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時明月 第一部 華麗的前奏曲 第1041章 俺又被宋朝打擊到了
    蘇軾沉吟著,把話題又轉到最初的問題:「離人,這幾年你都在遠赴海外,經商販貨……一定很辛苦吧。你不知道,伯達(蘇軾長子蘇邁)去年又生了個孩子,取名『符』……叔寄(蘇軾次子蘇迨)今年也成了婚,妻子是文忠公(歐陽修)之子歐陽棐的六女兒。」

    趙興點點頭,回答:「我聽說了,馬正卿(馬夢得)在杭州見過我,我已經派人給伯達兄送去一筆奶粉錢,讓他安家置業……估計,近日就會有消息返回。我讓他們直接把消息送到京師。」

    自從蘇軾當了京官之後,馬夢得便沒有繼續追隨蘇軾。因為京官大多不需要幕僚。恰好趙興那裡需要人手,他在杭州待了幾個月,曾經被他教導過的程家坳小孩將消息通知趙興後,趙興就請馬夢得負責經理杭州的產業。

    蘇軾尷尬的笑一笑,他搖著頭說:「離人,你誤會了。嗯……想當初,我也只是送給你幾副字畫而已,這是為了答謝你在黃州的照顧,可你總說我在你的產業裡有投資。別的產業好說。唯海商不行——朝廷有令:食祿之家,不許與民爭利,不許權貴官吏經營海外貿易,不許官吏私買舶商貨物。

    太宗詔曰:……內外文武官僚敢遣親信於化外販鬻者,所在以姓名聞。——當初發這個詔文,原是為了保證海貿的順利,防止權貴官吏與民爭利……」

    啥?不許官員參與外貿,如果官員親信,或者乾脆是太子黨參與了海外貿易,就要公示——把姓名登在邸報上——『「以姓名聞」。

    這還是宋朝嗎?你說不許官員把子女妻子都送到國外向外國政府納稅自己「裸身當官」,「裸身愛國」,還則罷了,怎麼還不許官員經營外貿,連購買外國貨都是一種罪行,還要「公示」?!

    書上不是說宋朝的腐敗難以想像嗎?怎麼宋朝的反腐規定比現代還嚴苛?

    我他X的愛這個時代!

    趙興喘了幾口氣,說:「老師,其實你何必在乎,這是我倆之間的事,我只要不吭氣,誰又能知道呢?難道他們要來我家,抄我家查出那份賬本嗎?」

    趙興低估了宋人守法的自覺性,蘇軾沉下臉:「以呂惠卿、鄧綰之惡,亦不敢私買舶商貨物,私遣親信於化外販鬻——你要為師在史上留下罵名嗎?還有,你說抄家,我大宋何時抄過別人的家?」

    蘇軾說的是事實,實際上,不光是蔡確、呂嘉問、鄧綰,連後來的大奸蔡京也不敢違反這條法律——化外販鬻。

    至於說到在宋代抄家,那更是錯誤。抄家的習慣應該是蒙古人帶來的遊牧強盜習俗,而宋代——即使花石綱大興的時候,大奸臣朱勉只敢指使惡吏們衝入人家中,把選中的花石貼上「御選」標籤,以此故意折騰戶主,使之傾家蕩產,卻也不敢明行抄家。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各朝官場常例——變賣罪官的妻子兒女,使之成為官妓。宋朝有官妓,但多是拍賣罪人家屬以支付罪人流放的路費,從沒觸及罪官的家屬妻兒。因為宋朝實施「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家訓,即使貪污再厲害的官員也只流放,從不進行抄家。

    這就是宋朝的獨特。它對私權的尊重,連現代人趙興都不適應。

    也就是說:如果有個人在宋代抄家,那一定是穿越人士,他違反宋刑律的,在中原耍遊牧人習氣玩搶劫,竟然沒受到大宋官軍的圍攻剿殺……那一定是小說了!是明人清人,或者乾脆是穿越人士寫的小說。

    趙興就在這個「獨特」上碰了一鼻子灰,他訕訕的笑了一下,摸了一下鼻尖回答:「如果真是這樣,豈不是:萬一我考上了進士,得了官,也需要放棄海貿了……連家人親戚都不行?」

