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保姆 正文 十一 參加婚禮 上
    第二天繼續上學,李薇繼續她的上學陪讀,放學家教兼保姆的生活。

    不過老師宣佈,下周開始由於進入十月份,天氣開始轉涼,中午午休的時間縮短半個小時。也就是說,絕大部分的學生中午就必須在學校吃飯。

    這個李薇倒是知道的,那個時候一入了冬季,學生們就自己帶飯盒,上午最後一節課的時候,老師把飯盒都給放到教室中間的爐子上熱著。所以,一邊上課,逐漸的飯菜的香氣就會飄出來,孩子們的一雙雙小眼睛,就會在課本和爐子上的飯盒之間掃來掃去,第四節可難熬啊。

    雖然李薇家裡距離學校比較近,原先因為有一個半小時的午休,李薇都是中午回去做飯給三個人吃,老爸不用說直接在單位食堂吃,老媽都是在哪裡幹活兒就吃哪裡。

    但是現在時間短,來回折騰再加上回去做飯吃飯的時間,想想都覺得挺忙活,最後李薇跟老媽說了一下,還是帶點錢中午在學校吃吧。

    而所謂的在學校吃,對於沒有入冬沒有爐子熱飯的她們來說,絕不是買盒飯或者學校的小食堂之類的。也就是到學校前面那個小賣店買個麵包或者麻花糊弄一口,汽水或者礦泉水什麼的,那是不在考慮範圍的。當然,這個時候麵包麻花絕對不能說是糊弄,平時能吃到的時候是不多的,絕對可以媲美十多年後『好吃的』零食的地位。

    雙胞胎現在對自己的民生問題是沒有發言權的,李薇和老媽商量一下就定了下來,李薇也沒放在心上。

    她這週末還有個更新鮮的事兒等著,那就是姥爺要帶她去城裡逛逛,這可是她重生回來後,大姑娘上轎--頭一回啊,好期待哦!

    很快到了週末,現在還是單休日,只有星期天才休息。

    李薇星期天早早起來,把自己收拾乾淨漂亮。畢竟是要進城了麼,不能像在家幹活帶孩子那麼隨便了。

    原本從來都不戴紅綾子的她,破天荒的拿出那兩條珍藏版打算給李琳的粉綾子,所謂的綾子,就是一尺來長一寸半寬的紗或綢帶。用其中的一條,在小馬尾上紮了個蝴蝶結。

    汗!入鄉隨俗麼,這窮年頭,實在沒什麼裝飾品。

    由於現在中午還是挺熱的,還是穿那件淺粉色繡淡淡幾隻蝴蝶的連衣裙吧,這是她老媽今年看她和李琳上學,新給她們買的,一人一件。又擔心早晚比較涼,找出李琳的一件穿小衣服,昨天晚上讓她老媽按照她的要求加工了一下,現在成了一件七分袖下擺不到肚臍的紅色小外套,正好跟連衣裙搭配,而且,看上去滿時髦,她老媽都說不錯,像個城裡人。汗!

    可李薇怎麼瞅著都有點兒鬧的慌,她可不敢相信她老媽口中的城裡人品味,畢竟這年頭資訊不發達,城裡人如何打扮只是她老媽看過幾個城裡人後的想當然。

    照著鏡子轉來轉去看了幾圈,扯下頭上的紅綾子,把頭髮披散,想了想,叫來老媽把及肩的頭髮剪成前後都很齊整的學生頭,並指揮她老媽,把靠近裡面的頭髮分幾層的剪的短一些,這樣頭髮顯得自然且都微微向內抱著,成自然隨腦袋形狀的頭型。

    老媽手還是挺靈巧的,剪完了李薇基本上滿意,再把那兩條綾子接到一起,在腰間繫了個蝴蝶結並稍稍垂下來兩條飄帶。

    恩,照鏡子看看,不錯!

    她老媽看著李薇折騰,還讓她給打下手兒,不禁取笑:「你這臭孩子哪來這些個道道兒啊,連媽的意見都不聽,真是,臭美都沒個邊兒了。」

    李薇忍不住回嘴:「你那是農村婦女的意見,能適合我這青春美少女麼,聽你的意見,我跟我姥爺一出去,人家還以為我姥爺在哪找來個年輕老太太呢。」

    當然沒那麼嚴重,就是跟她老媽鬥個悶兒。

    就是腳上的紅色條絨膠底的小布鞋不大配套,要是能配雙小皮鞋就完美了,不過,誰讓俺窮呢,不用想了。好歹顏色還靠譜。

    就這一身仿照後世的打扮,相信總愛說城裡人如何如何時髦洋氣的人,弄個現在的城裡小孩跟她一比,相信自己肯定是羊的毛都濕透了。

    也幸虧今天老媽要帶雙胞胎去村裡辦滿月酒的一家去吃『肉丸』,不然一大早看著來接姐姐的姥爺,非炸窩不可。既便如此,看著要出『遠門』的李薇,還是有點兒眼巴巴地,李薇心有不忍,忍不住地開支票:「等姐姐回來給買好吃的啊,在家乖乖聽媽媽話,吃『肉丸』回來沒事把我昨天給你們出的題和成語都寫了,我回來檢查哦,沒事了就找……」

