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香姐,你認識媒體的朋友嗎?我需要幾個,當然是越多越好,我們一起去天府省,和他們打這個官司。」雷千行說道,事情的始末他大約都已經弄清了,天府省本地的媒體,肯定是不會報道這種事情,甚至可能這些媒體,都掌握在那些世家手中。
陸飄香想了一下,直接認識的沒有,可通過一些關係,請幾個記者到場,倒是沒什麼問題。可請去了真的會有用嗎?莊洋這人比較陰險,這件事情,想要說出誰對誰錯,還真不容易,至少表面上的證據,對莊家更有利些,張家最多只能博得同情。
「陸大哥,你能幫我找幾個好的律師嗎?打官司就需要律師,我在上京誰也不認識。」雷千行轉過頭問道。
「不能,我只會看熱鬧,這些與我無關。」陸飛揚冷漠的回答道,雷千行沒想到,對自己一直很熱心的陸飛揚,在張家的事情上,拒絕的如此痛快,連一點迴旋的餘地都不留。
張月影說道:「律師好辦,只要有錢,是很容易請的,我手頭錢不太多,不過請兩位律師還是夠用的。」
別看她手裡還有幾百萬可以動用,可打這種官司,需要花的錢實在太多了。而且張月影也不認為,雷千行能幫她打贏這場官司。等官司輸掉的時候,再花去她那不多的積蓄,以後的日子怎麼過還不知道呢。可她實在不忍心看著雷千行為難,畢竟這孩子是想幫自己。
「不用太好的律師,只要是律師就可以了。」雷千行的話讓張月影聽得更加糊塗了,這場官場,就算找到一個好律師,贏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張月影算不上懂法。可她懂人,以莊洋的精明。這場官司怎麼可能讓她打贏?
「別問了,到時候就知道了。」雷千行神秘的笑了笑。這本就是文武結合,才能辦到地事,雖然有些冒險,他還是認為值得一試,反正就算打輸了。最壞的結果和現在也差不多,月影姐已經沒什麼可以損失地了。
莊洋的動作很快,回去後第二天,就提起立案,傳票在一周內寄到張月影地手中,兩周後以第二法庭方式開庭。
與事的諸人對法律都是一知半解,知道殺人放火肯定不對,可關係到具體的法律事務,誰也不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
陸飄香幫張月影請的律師,是按照雷千行的要求。只要擁有律師證明,有當庭辯護資格就可以,不在乎名氣。這位年青地律師,雖然沒有名氣。可在專業上,還算精通,雷千行是拿他當顧問來看的,從來沒想過他能幫忙打贏官司。
按國家法律,開庭方式分為幾種,第一法庭是公開審理,面對大眾,允許攝像、攝影、文字等報道。第二法庭為半公開審理。允許當事人雙方的親屬、鄰居、朋友到場。也允許記者在場,不允許攝像攝影。允許文字性報道。第三法庭更加嚴格,不允許合作與案件無關人員到場,更不允許任何情形的報道。
第三法庭開審,是由國家指定的,地方法院無權以第三法庭方式開庭。至於第四法庭,就是指的軍事法庭,那兒有一套更加嚴格的規定。
半公開審理案件,這是地方法院的權限之一,莊洋完全是在規則之內玩弄權力,即使被人知道,也只能說這人心思深沉,卻找不出不合法的地方來。\
這件荒唐的離婚財產分割案,在眾人地注目和戲虐心情下,如期開庭了。事前陸飄香也經過幾經努力,打聽到,這次審案的法官,是莊家的好友之一。至於陪審團,更是荒唐,裡面就沒一個是張月影認識的。
據說有幾個,是張家多年地屬下,手中掌管著張家的某幾個產業,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而且還是張家的下屬,按理說沒什麼不對的,可實際上,這些人張月影都沒見過,可以想像,這些人根本就不可能幫助張家說話。
陸飄香請的律師果然不太值錢,一上法庭就能看出來,而莊洋請的,可是天府省當地,最有名氣的律師之一。
所有地證據都擺出來,前因後果一說,誰都聽得出來,張月影值得人們同情,在法律上卻是站不住腳地,這個案子,她穩輸。
案子很清楚,一方公證過,一方沒有公正,再按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莊洋拿走張家一半地產業,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法官一臉嚴肅的作總結,前面的部分都已經很清楚:「現在,所有的證據已經放在眾位的眼前,請陪審團的人商議最終審判結果,遞交法庭以供參考。另外在場的親友,有一次發言的機會,其發言的內容,將代表各方的最終意見,記錄在案。」
