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的海洋 卷六 實力的證明 第五十二章 空中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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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章空中力量

    與J-30項目不同,中國空軍的轟炸機項目一直籠罩著神秘面紗。

    早在二零三零年初,「簡氏防務週刊」就刊登了一片匿名文章,宣稱中國的第一種戰略轟炸機已經首飛,將在二零三五年之前裝備空軍。隨後,藍德顧問公司向白宮與五角大樓提交了一份內容相似的評估報告,即中國有能力在二零三五年之前製造出具備洲際飛行能力的戰略轟炸機。

    這種轟炸機,被西方媒體稱為H-30。

    顯然,西方媒體的報道,有點誇大其詞。要知道,在此之前,中國轟炸機的編號也只到了H-20,而且在中南半島戰爭中首次露面。如此一來,即便存在新的轟炸機項目,編號也到不了H-30。

    當時,中國空軍確實在努力尋求一種具備洲際飛行能力的戰略轟炸機。

    最初的時候,中國空軍沿用了H-20的研發代號,即H-X,主要就是為了瞞騙盯著中國的西方情報機構。

    只是,該項目啟動後不久就被擱置起來。

    原因很簡單:中國的幾家飛機製造廠商都沒有設計與生產洲際轟炸機的能力,連最基本的技術儲備都沒有。

    說得嚴重一點,在大飛機項目上見長的西飛甚至不知道該如何設計洲際轟炸機。

    歸根結底,還是空軍提出的戰術要求太高。

    在H-X項目中,空軍的基本要求是作戰半徑達到八千五百公里,並且能夠攜帶射程超過四千公里的戰略巡航導彈。

    這個戰術要求,就是針對美國。說得直接一點,只有轟炸機的打擊半徑接近一萬三千公里,才能對美國本土的所有大中城市構成威脅。低於這個數值,轟炸機的存在價值就將大打折扣。

    暫且不說導彈,僅是八千五百公里的作戰半徑就難住了所有工程師。

    要知道,轟炸機不是運輸機,在考慮作戰半徑、載彈量等前提下,還得考慮突防能力等各種戰術性能。

    事實上,即便是美國,也沒有生產過作戰半徑達到八千五百公里的戰略轟炸機。

    這也很好理解,美國在世界各地都有空軍基地,比如從關島起飛的轟炸機,即便只使用短程導彈,也只需要七千公里的作戰半徑就能覆蓋中國本土,而中國的海外軍事基地主要集中在東北亞、東南亞與南亞,在靠近美國本土的地方沒有軍事基地,也就無法讓轟炸機靠前部署。

    正是過高的戰術指標,使H-X項目停在了紙面上。

    在技術不過關的情況下,空軍不得不降低要求,比如把作戰半徑縮短到六千公里,把正常載彈量降低到十二噸。說得直接一點,只要能夠攜帶六枚射程為三千公里的高超音速巡航導彈,對九千公里外的目標進行打擊。

    可以說,這是最低的戰術標準了,因為從中國本土最北端到美國本土西北地區,最短距離就是九千公里。再短的話,就只能對付美國本土以外的目標,比如阿拉斯加州與夏威夷群島。

    問題是,在這個戰術標準下,H-X項目完全沒有必要單獨進行。

    說得直接一些,H-20完全有能力達到空軍提出的戰術指標。

    H-20的基礎型號,能在載彈二十噸的情況下達到四千五百公里的作戰半徑,如果減少八噸載荷,再適當提高發動機的燃油經濟性,或者通過改進內部結構,增大油箱容積就完全有能力達到六千公里的作戰半徑。

    正是如此,空軍把重點放在了H-20的改進之上。

    當時,西方媒體所說的H-30,實際上就是H-20的改進型號。至於H-X項目,則被空軍當成了長遠規劃。如果H-20的改進項目能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完成,H-X項目則將在二零三六年左右重新啟動。

    顯然,這是非常明智的選擇。

    到二零三二年,隨著中日矛盾全面爆發,戰爭威脅迫近,H-20改進項目立即上升到了僅次於J-30項目的高度上,成為空軍裝備項目的主要組成部分,也是空軍耗資最大的項目之一。

    問題是,對日作戰,根本不需要對H-20進行改進。

    主掌裝備工作後,牧浩洋立即對H-20改進項目進行調整,把重點放在了H-20的生產上。

    只是,到二零三三年初,H-20的改進工作已經完成了百分之九十。

    當時,空軍已經投資對六架H-20進行了改進,而且全部用來進行工程試飛。一切順利的話,在二零三四年底,第一架量產型H-20B(空軍給予的正式編號)就將試飛,大規模量產工作肯定能在二零三五年開始。

    在這個時候終止H-20改進項目,顯然很不划算。

    只是,從效費比上看,H-20B不比H-20A(在H-20B誕生之後,為H-20的正式軍方裝備編號)高多少。因為要延長作戰半徑,H-20B的彈艙比H-20A縮小了將近一半,所以在執行常規轟炸任務時,作戰效率甚至不如H-20A。

