艦體兩側設置更厚的防護裝甲,大幅度提高了艦體結構,以及應對電磁戰的能力。
隨之發生變化的,還有飛行甲板下面的機庫。整個機庫分成了左右兩個部分,分別位於主船體與兩側穩定體之間,中間由設置在主船體內部的官兵住艙、指揮中心、通信中心的艙室隔開,保證在任何一側中彈的情況下,另外一側也不會受到影響,大大提高了航母的抗打擊能力。此外機庫甲板下方就是大海,在外側部署了綜合損管系統,能夠最大限度的提高損管效率。要知道,在之前的海戰中,航母最容易出問題的就是機庫,往往由於機庫裡的大火無法控制導致整艦被毀。
當然,這種設計方案也不是沒有問題。
第一批四艘「泰山」級的艦島設置在離艦尾大概三分之一個艦長處,四座升降機有三座在艦島前端,一座在艦島後面。結果就是,艦島成為了航空作業的最大障礙,影響了航空作業效率。從第二批開始,艦島縮小了三分之一,位置移到了四號升降機後面,即在靠近艦尾的地方,這一問題才得到解決。
與「崑崙山」級相比,「泰山」級的排水量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以上。
其標準排水量達到了十四萬四千二百噸,滿載排水量超過了十七萬七千噸,第二批更是達到了十八萬八千六百噸。
所幸的是,巨大的排水量並沒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
在配備兩座JH-44型聚變核反應堆的情況下,「泰山」級的動力系統總輸出功率達到了驚人的一千四百兆瓦,四台主電動推進器的推進功率為一百三十萬馬力,得益於低阻型三體結構,其最大設計航行速度高達四十五節,並且能以四十節的速度持續航行,在試航的時候最大航速突破了四十七節。以四十節航行時,「泰山」級的剩餘功率高達七百兆瓦,能夠在驅動四台大型電磁彈射器的同時,為戰艦上的所有電子設備、以及八套末段防禦系統提供電能。即便在四十五節的時候,剩餘功率也在五百兆瓦以上,能夠保證八套末段防禦系統正常作戰。
從第二批開始,JH-44換成了JH-44B型,總輸出功率達到一千六百兆瓦,推進系統的推進功率提升到一百五十萬馬力。因為排水量增大,吃水深度增加,所以最大航行速度沒有顯著提高。
事實上,「泰山」級也是第一種採用可控聚變反應堆的戰艦。
正是有了如此強勁的動力系統,中國的艦船設計師才敢於採用如此大膽的設計,並且採用了大量先進裝備。比如「泰山」級的電磁彈射器就能彈射最大起飛重量達到五十噸的艦載戰鬥機,比「崑崙山」級提高了百分之五十。在末段防禦系統上,「泰山」級率先採用了中等口徑線圈電磁炮,把攔截距離由以往的十公里提高到了二十公里,攔截效率則提高了四到五倍。
沒有足夠的電能供應,根本不可能配備如此多的耗電設備。
當然,最大的變化,還是在航速上。
在此之前,大部分戰艦的航速都在三十節左右,只有美國的「自由」級與「獨立」級濱海戰鬥艦的最大航速達到了四十五節。「泰山」級的出現,等於把大型戰艦的航速標準直接提高到了四十五節。
可以說,這也是中國海軍最為獨特的要求。
原因很簡單,在艦隊規模不如美國海軍的情況下,中國海軍必須提高戰艦的航速,使艦隊能夠在各個戰場之前迅速轉移,而不是在航渡過程中浪費更多的時間,也才能借此提高艦隊的作戰效率。
此外,中國海軍參與的幾場海戰,都證明了航速的重要性。
從某種意義上講,航速快的戰艦,往往能夠搶到有利位置,掌握主動權。
這一點,在第二次印度洋戰爭期間體現得非常明顯,即特遣艦隊的航母明顯高於印度艦隊,也因此掌握了主動權。設想一下,如果特遣艦隊不是大部分主力戰艦都是核動力,能夠以最高速度持續航行,而是像印度艦隊那樣,每過兩三天就得補充一次燃油,恐怕「馬爾代夫海戰」的結果將截然不同。
當時,也正是牧浩洋提出,C3型航母的持續航速不得低於四十節,最高必須達到四十五節。
事實上,也正是這個性能指標,對「泰山」級的設計產生了決定性影響。
要知道,在二零四零年之前,C3級航母在很大的程度上,只是「崑崙山」級的綜合改進型,即解決「崑崙山」級上存在的問題,而不是從頭開始,設計一種在結構上完全不同的新式航母。
因為普通船型要想達到四十五節的最高速度,推進系統的輸出功率是三體船型的兩倍以上,所以設計師才採用了三體船型,並且由此產生了雙斜角甲板、中央艦島、中部升降機的設計方式。
同樣,在保證艦載戰鬥機數量不低於一百架的情況下,航母的排水量不可能低於十二萬噸,所以任何一種裂變核反應堆的輸出功率都達不到性能要求,也就不得不採用更強大的聚變反應堆。
當然,由此導致的直接結果就是:「泰山」級的建造價格高得離譜。
算上研製與設計經費,第一批四艘「泰山」級的建造單價就高達三千七百億元,是「崑崙山」級的二點四倍。即便剔除研製與設計經費,也達到了二千八百億元,單位排水量的建造價格比「崑崙山」級多出了百分之二十。
這個增長幅度,絕對不小。
事實上,也正是高昂的建造費用,限制了海軍的採購數量,第一批的建造數量就由六艘削減到了四艘。
即便分成三批,總建造數量也只有十二艘。
要知道,「崑崙山」級在技術不夠成熟的情況下就建造了十艘。作為一種在設計上花了十八年時間的航母,又有世界大戰的緊迫需求,特別是美國海軍的造艦計劃,「泰山」級僅建造十二艘,肯定不大合理。
如果有足夠多的經費,海軍肯定不會只買十二艘。
對中國海軍來說,最大的問題就是經費不夠。
啟動四艘「泰山」級的建造工作,就花掉了海軍在二零四五年全部裝備預算的百分之二十二,而且還包括了戰爭預算。事實上,海軍根本沒有花完戰爭預算,大約有七千八百億元節餘。如果沒有這筆節餘款項,海軍根本不可能在二零四五年開始建造「泰山」級,肯定得推遲到二零四六年。
受經費影響的不僅僅有「泰山」級航母。
當時,海軍幾乎所有的裝備計劃都存在經費不足的問題,不然也不會在「J4」項目上與空軍合作好幾年。
這樣一來,中國海軍就面臨著一個全新的問題:如何用更少的錢打造出一支戰鬥力更加強大的艦隊。
顯然,原來的發展模式已經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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