    「行了行了,快跟你姥爺走吧,不知道的還以為咱家又多了個媽兒呢,快走快走。」程敏忍不住笑罵,這傢伙整的,自己這一正牌老媽她都不放心了,跟個小大人管家婆似的。

    不管怎麼說,看著跟老爹遠去的大女兒,程敏還是挺滿意的,畢竟整個村子裡,還沒哪家這麼小的孩子像李薇這麼懂事能幹的。基本上,家務能給她做個**,更重要的是,不光照顧弟妹,還能看兩個小的學習。看看村子裡左鄰右舍的孩子,有誰知道學習的,除了吃飯睡覺,就是在外面瘋跑。

    唉,雖然沒有老人在,她這個女兒比老人都頂事兒。

    李薇當然不知道,她老爸剛剛拿她跟水桶潑婦羅三舅媽比較過,她老媽就把她的作用提升到一個頂兩個老頭老太的地步了。

    要是知道了,肯定激動地一蹦三尺高,非得讓她老媽給個說法,她還這麼年輕哦不年幼,老爸和老媽就三言兩語地讓她進入中年跨入老年,這麼發展下去,還讓不讓人活了!

    姥爺騎車帶著李薇到了鎮上的公交車站,把自行車寄放到鐵匠爐就是打鐵兼給馬釘蹄鐵的地方,鎖好車子,等了不到五分鐘,公交車就過來了,李薇恍然,這車看起來是那麼老舊。

    車票很便宜,五分錢,售票員是個年輕漂亮的姑娘。據說後來大人們感慨,這個時代公車售票員和商店營業員,是堪比後世空姐的時髦工作,那都是相貌出眾還得關係過硬才能幹上的好工作。

    從鎮上到市區,也就半個小時多點的車程,李薇她們出來的時間早,還是有座位的,晃晃蕩蕩很快就到了。

    在站前車站下了車,過了馬路又坐有軌電車,車票更便宜,二分錢。

    李薇透過車窗看市區,跟後世摩天大樓林立、各色燈箱牌匾店舖櫛比比較起來,現在以水泥灰為主調的市容,實在乏善可陳。至於那來來往往的行人,雖然不像後世逛街的人那麼多,穿著打扮更是沒法比,但是精神面貌明顯比後世好很多。很少見那種茫然無措的目光,每個人都急匆匆有事要辦的樣子。

    明顯逛街文化不像後世那麼發達,物質決定意識,意識決定行為,這個物質不豐富的年代,生存首先是第一位的。

    據李薇的記憶本市一共有六個區,像許多城市一樣,以鐵道為界可以分兩個區,本市鐵路南北貫穿而過,所以有鐵東和鐵西區,另外按照位置,北面是北關和柳河兩個區,南面是南關和楊堡區。鐵西和北關主要是工業區,楊堡區和南關區屬於半城半鄉的城鄉結合部,地理位置和環境最好的就是鐵東和柳河區,有大的公園和河流,一些有身份地位的,大都住這個區。這個區也是後世房價最貴的區域。