    蘇軾點了點頭。

    趙興掃了一眼陳公川,眼珠亂轉著回答:「這樣啊,那就結算一下吧……不好,我最近現金比較少,剛剛在麻逸附近買了一個島,還在大越國買了一些地,從海外運回來的貨物還沒有出手——老師不能要這些海貨吧?」

    蘇軾趕緊回答:「離人休要誤會我的意思。這幾年,你對我家的照顧已經足夠了,我的意思是說:你若還存著當初的那本帳,就回家一把火燒了,豈不省事。」

    「那不行,經商,靠得就是信譽,沒有了信譽,我守著那堆死錢幹什麼?錢我必須給……這樣吧,我就給老師三十萬貫,從此算是了賬……」

    蘇軾眼前一黑,手中的筆「啪「的一下落到地上,他的頭暈的厲害,只覺得眼前一切都在晃動。

    他能想到趙興從事海貿後變的很富,但沒有想到趙興富到這個地步。

    三十萬貫,他還帶著十分歉疚的神情,彷彿多麼虧待蘇軾,令自己非常不好意思。

    三十萬貫相當於多少?在宋代,三千貫就算一個中產階級。在物價飛漲的南宋末期,湖州最肥沃的良田一畝也就是十兩。三十萬貫,這筆錢現在可以買下相當於兩個東京汴梁城大小的良田。

    這一切變幻才短短的三年。蘇軾可是親眼看到,趙興出海時,身上所有的錢都買了杭州的土地,以及廉價的糖霜。而他回來的時候,隨便一伸手,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就願意出三十萬貫購買蘇軾手中的空頭股份。

    不僅如此,趙興還在解釋:「老師,我不久前讓馬夢得給伯達(蘇邁)兄帶去了三萬貫錢,以及一些價值兩萬貫的海貨,伯達兄弟的簽收單還沒有過來……

    這樣吧,叔寄(蘇軾次子蘇迨)成婚,我也沒什麼禮物,我再補給他送一份賀禮……老師就別推辭了,朝廷管得到經商,豈能管得到自己人之間的禮物往來——就送五匣吐蕃(北宋時期,吐蕃國土直抵印度洋,包含緬甸、老撾與柬埔寨部分)紅藍寶石、一箱真臘(吳哥王朝)翡翠、兩箱玳瑁當聘禮,一升珍珠。

    這樣算起來,再加上三十萬貫現金,應該算夠了。」

    什麼夠了?這簡直是在摧殘蘇軾的神經,寶石翡翠玳瑁論箱的,珍珠按升計量,這種出手,嚇死個人。

    「離人,你別嚇我,我所給你的不過幾副字畫而已,你給的東西太重了。這幾年,你的管家每年給我送上一筆巨款,說是我字帖營生的紅利。那些錢我收下了,可你再如此,那就過了。這是你海外多年的辛苦,豈能……我不要,我堅決不要!孩子的賀禮,幾件東西足夠了,你這樣會嚇壞孩子的……」

    「什麼,禮太重……老師,咱『自己人』!我素來敬仰文忠公(歐陽修)。『醉翁之意』,千古名句啊。不能委屈文忠公的孫女。再說,二公子成親,我這個兄長藉機給兄弟置辦點家產,也是應有之意……老師別管了,這是我與二公子的事。至於那錢,三十萬貫,不算多呀……」

    蘇軾已經忘了寫奏章的事情。陳公川對這場激烈爭吵視若無睹,他似乎壓根不為這份巨額財富所震驚。兩個人在爭吵,他閒閒的拿起桌上的一張詩稿,一詠三歎的在那兒欣賞起來。

    幾番推辭過後,蘇軾只肯收下最多一千貫的金錢,而趙興最後讓步到五萬貫,也堅決不肯退讓。兩個人鬥氣似的都在那喘息,但他們不是為了搶奪錢財而喘息,是為了推讓。

    「常聽說仁宗一代,滿朝君子,吾今日可算見到了天朝風範」,陳公川放下那張詩稿,擊掌讚歎。而後,他勸解的說:「這樣吧,我做個中:一萬貫。賀禮不算在內,學士可以全收下。此外,我聽說學士在常州有一處地產,多年未曾看顧,就讓離人兄出面,替學士整修一下房子,然後兩清,如此可好?」

