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網絡娛樂 正文 第八百六十章:世紀之戰
    第六幅圖,說的是唐朝手機的充電器。

    為了表示創新,在陳佳一的理念下,唐朝公司旗下產品,都要進行大幅度的創新。哪怕,你生產的產品是普通產品,常規產品,比如U盤,充電器這一些。但是,就算生產的是這一些產品,但是,你也要對他的外觀進行大幅度的改進。

    而且,越到最後,陳佳一越是認識到,這種外觀創意。

    正如手機操作系統,說實在的,他在很大程度上,也都是外觀創意。

    那麼,這一款唐朝手機的充電器,亦給予了不同的外觀設計。

    第六幅圖當中左邊,顯示的是唐朝充電器。

    這個充電器的形狀,呈現邊角圓孤的正方體形狀,一眼就可以看到他的獨特。本來像這種充電器,是屬於唐朝公司的創新,屬於唐朝公司的文化。同樣,別人如果抄襲的話,那就太過於無恥。可惜的是,三星公司,就是這樣的企業。

    第六幅圖當的右邊,顯示的,是三星充電器。

    兩幅圖案比較,你可以發現,三星充電器與唐朝充電器,不管是形狀,還是接口部位,沒有任何差別。當然,如果說有差別的話,可能就是上面寫的商標不一樣。因為,一個是唐朝,一個是三星。

    第七幅圖,抄的是USB數據線外觀創意。

    第八幅圖,抄的是手機商城裡的版面設計。

    第九幅圖,或許,很多人都不可能想到,抄的是唐朝風格的電視廣告。

    雖然唐朝公司壟斷全球的互朕網,不過,唐朝公司也時常會在各個國家發放電視廣告。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讓那一些不怎麼上網的朋友,也能瞭解到唐朝,認識到唐朝公司的產品。當然,這一些廣告也可以用來打造屬於唐朝公司的風格。

    譬如,有一幅廣告,唐朝公司請了一位美國童星,拍了一則唐朝智能手機的廣告。在這一則廣告當中,通過這位童星的表達,以及唐朝智能手機的各類功能,完整的表現出唐朝手機的智能性。

    但是,坑爹的三星,他想做廣告也就算了,居然也聘用了這位童星,給他們做了一個三星產品的廣告。一瞬間,所有用戶都不知道,這位童星是給三星做的廣告,還是給唐朝。

    以上,雖然沒有提供任何專利說明,但是,通過圖案,你就可以看到。

    三星公司,他簡直無所不抄。

    對於這樣的企業,對於這樣的公司,不告他,他恐怕連全球都抄來。

    小小的一個新聞,在唐朝公司的推薦之下,引起了全球所有網友的注意。

    大家紛紛看著這一些圖片,並且,相互之間轉載,轉發。

    讓所有的朋友,都看到三星公司在抄襲唐朝公司。

    「哈哈,這太搞笑了。」

    很多人看到這一些圖片,都是忍笑不禁。

    他們以前從來沒有想過,三星居然如此的大抄特抄。

    從這一些圖片當中,人們終於發現,原來,三星的強大,原來都是抄出來的呀。

    就算有一些購買了三星智能手機的朋友,也感到臉上有一些掛不住。他們原來還以為三星智能手機不錯,是全球知名品牌。現在一看,我的天吶,這一些手機上的設置,這一些手機上的功能,居然完全抄的是唐朝公司的產品。

    一瞬間,官司還沒有進行,全球輿論就已全部倒向於唐朝公司。

    這麼明顯的抄襲,是個人都可以判定,三星公司抄襲。

    或許有人說,這樣的輿論沒有什麼用,法院不會根據輿論而改變審判依據。但是,當這樣的輿論已成為直理,已成為一種常識,那麼,他對一場官司就有足夠的影響力。甚至,他還可以影響審判長的判斷。

