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折中辦法
羅傑斯他們關心的話題,也正是美國當局必須考慮的問題。
看得膚淺一點,利川次郎領導下的日本對台灣的安全形勢大有幫助,畢竟日本增強軍事力量,必然分散大6的軍事力量,使台灣受到的壓力大大降低。看得深入一些,就能現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面對日本的軍事威脅,大6必然會加強軍事力量。
雖然在戰略方向,大6會有所側重,但是應對日本威脅與解決兩岸問題,主力都是空軍與海軍。面對大6增強的海空軍事實力,台灣不可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外界,必須加強軍備建設。
問題就在這裡。
以台灣的實力,根本不具備獨立展軍事工業體系的能力,幾乎所有主戰裝備都需要從其他國家引進。
受制於特殊的政治地位,台灣進口武器裝備的渠道非常狹窄。
結果就是,台灣往往花了更多的錢,卻只能買到次品。比如二十年前,台灣從美國採購的F戰鬥機就是沒有送往巴基斯坦的二手貨,價格比更加先進的Fd還要高出幾成。又比如,同期從法國採購的「拉菲特」級護衛艦,不但價格昂貴,還只是船殼,所有艦載武器與電子設備都得另行安裝。
跟大6搞軍備競賽,台灣沒有任何勝算。
在採購F-35戰鬥機的談判中,美國當局對未來十年的兩岸軍力做了評估,認為台灣至少需要採購一百五十架,替換機群中的F-5eF與「經國」號戰鬥機,才能維持兩岸的戰略平衡。
照此計算,台灣至少需要投入一千三百億美元。
對於台灣來說,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再說了,除了購買戰鬥機,台灣還得購買戰艦等主戰裝備。如果把軍購費用全都花在戰鬥機,無法為其他部隊換裝,台灣的安全形勢也不容樂觀。
這還是在日本離經叛道之前的估計。
根據最新的戰略評估,如果大6的J-2在五年之內定型量產,在得到更加優秀的動機之後,對氣動外形進行修改,使戰鬥力達到與F-22旗鼓相當的水平,然後按照應對日本軍事威脅的標準替換-27k機群,那麼台灣採購再多的F-35,也無法維持兩岸間的戰略平衡。
最有效的解決途徑是採購F-22與F-35,形成高低搭配。
按照美國當局做出的評估,台灣需要採購六十架F-22與一百二十架F-35,才能勉強維持戰略平衡。
這樣的花,至少得花費一千八百億美元。
由此可見,日本增強軍備,不但沒有改善台灣的安全局勢,反而使台灣深受其害。
問題是,別說F-22,台灣連足夠的F-35都買不起。
對美國來說,台灣是絕對不能「失守」的戰略前沿,特別是在日本漸行漸遠之後,更加得保住台灣。
早在劉威找到李學常之前,美國當局的態度就有所鬆動。
拿到戰略分析與評估報告之後,諾裡斯責成五角大樓,重新審議了對台軍售案,明確提到應該讓洛馬公司開出一個更加能夠讓人接受的價格。
在暫時無法向台灣出售F-22,而且台灣也沒有能力引進這種戰鬥機的情況下,唯一的辦法就是盡快促成F-35的銷售工作。
可惜的是,F-35系列戰鬥機的研製成本過於高昂,價格很難降下來。
更要命的是,這幾年美元大幅度貶值、全球通貨膨脹居高不下等因素,導致F-35的實際採購價格大幅度提高。比如在二零零六年,洛馬公司估計的單價為七千五百萬美元,兩年之後升到一億一千萬美元,現在則高達一億六千萬美元,不比F-22便宜多少。如果在五年之後向台灣交付F-35的話,單價肯定會突破兩億美元。算均攤的研製費用,單價不會比三億美元少多少。
這個價格,別說台灣,連美國都有點吃不消。
蓋茨下台之後,新任的國防部長重新審定了F-35系列戰鬥機的採購與裝備計劃。
海軍6戰隊當其衝,如果不是日本已經在F-35B投入了研製經費,還承諾購買生產許可權與百架,以及意大利與英國仍然沒有放棄,不然該項目肯定會被下馬,而最終保留的裝備計劃不到兩百架。
相應的,海軍型F-35的裝備規模有所提升,其中一部分用來補充削減後的F-35B,確保6戰隊航空兵的規模。空軍的F-35被砍去三分之只保留了不到一千六百架,最終將以一比二的方式替換F系列戰鬥機。
