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世大領主 第一集 浮華風雲 第二十三章 異界遊樂場之員工招募(1)
    其實林峰這有點較真了,畢竟出來玩的是讓自己爽,如果都想著讓小姐爽到,那小姐還真爽了,又拿錢又高朝的……

    話說偏了。咱們還是原諒林峰吧,畢竟林峰這是第一次,血氣方剛的小伙子有點想法也是好事。

    做了一會兒後,兩人也熟悉了點。林峰不由感歎這果然是靈與肉的交融啊。

    「你看上去不大吧?」女孩問道。

    林峰搖了搖頭,不大他也不承認,不然多害羞啊,「起碼比你大吧!你多大?」

    「你猜猜看啊!」

    「呵呵……」

    林峰知道對方不會告訴他的,索性不再問了。

    這一夜,林峰嘗試了四種姿勢,一種是本能的姿勢,一種是A片裡學來的姿勢,另外兩種是這MM教的姿勢……

    一夜七次郎。

    林峰加入了這個光榮的組織。

    而且林峰自信,他沒有讓小姐看出自己是個處……

    阿里巴巴由於還要在城裡忙銷售渠道的事,因此林峰也沒有邀請他去湖畔村,反正合同都已經簽訂好了,到時先送給阿里巴巴一輛馬車,然後他要貨時再給就是了。

    想著臨離開時阿里巴巴那一臉齷齪的笑容,林峰有些後悔自己昨日的荒唐,畢竟處男之身丟在那種地方還是很遺憾的。

    不過後悔之後,林峰又有些留念。

    像大耳城的方向看去,已經看不到那賓館了。

    兩人一路騎馬飛奔,很快就到了湖畔村,不過兩人也被顛的快散架了。

    從大耳城請來的技術人員也已經安置妥當了,接下來就該幹活了。

    林峰拿出這段日子做的簡易平面圖,和工匠們說著自己的想法,而工匠們也不斷補充著自己的看法,給了林峰很多好的意見。

    林峰覺得他現在就像在玩《過山車大亨》一樣,自己有片地,要做個遊樂場出來賺錢。按照收益比和遊玩樂趣來算的話,林峰想到了一個好東西。

    迷宮。

    這是在異世界最好實現的遊樂設施了,什麼海盜船之類需要電的在這裡一概搞不成。

    迷宮的話就不一樣了,簡單的幾道木頭牆便能讓人沉迷其中,不過其中的佈局還需要好好商酌一下,太簡單了人家不想玩,太難了又會嚇跑人家。

    萬事開頭難,但只要開了頭,萬事也都好做了。

    又經過半個月的努力,通往大耳城的路終於修通了,當村民們返回闊別半月之久(隨著路的延長,到後期村民們都是住在工地了)時,驚訝的發現村子旁的草地上多了片用高籬笆和樹組成的被稱為迷宮的建築。

    雖然不准進入,但當夜就有好奇的小孩子跑了進去。

    當他們家人慌慌張張的找上博格坎普後,博格坎普又找上林峰後,才從迷宮裡給救出,這還在於林峰有迷宮的原始地圖,要不然這麼大的迷宮同時進入百十個人,半天內也不會碰面的。

    林峰得意的看著自己的手筆,還是異界好啊,土地不值錢,建築自然可以建的很大了。

    「不過……」林峰想了會兒,決定明天要做個高蹺出來,不然今後遊客迷路了總不能每次都拿著地圖去救援,那樣時間長了萬一地圖被遊客知道了,這迷宮的趣味性就會下降很多。

    「唉!」林峰歎了口氣,「看來明天還是不能有收入,我都忘記還需要訓練員工!」

    博格坎普看著林峰,小眼眨巴眨巴著。他心中對林峰是越來越驚訝了,這種陣法如果在戰爭中用的合理、得當一定是很恐怖的,可大人他……他竟然用在遊樂上……

    第二天,剛剛休息不到一天的村民們大清早的便被集合了起來。不過這次他們倒一點怨氣都沒有,反而一個個興高采烈的,手還放在口袋裡摸著剛發的銅幣……

    見眾人都集合了起來,林峰開始宣佈要招人了。

    首次招聘的人員有迎賓、船員、救生員、迷宮救援者這麼四種。

    當宣佈每月薪水是十五個銅幣時,全體村民沸騰了,要知道四口之家在農田里辛苦一年下來的話,平均到每人身上每年也才能賺個二十五個銅幣,可林峰一開口就是十五個銅幣,還是一個月。

    接下來林峰又來句「包午飯」。頓時所有人都衝著向林峰湧去了,甚至不看林峰的招聘要求。

    船員,林峰的要求只有一個,以前在湖裡釣過魚,會划船,家裡有船的更佳!

    可面試時全體村民,從還在流著鼻涕的三歲小孩到八十歲的老翁都來面試了。

    「小朋友,你會划船嗎?」林峰小心翼翼的問道,生怕刺激到祖國,呃不,是帝國的花朵。

    「會!」小朋友奶聲奶氣道,「小明不但會划船,還會疊紙船呢!小明疊的紙船能在水裡好長時間才沉呢!」

    林峰:「……」

    雷德:「……」

    亨利:「……」

    梅西:「我還是回去打鐵比較好些……」

    第一輪選拔便把梅西逼走了。

    總算選夠了六名船員,接下來是選救生員。其實救生員的要求也不高,不要求你怎麼樣,只要水性好就行!哪怕你救貴族姨太太時趁機揩油,只要能救出來就行!可以說是要求很低了。

    可……可你不能殘疾人也來啊!