    因為,如果他也接受下了這樣的常識,那麼,結果已不需要官司。

    當然,唐朝公司就算不需要輿論支持,他同樣可以打贏這場官司。但是,能夠在官司之前用輿論壓倒三星,唐朝公司也是非常願意做的。而且,這樣的輿論並不是為官司而準備,他還是長久性的。這樣的輿論影響越大,那麼,在日後,市場就會不自然間對三星系列的產品進行認定,他是山寨,他是抄襲。

    他的所有產品,都是抄襲過來的。

    哪怕,有一些是他們自己創新出來的。

    但是,思想一但形成,他就很難改變。

    也因此,唐朝公司便利用瘋狂的媒體,對三星公司進行了全方位的打擊。

    不過,這個時候,三星也沒有就此被動挨打。

    雖然三星公司沒有唐朝公司龐大的互朕網網絡,但是,三星公司也有的是錢。再加上,三星公司雄霸幾十年電子市場,又是韓國的第一大企業。不管是三星公司,還是韓國政府,他們都會想盡辦法,讓三星公司擺脫困境。

    當唐朝公司不時在媒體當中爆料三星抄襲唐朝產品之時,三星公司同樣也說,唐朝公司的產品抄襲了三星的專利以及創意。並且,為了對這一份抄襲進行說明。他們還請了哈佛教授兼專利專家,該專家稱唐朝公司抄襲了三星所屬的關於照片,電子郵件,與後台音樂播放的專利。

    CNET報導宣稱,「出於實驗目的,這位專家自稱花了300至400小時來研究唐朝公司的設備,隨之發現,唐朝電腦以及唐朝手機,侵犯了三星公司的專利。」

    首先,該教授展示的是一項與照片郵件相關的專利。他認為這項專利早在功能手機時期就已出現,讓人們不一定非得經過電腦來獲取(手機中的)相片。

    其次,該教出示的另一份證據中,展示了「用戶可在照片上添加標記以方便過後瀏覽……」的功能。三星公司堅持認為這是他們的專利。同時,三星公司列舉的第三個「被唐朝侵犯的專利……」是關於「當有其它應用開啟時音樂可在後台播放……」的功能。

    ……

    總之,三星公司倒了幾個,說的都挺專業的。

    這與唐朝公司的輿論導向也不一樣。

    一個選擇一看就明白,讓大眾都懂,而三星此時所做出的回答,則是偏向於專業。

    可能,他們認為,以這樣的方式,很多普通人都看不懂,但你說得也挺專業。不明真相的,他就會認為,唐朝公司或許抄襲了三星公司的專利。但是,當這樣的新聞發佈出來之時,唐朝公司都沒有選擇回應,已經有人為唐朝公司做出了回答。

    這位來自麻省大學的教授宣稱,「他感到很奇怪,且不說唐朝公司是否真的侵犯了那位哈佛大學教授所說的專利。就算是侵犯了,三星公司也沒有半點發言權。因為,在全球專利當中,那三個專利並不是三星公司的專利。

    是以,我感覺很奇怪。連三項專利的發明者都沒有說唐朝公司涉嫌侵犯他們的專利,特別是,三星產品當中也沒有在旗下智能手機當中採用這一些專利,你又如何能夠說,唐朝公司抄襲了三星公司的產品呢?」

    是的,這位麻省理工的教授,他只是一位打醬油的。

    對於三星抄襲蘋果一事,他表示比較的關心。並且,不管是從新聞,還是從各類報導,更或是從他自己的研究當中,他認為,三星公司絕對抄襲了唐朝公司的產品。本來,兩家公司打架,他是不管的。但是,奈何哈佛裡面一個教授跳出來胡說八道,誤人子弟,這位麻省理工的教授大為氣憤,站了出來,給出了直接點名。

    可以說,這位麻省理工教授的回應,簡直是狠狠打擊了哈佛,打擊了三星公司的臉面。這三星,真是不要臉。你要說他們抄襲,你好逮說出一點證據吧。沒有一絲證據,而且完全是假的內容,就想混淆視聽,真以為大家是傻子麼?