    這個數額雖然離蘇軾的願望相差極遠,但考慮到它離趙興的願望相差更遠,蘇軾沉默了片刻,微微點了點頭。

    稍後,蘇軾回想起趙興三年的艱苦航程,三年間的崛起,不禁感慨的說:「離人啊,有時候我都欽佩你——世人皆視航海為畏途,你卻敢闖遍七海,赤手空拳掙下這麼大的家業,不容易啊,不容易!」

    其實,這就是時代的差距。別人出海,不知道海那面是何處;不知道大海茫茫,該怎麼走才是正確的。他們來到海上,像是一個人蒙上了眼睛在黑暗的街道上狂奔一樣,心裡充滿對前途的畏懼感,以及對神秘事物的膽怯,但趙興不同。

    他心中裝著一幅世界地圖,他知道一直向西航行,有整片的非洲大陸橫在面前,絕不會找不見陸地。沿著這個大陸走,總能獲得補給……所以他沒有對未知世界的恐懼。

    古代人出門,摸不清方向,甚至在某些時候,他們心中不准擁有地圖感,因為這時代,地圖是「皇統」的象徵,家裡藏有地圖就是謀反的證據。

    環境決定一切,在這種環境下成長起來的人,他們不敢想像:離開自己熟悉的土地,前方能遭遇什麼。而趙興知道前方等待他的是什麼。有些地方,他甚至曾在現代社會裡遊覽過。就是這樣一點細小差別,使他從不恐懼旅行,也使他比這時代的商人更具有大局觀。

    這就是他迅速崛起的秘密,可這秘密不能跟別人說。所以他對蘇軾的誇獎故作一副淺薄的得意狀,神色沾沾自喜。

    「如此,離人,我就先寫奏章了……對了,今天是長春節,你的幾位同窗要,你去院子幫著照看一下,等我把奏章寫完,我們再敘談。」蘇東坡知道趙興在廚藝上很有研究,在組織調配人手上很有觀點,他乾脆把招待工作托付給這位「不學無術」的弟子。

    元佑元年(1086),大臣范純仁薦舉張耒參加太學學士院考試。這次被薦參加考試的還有黃庭堅、晁補之等人,由翰林學士蘇軾命題,考試結果三人同被拔擢,進入太學。而近日,秦觀又奉命進京任太學博士。

    如此一來,蘇軾最看重的四名後輩黃庭堅、晁補之、張耒、秦觀都全了。比蘇軾僅小八歲的黃庭堅決定拜入蘇軾門下,成為入室弟子。後來,這四名太學博士被成為「蘇門四學士」。今天不是朝會的日子,蘇軾早早回了家,就是黃庭堅要來行拜師禮。

    也許是為剛才的爭吵加個註解,蘇軾剛剛吩咐完趙興,小史高炎師已帶著大隊人馬闖進了院子裡,這對人馬裡,領頭的是陳慥的兒子陳不群。

    這些人說是去搬行李,可蘇軾一見就明白——他們哪是去搬行李,分明是去搬貨,並直接把蘇軾的院子當作了庫房,百餘個長條木箱攤了一地,不一會,院子只剩下兩張蓆子大小的空地。

    「嗯,箱裡有些遁兒的玩具、衣服、被服,還有給師母的綢料布匹、給老師的文房器具……每個箱子上都寫有名字記號,老師讓他們出來認一認,誰的誰搬回各自房間……我還需要老師引薦幾個人,那些空白沒貼紙的箱子……是我帶給他們的禮物。」

    蘇軾一愣——禮物,這不就是行賄嗎?

    趙興這次來京城,除了參加科舉考試外,還有一件事就是要行賄。

    三年前,他離開黃州時,曾給黃州程族留下兩張配方,分別是關於鹼面與石灰的應用。

    鹼面與油脂混合,熬練出來的東西就是肥皂,添加一些特定香料後,便是香皂。石灰的應用則是漂白紙,令做出來的紙張更加雪白。

    趙興臨走時,曾吩咐程族在兩種產品前加上「東坡」二字,分別稱為「東坡香脂」與「東坡雪紙」。紙張屬於文化用品,程族依照趙興的吩咐,編造說這是蘇東坡為了感謝程族的照顧,留下的造紙秘方,且蘇東坡本人也在紙坊裡有股份。

    然而,對於香脂廠,那些人沒遵照吩咐行事。也許是他們擔心這種加了香料、用於婦人洗浴的東西,前面冠上「東坡」之名,使讓人產生香艷的聯想,近而損壞蘇東坡的名聲……結果,這個香脂廠出事了。