    而老爺子程恩久的朋友,就住在鐵東區南山街。

    李薇還真不知道她姥姥家有什麼親戚朋友在那裡的,就問她姥爺:「姥爺,是我們什麼親戚啊?我怎麼沒聽我姥姥說過啊。」

    老爺子嘿嘿一笑,有點兒神秘地道:「你姥姥當然不知道,我就告訴她他們都是戰友。丫頭,姥爺告訴你你可得保密啊。」

    「放心吧姥爺,我辦事你放心,我這嘴嚴著呢。」李薇趕快保證,知道她姥爺秘密越多,跟她姥爺關係就越鐵啊,還不用擔心她姥爺殺人滅口,嘿嘿。

    老爺子笑瞇瞇地:「記得姥爺跟你說過的,當年年輕的時候騎自行車遇見仨劫道兒的事兒麼?」

    李薇當然記得她姥爺吹破了的牛:「姥爺啊,難道……是路見不平的壯士……或者警察?」

    老爺子眼睛一瞪:「怎麼說話呢,那事兒是我自己擺平的,哪來什麼壯士,你這孩子是不是評書聽多了啊!」

    李薇恍然:「哦,姥爺,難道是那仨小毛賊,自古道正邪不兩立啊!或者……你收了那仨毛賊當了小弟?」李薇信口猜到。

    老爺子繼續笑瞇瞇:「丫頭挺聰明麼,沒錯,我們拜了把子,我是大哥,他們三個是兄弟。」

    天哪天哪,她還真不知道,她姥爺還是一古惑仔!經典的水泊梁山的橋段啊,太狗血了,她被嚴重雷到了。難怪要對她姥姥保密,就憑她姥姥那個嫉惡如仇的性子,能讓他們來往才怪了。

    不過,李薇還是有點兒懷疑:「姥爺,他們,人品可靠麼?」

    畢竟干的那事兒有點兒違法亂紀啊。

    姥爺大手一揮:「唉,我們那時候都是年輕氣盛,幾句不好聽的,就打起來了,其實說起來,沒劫道那麼嚴重,就是狹路相逢勇者勝。」

    想當然,她姥爺就是那個勇者了!

    至於劫道,那是她姥爺以前的官方說法,現在她姥爺更正了一下,叫做路見不平互相踩不踩白不踩,她姥爺最後把人家三個給踩下去了。

    「那姥爺,你一個打他們三個,能行麼?」她姥爺當年有那麼猛麼?

    老爺子有點得意地:「丫頭,姥爺告訴你啊,這事兒你姥姥都不知道,記得別跟你姥姥說。」

    「放心,我保密局出來的,嘴那個緊啊,進了渣滓洞都不帶招的。」好哇,她姥爺的秘密還不少麼,興奮。

    「姥爺當年在山東當兵的時候,有個戰友是山東人,據他說是武松的後人,跟姥爺關係不錯,他有個妹子,長的那個……看,我跟你個小孩子說這個幹什麼。就是,我那戰友沒事兒的時候他好練兩手,我也跟他學過兩年來地。後來退伍了,剛回家就遇見他們三個,那時候姥爺也年輕,別說他們三個,就他們那個體格兒的,再來十個八個的,你姥爺也不在話下。我們是不打不相識,後來乾脆結拜了。別看他們幾個不怎麼著調兒,生的兒子可都有能耐,比你幾個舅舅強百倍。」

    爺倆兒一路說著,就到了他那結拜兄弟的老ど老四家。一個還算乾淨的居民區,那老四住二樓。

    程恩久帶著李薇先在老四家坐了一會兒,據說酒席實在飯店辦的,到時候新娘子接來了再過去。

    老爺子的這個拜把子兄弟姓李,是個瘦小的老頭兒,和他老伴兒,一個白淨的老太太,很是熱情地招待了爺兒倆。給老爺子拿煙倒茶,給李薇拿糖果。李薇看的出來,跟姥爺的關係,是相當不錯的,那敬意,是從心裡往外的。

    中間還介紹了一些他們的重要親戚,不久幫著接親的老爺子拜把子的老二老三也回來了,老兄弟幾個一番親熱,看見李薇,知道是老爺子大女兒的孩子,二話不說,每人給了李薇十塊錢的見面禮。

    這個時候,一個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也就三十多塊,這禮不可謂不厚,李薇在她姥爺的示意下收了,心裡樂開了花兒,這下好了,回去給李琳李連輝買東西的錢有了。

    李薇注意了一下,新娘子叫挺秀氣,穿了條紅毛裙,紅皮鞋,身材窈窕。新郎是四爺爺的(她姥爺讓她這麼叫的)三兒子,名字叫李哲,帶著眼鏡,中等個頭,模樣雖不出眾,氣質倒還斯文。聽旁邊的人說,是個大學生呢,在化工廠技術科工作。跟新娘子是同學。

    李薇不用想都知道,過個十多年,就憑新郎李哲的學歷,只要不犯錯誤,那都是社會上層領導,絕對都是身居要職的。

    看來那四爺爺倒是有個好兒子啊,難怪姥爺感歎,任他再英雄了得,一個頂三個,兒子不如人家的,什麼也白搭。至於女兒,嫁出去那是潑出去的水,尤其農村,都是指望兒子養老的。

    李薇又想到姥爺姥姥年紀大了身體不好的那幾年,身為兒子媳婦的大舅媽和二舅媽,雖然沒有虐待老人,也實在說不上如何孝順。而兒子,也就那樣,還不是她老媽和小姨衣不解帶的伺候著,誰說女子不如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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