    雖然普通人可能理解不了你所說的專業內容,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在這裡面,有的是專業人士,有的是正義之人。你只要出錯,他們就會跳出來。自然,在輿論戰當中,唐朝公司大獲全勝,三星公司皆連敗北。

    隨後,三星甚至選擇保持了沉默。可能,他們也認識到,自己還是不要說太多的好。因為說得越多,錯的也越多。畢竟,三星公司也有一點心虛。那麼,既然如此,在接下來的時間,很快就已正式開庭。

    因為是跨國的專利侵權案,而且,也不是一個國家的侵權。所以,說實在,唐朝公司打起官司起來,也有一點麻煩。唐朝公司要告三星公司侵權,並不能一下子判定他在全球的產品侵權,他要一個國家一個國家來判。

    譬如,唐朝公司要判美國三星公司的產品侵犯美國唐朝公司的產品,那麼,他只能在美國當地法院進行上訴。而如果唐朝公司要告韓國在德國的三星產品侵權,那麼,也就要跑到德國。

    不過,這雖然麻煩,但是,如果打贏官司,一卻都是值得的。

    為此,唐朝公司第一個選擇的地方,正是美國。

    因為美國是智能手機最大的一個市場,幾乎,現在美國人所使用的手機,已經沒有普通手機,幾乎人手一部智能手機。同時,三星智能手機在美國的市場,也比其他國家的市場大得多。同時,如果拿下美國市場。那麼,唐朝公司在以美國市場為標本,就可以逐步拿下全球市場,徹底將三星趕出全球。

    美國當地時間9點,加尼福尼亞朕邦法庭,正式為此次案件開庭。

    並且,這一次開庭,還對媒體進行開放。

    按法庭章程,原告被告分別上傳相應文件,並由原告宣讀起訴內容。包括要告誰,為什麼要告他,以及自己想要達到何種目的。

    宣讀結束之後,那麼,也就開始進入了證據提供階段。法院開庭的重點,也就是在這。對於這一點,唐朝公司自然準備充足。事實上,這樣的證據,他們早在幾個月前就已做好了準備。包括自己的專利,以及三星公司各類侵權證據。

    第一個證據,唐朝公司狀告三星公司侵犯唐朝公司外觀設計專利。

    唐朝公司表示,唐朝公司的所有產品,包括唐朝電腦,唐朝手機,唐朝手機操作系統,以及各類軟應件的桌面外觀系統,都申請了外觀專利。並且,已向高慧蘭法官呈遞了這一些專利的複印件……以及三星產品抄襲唐朝公司產品的圖片,甚至是實物,都已全部拿了過來。

    從第一個證據當中,已然表明,三星公司侵犯唐朝公司外觀設計專利。

    此種形為,三星在侵犯唐朝公司專利的同時,還誤導消費者,甚至認為三星公司的產品就是唐朝公司的產品,對其進行購買。同時,這樣的侵犯外觀設計專利,也非法的搶走了唐朝系列產品的市場。

    對於此,加利福尼亞法官以及各陪審團看完這一些證據以及證詞之後……將這樣的一個問題交給了三星公司。因為,按照規則,三星公司做為被告,他們有權力對這一份證據以及各類證詞進行解釋。

    同時,他們也可以拿出自己沒有抄襲的證據以及證詞。

    三星律師團表示,雖然從唐朝公司遞交給法官閣下的證據,以及各項專利,的確是事實。但是,我們想說,唐朝系列產品包括他的唐朝智能手機,各類硬件,以及桌面統設計,完全是人類大勢所趨。

    就算唐朝公司沒有設計出這樣的模型,人類也能根據自己的發展,對於真理,對於美的事物進行設計。甚至,設計出同樣產品的東西。正如,我們用的書本,他們的規格以及紙張都是一樣的。但是,我們並不能說,我們三星公司印刷出來的書本抄襲了唐朝公司。

    至於三星公司抄襲唐朝產品風格的廣告,三星律司團表示,三星公司的廣告創意來源於三星公司內部的設計員,完全沒有抄襲唐朝公司的意圖。只是,在這個時候,唐朝公司直接反問,既然唐朝公司設計出來的產品是大勢所趨。但是,這也需要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有的可能是幾十年,有的是幾百年。但為什麼唐朝公司的產品設計一出來,三星公司就已想到了這樣的設計?

