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之三國誌 正文 第22章-築路之法
    正當我為得到一個真正的軍師而高興的時候,交趾卻傳來了一個壞消息:就在趙范獻城而降的當天,劉焉令法正率一萬人偷襲交趾得手。

    交趾城交給那幫子豪強富商管理之後,我基本上只管收稅,偶爾還能收到點下面孝敬的好處,也沒有用心去管。畢竟那地方交通不便,信息不暢,又有那些個治安軍幫我監視著,治安軍的家小都在我手上,也不怕他們能翻天。

    可惜千算萬算,沒算到劉焉那老頭子趁劉備東北兩面救火的時候,竟然派人襲取了交趾。交趾那點兵力,唬唬人倒也罷了,真打起來哪濟什麼事。而且交趾多山,路又難行,加上那些個富商也沒什麼戰爭經驗,告急文書和交趾城失陷的消息居然是同時到達。

    長沙已經成了荊南新的政治經濟中心,我的荊州治所就設在長沙。現在局勢有變,我立即找來幾個在軍政方面負總責的屬下開會。

    如今龐統為軍師,總領軍政;黃忠為護軍,掌管正規軍;魏延為偏將軍,總領各城防務;韓浩為太倉令,總領各地政務;鞏志為主薄,主管帳務清算;而薛瓚則繼續擔任我軍的憲兵頭頭,任忠義校尉,職位雖低了卻榮耀無比,且實權更重。這幾個長駐長沙城的將領官員都被我找了來,其他太遠的也就算了,再說來了也幫不了多少忙。

    「軍師對當前形勢有何看法?」開會頭一個問龐統,成了我的一個習慣。

    「主公,劉焉進犯,交趾失守表面上看是因為兵力懸殊,但實際上卻是因道路不通,消息無法及時遞達造成的。以前我曾向主公進言修路,卻始終因財政問題而一拖再拖,現在看來是勢在必行了。」龐統這人也不會什麼客氣,有話就說。

    我點點頭,這交趾的交通確實差了點,一來一回就得近一個月,什麼事都耽誤了,不過現在好像得先解決了軍事問題,再來解決修路的內政問題。於是我對龐統道:「軍師所言極是。但現在劉焉犯我疆土,失了交趾,整個交州都將落入劉焉手中,直接威脅我武陵零陵二郡,得先解決這個問題才談得上修路啊。」

    魏延也點點頭,他總領城防,那交趾雖說是半自治狀態,但守土有責,不解決交趾的問題,武陵零陵的防務就有的他忙了,於是也說道:「目前我軍都將主要精力放在東面,防備山越和孫堅,北面的劉備雖然一時抽不出兵力,但衡陽砦卻也不能撤兵,這樣一來若是被動守城,武陵零陵的防禦力量恐怕不足。」

    黃忠也發言道:「目前孫堅和山越都有異動,但是短時間內也打不起來,不如速戰速決,一舉反攻交趾,守交趾一地就避免了分兵守城兵力不足的危險。這戰事不可久拖,修路一事就得緩緩。」

    龐統卻搖搖頭道:「黃將軍和魏將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這劉焉遠道而來,交趾路又難行,後軍運輸不便,必然糧草不濟,守住交趾就算不錯了,又哪敢再犯我武陵零陵。而剛才兩位將軍所說孫堅山越,才是我軍大患。孫堅同那山越均有甲兵三十萬以上,雖然相互掣肘,但是兩軍若是同時來攻,我軍卻是難以抵禦。北面劉備也是當世之雄,江夏新野已失,自然不會胡亂反攻,一旦將荊襄一線穩住,再看到我軍調兵攻交趾,必然不會放過趁虛而入的大好機會,到時我軍三面受敵,可就萬劫不復了。」

    我聽得是一身冷汗,小打小鬧我是不差,但這種戰略上的遠見,實在不如龐統看得透徹,於是虛心請教道:「那以軍師之見,為何又非得先修治內的道路呢,我軍財力要保障治下百姓生活,已經稍有不足了,短期內沒有餘財再行大規模的修建工程。」

    一邊的鞏志也附和道:「是啊,軍師,以前你說要大修水利,我可是東拼西湊才弄齊了那筆錢,現在境內還有不少黃巾殘黨作亂,今年的夏稅以商稅為主,受了不小的影響,短期內是沒有這筆開支的,除非向百姓加稅,也許能行。」

    龐統也面有難色,對於我現在的財政情況他是清楚的,一時也想不到辦法,只好道:「這錢財我也一時想不到好辦法。加稅無異於殺雞取卵,只能再想辦法。現在我軍數面危機重重,偏偏我軍騎兵不足,沒有足夠的快速機動兵力,救援調動緩慢。只有修整道路,擴編騎兵,才能對敵人進攻及時反應,可是這些都要錢,唉。」

    修路沒錢,修路沒錢,我心裡也十分焦急,平時玩三國誌九哪有這麼多麻煩事啊。空我有那麼點跨時代的知識,卻被這錢難死。如果放到現實中,修路又沒錢會怎麼辦?

    嘿,有了。我笑著對龐統道:「軍師,我倒想到一個辦法,不知道可不可行。」

    龐統和手下眾將聽說我有辦法,都湊了過來,我理了理頭緒道:「其實這辦法也不是很難,都是找那些個地主豪強財主富商想辦法。我們可以將各郡的道路先規劃好,定好標準,然後公開分段出售築路權。這獲得築路權的人必須按將我們的標準和時間修路,修好之後,三年之內可向使用這些道路的軍隊商隊車隊收過路費,這收費標準也由我們定。三年之後,所有道路歸為公有,不再收費。」

    「這……」龐統驚詫地看著我,「這種事簡直聞所未聞,現在天下紛亂,那些豪強富商不一定會願意出錢,而且過路收費,這樣百姓恐怕負擔不起。」

    餘下眾人也點點頭,表示擔憂,我耐心解釋道:「過往軍隊都要交費,就是走完全程之後一個兵要交一文錢,我們調一次兵就得交上萬文錢。商人求利,天下越亂,打得越凶,調兵越頻,豈不是交錢越多?而平常百姓走路是不用交錢的,只有車馬軍隊才用交費,用得車馬的豈又交不起些許過路費,只要把標準把握好就行了。而且也不一定非得是富商豪強才能買築路權,那些有餘錢的村鎮也可以集體購買,然後集體分利。」

    龐統點點頭,這樣說確實不錯,只是不知道效果如何。一邊的鞏志卻急道:「那軍隊調動都得交錢,又是分段築路,這這這財力更是不足了。」

    我笑道:「我的錢哪有那麼好賺,平時零星調兵也就罷了,真有戰事,我們可以實行包月制度,也就是一次性交納一定錢數,在期限內免費使用該段道路,這樣不就省了一筆嗎?亂世之中那些修路之人能提前把一部分錢拿到手,何樂而不為?況且這築路權在賣出的時候,我們就得把自己的過路費算一算,讓那些修路的人能賺,卻又不能賺得太多,甚至可以用軍隊免過路費待遇來交換築路權。」

    幾個人低頭一合計,覺得這個辦法可以試試。不過後面在討論築路權的價格時,又費了大伙好一陣腦筋,畢竟要把地形、維護、車馬流量這些都考慮進去,最後勉強定出一些指導價,到時候讓想買築路權的人自行挑選,剩下少數就由官府自行修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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