這是近百年來,第一、二法庭的人性化轉變之一,允許雙方的親友,發表為時不超過五分鐘的最後意見,而這份意見,也將記錄在案,成為最終審判的依據之一。
與兩百多年前不同的地方是,陪審團的意見,並不能決定法官的最終審判結果。一來是怕有人在陪審團成員上作手腳,二來這些人對法律的熟悉程度,也遠不如專業人士,防止出現人情大於法律的現象。
雷千行按規定,舉手示意,得到法官同意之後,站起身說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先生女士們,我想案情已經非常清楚了,不需要我在說什麼。我只想說,我們生活的世界,需要公平公正,如果有人一心為惡,難道就不怕天打雷劈嗎?我的話說完了。*」
陸飛揚是來看熱鬧的,聽了雷千行的話一愣,臉上露出笑意來,這小子膽子倒真不小,而且這一手,也有些用處,至少有幾個上京的記者在場,這事怕是要鬧大,倒是正和了雷千行的心思。
要知道,這次吞吃張家的行動,可不僅是莊家一家,天府省那些有些能力的世家,幾乎都有參加,想在天府省翻出浪花來,別說是雷千行,就算是自己,不大鬧一場,怕也沒那麼容易。當然了,那些跟班可能會有辦法,畢竟是從上京出來貴人,在地方上,誰都要給些面子的。
法官冷著臉,等雷千行坐下後說道:「作為一名法官,公平公正,格守法律的尊嚴……」
轟……一聲炸雷響過,審判大廳中,一道拇指粗的藍色閃電,從天而降,像是穿過了重重的屋頂,至天上而來,準確的擊打在法官的頭上。
強大的電流,瞬間將一臉莊嚴的法官打入地獄,等藍光過後,審判大廳中,傳來刺鼻的焦糊味道。再看坐在主位年的法官,已經變成了一團漆黑的焦碳。
全場駭然,只有陸飛揚在偷笑,這小子夠狠的啊,這才十五歲啊,居然是個狠人,之前還真沒看出來,本以為雷千行是個純真的少年,沒想到他作起事來,即穩又狠。讓人們看到他的狠辣同時,卻又抓不住把柄。在場的這些人中,除了他之外,也只有陸飄香算是進化人,其他的都是普通人類,哪兒能看出雷千行動的手腳?
別說這些人看不出來,就是陸飛揚也沒看出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他有這樣的能力,再加上剛才那句話,連陸飛揚都以為是老天爺發怒了。
這才兩周不見,這小子的電擊水平提高了這麼多?他距離法官,至少有二十多米遠,居然準確的擊打在他的頭上,距離法官不到一米的審判長,一點事都沒有,這份精準,可是大大超出陸飛揚的想像。
不僅在準確程度上,讓陸飛揚大吃一驚,在力度上,也強了許多,剛才那道閃電,足有拇指粗細,比之前雷千行釋放過的都要強上一倍還多,這小子下手也是用足了電力,這一次下來,怕不用掉他體內一半的電力?
不管陸飛揚在想些什麼,其他人的臉都變綠了,真的是上天在懲罰嗎?而且還是剛剛在那少年說過這翻話之後?
現代人,對科學知識的信任,早已經遠遠超過迷信。對那些神乎其神的迷信傳說,基本上是沒幾個人會相信的,可事情就發生在眼前,由不得你不相信啊。
若說是那少年動的手腳,就更沒道理了,這房間裡除了供應照明的電燈,就沒什麼電器了,也不需要太粗的電線。看剛才那種閃電就知道,如果是通過電線傳來的,能把房間裡所有的電器都燒壞。可頭上的燈,依舊明亮。
面對這種神奇的事情,誰的心裡都沒底。至於陸飄香帶來的幾個記者,早拿出便攜式記錄儀開始拍照,至於第二法庭的規則,以後再說吧,像這種靈異事件,可遠比這件無聊的離婚財產分割案有趣多了。
有位機靈的記者,馬上把話筒伸到雷千行的嘴邊問道:「這位先生,您應該是女方的親友,請問您對此事有什麼看法?」
雷千行不急不燥,輕輕搖了搖頭說道:「這種事情真是讓人難以至信,或許真的象某些宗教所說的好樣,舉頭三尺有神明,不管是法律還是擁有權利的人,都應該問問自己的內心,這樣作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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