美國減少採購數量,必然導致F-35系列戰鬥機的單價與分攤經費大幅度提升。
毫無疑問,台灣買不起F-35,至少不可能用F-35替換即將退役的老舊戰鬥機。
談判工作幾乎因此陷入停頓。
在五角大樓的干預下,洛馬公司將F-35的單價降到了一億七千萬美元,但是提出讓台灣分攤研製經費,並且以今年的物價為基準,到正式採購的時候乘通貨膨脹係數,至於配套的彈藥裝備,更得另外花錢購買。
照此計算下來,一百五十架F-35也需要大約一千一百億美元。
台灣當局所能接受的總價格最多只有八百億美元,而且三分之一得採用易貨貿易。雖然在談判中,台灣當局不再堅持易貨貿易,卻提出了貿易補償,即美國得從台灣採購相當於三百億美元的貨物。
差距實在是太大,雙方都覺得無利可圖。
如果日本沒有跳出來製造麻煩,這件事很有可能拖下去,直到某一方做出讓步,而且肯定不是美國。
按照以往的慣例,台灣當局很有可能在保持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縮採購規模,比如只購買一百二十架、甚至一百架F-35,而美國政府則以貿易補償的方式,為台灣提供數百億美元的產品訂單。
可惜的是,日本這麼一鬧,西太平洋一下就熱鬧起來。
雖然大6暫時沒有做出反應,但是有足夠的情報證明,大6已經加快J-2定型量產的步伐,而且獲得新式動機之後,大6的工程師對J-2的整體設計做了大幅度改進,性能不比F-22差多少。
向台灣出售F-35,已成當務之急。
在這件事,美國政府的壓力也非常大。
要知道,美國不是政府主導的國家,真正的主宰是企業。雖然美國政府非常重視對台軍售,甚至提出優先向台灣提供F-35,但是戰鬥機的研製與生產成本擺在哪,總不可能讓洛馬公司做虧本生意。
談判中,美國政府的代表還提出,台灣可以出資參與F-35的改進工作。
這個提議,讓台灣當局很感興趣,因為改進主要就是提高F-35的空戰性能,以滿足眾多買不起F-22戰鬥機的國家。參與改進工作,台灣就能從今後出售的F-35戰鬥機中獲得豐厚回報。
可惜的是,洛馬公司連F-35的量產工作都沒安排過來,改進更加無從談起。
也就在雙方都快談不下去的時候,台灣談判代表團突然做出重大讓步,基本接受了洛馬公司提出的價格,只是有一點額外要求。
這個要求,正好與劉威有關。
按照台灣提出的方案,台灣行政當局為一百五十架F-35支付九百億美元,另外兩百億美元,由台灣在美企業通過商業渠道支付。
台灣提出這一要求的理由很簡單:議會不可能通過高達一千一百億美元的軍購提案。
如此一來,只能通過非官方渠道,支付其餘款項。
這個提議合情合理,如果軍購提案被台灣議會否決,現在談得再好,也是竹籃打水。只是通過商業渠道支付,在美國這邊存在法律障礙。原因一樣,美國國會不可能批准這種涉嫌私下交易的軍購合同。
問題是,除此之外,還有別的選擇嗎?
如果沒有,就只有在交易方法做文章。
這事,美國聯邦政府肯定得出面,但是又不能扯關係,不然今後鬧出來,肯定是天大的政治醜聞。
美國方面提出的辦法是:先簽署價值九百億美元的採購合同,再由台灣當局與洛馬公司簽署一份補充合同,主要涉及後期維護、人員培訓、零備件採購與配套裝備等,以此繞過國會。
這麼做,唯一的問題就是洛馬公司需要承擔更大的商業風險。
為此,洛馬公司將補充合同的要價從兩百億美元提高到三百億美元,並且要求聯邦政府拿為空軍採購的F-35做擔保。也就是說,如果洛馬公司在這筆買賣吃了虧,美國當局就得花更多的錢購買F-35。
這個價格不算太高,美國聯邦政府也願意出面擔保。
問題是,在此之前,聯邦政府必須搞清楚一件事,既台灣在美企業的規模,即有沒有能力替台灣當局支付軍購款項。
調查肯定需要時間。
主要問題談妥之後,次要問題也需要逐一談判,特別是配套維護設施,以及戰鬥機的配套裝備。
劉威回到拉斯維加斯就接到了張晉南來的消息。
談判已經取得重大進展,而台灣當局肯定拿不出三百億美元,所以得由國防安全局兌現承諾。
所幸的是,張晉南沒有催著讓劉威給錢。
最快也要幾個月之後,談判才會取得結果,簽署正式合同更是一兩年之後的事情了,至於支付額外款項,還得等到F-35交付給台軍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