    權衡利弊之後,牧浩洋決定繼續推進H-20B項目,只是減少量產規模。

    同時,空軍原先制訂的,把現有的H-20A改進成H-20B的計劃被束之高閣。

    按照牧浩洋與西飛達成的協議,H-20B將在二零三四年底量產,在二零三五年第一季度交付第一批十二架,全部編入空軍的戰略航空兵,頂替H-20A執行戰略巡邏任務,此後將以每月兩架的速度,維持生產線運轉。

    最重要的,自然是H-20A的生產工作。

    從二零三三年九月底開始,H-20A生產線將全速運轉,產量達到每月十二架。在二零三四年第一季度末之前,西飛必須建成第二條H-20A生產線,並且在二零三四年六月底之前投產。這樣一來,到二零三四年底,西飛至少能生產二百四十架H-20A,使空軍的H-20A機群擴充到三百架。

    毫無疑問,這是一項非常瘋狂的軍備計劃。

    要知道,美國空軍現役的戰略轟炸機也不過一百八十架,即便把FB-22算上,也不到三百架。

    如果從轟炸機的單位投彈能力,即正常作戰半徑與正常載彈量的乘積來看,中國空軍將在二零三五年初超過美國空軍。三百架H-20A的這個數值是二千七百萬,而美國空軍的戰略轟炸機為二千四百萬。

    在對日作戰中,這個比值更高。

    比如,三百架H-20A全部部署在中國本土東部與東北地區,離日本最遠端的距離在三千公里以內,H-20A的最大載彈量為二十加十八、即三十八噸,三百架轟炸機能在一次出動中投擲度一萬一千四百噸炸彈,相當於二千八百五十架攜帶四噸彈藥的戰術戰鬥機,或者是上萬枚戰術彈道導彈。

    牧浩洋提出這個要求後,西飛的總經理只說了一句話:他是在為世界大戰做準備。

    當然,在戰爭中,H-20A不僅僅能執行轟炸任務。

    如果有必要,H-20A能夠掛上反艦導彈,執行制海作戰任務,還能攜帶偵察吊艙執行偵察與巡邏任務。此外,如果把炸彈與導彈換成水雷,H-20A還能成為高效率的佈雷機器,執行封鎖任務。

    可以說,作為空中平台,轟炸機的用途比戰鬥機廣泛得多。

    從某種意義上講,正是H-20A把中國空軍帶入了進攻時代,使中國空軍的基本戰術發生了本質性變化。

    作為軍事強國,這是必須邁出的一步。

    只是在空軍中,除了轟炸機與戰鬥機,還有很多的其他機種。

    比如,空軍是一支戰略投送力量,需要足夠強大的戰略投送能力,而在中國空軍中起到頂樑柱作用的就是Y-20戰略運輸機與Y-21戰術運輸機。按照牧浩洋的規劃,到二零三五年之前,Y-20機群的規模將達到一百二十架,Y-21機群則將達到二百四十架,確保能夠一次性運送第十五空降軍。

    因為採用了模塊化設計,Y-20與Y-21都能非常方便的改裝成加油機。

    當然,空軍也保持了一支規模在八十架左右的加油機群,而且主要是以Y-20為基礎的YY-20。

    指揮環節上,主力是KJ-1A型戰略預警機。

    這也是中國空軍第一種、全球第二種集預警、空中指揮、聯合打擊、戰略偵察與電子對抗於一體的戰略預警機。能於之媲美的,只有美國空軍的E-12A,而其他任何一種預警機都不具備如此完善的作戰指揮能力。

    可以說,KJ-1A取代了好幾種支援飛機。

    只是,中國空軍並沒完全依賴KJ-1A。因為造價高昂,所以KJ-1A的產量很有限。在中國空軍中,還有數十架KJ-2A戰術預警機。除此之外,中國空軍還裝備了二十多架專門執行電子對抗任務的DZ-27A型戰略電子偵察機。

    按照牧浩洋的規劃,只有KJ-1A將增加產量。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分給空軍的軍費預算只有五千億,即便加上通過國防債獲取的額外經費,也不會多到哪裡去。在大批量生產H-20A,增加Y-20與Y-21產量,讓J-30項目加速之後,已經沒有多餘的經費了。

    當然,這不是主要問題。

    在戰爭初期,預警機的主要作用是協助戰鬥機奪取制空權,而擔任這一任務的不僅僅是空軍,還有海軍航空兵。等到奪得了制空權之後,預警機將主要指揮轟炸機、攻擊機打擊地面目標,任務壓力將大大減輕。

    更重要的是,日本離中國很近。

    在絕大部分時候,預警機都能在本土防空系統的掩護下活動,最多前出數百公里,也能得到岸基戰鬥機的全程掩護,不會直接面對日本空軍,作戰損失不會大到哪裡去,也就沒有必要在戰前加大採購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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