    林峰再次申明,不是歧視殘疾人,只是你殘疾人還殘疾的是雙腿,跑都跑不快,你能去救人?

    亨利也看不下去了,揮手派了兩名士兵將那殘疾人架走,臨走那人還大聲喊道:「大人,我會游泳啊!我真的會游泳!我這條腿就是游泳時給搞殘的!」

    林峰:「……」

    雷德:「……」

    亨利沖林峰鞠躬道:「大人,我還是回去練兵了!這裡就交給您了,誰要是鬧事您再和我說!」

    說完亨利頭也不回的大步離開,似乎不想再在這裡待上哪怕多一秒鐘。

    林峰目不轉睛的看著雷德,四個人已經被逼走了兩個。

    雷德猛然握住林峰的手,單膝跪下。

    「少爺!您放心,雷德是不會拋下你自己的!」說完熱淚盈眶。

    台下掌聲一片,叫好聲夾雜其中。

    林峰覺得自己腦門上已經出現黑色的線條了,他眉毛一挑一挑的,這哪跟哪啊,明明就是招聘幾個員工,怎麼搞得好像是超女。快男海選一般了……

    總算,費勁千辛萬苦,救生員也招夠了,總共兩名。

    被招上的興高采烈,給貴族打工當然比每日裡種地要舒服了!沒被招上的也不氣餒,這下面不還有迷宮救援者和迎賓呢嗎?雖然不知道都是幹什麼的,可總得先試試再說吧?

    比起前面兩個招聘,迷宮救援者要複雜了點,既要能很快的學會踩高蹺,還要記憶好。不過這也不難,勤學多練就行了,至於記憶,林峰隨便寫上一組數字,能在規定時間內記的最多的人自然入選。

    雖然複雜了點,但也不算難。可就是不難,你挺著個大肚子能踩高蹺嗎?簡直是胡鬧!林峰不知道是不是該為自己領地內的居民如此有幽默感而開心了。不過,應該是哭吧……或者,哭笑不得……

    這次沒有把雷德給氣走,但是博格坎普臉上已經掛不住了,他開始在村民中維持秩序,這樣一來總算是把那些純粹是湊熱鬧混運氣的給打發走了。

    迎賓的話,林峰發現在這湖畔村裡還真是太合適不過了。湖畔村不但名字起得好,居民們也都長的很不錯,甚至有幾個小妮子都還長的蠻水靈。特別是有一個,據說才十七歲,個頭大概是一米七左右,瓜子臉,長頭髮,雖然穿的破了些,但林峰相信好好打扮下,穿身乾淨衣服,往村門口一站,那貴族老爺肯定就像蒼蠅見了爛蛋,呃,不,是蜜蜂見了花蜜一般飛過來!

    正當林峰準備拍板錄用她時,林峰放棄了這個想法。

    肯定有讀者認為邪惡的林峰準備金屋藏嬌,將此少女收入房中……

    可惜答案是。

    林峰看到這小妮子竟然用小拇指在耳朵孔裡蹭了幾下,蹭出一堆黏糊糊的耳屎,戒指拇指指甲在小指指甲上一彈,「啪」一聲,那團耳屎不知跑哪去了。

    這還不為過,緊接著小妮子用從鼻子裡摳出一坨,看了看,毫不在意的蹭在鞋底上,然後雙手相互揉搓,將從鞋底上帶來的灰給搓掉。

    林峰徹底崩潰了,他不能想像一個迎賓女穿著制服當著來賓做這些動作,末了再不小心把鼻屎給蹭到來賓身上會是什麼下場!

    想想林峰就已經害怕了……

    此刻他終於明白了教育的重要性!想想前世,有姿色的女子玩性感,沒姿色的女子玩氣質,到最後都是美女了!

    可這鬼地方呢?沒了教育,就算美女也有些粗鄙不堪,雖然美,但舉手投足中充滿了粗鄙,誰會喜歡?

    其他人可以湊合,這迎賓可不能湊合!迎賓就是門臉!人家一看你迎賓貌美如花、彬彬有禮,再軟言細語幾句「先生,先生」,那時想不掏錢都難啊!

    若是迎賓一個個都長的包子樣,還想讓客人掏錢?別看的客人反胃把你的店給砸了就好了!

    思前想後,林峰雖然覺得湖畔村的美人資源不用有點可惜了,但看現在這種情況肯定是要先培訓的!而自己又沒那麼多時間。

    這時,林峰想到了一個地方,看來還得再去次大耳城啊!正好順便給阿里巴巴帶上幾輛馬車,前幾天阿里巴巴還來信說買賣已經開張了,過幾天需要提貨,正好省的讓他跑一趟了!不過自己送貨的話可得讓那老小子請一頓啦!

    林峰帶著雷德走到自家小洋樓,小樓旁邊是一個像棚一樣的建築,十幾根柱子支撐著一個屋頂,老實說,這就是一個超大號的牛棚。不過沒有養牛而已。

    原本林峰是準備把生產車間直接放在自己的小洋房裡算了,可是由於馬車體積過大,根本就沒辦法在小洋房內生產,就給改到了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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