    對於此,三星公司律師團給出的回答是這樣的。

    「反正,我們就是自己想到的。」

    這種無賴似的回答,不僅讓唐朝公司這邊無語,就算是法官高慧蘭以及陪審團亦是有一些生氣。雖然,他們並沒有表現出來。不過,在未來的判斷當中,誰敢說他不會偏向於唐朝公司這一邊呢?

    當然,當媒體將這樣的信息發送出來之後,更讓無數人大罵三星公司無恥。

    不過,網友的大罵絲毫不會影響法庭的審判。

    隨後時間,法庭仍在繼續開放。

    為此,唐朝公司拿出了第二份證據。

    第一份證據在此之前唐朝公司就已在媒體當中提到,雖然沒有拿出專利,但是,大家都知道,這是唐朝公司設計的。三星公司的一系列產品,的確存在抄襲。但第二份資料,包括第三份證據,唐朝公司則沒有公佈。

    在第二份資料當中,唐朝公司控告的是三星公司抄襲唐朝公司的多點觸摸。

    是的,正是多點觸摸。

    因為觸摸,成就了唐朝手機。

    因為多點觸摸,成就了唐朝智能手機。

    甚至,不說是多點,就算是觸摸,也有很多人一直認為,這是唐朝公司開發的專利。因為,他們因為唐朝公司,這才對於觸摸感興趣起來。在此之前,他們可是從來沒有覺得,這個觸摸有什麼意思。

    當然,多點觸摸的出現,更讓唐朝智能手機的玩法變得複雜多樣。兩手輕輕一縮一放,多點觸摸也就隨著而來。這種功能,以前都是科幻中的產物。不過,現在一卻,都被唐朝公司加以實現。

    是以,唐朝智能手機,這才賣得如此火爆。

    並且,唐朝公司還為多點觸摸提供了具體的證據以及證詞。在這一份文件以及證據當中,唐朝公司先後遞交了唐朝公司有關於多點觸摸,以及縮小放大的專利。同時,認為三星公司完全照抄了他們的專利。

    雖然這一項侵權案件,唐朝公司並沒有爆光。但是,三星公司也不是蓋的。他們在準備這場官司之時,就已想到唐朝公司會對這一個關鍵性的內容進行起訴。畢竟,多點觸摸,絕對是唐朝智能手機的一大亮點。

    三星公司律師團認為,雖然唐朝智能手機的多點觸摸確實打開了市場,而且,也受到很多人的歡迎。甚至,有人都懷疑,觸摸是不是唐朝公司開發的。但是,我們想說,不,不是。不只是觸摸,就是多點觸摸,也不是唐朝公司帥先開發。

    其實,在唐朝手機之前,也就是唐朝智能手機1代之前,全球就已然有多點觸摸專利出現。為此,三星公司律師團還準備了一段視頻,這一段視頻正是其他公司開發出來的多點觸摸。

    不得不說,三星公司的確很聰明。

    雖然他們並沒有多點觸摸專利權,但是,他們卻用了別人的專利來攻擊唐朝公司的專利。也就是說,他們就算真的是抄,也不見得三星是抄你的。雖然,沒有唐朝智能手機的出現,這種多點觸摸不會大規模的運用。但是,你並沒有證據證明三星一定是抄了唐朝智能手機。

    看上去,三星律師團的確很牛叉的。

    但是,唐朝公司既然準備了告你,也不是這點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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