    香脂廠生產的產品是面向貴婦銷售的。由於用它洗浴後,身體會散發一股淡淡的香氣,所以深受那些爭寵妻妾們的追捧,黃州新任知州發現後,為了討好宮裡的高太后,立刻將香脂作為貢品送進宮裡。宮女妃子們一試用,立刻下達了「和買」命令。

    所謂「和買」,就是官府規定數目與價格強制購買貨物。

    按說,宮裡給出的價格也不低,每塊香胰給出了五貫的價格。按這個價格購買,程族也能獲得暴利……但你要認為這五貫都能送到程族手上,那就是你不瞭解「國情」。

    「雁過拔毛」從來是官場的潛規則,不獨宋朝如此,到了明代,折三(30%的」拔毛率」)是政府許可的「政府行為」,官話叫「漂沒」。到了清代,上面還要加上「火耗」……至於到後來,「雁過拔毛」的意思已經完全變了,它指的是:大雁飛過門前,雁身子留下,拔一根羽毛讓它飄走。

    宮裡訂購一萬塊香脂,總價五萬貫。從內庫提出來的時候,是這個錢數。抵達戶部時,這筆錢被「潛規則」了30%;戶部再到京麓轉運司,錢又少了30%,京麓轉運司再移交京西轉運司,慣例少了30%……等淮南西部轉運司將這筆錢移交黃州,黃州州府也潛規則了一把,送到程家坳時,只剩下了692貫。

    這叫什麼?這叫「端硯待遇」。

    當年端硯作為貢品後,它也遭到了類似的「和買」。不僅如此,由於端硯名氣響亮,各地官員都把它當作行賄送禮的上品,所以付的錢數層層剝皮,徵收數目層層加碼,以至於到後來,誰家會做端硯,就需要舉家自殺。

    與「端硯事件」類似,程家坳的鄉民才接到進貢命令後,也覺得很榮幸、認為是祖宗八輩子積了德,他們才被皇帝看中。為此,他們相互之間還按照傳統,榮耀的稱呼對方為「待詔」。但隨後抵達的「和買」採購單讓他們傻眼了。

    原本他們以為,哪怕虧損點,有了貢品的名聲後,他們可以堤內損失堤外補,但那份單子上的採購數量打敗了他們。而對692貫的價格,除了自殺,程族想不出其他感謝方式。

    趙興在海外漂泊了三年回國,這時,在海南島負責的程族子弟程遠也到了規定的輪換期。按約定,他可以回國領取香胰廠一成股本,外加兩成管理紅利,負責運營香脂坊。但等他一回家發現,這香胰廠根本經營不下去了……

    他唯有向趙興哭訴。

    趙興怒了!不過,他並不擔心。

    因為無論宋代多麼醜惡,它也只有千分之一的醜惡。「端硯事件」便是如此,事情讓包拯知道後,他嚴厲整頓了層層伸手現象,最終,端硯作為一種民族文化流傳下來。

    既然宋朝有一個包拯,既然宋朝連官員私自購買海貿產品都唯恐「與民爭利」,影響外貿成果,那麼,宋朝的貪污腐敗就不會是「陽光下的腐敗」,就不會是被謳歌的腐敗。

    想到這兒,趙興更堅定了將香胰廠的事情捅上天去的決心,只要這事暴露在陽光之下,看誰還敢貪!

    拜訪官員——按潛規則,沒有門包不成。趙興打算一次將錢花足,讓那些酷吏徹底對程氏產業絕了念頭……

    蘇軾聽完也憤怒了——他現在正擔任「知制詔」,也就是皇帝聖旨的起草官,而皇宮裡的高太后還是他的粉絲,他的話可以直接「上達天聽」。趙興把經過說明後,他立刻憤怒地扯過一張紙:「離人,無須找別人,我這就寫彈章,我替你說!」

    「老師,不好吧,你才為這些私鑄錢幣的事煩惱,前事未清又有海貿的事……,何必再添新事,這不是招災惹禍嗎?」趙興連忙勸止。

    「不行,這事我不知還罷,即已知曉,如何不語?更何況這還是離人你的事,你剛才也說了『自己人』,這事我不能不管」,蘇軾執拗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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